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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25章

    25

    听到了小柳枝的话,众人的目光这才细细地打量向了她。

    她身段极佳,媚若无骨,一把细腰不盈一握,的确像是善于曼舞。

    可同时,她却长了一张极为平淡的脸。

    端详起来,五官都称得上姣好,可除了右耳下那颗红豆一般鲜艳的朱砂痣外,竟就没有一处能令人记得住的地方。睁眼再闭眼,便能将她整个人全忘了。

    “我虽为舞姬,却并非奴身。六月廿九那日,我结清了工钱,收拾好行囊,带着班主赠我的钗裙脂粉准备离开。因不想撞见班子里的其余人、再来一场依依惜别,我便抄了小路。不料路过那间库房的窗外时,正巧看到梨娘端着茶盏推门进屋找杨褐。”

    小柳枝面露赧然,“我这人有个毛病,从小就爱听墙角,见他们孤男寡女竟要独处,我一时没忍住,便蹲在了墙下,偷偷地往里看。可我原本只是想听个辛秘过瘾,没想到杨褐会突然杀人。”

    果然是不叫的狗咬人最狠,杨褐在梨娘的紧逼质问中一直低沉寡言,没有现出一丝凶意,可真杀起人来,却能毫不手软。

    “我当时实在是吓得慌了,也不敢声张,转身抱着包袱跑出了院子。之后的一段时间,我的脑子一片空白,等回过神,我已经跑进了野林子,两手空空,身上的包袱竟不知丢哪儿去了……”

    “包袱?”

    贾明嘴中默默咕哝了一句,突然“叮”地睁大了他绿豆大的老鼠眼,望向正在仔细听陆云门转述的阿柿:“你捡的就是这个包袱?”

    小柳枝还在讲述那日的事,贾明因此没敢说大声。结果,全神贯注盯着陆小郎君看的阿柿没能留意到他,反倒是李忠淡淡瞥了他一眼,令贾明只能赶紧闭嘴。

    “……我丢了包袱、没了傍身的银钱,却不敢回杂耍班子,也不敢去县衙,最后只得在夜里寻了一座小庙落脚。那小庙无人打理,但白日会有不少人拿着供品到那里烧香。于是,我就躲在佛像或供桌的后面,想靠吃供品捱几天,等梨娘的事情了了,我再回杂耍班。”

    小柳枝的声音还在继续。

    “可很快地,我发现,去那里烧香的人十分虔诚,他们在跪拜那尊菩萨像时,会说很多平日里从不与人道的心里话,会将自己的情况和所求全数说出。”

    说到这,她抬头看了眼百善:“这位郎君也去过。他告诉菩萨,说他少时被蛇咬伤的右膝每逢阴雨便会疼痛,求菩萨显灵,发发慈悲,减缓他的伤痛。”

    百善瞠目结舌,茂密的粗黑眉毛高高地扬起。

    小柳枝又低下了头。

    “就这样,我知道了许多在旁人看来我绝不可能知道的事情。每天听着他们祈求显灵、显灵,我突然就想起了那些衣食无忧的卦姑、师婆,于是便动了歪心思……”

    她说,起初,她也只是试着与去庙里去得最勤的老媪假装偶遇,拿她曾向菩萨祈求的事糊弄了她两句。

    没想到,那个老媪那么轻易地就信了,不仅拿出饭食和钱财给她,还在听到她只是云游至此、并无定所后,腾出了家中最好的屋子供请她居住。

    随后,她有神通的消息一传十、十传百,不少人都拿着钱食想要见她。

    她挑着曾经去过那座庙的人见了,随便说出了几个“秘密”,那些人便对她深信不疑,帮她把“柳仙姑”的名声传了出去。

    “我……我就是被猪油蒙了心!本想昧着良心赚几天钱就跑,谁知道这消息竟传到了吴府。吴总管亲自上门将我请了过去,给了我锦衣玉食,希望我能我久居吴府,为吴府祈福避难。

    我明知道那是条绝路,应该立马拒绝,可那个时候,我被吴府的富贵迷花了眼,满脑子只想着再多住一日、再多住一日……

    没几天,吴总管突然找来,说想要见识一下我的神通。我推三阻四,说我发挥神通很费神,需要再多休息一段时日,他没有催我,却邀请我同去喂狗……”

    被活生生丢进獒犬中的羔羊。

    想要逃命却被无处可逃的痛苦嘶鸣。

    被咬断的脖颈。被撕开的血肉内脏。

    獒犬腥臭的、涎水混着肉丝和血水的齿间。

    还有看着它们撕咬时露出阴森狂躁笑容的吴红藤。

    “……那个人,比看起来的还要可怕!我意识到我偷听的那些鸡毛蒜皮的琐事根本就骗不过他,我得拿出件大事,只能谎称梨娘的冤魂找上了我,想要我帮她伸冤。”

    这便有了她在县衙堂前演的那出戏。

    “小娘子戳穿我时,我怕极了,若是吴家知道我是个骗子,我恐怕当场就会被打死!所以……我……我就污蔑了小娘子……”她嗫喏道,“可没想到回去后不久,我突然病倒……之后的事,便一概不知了。”

    ——

    知道梨娘被害的真相,是因为她亲眼目睹了杨褐行凶。能说出梨娘身上那道蝎文的特征,是因为她曾在同梨娘沐浴时见过那道文身,梨娘经不住她的追问,便将自己的几段过往和文身的由来告诉了她。

    一切都同阿柿说的一样,柳娘子根本就没有神通,她的身边也从未出现过向她伸冤的梨娘鬼魂。

    见这个谜团已经解开事了,贾明立马向李忠告假,说要找人将他衙内住所侧厢的那间危房修缮修缮,回头腾给阿柿住。

    许久没有出声的李忠此刻肃面皱眉:“贾县丞,你在公务上已懈怠数日。县里的庶务积压,县学和秋社的祭祀需要筹备,赋税征缴的人手也不足……”

    “哎呀呀呀……”贾明支吾道,“原本我也不想修那间侧厢。到处都是窟窿,修起来多花钱呀,还不如让她继续在客栈住着。但我实在不放心阿柿。您也听见了,那吴总管可怕得很,万一他心血来潮,又想来抢阿柿,那我花了十贯钱加一匹绢买到的侍婢可就没有喽!”

    天花乱坠地扯了半天,贾明总算拿到了半天假。

    为了表示自己对阿柿的关心不是作伪,他还特意托陆云门送阿柿回去。

    方才,屋子里说起正事后,大肥猫就跑到了外面作威作福,一颗好好的合欢树被它祸祸得一片惨状,扁平的荚果掉的一地都是。

    此时,它正趴在一处枝头上,把那根算得上粗的枝子压得咯吱咯吱,看起来随时都要断。

    一见到阿柿要走,它立马从树的高处几步跃下,扑腾着就要往阿柿的身上撞。

    看它的冲势太猛,陆云门向前一步,略一弯腰,轻松地将它单手捞进了怀里。

    他的动作行云流水,但当大肥猫撞至少年胸前时,阿柿绝对听到了响亮的一声“砰”!

    可少年直起身时,仍旧站如松竹,只有在肩头的白鹞和怀里的大肥猫打成一团、还马上就要殃及他另一只手中拿着的草木棒子时,他才露出了一点困扰。

    看了看阿柿,陆云门将那根草木棒子递向了她。

    阿柿留意那十二个饴糖小动物好久了。

    这会儿终于可以近距离地看它们,她立马面露欢天喜地接了过去。

    虽然草木棒子也有些沉,但是她好像一点也不介意,就算打着摆子也要把它扛在肩头。一路上看着孩童们围过来时露出的羡慕目光,小娘子的样子看起来别提有多耀武扬威了。

    快走到客栈时,他们聊起了吴府的事情。

    “……我其实很害怕。那个脸色白苍苍的总管,身上有很重的煞气,他肯定杀过很多无辜的人。但是,为什么他一见到你的玉佩,突然就变了态度、愿意放我出来呢?”

    她似乎很不明白。

    “贾明说,得罪李县令都不能得罪吴总管、吴总管比县令都厉害。你……比吴总管还厉害吗?”

    少年笑了笑:“并无此事。”

    “我还以为你比他厉害,他会听你的话呢。”

    阿柿苦恼地叹了口气。

    脑袋一耷,头上系着的小红豆珠子都跟着垂了下去。

    “你说,他还会再来找我、把我关到他们家里吗?贾明好像很担心,说要想办法把我接到县衙里住。”

    “你想要我怎么办?”

    陆云门看着她。

    向来一言九鼎的少年给了她承诺,“如果你实在不安,我可以暂时将白鹞留在你的身边。它十分机警,也很擅御敌,若是有人要对你不利,它便是冲锋陷阵也会保护你。但这或许会给你造成不便,让你觉得很不自由。”

    阿柿直视着他的眼睛,神情懵懵懂懂,像是完全听不懂他话中的机锋。

    “可白鹞是你的同伴,它离开你,肯定会难过……”

    小娘子面露为难。

    “这样吧,如果,如果吴府真的有坏人要来抓我,我真的要被关起来了,到时候,你再出来帮我,好不好?”

    “好。”

    少年仍旧全随她的心意。

    客栈到了。

    他在客栈门前停下脚步,看着阿柿道:“回去吧。”

    “哦。这个!”

    阿柿把肩头的木头棒子举起来。

    “你忘了把这个拿走。”

    “这是给你的。”

    “给我?”

    “对,全部都是你的。”

    阿柿握着草木棒子的手指动了动,眼睛中那丸澄澈的潭水忽地凝住一瞬。

    随后,她的杏圆眼睛里又是一片波光盈盈了。

    “陆小郎君。”

    她眼巴巴地看着面前自持端庄的绿衣少年,脚尖在地上来回地碾,“我有点舍不得走了。”

    陆云门看着她,没有出声。

    阿柿扬起脸。

    “我猜,今夜会有大雨。下雨时,那些以往怕被日晒而只敢藏在泥里的蚯蚓们多会露头。要是我抓到了蚯蚓,就请你喝蚯蚓汤。蚯蚓做汤,很好喝的。”

    ——

    入夜,大雨如注。

    阿柿在烛灯下转着那群饴糖吹成的十二生肖。

    她拿起猴子和猪,把它们当皮影儿一般,你撞我一下,我扇你一掌,舞着舞着便打了起来,影子交错着映在窗纸上。

    正玩得起劲,突然,她的屋门被叩响了。

    雨重重地砸在木窗上,震得人心中一片寒瑟。

    阿柿轻轻将饴糖插回草木棒子,屏气凝神地走至,小心打开了一条小缝。

    外面,站着一个戴有雨笠的男子,面容完全掩在了雨笠落下的黑影中。

    见阿柿一脸警惕、不肯开门,男子将雨笠抬起,露出了一张长着粗黑眉毛的憨厚圆脸。

    “百善?”

    阿柿呼出了一口气。

    百善可是在她身边跟了许久了,自被光明正大派到贾明身边做护卫后,他更是几乎一直伴在她左右,时常寸步也不离。

    她在杂耍班子库房点燃安魂香时,他在旁边。

    她说出李忠身上金光异常大作时,他在旁边。

    就连她被带去吴府时,百善也全程在场,也算是跟她出生入死了。

    “吓了我一跳,我还以为是吴总管找来了。”

    她一瞬间卸去了身上所有的紧绷,见他身上的油衣不断滴着雨,便连忙转身:“我去给你拿布……”

    “小娘子!”

    百善拉住她的手臂!

    他压低声音:“李县令在对街巷子的马车里等您,请您悄声去与他见一面。”

    “好,那我马上……”

    阿柿正应着,突然整个人猛地愣住。

    她一脸惊讶地望着百善:“你会说北蛮话……”

    百善:“嘘。”

    阿柿乖乖地噤了声。

    “此事稍后再说。”

    百善的声音更低了。

    他的手慢慢伸入怀中,语气十万火急、催促极了:“县令有万分重要的事要立刻与您说,请您尽快前去!不可再耽误!”

    见他催得这样急、说得又如此严重,阿柿立马点点头,快快地从箱笼里找出蓑衣穿好,跟着悄然收起迷药帕子的百善,走进了雨夜。

    ——

    大雨滂沱,即便穿着蓑衣,雨粒仍旧打得人睁不开眼。

    阿柿费了好大的劲儿,才爬上了那座几乎淹没在黑夜中的不起眼马车。

    李忠见她浑身淋得不轻,便将手边草花纹的铜制手炉递给了她。随后,他向外吩咐了一声,全身隐在雨夜中的百善便抽动了马鞭。

    很快,马蹄溅水奔行,沿着空无一人的街道,向着县城外跑去。

    外面雨势不减,寒凉不断涌入马车,冻得阿柿自脱去蓑衣后、便一直捧着手炉。

    那手炉小巧、不过蝈蝈罐大,但在她的手中,竟显得大极了。

    她的人也是小小的一团,看起来那么的听话乖巧,即便是在柔弱的羊群里,也是最容易被狼群叼住脖颈的羔羊。

    “阿柿。”

    李忠出了声。

    “我今夜找你来,是有一件私事相求。”

    阿柿似乎更惊讶了:“你也会说北蛮话?”

    李忠道:“我曾在靠近北蛮的地方任过职,习得过几句北蛮话,但自学的东西,难免还是会有错漏,比不得鸿胪寺的译语人。我便干脆装作一字不通,全权交由陆小郎君。如此,他便可少些顾虑,随意放开手脚去译。”

    阿柿很不在意他解释里的那些弯弯绕绕。

    她只对他说的一件事点头:“嗯!陆小郎君很厉害!我说的话他都能听懂!”

    李忠笑了笑。

    从未弯起的嘴角裂出了一道道细密的沟壑。

    马车在百善的驭使下已经奔驰着驶进了空旷的乡野,在毫无人烟的路上兜转,但阿柿像是完全没有发现,只全神贯注地对着李忠看。

    “李县令。”

    过了片刻,她主动出声。

    “为什么你身上的金光又变淡了?”

    李忠:“变淡许多吗?”

    “嗯。”

    阿柿的神色有些难过。

    “稀稀薄薄的,只剩下了很浅的一小层,就快要看不见了。好像随时都会消失,一阵风就会吹散。”

    李忠:“这恐怕跟我要相求于你的私事有关。”

    见阿柿专注聆听,李忠便直接开了口。

    “说来惭愧。”

    他叹道,“我年轻时,曾发现过一个盗洞。出于好奇,我与好友潜了进去。那是一座不知名的汉墓,距今恐有七八百年,但已被不知哪朝哪代的盗墓贼挖了进去,不剩下什么值钱的物件了。”

    他顿了顿,“可就在我们以为要无功而返时,竟意外发现,那是一座双层墓。挖出盗洞的盗墓贼只发现了上面的一层,而下面的那层,则被我们发现了。那座下层的墓室从未被人发掘,每一件,都是稀世珍宝。可我却魔怔了一般,什么都没有拿,只将棺材里的人头骨带了出来。”

    阿柿的眼睛睁得又圆又大,呼吸都屏得很小声,像是十分惊奇他的遭遇。

    李忠:“我想,或许从那时起,我便被棺中的恶鬼缠上了。”

    他的目光沉进了阴霾里。

    “我回到家中,家里的人一个接一个、全部惨死在了我的面前。那之后,每一个晚上,我都会被噩梦惊醒,梦到恶鬼扑面,血染山河,而我一旦清醒,耳边身后便会响起恶鬼低语,不停不休……”

    “阿柿。”

    李忠定住紧缩的瞳孔。

    “你能帮我吗?帮我解决那只恶鬼,不要让它再与我纠缠!”

    “可是……”

    阿柿迟疑,“你不是不相信鬼神之说吗?而且,我没有在你的身上看到任何恶鬼……”

    “我要说的也是此事。”

    李忠又是一叹。

    “自被那恶鬼缠上后,我接连数年浑浑噩噩、瘦如枯骨、几乎没了人形。幸而在几年前,我花了毕生的积蓄,于寺中求得了一枚舍利,有了舍利相护,我才得以安生。你看到的金光,想必就是那枚舍利的镇邪金芒。”

    他眉头紧皱,铁面死死板着:“初见你时,听到你能看见我身上的金光,我便知道你定然不凡。可我身为官吏、心怀抱负,便要效仿名臣李国老、以身作则、教化百姓,绝不能当众信奉神神鬼鬼。虽明面上我始终不能承认,但你若愿意细细回想,我其实也为你行过不少方便,并不是真心刁难于你。”

    他这段自然不是实话。

    李忠为人本就多疑,如今又是多事之秋,便是寻常人随口的一句无意话,他也要在心中翻上三番,将人往最恶毒处去想,对阿柿的怀疑更是重上加重。

    也是直到近日,他才终于相信了她的本事。

    可这些,却没有必要让阿柿知道了。

    就像他永远也不会开口告诉阿柿,无论今日她能否解他的困境,他都不会让她在听过他的这段秘密后活着回到金川县了。

    阿柿低头想了一会儿,认真地点了点头:“我明白了。我不怪你。”

    听了阿柿的话,李忠眉间的竖纹松了松。

    但紧接着,他便又拧紧了眉心。

    “我本以为可以这样度过一生。可如今金光势微,若是没了金光的保护,那恶鬼会不会又寻过来?”

    他握紧铁拳,高大的身躯剧烈地抖动,声音压着、却难掩悲怆:“我还有满腔报国的心愿,我还要好好地治理金川县,让这里物阜民安,实在不能再过回被恶鬼缠身、变得人不人、鬼不鬼的日子!”

    阿柿像是被李忠的情绪感染了!

    她也激动地握紧了拳头,语气正义又愤慨:“李县令,你放心。我虽然能力有限,但也从阿耶那里学过如何对付恶鬼,只要能碰到你说的那颗头骨,我就有能帮你的法子!”

    听过阿柿的话,李忠思索须臾便探头出去,对驾车的百善言语了数句,声音几乎被盲风暴雨淹没,没有让阿柿听见分毫。

    很快,原本在荒凉地打转的马车就朝着一个方向狂奔起来,直到破晓时分,一夜未停的它才终于变慢。

    此时雨早已停歇,眼前的是一片泥土黏腻的群草山麓。这里地势复杂,常有迷瘴,极度难行。即便是当地的百姓,若是没有入山林的经验,误入其中也很容易迷失方向。

    “那恶鬼的头颅就在前方,车不能行,只能徒走。”

    李忠带着阿柿下车,叮嘱她要紧紧跟上自己,随后便带头走进了氤氲如雾的白瘴之中,留下百善在山麓边缘看守马车。

    不知走了多久,终于,李忠在一棵已经被大藤绞杀枯烂了的野树前停下了。

    接着,他从树旁的丛地中摸出把铁铲,用力挖向地下。

    片刻后,一扇木板门露了出来。

    “阿柿。”

    李忠丢下铁铲,稍微费了些力气、将沉重的木板门打开。

    “你先进去。”

    见里面竖着架可以向下爬的梯子,阿柿跺掉爬到她身上的马陆虫子,毫不犹豫就钻了进去,登登蹬蹬,很快跳到了洞底。

    李忠见状,也爬了下去,随手将木板门关严。

    门板闭合的瞬间,光亮断若裂帛,彻底被隔绝在外。直到李忠擦亮火石,摸索着点燃了梯子旁放着的蜡烛丁,地洞下才再次有了微弱的光亮。

    “路不好走,跟紧我。”

    李忠稳稳端着烛台,绷紧的声音在空旷的洞道中荡起渗人的嘤嗡回响。

    这条路并不算长,但却幽深曲折,弯绕多得仿佛盘桓大蛇的躯腔。而李忠擎起的灯烛,光火昏暗跳动,仅能照到眼前的一两步。在这晃荡的光影下,两侧狭窄的石壁似乎在不断颤动挤缩,疯狂压迫着人的心神,每一刺踏步都令人无名生寒。

    阿柿慢慢地吸着地洞中混着闷臭的浊气,胸腔中咚、咚、咚、咚,跳得越来越快。

    终于,在蜡泪淌满烛台时,光亮照到了深处的洞腔。

    “到了。”

    李忠脚步一停,告知阿柿。

    可他停得实在没什么前兆。

    于是,紧紧跟着他、生怕落下一步的阿柿就这样自然而然地结实撞上了他宽硬的后背,在李忠因吃痛而绷紧背肌时,她的鼻尖也散开了酸楚。

    她低头揉了揉鼻子,李忠已经抬步走进了洞腔,极快地用火苗的最后一余火光,点燃了洞腔尽头洞壁烛台上的油灯。

    略腥的鱼脂油味在空气中缓缓荡起。

    阿柿抬起头,望向里面。

    豆大的油灯,能照亮的范围很有限,洞腔内仍旧无比幽暗,能看清的只有油灯下那座漆红高架上摆着的瓮坛子。

    瞬间,她定住了目光。

    那坛子足有人头大。

    坛口处贴满了图样诡异的朱砂黄符,符纸陈旧,卷边泛焦。

    而坛子下面则铺满了染血恶臭的动物皮毛,周围罗列着数个黄泥人和樟柳神偶,里面的脏器烂肉隐有露出。

    “就是那个坛子……”

    李忠走向阿柿。

    他眉心紧皱,皱出的疙瘩跳如痉挛。

    “那颗我带出来的头颅就放在里面。”

    见阿柿没动,他黑面低喝,声音泄出不安:“快些去做!你不是说只要能碰到它就有就我的法子吗?离坛子这样近,恶鬼的法力必是最强,若是护体的金光此刻消失,恶鬼怕是马上便又要缠上我了!”

    听到他的催促,阿柿连忙回神。

    “是,我得过去……”

    她边说着,边急急朝瓮坛跑。

    可还没跑出几步,她便仿佛脚下突然踩到了东西,重重地摔倒在了李忠的腿上。

    她这下摔得不轻,砸得李忠也双腿吃痛,膝盖打了弯。

    “对不起……”

    阿柿忍着擦破皮肤的疼,手心撑地想要爬起来,手掌却被什么硌到了。

    她下意识般地扭头去看。

    躺在她的手下,居然是一大块白骨……

    再匍着横看下去,她这才看出,原来,洞腔的边缘,那些草席和灰砾下盖着的,竟是成堆的、数不清的人类枯骸!

    将已经出口的惊呼声咽下,阿柿神色惊恐地匆忙爬起,连面颊上蹭到的蛛网都顾不上擦,朝着洞腔口便逃!

    可因为被李忠抓了一把,挣脱后的她脚下不稳,冲到了洞腔,撞倒了更多的枯骸!

    “原不该让你发现这些……”

    李忠低恼一声,一张方脸青黑,艴然不悦。

    见阿柿仍想要逃,他从怀中掏出匕首,刀尖直对阿柿:“勿再乱动!”

    已经耽误了太久!

    从阿柿提到金光变弱起,他就感受到恶鬼的寒意在向他压近!

    时间越是流逝,那股寒意便离他越近,进入地洞以后,寒意更是已经丝丝缕缕地在往他的身体里钻了!一旦金光彻底消失,他就又要堕回无间地狱!

    李忠两额暴鼓,青筋勾出狰狞的凶相。

    “恶鬼呢?”

    他的身体寒战不止,好像恶鬼已经贴上了他的皮肤!他再也稳不住往日的庄肃,持刀冲向伏在地上的阿柿:“不想死,就快去把恶鬼……”

    突然,李忠喉中的厉音尽噤!

    他手肘僵硬,两条腿在迈动间陡然失去知觉,整个人千斤木石一般,直坠坠轰地跪倒在地,竟再也挪不动丝毫!

    “是你……”

    李忠僵直地望向高架上的那个瓮坛。

    他的金光一定没了……

    恶鬼来报复他了!

    那一刻,被恶鬼缠身的种种回忆涌占心头,李忠对着瓮坛,骇得心神俱裂!

    “我错了!”他吼得几乎要将肝胆呕出来,“我错了!求您收起神通,我还像以前一样,我把她杀了,以生人祭您!!!”

    “居然还在求鬼呢……”

    少女的声音在他旁边珠玉落盘地响起。

    那腔调,又薄情,又嘲弄,还带着点懒洋洋,仿佛一只在熏暖漫花中初初苏醒的虎。

    “鬼有什么可怕的?你最应该怕的,明明就是活人……”

    李忠的脖子已经很难转动了。

    他只能呲裂地转动眼珠,眼睁睁看着那只他眼中的羔羊从他的面前走过,慢悠悠地摘下油灯,用火将洞腔中残留的其余蜡烛一一点燃。

    光亮很快在洞穴中流淌起来。

    也让李忠将阿柿看得更加清楚。

    他记忆中的阿柿,粗鄙懵懂、头脑空空,单纯好骗,像是只无拘无束惯了、在绿色林子里蹦蹦跳跳的小松鼠。

    可此时,他眼前的少女,抬步、托臂、擎灯,一举一动轻而雅致,气质浑然天成,恍若秾艳牡丹花群中最薄翼如绣的那只金贵玉蝶。

    明明还是那张平凡圆润、毫不起眼的陶俑侍女般的脸,可她映于洞壁的侧影,却堪比宫宴图中最耀眼的钗佩贵女!

    种种强烈的不对劲拚命涌上李忠心头。

    突然,一个迟到冒出的念头刺得他头皮发麻!

    她说的,是地道的大梁汉话!

    “你!”

    在李忠的惊骇中,少女走向红漆高架,捧起瓮坛,三两下撕开了贴满瓮口的黄符。

    见瓮口被红泥封死,她便毫不犹豫,在李忠的惊吼声中将人头瓮举起,用力撞向桌角。

    砰地一声,瓮被磕出了一大块裂口,里面早已朽烂的头骨也被震得断碎开来。

    然后,她不紧不慢,将手伸进了进去,摸索了片刻,取出了一枚桃核大小的雕山玉印。

    “李明府为何这样惊讶?”

    圆脸的小娘子说着清晰的大梁汉话,言笑晏晏地看向惊愕的李忠。

    她的笑还是很甜美,杏目中盛着的也仍是那掬明亮清澈的溪水。可落在如今的李忠眼中,这一切都更加令他毛骨悚然。

    “你当初之所以会把头骨整个儿地偷出来,难道不就是贪图她口中的这块除非将头骨打碎、不然无论如何都拿不出的雕山玉玺印吗?”

    她语气轻快,宛若枝头最俏丽的黄鹂。

    可她说出来的话,却是恶毒又讥诮。

    “要我说,做人,要不就像陆云门那样,心坚意定,不信鬼神。要不就如芸芸众生,信神拜佛,行善积德。可你笃信鬼神报应,相信上天有眼,却又忍不住做出伤天害理的事,既想要这尸颅里的宝玉,却又不敢破开尸颅、生怕遭到报应,这世上哪有这样的两全其美呢?慢慢地,疑神疑鬼,越陷越深,可不就把自己逼成一个疯子了?”

    听到这话,李忠应激一般:“我没疯!”

    他在这里杀过太多人,那些死前被凄厉喊出的“你疯了!”的尖叫,在他的耳边此起彼伏,吵得他想要暴起!

    “我的父母、妻子、儿子、女儿,他们全被恶鬼害死了!”

    “才不是呢。”

    阿柿轻描淡写道。

    “那一年,洪灾过后,浮尸遍野,官吏推诿,治理不及,以致疫病滋生,极快蔓延,使得那附近的老弱病幼,染病大半。你自小习武,又正值壮年,是家中唯一的壮丁,所以才得以幸免。”

    她一步步向他走近,旧服素面,尽显寒酸,可系在双髻发绳上、充当佩珠的那两粒红豆,却丝毫没有晃过,“跟你近亲的邻里死了,欺负过你的恶霸也死了,与你素不相识大梁百姓也死了数万个……同邪祟恶鬼没有关系,人祸罢了。”

    把无关紧要的话说完,阿柿将手中的玉玺印抬向烛光,旋转着细细打量。

    白玉温润细腻,光亮含而不露,再看看它侧壁上勾刻自七八百年却仍旧完好的窃曲纹与勾莲雷纹,她逐渐愉快又恣意地露出了她的两颗小虎牙:“真的好漂亮,没辜负我多为它花的心思……”

    “什……”

    “自发疯起,你便到处寻医问药,可这瓮坛的来路不正,你不敢去佛寺道观,只能去找邪术偏门。”

    因为满意那枚雕山玉印,又觉得李忠的反应有趣,阿柿此刻的心情不错,便同他多说了几句。

    “……五色彩绒樟柳神、白纸方笼素丝线、规矩有误的三牲福礼、错字连篇的天蓬咒符……还真是五花八门,没一个能登上台面。”

    少女看着散乱在洞腔中施术痕迹,毫不费力地将它们认了出来。

    “我猜,你心中觉得那恶鬼厉害,这些小门招数对付不了它,所以疯病毫无好转。然后,你开始用生人祭鬼。每隔几个月,便会带上一个人、进入这片野山中的瘴林、来到这个地洞……”

    说着,她秀秀气气地“唉”了一声。

    “要是那个时候,随便找人跟上你,很快就能找到这儿了。可从你买下了那颗舍利后,笃信神佛庇佑的你就再也没有踏入过这片野林,害得我如今想要找到这儿,还要费这么大的周章。”

    说完,阿柿弯腰,将她刺入李忠后背和下肢的几根淬了药的牛毛短针一一拔下,妥帖收好。

    这时,他的项颈已彻底不能动了。

    于是她缓缓地拿出了一根细长的金针,精妙地、完全地将它从尖至尾扎进了他的颅内。如此,用不了片刻,他便会开始神识错乱、真正地被“吓疯”了。

    做完这些后,少女才不徐不疾,捡起落在李忠手边的匕首。

    “是把利器呢,开刃锋利,削铁如泥。”

    她扬着一张天真明媚的脸,语气轻松地仿佛只是在谈论一朵在天空染上夕霞的云彩。

    “只要在喉咙上轻轻一割,血应该就能立马喷涌上天。这里的尸骨,都是你用这把匕首杀死的吧?有多少具?”

    她直起了身,脚步轻快地走到地洞的四处,开始一个一个地数起地上的头骨来。

    “一。”

    “二。”

    “三。”

    ……

    她边说边将那些头骨抱起,甚至还很有兴致地试着将它们摞起来。

    “三十二。”

    她终于数完了。

    “比我想的少了不少。”

    阿柿轻盈地俯向全身均已僵痹的李忠面前,嬉戏般地转了转匕首,在他的手腕处比划着,眼睛里闪动着愉悦的恶意。

    “但割喉杀人实在太无趣了。如果是我,就会先把人的手脚筋挑断,然后一刀一刀,凌迟着细细地放血……”

    突然,阿柿听到了鸟喙啄动地道门板的声响。

    笃笃笃笃。

    还间有一声白鹞呼人的啼鸣。

    阿柿顿了顿,哧地笑了一声,随后无比乖巧地席地跽坐,将那柄匕首放到了一旁。

    然后,她又将匕首推远了一点。

    ——终于来了呀。

    “我果然还是做不到……”

    她从未想过会在金川县遇到陆云门。

    谁能想到呢,煊赫至极的的燕郡王的儿子,长安城最是清流的麒麟少年,竟会跑到金川县这种僻野穷地、填一个下品译语人的空子?

    可仔细想想,这又的确是陆云门会做出的事情。

    无欲无求、坐树不言又梅妻鹤子的陆小郎君,不愧是她自八年前起便最讨厌、最不想见到的人。

    可是最近,她改变主意了。

    她想见他。

    只骗李忠多无聊啊,跟颖悟绝伦又清心寡欲的小郎君玩一玩,那才算有趣。

    阿柿低下了头。

    她梳着双螺髻,穿着件葱白色圆领的小衫,垂下纤细后颈的模样宛如一枝从玉瓶中探出的、颤悠悠的白色小花,柔弱又轻嫩。

    “我果然很没用。”

    她一脸自责地咬紧了牙关,抬起乌黑的眼睛,望向满面骇然的李忠。

    “你肯定已经看出来了,我从来没杀过人,就算心中再恨,也没办法真的对你下手。”

    卡。

    轻微的一道声响。

    地道的门板被撬开了。

    “你去认罪。”

    她打定主意般看着李忠,“去承认你因为疯病,杀了许多……”

    “我没疯!”

    逐渐剧烈的头痛让李忠混沌不已,耳边层层叠叠的鬼声和人声更近更响了。它们吵得他想不清楚也听不明白,浑身奋力却动不得身躯,以至青筋狰狞,双目布满血丝:“你明明就能看到鬼!你一定看到了!那个瓮坛里的头骨,那只厉鬼,它已经缠上我了!”

    啪啦。

    是陆小郎君落到了洞底。

    他的腰间常年挂着串五颗成排的辟邪红珠,上面分别刻有五毒。每当他身形大动时,红珠碰撞,便会发出这种上好的、独特的悦耳声。

    那串五毒珠是她阿耶为七岁的陆云门亲手篆刻的。她想要,缠着阿耶央求了好久,却还是没得到,所以记得格外清。

    “李忠。”

    圆脸的小娘子叹了一口气。

    “我其实是个不善言辞、性子又闷又腼腆的人,这次撒谎,我下了很大的决心,很拚命地去演,才骗过了你……”

    “我其实见不到鬼。”

    她直视着李忠,说出了再真不过的实话,“我的这双眼睛,从来就没看到过鬼。”

    “不可能……”

    每颗被阿柿垒起的头颅都正朝着李忠,融在朽骨眼眶中的光亮,仿佛无数双来自幽冥的眼睛,催得李忠麻痹的身体更加冰凉,如同被冰灌喉。

    他感觉自己的头骨也在一点点如碎冰般裂开,里面滚烫的浆液却灌进了喉咙,让他声音抖喘得想要呕吐:“那只猫,梨娘的案子,小柳枝说谎,还有好多事!你分明全说准了!”

    哇。

    他居然还在相信有鬼。

    阿柿几乎忍不住要笑出来。

    “那是……”

    她的几根手指缠在一起,似乎很纠结。

    最终,少女下定决心。

    她认真地、甚至有点严肃道,“事已至此,我也不必再瞒你。”

    让我来重新编一个故事。

    编一个已经铺陈了许久、专门为陆小郎君而织的故事。

    少年急却轻的脚步声离得越来越近。

    就快要接近最后的一个拐角了。

    阿柿盯着李忠的眼睛,一字一顿道:

    “我、是、重、生、的。”

    第26章

    26

    “我、是、重、生、的。”

    听完阿柿的这句话,臂托白鹞、手握羊角匕首的鹊衣少年便现身洞腔。

    正如阿柿所说,心意坚定的陆小郎君从来就没有相信过她能见鬼。

    从一开始,他就认定她在骗人。

    可是,在听过她那段以蚯蚓隐喻危机来临的离别话后,他还是凭着猜测、在为此奔波了一个白日后,又于夜幕来临前绿蓑青箬,守在了她的客栈附近。

    随后,他便亲眼目睹阿柿上了那辆马车。

    放白鹞、骑枣马,藉着滂沱大雨的遮掩,陆云门一路无声地跟在了那辆疾驰的马车后面。

    尾随至瘴林边缘后,他又悄无声息地越过了巡视的百善,靠着白鹞的追踪,一路追着李忠和阿柿,直至走到了他们的面前。

    听到动静,阿柿猝地扭头。

    在眼底映出小郎君的瞬间,她的眼泪登时掉了出来。

    “你真的来了……”

    她起身跑向陆云门,成串的眼泪一个劲儿地往下掉,却全落到了她脸颊边没被擦掉的脏兮兮蛛网上,那副模样,简直惨得不得了。

    可她刚跑没几步,少年便翻手用匕首短柄对准她的咽喉,不准她继续靠近。

    阿柿杏圆的大眼睛先是闪过意外。

    但随后,当对上少年冷静的漂亮双目,她便像是想到了什么,抿了抿嘴,乖乖地退到一旁。

    可她的行为却令视线受限的李忠有了误解。

    他歇斯底里,大喝陆云门:“你们是一伙的?你们要做什么!”

    “自然是要抓你归案!”

    阿柿正义凛然,叉手道向陆云门:“陆小郎君,这李忠原是山侧下县春陵县的县尉。十数年前,春陵县内一地塌陷,惊现古墓。李忠为了升官权势,速将此事告知了金川吴家。消息很快‘通天’,传至东都吴府本家耳中。”

    她说得流畅又快,字字清晰,仿佛这段话已经在心中说了无数遍。

    “吴府本家借瘴病肆虐为由,蒙骗朝廷废县,屠杀知情百姓,血流成河,只为私占墓宝!李忠本人也被邪术所惑,数回将人骗至此处,短短六年,累杀三十二人!”

    李忠万想不到,她要揭的竟是这桩旧事。

    他的惊愕甚至一瞬压过了他颅内的剧痛:“你怎么会知道……”

    “我说过了,我是重生之人。你的罪行,我比谁都清楚!”

    陆云门手持羊角匕首,静静看着洞腔内的一地枯骨。

    耳听二人对峙片刻,见李忠手脚隐有恢复迹象,他行至大汉面前。

    “李明府,得罪了。”

    少年以刀柄利落击晕李忠,将他结实地绑了起来。

    阿柿看到他将李忠制服,一脸如释重负,像是放下了心中千斤的重担。

    见陆云门转身看她,她主动伸出了两只并在一起的手。

    “我知道你现在还不会完全相信我。”

    小娘子的眼泪分明还挂在面颊边上,可眼睛却盈盈地笑了起来。

    “你把我也绑起来吧!”

    ——

    陆云门循着他做好的记号,将被绳牵着的阿柿和昏迷的贾明带出了瘴林,后又如法炮制,卸了百善的关节将他击晕捆紧,把三人都丢进了马车里。

    马车很快跑在了回去的路上。

    因是两马并驾,比来时又快了不少。

    不时有水洼中的雨水被马蹄溅起,如散落的琼花,打上路边野蛮生长的青叶。

    没多久,阿柿从马车中钻出了半个身子,乌润润的眼睛巴巴地望向车驾上手握缰绳的皎皎少年,踌躇了片刻,似想出声,却又没有出声。

    太阳还未出,路上雾霜凝叠,马车又行得急,便是拂面的威风也在疾驰中变得猎猎作响。

    单薄的小娘子没一会儿就冻得手脚冰凉,原本总是红扑扑的脸颊煞白得吓人,看得白鹞都从陆云门的肩头跳了过去,落在她的肩上,想要用它暖烘烘的翅膀把她包起来。

    但它的羽毛硬如针石,扎得阿柿“不小心”地小声呼了痛。

    可她马上就抿起了嘴唇,像是怕叨扰到驾马的陆云门一般,强忍住不肯出声。

    一直沉默的少年终于开了口:“外面很冷,为什么出来?”

    听到他愿意跟自己说话,小娘子便又往外钻了钻。

    “我……”

    她笑起来,整个人便顿时有了股灵灵的生气,像是朵开在江南枝头的幼年小桃花,脸颊娇稚得几乎能掐出水,看着就叫人很想捏一把。

    可她说出的话却大胆得要命。

    “我想看看你。”

    这种带着天然娇气和自信狡黠的语气与神情,绝不是那个北蛮的阿柿小娘子会有的。

    脱胎换骨,不外如是。

    陆云门没说话,但还是伸手把会刮痛她的白鹞从她的肩上拎开了。

    “陆小郎君……”

    惯会察言观色、又极擅揣摩人心的小娘子看出陆云门并没有强硬要将她赶回去的意思,便直接坐到了他的身边。

    “你都不问我问题吗?“

    自然要问。

    可不该是这个时候问。

    但少年看着她那对暾暾闪亮的眼睛,看着她那张写满了“我想要说!我想要说!我想要说!”的脸,最后还是出了声:“你想要我问什么?”

    “你什么都不用问,我全招!”

    全大梁再也找不到比她此时还要积极招供的人了。

    阿柿吐了一口气。

    “我终于可以说了。”

    她迫不及待般开心地露出了小虎牙,可是下一秒,她却怔住了。

    过了片刻,她才看着陆云门的眼睛,带着沉甸甸的目光,郑重地向他娓娓道来。

    “也许在你听来会很荒唐,但现在,是我活的第二世。上一世,我死于圣佑十二年的腊月廿八,红蜡做的梅花挂满了树梢,还有三日便是新年。”

    阿柿眨了眨眼睛。

    “之前我说的并不全是谎言,我的名字,确叫阿柿,我的身上,也的确流着北蛮的血。”

    她晃着被捆在一起的手腕,没有一点儿不自在。

    “我的父亲是北蛮与大梁的混血,他的母亲,就是一位北蛮人,所以我才会说北蛮话。而我的母亲,是位地道的大梁人,她在随家人逃难时惨遭兵乱、被迫离散,幸好被我阿耶一家救下照料才得以活命。之后,他们日久生情,成了婚,有了我。”

    她垂了垂眼睛,说着这段跟她自己毫不相关、甚至是刚刚才编出来的故事,但眼神里却满是浓浓的怀念。

    “我家虽不富庶,但阿耶、阿娘都将我视若珍宝,让我过得无拘无束。”

    说着,她可爱又有点小得意地露出小虎牙,望向陆云门。

    “现在的你还不知道吧,骑马射箭,蹴鞠马球,这些我都玩得可好了。上一世,我跟崔家、卢家那群只敢上驴背的小娘子们比赛驴鞠,可是大杀四方,赢下了一对儿的镂空金蝉给你做冠礼的贺礼呢。”

    她说得那么真。

    “那金蝉的眼睛,是用七种不同的宝石拼合而成,可却看起来融洽极了,可稀奇了。”

    陆云门看着她明澄澄的、小鹿一样的圆眼睛。

    他听出来了,那对七宝金蝉是他舅母的嫁妆。

    自舅母从清河崔家嫁到范阳卢家后,那对金蝉就一直压在库里,只在八年前被翻出来过,很快便又锁了起来,所见之人不过寥寥。

    她是从哪知道的?

    不等他细想,小姑娘泠泠然的声音便在此刻忽地低了下去。

    “可就在圣佑八年、也就是今年的春末,阿娘收到了舅舅的一封信。当晚,我们所住的长街突起大火,有人趁火光之乱进入我家屠门,只有被阿娘提前送到了别家过夜的我得以幸免。”

    说到这里,小娘子圆圆脸上的笑意尽失,眉眼间生出了切齿拊心的恨意。

    她像是有千言万语要说,但最后,却只化作了胸脯的一下起伏。

    “他们没有放过我。他们要赶尽杀绝。我在逃跑途中被那群人发现,几次躲藏、受伤、再逃!最后,我血流不止,引得他们手中恶犬狂吠逼近。就在我自知再无活路,决心冲出去同他们拚个死活、能带走一个是一个时……”

    她倏地一顿,直直对上陆云门的眼睛!

    “陆小郎君,是你出手救了我!”

    专注在倾听的少年,漂亮的眼睛蓦地颤了一下,仿佛池水中落下了一只蝴蝶。

    他没想到,阿柿的话兜了一圈,最后竟然落到了他的身上。

    但阿柿看着他的目光却毫无动摇。

    “是你救了我的命。所以,后来我便一直跟着你、照顾你。直到你……”

    她的眼眶突然红了,里面的泪毫无征兆地涌了上来。嗓子也像是被酸涩的眼泪浸伤,哽得再也说不出下一个字。

    连着喘了好几口气,满面哀意的小娘子才摇了摇头,慢慢地、带着哭腔硬声说:“直到我死……也一直在你身边!”

    说到这,她吸了吸冻得通红的鼻子,结果正巧吸进了一股凉风。

    她没忍住,“阿啾”一声,打了个巨大的喷嚏,晃得脑袋上面的红豆珠子砰砰乱颤,一直转在眼眶里、不肯流出来的眼泪,也全随着这个喷嚏,大颗大颗地一股脑滚了出来!

    人一旦开始哭,就很难停下来。

    此时的阿柿,完全不像之前的北蛮小娘子那样,只敢委委屈屈地咬着嘴巴默默哭。

    她响亮地抽噎了一声,然后就张着嘴巴、扬起脑袋嚎啕了起来,哭得又悲伤又哀痛,好像真的遇到了天大的难过事情,听得白鹞都垂下了头颅,开始哀恸地鸣叫。

    而对坐在旁边的陆小郎君来说,不管是阿柿的哪种哭,他都没有应对的办法。

    他想了想,拉紧了手中的缰绳。

    待马车停下后,他进了车内,重新确认了李忠和百善的昏迷,随后便把那个已经没有温度的草花纹圆铜手炉提了出来,拿到路边,想要添木点火将它弄热。

    他忙活的时候,阿柿就挂着满脸珍珠似的的泪,歪着头坐在车架上,不远不近地打量他。

    如松如柏的少年穿着黑衣,落在光下,更显得肤白俊美,就算只是在劈木片,也劈得格外好看。

    小时候只觉得他的长相在同龄男孩里算是不错,但没想到如今竟能出落得如此拔尖。

    就算是外祖母十分宠爱的那位芙蓉郎君,年少时也没有这样的好颜色……

    在她的注视下,少年很快重新弄热了手炉,放到了她的膝边,仍旧是那副皦皦如玉的样子:“抱着它,会缓和一些。”

    可他大概是没用过这种东西,把手炉弄得过于烫了,像是块刚出炉不久的烤地瓜,要不停换着手去拿。

    但哭完了的阿柿也没说什么,还是礼貌地道了谢,然后费费劲劲地用被捆着的双手从怀里掏出了个帕子,垫在了手炉下面。

    待帕子烘得够烫了,她便取下帕子,将它盖在了陆云门的手腕上。

    少年瞬间收紧了星芒瞳孔,转头看她。

    阿柿也僵了一下。

    “对不起,我做惯了,下意识就……”

    虽然道了歉,但阿柿还是把手中的帕子递向他,“那你自己敷上。”

    小娘子振振有词地表示:“我从立秋见到你的那天开始,就一直担心你的手腕,好容易忍到今天才提。”

    她说大梁官话时,尾音总不自觉地往上扬,显得极为灵俏。

    “应该就是今年年初,你在同东乌厥的那场大战中伤到了左手尺骨。如今你年少,那伤不显,可如果就这么放着不管,等几年以后,每逢阴雨,你的手腕都会酸痛。”

    明明看起来比他的年纪还有要小,可此时,她却用一副年长者的语气在认认真真地教育他,还十分理直气壮。

    “你要是不听我的话,到时候,你那拿手的七星连珠箭,可就再也使不出来了!”

    陆云门看着那张帕子。

    战东乌厥时,他的左腕受伤骨裂,但比起同伴们的惨烈伤痛,他这已算轻伤,因此便忍下没有声张,只是自己包扎固定。

    直至回了长安,他才去找了医官。

    医官看后,的确担心他会落下病根,嘱咐他要留心御寒静养。

    可他见骨头已经长好,便渐渐疏忽了……

    “快点。”

    阿柿见他不动,干脆催着直呼了他的族称:“陆七!”

    她的态度如此气壮理直又自然而然。

    因为太过莫名,少年竟忍不住笑了一下。

    神色清正的小郎君笑起来,漂亮得粲如繁星丽天。

    阿柿一愣,眼眸忽然沉了一瞬。

    ——果然还是好想要啊。

    “你笑什么?”

    心里疯狂的占有欲咕噜噜地沸腾起来,让她愉悦地几乎想要去踩一踩尖刀。

    可表面上,少女却对着在她眼中已是槛花笼鹤的少年哼地皱了皱眉。

    “你是不是又想敷衍我?”

    ——要怎么把他完好无损地弄到手呢。

    ——断手断脚、拔掉鳞片的麒麟可就不漂亮了。

    她用的这张脸实在软幼,脸圆眼又圆的,就连发脾气,看起来也是柔柔的。

    “不准笑了!陆云门,以前每次你不想听我的话,你就冲我笑。我可不是第一天对着你这张脸了,我上一世,跟你日日夜夜相处了四年有余,别想这么轻易把我哄过去!”

    第27章

    27

    这到底又是哪一出?

    陆云门叹了口气。

    少年已经意识到了,自己对她的好奇心实在过盛。

    之前就是这样。

    她会对着分明在她眼中也空无一人的缅桂花树,又委屈又生气地说上面的长舌头女鬼用花骨朵砸她。也会指着的的确确、空空如也的笼子旁,说这里有只受伤的红色狐狸,然后为它哭得肝肠寸断。

    这些莫名其妙到不可思议的招数,如同志异故事中的小耳报神,不停地趴在他的耳边念叨着“看我呀、看我呀、看我呀”,让他不自觉地就看向了她的方向,看看她到底又在做什么,时刻盯着她的举止,怕她做出不法之事。

    而今天,就在他觉得她终于也该黔驴技穷、应该就要将一切和盘托出的时候,她居然又变出了的花样,连重生都说了出来。

    而他,居然还是想要纵容她,让她继续把话说下去、看看她这次究竟又想要做什么。

    这个认知,让他心中隐隐不安。

    “你……”

    “我不管了。”

    少年刚出声,阿柿头顶的小红豆珠就从他的眼前甩过。

    小娘子说着俯下腰,凑到了陆云门的左手腕前,把帕子仔仔细细绑到了上面。

    因为手被缚着使不上劲儿,担心帕子系不紧,她还用她的小虎牙咬住帕子边,吼地抽紧了一下!

    手腕被勒紧的瞬间,陆云门的心脏同时也抽紧了一次。

    这种感觉从未有过,让他很不适应。

    漂亮端正的小郎君蹙起了眉。

    “好啦。”

    阿柿满意地打着摆子坐好,一抬眼,就看到了少年颦眉的样子。

    她愣了愣,随即,杏圆眼睛里的神采就消失了。

    “我是不是……逾矩了?”

    她忐忑地又充满期待地看着陆云门,明亮到发光的眸子里写满了“快说没有!”。

    可是,她没等到陆云门的回答。

    小娘子垂下了脑袋,满身的灵动劲儿一下子全散了。

    “是我的错。”

    她失落极了。

    “因为前世的缘故,我总觉得和你相熟,不慎冒犯了你。我之后一定会谨言慎行,请不要生气……“

    用越来越小的气音说完这句话,阿柿就像只被大雨淋湿的可怜小拂菻狗,“呜”了一声后,再也没有做声。

    少年琢磨不透她的用意:“如果我说没有逾矩?”

    她应该会像以前一样,马上开心地笑起来?

    可旁边的小娘子却摇了摇头。

    “我知道我逾矩了。”

    她眼角眉梢上的悒悒不乐比方才更重了,简直就像刚被霜雪打过。

    “我不该这样。”

    她虽然低落,却还是很明事理地开始反省。

    “我明知道重活一世的只有我,却还想要同上一世一样与你相处,这本就不对。理所应当被你拒绝后,我刚才竟然还生气了……”

    说着,她打定主意一般,抬头看向陆云门:“陆小郎君,我想稍微难过一小会儿。等这一小会儿过去,我保证会努力克制自己,不再犯错。”

    说完这句,她根本没有等陆云门反应,就深吸了一口气。

    “那,我开始难过了!”

    阿柿亮着水光湛湛的乌黑眸子,对少年灿烂地笑了一下,然后就将脸扭向了另一侧,只用一只白皙的圆耳朵对着他。

    少年的目光在她的耳朵上多落了一瞬,随后,他便垂下了眼睛,转过头,静心平意,专注驾车。

    可他刚御马跃过了一道沟壑,仍旧扭头看着路侧的阿柿就悄悄地伸出了捆在一起的两只手,费劲地用手指把他的衣袍角勾进了手心,用力地攥着,攥得好紧好紧。

    少年眼中的沉静,忽然如同被蜻蜓点落的潭面,又在一瞬间现出了波澜。

    就在这时,马车拐过了一道弯,一队早已等候多时的人马出现在了不远处的前方。

    为首的,是一位松形鹤骨的清臞男子。

    他年近五旬,留着长长的美髯,正颇具兴致地听着身边侍卫同他诉苦、说自己家中顽童昨夜偷偷将抓来的蛐蛐藏到了他和妻子的被子里,气得他妻子在惊吓回神过后追着孩子就揍,家里鸡飞狗跳了一整宿。

    看到前面的众人,阿柿率先将手撒开,快得要多无情有多无情!

    陆云门看了眼她装作水过鸭背、无事发生的手,又看了看自己皱巴巴的衣角,剽疾利落地翻身一跃,下了马车,将缰绳交给迎着他跑来的侍卫,交代他们看好马车上的三人。

    随后,他难得没有那么规矩、带着蓬勃的少年朝气大步跑向了那名美髯公。

    停下后,他才郑重地向他行了礼。

    美髯公笑呵呵地受了他的礼,接着便向马车扬了扬头:“那便是你昨日提到的北蛮小娘子?”

    阿柿留意到李群青的目光,立刻伶俐乖巧地朝着他行了礼。

    昨天白日,在看着阿柿回到客栈后,陆云门便去拜访了他的恩师李群青。

    李群青原是大梁的肱股老臣,因受酷吏迫害、蒙冤贬谪,多年前便被贬到了金川县旁边的宝泉县做县令。

    如今酷吏已然伏诛,李群青清白已返,但朝廷却始终没有要起复他的意思,所以,此时的他仍旧还是宝泉这座小小县城的县令。

    陆云门本不欲因私事多叨扰恩师,但因为阿柿的那番蚯蚓之言,他还是去向恩师说了此事,想借人在此接应,以防变故。

    他本意并不想劳累恩师过来,但恩师似乎觉得他口中的阿柿十分有趣,说什么都一定要亲自来接。

    “正是她。”

    陆云门恭敬回道。

    “这回,她说她是重生之人,上一世曾被我所救。”

    光是说出这句话,陆小郎君就觉得十足荒唐。

    但他却还是低声多说了一句,“不知道她到底又想做什么。”

    “小陆啊。”

    李群青抚着长髯,冁然一笑,同自己这个小弟子逗趣。

    “自提到这个阿柿小娘子起,你说的最多的,就是刚才这句话。看来你对她是真的很感兴趣。”

    “老师。”

    清冷澹宁的世家小郎君叉起手。

    “这话不好。”

    看他这般样子,李群青又是一阵爽朗大笑,随后他挥手下令,命众人返回宝泉。

    见有恩师在此坐镇,陆云门也放心地分走了一小队人马。

    少年策马扬鞭回首,率领衙兵重回瘴林,带着领路白鹞、照着他此前留下的记号,欲要探明地洞内的情况。

    他一离开,马车自然换成了侍卫来赶。

    阿柿只能重新坐回马车里面。

    在迈进车厢前,小娘子遥遥地又看了一眼少年“银鞍照白马,飒沓如流星(注3)”的风发意气,眼睛里闪动着的,全是灿若星河的喜欢。

    但在进入车厢、沉重的马车帘垂落到地的瞬间,她眼睛那层浅的如同拂地薄雪的情意,便在她的一个眨眼后,化得干干净净。

    虽然她有想过,但陆云门居然真的主动把李群青扯进来了……

    那可是大梁擎天玉柱、架海金梁的李国老!

    虽然如今凤落穷县,可是……

    少女扑哧地笑出了声,两颗白森森的小虎牙一齐露了出来。

    事情怎么会发展得这样合她心意呢?

    她简直迫不及待了。

    ——

    不知多久的颠簸过后,阿柿被带进了一处宅邸,见到了一位在屋前翘首以待的丰满美妇人。

    妇人两鬓抱面,插了满头金箔花叶纹的小梳,曲眉丰颊,面若银盘,上身穿着件赭罗小袖衫,外罩宝蓝地小花瑞锦半臂,下着金织游鳞长裙,脚上踩着红地花鸟锦纹的云头履。

    可就是这样的一身明色,竟也压不住她那张盛过牡丹的、美艳逼人的脸。

    而虽然装扮雍容,她的步履却风风火火,声音也爽朗极了。

    “这就是阿柿吧?方才前头已有人快马回来、同我把今日的事说了。你抓住了一个穷凶极恶的杀人恶徒,真是了不起!”

    她不等阿柿走近,便亲自迎了出来,皓腕上叠着戴的那对鸳鸯纹银鎏金钏,互相撞来撞去,撞得叮当作响。

    “脸这么白,风尘仆仆的,肯定很难受,快换了这薄衣裳,进热水里缓一暖。”

    美妇人说着,正要去拉阿柿的手,却瞧见阿柿的手腕上居然还捆着绳。

    她马上责备地哎了一声:“这个小陆!”

    说罢,她两手一伸,竟徒手将那细密编缠的麻绳直接扯断了。

    “窦大娘!”

    阿柿垂下被她故意用麻绳磨破、看着青紫一片还渗着血丝的手腕,圆眼睛怔怔地看着眼前的美妇人,仿佛再也绷不住情绪般、脆生生地喊了人!

    窦大娘略略意外:“你知道我?”

    “我当然知道您。”

    阿柿认真地仰着脸。

    “您是江湖至密威武虎虎生风刀的传人,是嫉恶如仇、惩奸除恶的侠女。曾徒手为村子杀虎除豹,也曾凭一把剔骨刀,于上万匪徒阵中斩响马首领头颅!哦,还有个不重要的,是李国老李群青的夫人……”

    小娘子说话时一直带笑,两颗小虎牙晃得可爱又俏皮。

    可说着说着,她的眼睛就变得湿漉漉了。

    她主动地握住窦大娘的手:“上一世,您还说要收我做弟子呢!”

    第28章

    28

    阿柿所说的窦大娘的那些事迹,倒没有一件是假的。

    但里面的细节,就有些不那么经得住推敲了。

    譬如徒手打虎。

    这事儿是真事儿,村民为了感激她将那只曾数次叼走村内孩童的恶虎杀死,甚至还偷偷地背着衙门宰了一头耕牛、请她大快朵颐地吃了一顿肉。

    但窦大娘之所以会去打虎杀豹,只是为了要虎胆豹骨入药给她师傅续命。至于保护村民这件事,她想都没想过。

    而听着像是为民除害的杀响马,则是因为那个响马头目看窦大娘门派凋零式微,便领着手下兵马杀了过来,想要一口吞掉窦大娘门派的地盘。窦大娘气得怒发冲冠,冲杀了上去,这才有了那所谓“惩奸除恶”的英姿。

    不过,这些鲜为人知的细节,窦大娘自己是绝不会主动说的。

    她曾经畅想过,要是她将来收了弟子、对方央她讲一讲生平,她要说什么。

    而她当时想的,竟跟方才阿柿所讲的话相差无几!

    甚至,连她“绝对会把自己的英姿飒爽事摆在最前头,至于嫁给李群青这种不重要的事,就随便往后头放”这点,阿柿也说的一模一样!

    因此,在听到阿柿这段像极了自己亲口所说的生平之后,窦大娘是真的吃了一惊。

    而紧接着,阿柿便如同能听到她心声一般,说出了那句“上一世,您还说要收我当弟子呢!”

    窦大娘当即便被她的话吸引了:“你说……上一世?”

    “是。”

    阿柿眼泪汪汪地冲着她笑。

    “我是一个已经死过一回的人,没想到,竟然还能再见到您……”

    阿柿自然没有上一世。

    她清楚窦大娘这些不为人知的过往,是因为她在几年前看上了窦大娘门派代代相传的那把虎吼宝刀。

    据传闻,那柄刀的刀面上刻着纷乱细密且繁杂的图腾,于光下看,时而现出鱼鳞波光,时而晃出虎跃动影,十分有趣。

    她想要这柄刀,所以,就将整个门派都留意了。

    不过,还未等她做什么,就有人将那柄刀呈到了她的手上,如今正堆在她贮藏着漂亮东西的金屋子里。

    还有,就是她曾在长安与东都的宫宴上隔着人群珠帘见过几回窦大娘、听她说过几句话。

    那时,她便几乎揣度透了她的性情。

    如今看窦大娘的神情反应,阿柿知道,自己揣度得果然没错。

    “先进来再说。”

    窦大娘回握住阿柿的手,只觉得这孩子手指冰凉、寒得厉害,于是便直接将她拉到了内室正冒着热气的大汤桶前。

    “你先进水里暖和着,我再去拎两桶热水来!”

    说罢,窦大娘转身便出了屋。

    她出身江湖,不喜被人服侍,所以身边并无侍女,凡事皆是亲力亲为。

    不一会儿,她就两手轻松地各提着桶热水回来了。

    虽然皓腕上的那对金钏还是互相撞得叮当响,但那两桶水满近溢的热水却是水面纹丝不晃,足见工夫高深。

    知道怎样才能讨得窦大娘欢心,此时的阿柿毫不扭捏,褪去衣衫就钻进了水里,一点都不怕水似的把脑袋整个人沉进了白汤里,简直就像是在河里扎猛子。

    窦大娘回来时,便正好看到阿柿像条小鲛人般从水里抬起头,甩了甩脑袋上的水珠,一副同水极为亲近的样子。

    窦大娘家乡临海,可以说就在是海里长大的。可自她嫁了李群青后,遇到的人却多是些养尊处优的旱鸭子,连个同她一起进河里戏水的同伴都找不到。

    这会儿看到阿柿俨然一副好水性,她心里油然地就多了分好感。

    “你会水?”

    她将手中重重的水桶放下,震得阿柿汤桶里的水都起了波伏。

    阿柿睁开她刚被水浸过的、亮晶晶的杏眼睛,欢快地朗声地应了窦大娘:“会呀!我小时候,夏天的一半时间都泡在水里。上一世,我还同您一块儿扎到湖里比赛抓鱼呢。”

    这一下,窦大娘对她更喜欢了,对她重生的事也变得信大于疑。

    “快同我讲讲,这重生,究竟是怎么回事?”

    阿柿便将她在马车上对陆云门所编的出身又对着窦大娘说了一遍。

    并且,她又往后说了不少。

    “……那日,阿娘在送我出门前,便将舅舅的信缝进了我的内衫。被陆小郎君解救后,我将那封信交给了他,却不想因此害了他。”

    说着,阿柿放轻了声音,轻得只有贴面附耳才能听清:“那封信里,写了吴家的罪证……”

    窦大娘在听到“吴家”二字时,当即明白了阿柿的顾虑。

    “这宅子里没有外人,你只管放心说便是。若是有外人偷听,”窦大娘飒爽地笑着指了指自己的耳朵,“我这双顺风子必能知道!”

    阿柿这才露出了放心的神情,把她曾在瘴林地洞中向陆云门喊出的吴家罪状又一次据实相告。

    “见舅舅在信里写得凿凿,陆小郎君便带着我昼夜不停赶往金川找他,可等我们到了以后,得到的却是他的死讯。”

    阿柿垂下了眼睛。

    “阿娘与家人失散多年,直到圣佑六年的年初才与终于寻来的舅舅相认,因此知道这件事的人极少。舅舅可能也这样认为,便托人将这封信送到了阿娘这里,以防自己遇到不测、真相便会被彻底掩埋。没想到……”

    她咬着嘴唇,坚强地将涌上来的泪意咽了回去!

    “虽然大家都说舅舅是急病而亡,但我知道,他一定是被吴家害死的!”

    窦大娘此前一直全神贯注地在听阿柿说话,直到现在才发现汤桶中的水已经有些凉了。

    她赶紧拉着已经泡得热乎乎的小娘子起来,拿了干净的衣物给她。

    “舅舅这个人证不在了,又没有能呈向圣人的实证,陆小郎君便和我留在了金川,悄悄寻找证据。可这期间,我们却不慎信错了人。就是李忠!”

    阿柿谈起李忠,恨意嚼齿穿龈。

    “他分明早就同吴家勾结,却装得忠正不阿,我和陆小郎君轻信了他不畏权贵的假面,便将调查一事告诉了他。他假意作为县令协助我们,私下里却为吴家通风报信,对陆小郎君设下恶毒伏击,害陆小郎君中了寒毒!”

    忽然,她的声音带了哭意。

    “我没能帮他找到解药……短短三年,他便寒毒遍体,衰竭而亡……”

    听了她最后的这句话,窦大娘惊得舌桥不下!

    “我陪了他三年,一直在他的身边照料。我们找到了证据,制裁了恶人,所有有罪的人都得到了惩罚,我的大仇也报了。可是,陆小郎君却一天天变得虚弱……”

    藕色衫子柳花裙的少女垂着泪,像是一支沾染着雨露的桃花。

    “他知道自己时日无多,便在走前为我安排了去路。”

    她的泪珠挂在睫上。

    “太原王氏庶四房独女亡故,他们愿收我为义女,照顾我的后半生。我知道这是天大的恩惠,陆小郎君定是为我费尽了心思。可是,他不在了,这世间便如青松落色。落月屋梁,惄焉如捣,我实在熬不下去……”

    她的那滴眼泪终于掉了出来。

    “他走后的第三日,我用红蜡做梅,陪他看了我们约定好要赏的梅花,接着便饮下了鸩酒。”

    阿柿背对着窗,看不到窗外的情形。

    但她已经发现了,就在她说到“红蜡做梅”时,窦大娘微红的眼睛忽然向外瞟了一眼。

    还有方才那声五毒辟邪珠发出的碰响。

    窗外人是谁的答案,已经呼之欲出了。

    可偷听这种事儿,不像是尊礼重规的陆小郎君会做的。

    八成是李国老在旁边拦住了他,拉着非要他一起偷听。

    想到这,阿柿突然对着窦大娘破涕为笑。

    “所以,您知道我在重新见到活着的、康健的陆小郎君时,我有多开心吗?哪怕我在心里对自己说了一万遍的不能露馅,可我还是激动得手脚发软,很快就抓不住攀着的树枝,噗通从树上掉下了去,结结实实摔在地上,摔得可疼了!”

    这事儿窦大娘可不清楚。

    但她还是接上了话:“小陆就没接住你?”

    “没有。”

    阿柿顿了顿。

    “他不认识我了……”

    小姑娘柔柔说出这句话时的酸涩令人听了都心疼。

    窦大娘刚想安慰她,阿柿就懂事地摇了头,笑得两颗小虎牙全露了出来:“但是没关系,能看到他活得好好的,我就很知足了。”

    陆云门是在听到自己中了寒毒的时候走进院子的。

    屋子的直棂窗开着,小姑娘的声音畅通无阻地响在院子中。

    君子非礼勿听。

    陆云门意识到这一点,进院后就想出声通报,却被满面含笑的恩师李群青提前拦住了,最终只能被恩师拉着,两人一起站在了屋子窗边开得缤纷的合欢树下前。

    这时,听到阿柿变得伤心的语气,原本垂首的少年蹙了蹙眉,抬头看向窗内,隔着成片如细潮薄雾的合欢花绒,望着少女云鬟雾鬓的发顶后脑。

    “我……爱慕陆小郎君。”

    明眸善睐的小姑娘仰着脸,认真地看着窦大娘眼睛中映出的那个少年的身影。

    “无论是上一世,还是这一生,我都只喜欢他。”

    第29章

    29

    大梁民风自由奔放,男女互诉情愫的事倒也寻常。

    因陆云门的出身,寻常百姓不敢对他放肆,但仍有不少显赫世家或权贵门阀的小娘子曾向他抛花示爱。

    但每一次,他都礼貌却不留回旋余地地拒绝了。

    他能清楚地记得她们的姓氏和长相,也知道她们的话中饱含情感。

    可那些情感,却如一道道离他极远的、隔着天堑的流水。

    他能看到水在滔滔地奔流,可他听不到一丝一毫的水声,也感受不到哪怕一滴四溅出来的水花。

    明明就是他的事情,可好像一切又与他无关。

    但就在方才,那声“都只喜欢”扬起时,秋风扑过,浩荡的合欢花绒漫天而起,几乎刮得迷乱了少年的眼睛。

    那一刻,他看不清花绒浓雾对面的人与事物,却清晰地听到一声河面冰凌被上流汩汩江水冲得泠泠崩裂的声响。

    他似是被寒凉的碎冰激到,陌生感令他连呼吸都停滞了一瞬。

    但除了缀着花绒的睫毛微微颤动了几下,少年的面上并没有明显的波澜。

    而窗棂内,阿柿的话还在继续。

    “……可是,我也清楚,我没有家世,不通斐然诗文,长得也不好看。前世,若不是陆小郎君中毒,身渐枯萎,我根本就不配待在他的身边。”

    说着这话的小娘子,眼睛里的难过几乎要溢出来,但却还是很努力地在笑。

    “这一世,当我睁开眼睛,发现自己重生在了刚刚逃跑、还没有被追兵发现的路上,我心里只有一个念头,我暗自发誓,即便此生我同他再也没有缘分,我也一定要保护陆小郎君,绝不让他再重蹈前世的苦难!”

    她认真地说:“他是这世间最好的小郎君。他一定要好好的活着,平安顺遂,长命百年。”

    但说到这儿,小姑娘却像是用光了力气,再也没办法那样懂事明达地笑了。

    “可是,窦大娘,我还是好难过啊。我明明曾经同他那般好……”

    她垂下眼睛,手也渐渐攥了起来。

    “今天,当他冷着脸用刀柄对着我时,我竟然萌生出了一个念头……我在想,我重生到底为了什么呢?我救了他,却再也没办法得到他了……”

    她抬起垂泪的眼睛,掏心掏肺地,丝毫不在窦大娘的面前隐藏她小女孩“阴暗”的任性和自私。

    “我知道我这样又恶毒又难看,可我遏制不住……”

    她说着居然还自己生起了气。

    “我刚才在来这儿的马车上,不小心用了跟上一世同他相处的方式,结果陆云门就皱眉毛了。”

    她气得连陆小郎君也不叫了!

    “我又不是做坏事,我也是为他好。以前不管是叫他陆七还是陆云门,他都只会对我笑,结果现在他却只会对我皱眉毛!”

    她停了停,瘪起了嘴巴。

    “可我知道,他这样做并没有错,他又没有和我一样的记忆,当然只会我把当成一个陌生人。这样一想,我更难过了……”

    小姑娘委屈地泫然欲泣,窦大娘却笑了。

    她是真的觉得,阿柿上一世应该的确同她十分亲厚。

    若不是把她当做了极亲近的人,这般私密的话,她怎么会对她讲呢。

    窦大娘肯定地对阿柿笑道:“这有什么恶毒?这是再自然不过的事情,你已经做得很好了。”

    说着,她的眼睛望向窗外,“谁要是因为你刚才的这段话怪你,我第一个不许!”

    见窦大娘的视线转移得那样明显,阿柿便顺着她的目光转过了头。

    在看到花树下站着的陆小郎君时,她满是泪花的杏眼顿时瞪圆了。

    接着,她眨了眨眼,紧张地咽了一下口水,一张脸生动地写满了“他是什么时候来的?应该没有听到我说的话吧?”,心虚得简直就像只偷油被猫抓了个正着的小耗子。

    仔细地观察着陆云门,见少年始终不露神色,阿柿想了想,求救般地扭头望向窦大娘。

    窦大娘果然如她所想,马上直爽地笑起来。

    她走到窗棂前,将阿柿挡在身后,边两手慢慢合窗,边对着窗外的两人笑道:“小娘子还未梳妆完,二位还是先去客堂,耐心等着吧。”

    ——

    与恩师步行至客堂,陆云门将阿柿话中提到、自己却没有详说的几件事告诉了李群青。

    说着,他发现恩师正饶有兴味地看向他还系在手腕上的那张帕子。

    静心惯了的小郎君少见地有些不自在。

    但马上,少年就教养极佳地想到了要反省:“冲她皱眉的事,稍后我会同她道歉。不论缘由,她烘了帕子为我热手,总归对我的伤腕有好处,我不该对她冷面相待。”

    而另一边,窦大娘正忙碌个不停。

    她虽然出身江湖,不拘小节,但也十分爱美,喜欢妆点打扮。

    可她生的儿女对这些脂粉钗环不甚上心,她便也不好总拉着人描画。

    这会儿有了阿柿这个陶俑娃娃似的女孩儿,窦大娘当然是要大展身手。

    珍粉青黛,绛唇桃靥,她欢欢喜喜地将阿柿从发到都妆点了一番,若不是怕时间耽搁太久,她还想把阿柿的圆莹莹指甲也全染上花。

    因此,当阿柿再次出现在陆云门和李群青面前时,她便又好似换了一个人。

    白净无瑕的脸圆润润的,山榴花胭脂浓淡相宜地铺满了她的眼角面颊,小姑娘的娇嫩简直扑面而来。

    短短的蚕眉俏皮可爱,额上虽然只浅浅涂了黄,两边面靥却精致地勾画出了两朵粉色的桃花团。

    再加上那双焱焱闪耀着的杏圆黑眼睛,阿柿整个人便如同一株开在盛春枝头的、裹满了温煦春光的小桃花!

    小桃花一进门,便玲珑剔透地给李群青和陆云门行了礼。

    随后,听李群青问起她的事情,她就不厌其烦地又说起了自己的重生的事情。

    许多事,她都对着三个人、讲了三遍。虽然内容一样,但无论是用词还是语序,每一遍都有细微的不同,真实极了,即便是心细如尘的陆小郎君,在这一点上也挑不出破绽。

    而在讲述中,听到李国老详细地问起自己的情况,阿柿也能笑着露出两颗小虎牙,答得温顺乖巧。

    “我父族世代行医,我自小耳濡目染,也学了些皮毛,《难经》、《脉诀》,已经通读。”

    “哦。”

    李群青笑呵呵。

    “阿柿,你这就谦逊啦。”

    他抚着他的美长髯笑道:“便是自小学医的男儿,能在你这个岁数将《难经》、《脉诀》通读的,也寥寥无几。”

    听到李群青的夸奖,阿柿显然有些骄傲。

    为了显得宠辱不惊,小娘子拚命压住得意得要扬起来的嘴角,压得脸颊上的肉都鼓了起来,显得画在两靥上那对粉嫩嫩的小桃花团更加稚趣可爱,看得窦大娘好想捏一下。

    少年的眼睛也在那对小桃花团上落了一下。

    随后,他才看向她的眼睛:“人面独能耐寒者,何也?(注4)”

    “人头者、诸阳之会也。”

    阿柿想也不想便将《难经》中这段的答案脱口而出,“诸阴脉皆至颈、胸中而还,独诸阳脉皆上至头耳,故令面耐寒也。(注4)”

    她既然敢在李群青面前说出这样的身世,自然便是对自己说过的话有着十足的把握。

    自信的小娘子睁着闪亮亮的圆眼睛,用一脸写着“我才不怕你,继续问我呀!”的表情朝向小郎君,有一种自然流露的娇气。

    少年不再说话。

    李群青笑了笑,让阿柿继续讲。

    期间,李群青也追问了几回,阿柿对答如流,始终夷然自若。

    不多时,“上一世”的事便快要说完了。

    阿柿正要重新再讲“太原王氏庶出四房”的事,窦大娘怕她提到陆云门的死又一次神伤,便忍不住摆手:“这些,他和小陆方才在外面已经听过了。”

    阿柿愣了愣,圆眼睛忽然睁大了!

    她似是回忆起了之前她在说完“太原王氏”后又说了哪些话,手指顿时慌张地搅在了一起!

    可不待她再做反应,李群青便摸着长髯,“不经意”提起:“对了,阿柿啊,你上一世交给小陆的那封信,此时可带在身边?”

    听到李国老问话,阿柿赶紧将手恭敬叉好,稳住心神。

    “回国老,自重生后,我便将那封信以油布裹紧,时刻贴身带着。但昨晚,在同百善离开前,我担心自己会遇不测,便将信妥善藏在了客栈房间的一处夹缝中,国老可派人去取。”

    说罢,她将藏匿那封信的位置详细地告知了李群青。

    窦大娘同李群青对视了一眼,随即便矫步出门,对守在院门前的擅武亲信下令,要他速去将信取回。

    窦大娘离开后,李群青也向阿柿笑着坦诚:“重生一事,诞幻不经,你说的这些前世之事,虽无法证实是假,却也难证是真。李某一时难以全信,望阿柿莫怪。”

    “有一件事……”

    小娘子说到这,耳朵尖忽然就红了,更像一朵艳艳的小桃花了。

    她似乎觉得很难开口,但抿了抿点着小红春唇样的嘴,她还是低着头、小声地说了出来:“有一件事,也许能证明我没说谎。”

    李群青便问:“何事?”

    “我……不好说。”

    小桃花一脸为难地看向堂侧几上摆着的笔墨,“能不能让我用笔写?”

    李群青自然笑着同意了。

    阿柿有点赧然地瞥了眼站在李群青身侧、还不知道她要写什么的金相少年,接着便走到纸前,写下了陆云门身上一颗痣的位置。

    她放笔时,窦大娘正巧回来。

    阿柿便将墨迹未干的纸先呈给了她。

    窦大娘随意扫了一眼,“哦!”地惊出了声。

    “这……”

    不知前情的她瞠目地看向自家郎君,“你们这是要她写了什么!”

    李群青不解,向她伸手要纸。

    但待他看清纸上的内容,也压着嗓子咳了一声。

    “小陆,你来看看。”

    李群青伸手招来身边的玉质少年。

    “这内容真假先不谈,我瞧着这字倒是与你的十分相像。”

    陆云门于是接过了那张纸。

    终于,一向从容不迫的陆小郎君变了神色。

    他那双漂亮却沉静的眼睛,此刻如同一片被成群鸭鹅跳进的水潭,波光颤动不止。

    在抬眸定定盯了阿柿一眼,又将目光落回纸上、来来回回将那行字看了许多遍后,陆小郎君将墨已干透的纸折起,放进了怀中。

    随后,他先是向李国老和窦大娘执礼告退,接着便看向了那个正一副可怜巴巴、用眼睛在冲他说“对不起,我错了,我也没办法啊”的小娘子。

    少年叹了一口气。

    “我不凶你。”

    他说。

    “你随我出来。”

    第30章

    30

    阿柿同陆云门一走,留在屋子里的夫妻相觑一视,俶尔一起笑了。

    窦大娘其实还不知道那行字到底是什么意思,但看自家郎君要笑,她便情不自禁也乐了。

    她追问:“我不过也就离开了一忽儿,你们到底做了什么?”

    李国老同妻子解释了前因,随后莞尔道:“这种事,阿柿究竟是从何得知的?要说重生,还是太过虚幻缥缈……”

    “天下之大,无奇不有。”

    窦大娘正色道:“你不信,可你也否定不得,以小陆的性子,若不是真有肌肤之亲、经了那阳台云雨,他怎会让阿柿知道他身上的‘那处’有痣?你瞧小陆方才的反应,八成就是写对了!”

    说着,她笑眯眯地“哦~”了一声:“莫不是除了我,还有旁的、同你不亲近的人知道你身上哪处有痣,所以你这才觉得阿柿未必是亲眼所见?”

    知道娘子是在打趣,李群青便也哈哈作笑:“哎唷,说小陆呢,夫人扯我作甚。”

    他摸摸长髯:“既然阿柿口中的起因是那封信,那便等信到了,再去询问小娘子。咱们先去后面看看,衙役已经审了李忠和百善多时,该有些收获了。”

    “反正我是信了。”

    窦大娘随着他向外走,边走边道,“她揭了吴家的作恶,又孤身冒险抓住隐藏至深的李忠,所行的都是好事,何必编一个重生的名头?”

    但可惜的是,阿柿从骨子里就没有是非善恶的概念。

    她并不会行什么好事。

    她所做的一切,都只是因为她自己想做而已。

    从客堂走出去后,两人默默无言地行了一段路。

    阿柿眄了陆云门一眼,见少年耳后的发上挂着一簇合欢花绒,便伸出手,极自然地要为他拂去。

    陆云门却反应更快,下意识侧脸避开。

    但那簇合欢花绒还是在他的晃动中落了下去,飘呀飘,正好被阿柿捏在了指尖。

    对上少年的眼睛,捏着花的小娘子睖睁了一瞬,随后就懊恼起来,对着自己的爪子抽了一巴掌!

    她特意抽得又脆又响,引得陆小郎君不自觉就将目光落了过去,一下就看到了她那片慢慢泛红的手背。

    “对不起。我看到你发间有花,便下意识伸手去摘。”

    阿柿低下头,捏紧指尖的合欢花。

    “我又差点没规矩了。”

    陆小郎君听完,垂下眼睛,看了看仍旧被她攥着的花绒,也说出了一句“对不起”。

    接着,他为他在马车上的那次蹙眉认真地向她道了歉。

    说完,少年才将怀里的那张纸拿了出来,心正气和地向她问:“你能同我说说,这是怎么回事吗?”

    “就是……那么回事啊。”

    阿柿的耳朵尖还是红的。

    小娘子桃腮粉面,语气流露着天然的娇气,但眼神却坦诚又无辜。

    “我不知道该拿什么说服你们相信我,一着急,我就想到了这个。”

    她笃定地望着他:“你从来不用旁人服侍,除了我,肯定没人知道那你里有痣。我想,我说了这个,你就能知道我没有说谎了。”

    这当然不是最有利的证据。

    但因为她实在想看看这个渊清玉洁小郎君面露失态的样子,所以就稍微恶劣地放肆了一下。

    果然,他那瞬间的样子有趣极了!

    阿柿忍不住继续说道:“除了气冲穴处的那颗痣,你的骶端还有一道天生的红痕,我第一次……”

    说到这,她顿了顿,声音软得像是刚抽芽的嫩条,“我还以为是我抓的,吓得我惦记了一整天,就等着你第二天晚上睡熟以后、用药给你抹好……”

    她边说,边用流动着水波的圆眼睛,朝她所说的地方看,看得从未动过情念的少年不禁不由收紧了下腹。

    可他的面上仍是声色不动,连气息也丝毫没有乱。

    这令阿柿都有些失望了。

    等她说完,陆云门又问:“这字呢?”

    “字是你教的。我原本的字不规不整,看了你写的字以后,我就嚷着要学。你说如果我要同你学字,就必须勤奋坚持,若是日后会三天打鱼、两天晒网,你就不教我了。”

    阿柿郑重地告诉他。

    “我真的坚持下来了。整整三年,一天也没有懈怠过!”

    “我手把手地教了你习字,同你相处三年,亲密无间,甚至曾行礼敦伦。可你却从未提过我和你的婚事。我想不通。”

    少年平静地望着她。

    “我不知道你是不是真的曾有前世,但我了解我自己。”

    清莹秀澈的小郎君字字赤诚。

    “如果前世的我真的对你做了这些事,那我便一定是已经娶了你。若我因病重,知道自己时日无多,不能陪你往后,所以没有同你成婚,那我便绝不会如此轻慢待你。”

    他问她:“前世,我们已是夫妻吗?”

    阿柿的瞳仁跳了一下。

    她一时得意忘形,忘记了这可是陆云门。

    他骨子里的守礼自持,容不得他做出那种虽然在其他世家权贵眼中稀松平常、但对他来说却极为不堪的荒唐事。

    是啊。

    他最干净。

    眼睛干净,心也干净,干净得没有染上一点颜色,便是身处闹市,也仿佛山栖谷饮,不染凡尘。

    就像很多年前外祖母笑谈时说过的,你们陆家的那个小七郎,小小年纪便仙姿玉质,怕是只要不吃五谷饭,就要成仙去了。

    可是,他真的能一直这么干净下去吗?

    不如就让她来玩一玩,看她能不能把他从他的云端拉下来,让这冰清玉洁的小郎君踏一踏这人间七情六欲的泥泞地。

    阿柿听了陆云门的话,惊而茫然。

    随后,捏花少女愣愣道:“那一次,是我主动的。那天,是重阳,我挖出了前一年我硬拉着你埋下的菊花酒,喝了好多。我喝酒以后,酒品确实不好,我没忍住,亲了你,还想同你……”

    她越说越急,“但你没拒绝!你回应我了!而且,回应得很……”

    小娘子咬了咬嘴唇,“我想,你都回应我了,肯定也是喜欢我的。所以,那晚过后的第二日,你说你要跟我成婚,我就完全没往别处想。可我听了你方才的话,你当初说要和我成婚,难道,不是因为喜欢我,只是因为有了那晚、你想要守你的礼吗?”

    她在意的事完全出乎了陆云门的预料。

    少年回答不了她的问题。

    他看着直直望着自己、想要逼问出一个答案的小姑娘,险些乱了心曲。

    “那么,”须臾过后,仍如一片白玉的陆小郎君开口道,“后来,我们成婚了吗?”

    “没有。”

    小娘子像是心乱如麻,已经没了多说话的力气。

    “你说要跟我成亲之后,便去将这件事告诉了许多人。不久后,有一个人来找了我。她说了许多,请求我不要同你成婚。我答应了。”

    她的声音渐低。

    “我发过誓,绝对不会将这件事告诉你。如今我说了,已经很算违誓,所以,就算你因此不相信我,我也不会把她是谁告诉你。”

    “我对你说,我三年孝期未满,不能马上跟你成亲。我要等第三年、等我们住的小院开满红梅。等那天到了,我就嫁给你。”

    ——

    天色渐晚,取信的人还没有回来,窦大娘便先去安置阿柿过夜。

    拉着自跟陆云门分开后就总有些发怔的小娘子进屋,窦大娘特意指着榻上那个三彩虎纹陶枕给她看。

    “我不知道你会喜欢什么,便托了小陆去挑。”

    窦大娘笑着说,“这屋子里的,都是小陆拿来的,你若是有哪个不合心意,就找小陆去。”

    “我都很喜欢。”

    阿柿看了看那个三彩虎纹陶枕。

    上面窝趴着的小老虎童趣又可爱。

    陆小郎君,嘴上说着不相信,可为她挑起东西来却还是用了心。

    那她……也要再用些心才是。

    “窦大娘。”

    阿柿望了望外面黑下的天。

    “我同陆小郎君说过,我不会再像前世那样没规矩地对他。可我有些放心不下他的眼睛。”

    她看着窦大娘,眉眼间担忧流露。

    “前世刚认识不久,我就发现,他看远处时鹰觑鹘望,可看近在眼底的书册墨字时,却总会下意识将书册举起、拿远了看,还时不时便会酸涩不适地眨眼睛。中毒以后,他的眼睛就越发得差,我劝他爱惜眼睛,可他要随太子修书,需翻阅的书目盈箱溢箧,常常是鸡鸣睁眼起便开始看书,看到夜深人静才合眼!”

    小娘子说着,眉头颦起,满面都是心疼。

    “后来,他的身体被毒侵得越发虚弱,眼睛也更差了,硬是到了得架一片色如云母的水晶叆叇才能勉强看清墨字的地步。”

    窦大娘听后,想了想,便果断拉着阿柿,去了陆云门住的院子。

    屋子里已经点灯。

    小郎君颜丹鬓绿,即便只是映在窗纸上,也能尽显他年少的貌美之色。

    但此时,他却确如阿柿所说,正将书册举远了在看。

    窦大娘咳嗽了一声。

    窗纸上精致漂亮的倒影随之晃动,陆云门很快开了门。

    听窦大娘问起他看书姿势的事,少年先是一愣,回想了一番,才意识到确实如此。

    他叉手回向窦大娘:“看书看久了,眼睛会有些累,这时若是把书拿得近了,字便会稍有模糊。”

    “您看。”

    阿柿小声地朝窦大娘告状。

    小娘子的兴致还是很低,睫毛垂着,圆月般的眼睛如被乌云遮蔽,神采比平时少了大半。

    “就是这样。他都不知道要保养眼睛。最后的两个月,毒入眼睛,他便几乎看不清了。但他能看出明亮的颜色,所以,我就总穿或红或绿的明亮衣裳,手腕脚腕挂着铃铛,丁零当啷地跑过去,”她望了少年一眼,“那样,你就知道我来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