飘天文学 > 其他小说 > 朕今天也在等男主篡位[穿书] > 第91章 番外:最初的缘(一)
汤圆去世的时候, 李锦余很是难过了几天。
虽然仓鼠同笼养多半会以一方被咬死告终,但李锦余自忖自己是成精的大前辈,对汤圆一直很和善。
汤圆活了大约五年, 在仓鼠界可以算得上很难抵达的高寿。
这都全靠李锦余的灵力滋养。
李锦余也不是没有想过带着汤圆一起修炼,但未开启灵智的动物不会有意识地储存灵力, 根本没法修炼;想要开启灵智就得等待灵力足够多的时候开窍。
一个难解的死循环。
李锦余还去问过丁时, 丁时也没有办法“要是这么容易就能修炼成精,那这个世界早就是我们妖精的天下了。”
丁时还上下打量了李锦余一眼, 撇撇嘴,“一般来说, 寿命越长的动物开窍的机会越多像仓鼠这种短命的家伙, 这么多年我也就见了你这一只。”
李锦余怏怏不乐。
直到汤圆寿命尽了,他也没能成功引导汤圆到修炼之路上来。
霍采瑜每天看着李锦余闷闷不乐, 拿着李锦余最爱吃的东西来哄他“御膳房新作了核桃酥,陛下尝尝”
李锦余接过来“咔嚓咔嚓”啃着,脸上的表情还是有些忧伤“朕还是想汤圆。”
霍采瑜见食物没能让李锦余高兴起来, 想了想,又拿出了新的东西“臣前两天做了个新的磨牙棒出来,陛下要试试吗”
自从知道陛下有磨牙的需求之后,霍采瑜便私下里寻找对人体无害、硬度刚刚好的木材,为李锦余亲手制作磨牙棒。
李锦余提起了一些兴趣,拿过来在嘴巴里咬了咬, 眼神亮了一些“刚刚好。”
霍采瑜见李锦余开朗了一些, 唇边笑意也轻松不少“陛下喜欢便好。”
想找些东西分散李锦余的注意力, 霍采瑜坐下来, 拿起桌上的奏折看了几本, 想了想“陛下, 要不要出宫走走”
李锦余愣了一下“去哪出去一次就要折腾一次,好麻烦。”
皇宫里折腾倒是其次,关键是不管他去哪里,那边的郡县官员就要准备安保接待,被麻烦的还是百姓。
霍采瑜心里已经有了计划“去北方三郡。”
北方三郡是当初打下狡国之后分封的三个郡。荻朝一直在努力促进原来的狡国人与中原荻朝人的互相融合。
李锦余放下手里的磨牙棒,有些惊讶“去那边干什么”
“东叫郡的桑托不见了。”说起正事,霍采瑜认真了一些,“北狡郡出现了一些牧民失踪的事件。”
李锦余皱了皱眉“牧民失踪”
“嗯,有人目睹了几个失踪的人,说他们最后见面的时候看起来失魂落魄地朝着一个方向前进。”
这个熟悉的描述立刻让李锦余想到了什么“狡神的骸骨”
“臣也是这么想的。”
既然涉及鬼神之术,那确实得他们出马。
李锦余放下了汤圆的事,站起身来“我们走。”
四年过去,草原上遭受大旱与瘟疫的痕迹已经完全消失。
当没有外来的力量压迫,任何一片土地、还有土地上的人们都会快速摆脱灾难的阴霾,努力向着更好的明天前进。
荻朝如此,狡国亦如此。
李锦余和霍采瑜站在当年的狡国王宫血祭坛遗址的地方,望着前面的土地沉默不语。
“官兵已经调查过,这片土地上明显有被挖掘过的痕迹。”
李锦余闭上眼睛感受了一下,片刻后睁开眼“狡神的骸骨好像确实不在了。”
说到这里,他忽然有些愧疚,“当初应该把狡神的骸骨收起来的。”
“是我的错。”霍采瑜叹口气,“没想到那个骨头打碎了竟然还有邪气。”
他们当初打碎了狡神的骨头,以为事情就这么结束了,把骸骨收集起来放在一起,之后一把大火焚烧了血祭坛和抛尸坑,想着狡神的骸骨一并被烧毁就彻底解决,再也没有管过。
没想到那些破碎的狡神骸骨竟然还能发挥作用。
“接下来的问题就是寻找桑托了。”霍采瑜叫来一旁的官员,“出现牧民失踪的位置在哪”
那官员展开地图,指了指地图上画了勾的几个位置“禀摄政王,在这些地方。”
霍采瑜看了一眼点点头“这附近都找过了吗”
“北狡郡已经派人搜查过这附近,但什么都没有找到。”
霍采瑜凝视着那几处牧民失踪的点。
几个点之间没什么规律,仿佛完全是随机出现。
但把那些点串起来看,再结合周围的地形
耳边忽然响起了一个声音“在那边。”
霍采瑜愣了一下,抬起头正好看到李锦余面朝着一个方向,手指抬起。
“锦余怎么知道的”
李锦余摸了摸耳朵,眉眼间染上一丝得意“我感应到的。”
当初和狡神的骸骨争夺狡国气运的时候,李锦余就已经记住了狡神骸骨的气息。
如今站在这里仔细感应,隐隐约约能够察觉到那些骸骨所在的位置。
霍采瑜对着李锦余指的方向看了一眼,笑了起来“巧了,我也是这么觉得的。”
两个人达成共识,翻身上马准备离开。
那官员赶紧过来问了一句“摄政王殿下,可要派兵过去”
“不必了,你们等着吧。”霍采瑜拒绝道,“我们先过去探探路。”
若真是狡神骸骨作祟,一般人也帮不上忙,反而容易添乱。
那官员还来不及说话,就看到霍采瑜抱着李锦余一甩马鞭奔远了。
他挠了挠头,嘀咕了两句“不是说摄政王殿下和陛下成亲几年了么怎么这次过来还带了个人”
被摄政王抱在怀里的那男子长相清秀,两人同乘一骑显然关系匪浅。
官员摇了摇头,叹口气。
果然皇家人哪有什么真心。
有李锦余对狡神骸骨的指引,两个人的方向十分明确。
之前完整的狡神骸骨都被霍采瑜一剑劈碎了,如今更不在话下。
所以两个人虽然认真地追着狡神骸骨的方向找,实际上心情比较放松。
草原辽阔,很少能见到人影,李锦余可以自由地选择形态如果是小小一只仓鼠,就趴在霍采瑜的领口或者头上;如果是人形,就窝在霍采瑜的怀里。
霍采瑜特别钟爱那双毛茸茸的耳朵,每次都爱不释手,骑马、睡觉都要摸一摸。
如今天下太平,他们来到草原的心情也和上一次大不相同。
偶尔路过几个牧民的聚落,李锦余也会打量一下他们的生活。
荻朝征服狡国之后,对狡国人和荻朝人一视同仁,因为当年草原大旱和瘟疫一同出现,还特意派了很多物资救援。
前有自家狡王献祭平民、后有荻朝不计前嫌援助,大部分的狡国平民都失去了反抗的动力。
少部分野心家则被霍采瑾派去的军队看得死死的。
论起政治斗争,崇尚野性和暴力的狡国自然比不过积淀多年的中原。
几年下来,草原的局势稳定了不少,原来的狡国人的生活也渐渐稳定。
有了荻朝的农具技术和通商,草原上的人们生活水准大大提高,也不再想着劫掠中原;许多珍贵的药材、上好的牛羊马匹源源不断送到中原。
一切都很好。
除了眼前这一位。
李锦余望着站在面前的男子皱紧了眉。
要不是霍采瑜笃定,他完全认不出这人是桑托。
眼前这个男子上身,身上涂抹了许多暗红色的纹路,周身散发着浓郁的血腥味,刺激他灵敏的嗅觉,让他极为不适。
他的背后是一个黝黑的山洞,更加浓重的血腥气息从山洞里源源不断溢出。
几乎不用猜李锦余就知道那些失踪的牧民遭到了什么对待。
最可怕的是,这人脸上嵌满了碎骨头,几乎把全部的脸庞都遮住,只留下两只带着血丝的眼眸,死死地盯着他。
这些碎骨头拼起来的造型颇有几分即视感。
李锦余盯着桑托看了一眼,有些不大确定“狡神的骸骨”
当初被霍采瑜一剑劈碎、炸得四面八方都是、又被一把火烧却的狡神骸骨竟然都被桑托一个个找回来了
桑托从喉咙中发出一声嘶哑的笑声“没想到竟然是陛下亲自来了。”
霍采瑜站在李锦余面前,对桑托直勾勾地盯着李锦余看颇为不爽,手中长剑一横“桑托,朝廷封你做西荻郡的人,你却利用邪物残害牧民,该当何罪”
“不过是蝼蚁罢了。”桑托轻蔑地笑了一声,“这么多的人类,很快不就能生出来了”
李锦余皱了皱眉,品出一丝古怪。
“这么多的人类”
他之前和桑托基本没有打过交道,但听霍采瑜汇报过一些和桑托有关系的报告。
桑托是狡王最宠爱的儿子,被宠得很厉害,虽然打架还算可以,但性子不够稳重、意志力也很差。当初被荻朝抓起来之后,是那批狡国人里最熬不住刑的,老早就交待了关于狡国的情报。
荻朝攻破狡国王城后,桑托因为最早俯首称臣,得到了西狡郡。见识过荻朝的威风后桑托一直都很听话。
现在却莫名把自己弄成了这个鬼样子
李锦余还没想明白,便听到桑托的声音忽然变得高亢了一些,语气也有了微妙的转变“你终于来了。”
李锦余一愣,抬起头来,正好对上桑托有些狂热的眼神。
“我等了你这么多年、用尽一切力量跨越时空召唤你终于把你等来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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