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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151章 第一百六一章

    秦先生看着女儿在纸上涂涂画画, 不觉扶额,“你怎么对经济学问又上了心思?以前不是不关心这些吗?”

    果真是孩子心性,三分热度, 扭头就换了方向。

    秦茂璃小心用细笔勾勒出线条, 这才小声回答, “我可是冲着奖励去的,能得到水晶糖的分成啊, 谁不羡慕?”

    “你缺零花了?回头去钱庄上取些银子出来就是。”

    秦茂璃摆手, “那也是我们自家的银子, 左手倒右手有什么趣儿?还是赚外头的银子我更开心,况且招贤令上写了, 不限年龄不限身份,人皆可往。”

    招贤令通常会写上类似词句, 有不拘一格取才的含义。秦茂璃狡猾一笑,“就是不知道要最后选中的是个女孩, 他们又该如何处理?”

    她实在好奇的要命,所以绞尽脑汁思考这份策划该怎么写, 写到晦涩不明处,还收拾好准备去找她的小姑姑参谋。

    秦先生不住摇头, “唉, 茂璃性子跳脱, 着实被惯坏了,以后年岁渐长, 还学着稳重些。”

    小秦先生瞄到兄长手里拿的典籍和各种资料,揶揄道:“啊对对对, 都是我一个人惯坏的。”她的这个兄长,一点力都没出, 全是她的问题!

    秦先生只拿自己的耳朵是摆设,啥也没听到的样子,专心指点孩子的策划该怎么写。

    不光是他们上心,招贤令一出,应者如云,甚至连周边的几个州城也听说了,大老远赶了过来,递上自己压箱底的绝招,当然也有不少浑水摸鱼凑热闹的,一时间,宗人府的门口堆满了各种册子。

    宗令抽调人手来挨个翻阅,还不能随意处置,因为说不定哪一本册子上,就有对应的法子。

    一连清理了七八日,才把名单整理出来,宗令在上面一瞄,以,他最想看的那个人呐?就是没这个。

    宗令来回思考,最终把沈齐找来,旁敲侧击,似是而非的讲了一番话,沈齐听得摸不着头脑,什么英雄出少年,嘛意思?搞不懂。

    他回家悄悄跟孩子一议论,沈知澜揣测想:“宗令爷爷的意思,是不是让爹你多发掘提携几个族里的少年英才啊?自己人用着也放心。”

    “会吗?”沈齐疑惑。

    沈知澜两手一摊,“那我实在猜不着了,还能为了什么?”宗令爷爷反复提到的词汇就这几个,八九不离十啊。

    沈齐砸吧那意思吧,好像差不离?甭管什么时候,提携后辈都是好话,顺着干吧。

    只有宗令默默受伤的世界达成了。

    但等到那些整理好的册子统一交上去后,宗令才恍惚发觉,原来做一门生意,会有这么多学问和讲究,丝毫不比书本差。

    这里面,综合对比过可行度,成本,利润额度后,宗令觉得有一个外地商人的法子最佳。

    商人深谙勋贵采买物品的心理,只要贵的,新奇的,独一无二就行。他们并不关心背后是否物美价钱,吃的就是一个稀罕,人无我有即可。

    针对这么一部分人,改进水晶糖的包装,做出独一无二的造型,加上精美包装,就算是卖上三四倍的价格,也照样从者如云。

    接下来,针对次一等的富贵人家,分量减少价格也对应减少,宣称这是京城富贵圈里现在最流行的东西,吸引他们来购买。

    最后才是平民阶级,把水晶糖做成单个来售卖。完整的一盒买不起,买一个终归没问题吧?逢年过节的,总还是可以买上一个两个,让家里人高兴高兴。

    如此的三管齐下,保证水晶糖的产业能够源源不断,钱财滚滚而来。

    宗令自知,不会有比这个更好的方案了,但按照皇帝的叮嘱,他还是多追问了一句,“按照你的策划,一年能够赚取多少银两?”

    这个姓田的商人踌躇后回答,“这个实在不好估计,要根据每年的渠道而来,草民初步预计,第一年能赚到五十万两,第二年会按照一成的速度,逐渐递增。”

    这银子就算放在京城勋贵中间,也不算少,因为这可是实打实生金蛋的母鸡啊,每年都会有利润产生,细水长流源源不绝,谁看了都眼热。

    比如宗令听了五十万两,已然心动,要知道国库里虽然也有进账,但是多数都是折现的米粮,现银不多,谁家能够握住这门

    生意,可保家族百年不衰。

    所以他拿着这一份策划,还有其他几分可圈可点的法子,一并交了上去。皇帝看过之后,不置可否,一时也觉得找不到更好的法子了。

    田姓商人已经把方方面面事情都考虑到了,针对每个阶层人群的特点来设置销售方案,按照他的设想,确实可以利益最大化。

    但皇帝并不满意,五十万两虽多,他更想要五百万,所以试探着问,没有别的更好的法子?

    宗令摇头。

    皇帝就暂时把方案留下,对宗令说再集思广益,收集更多的策划才好。

    宗令迷惑着出宫了,心里寻思来寻思去,就是没懂上头到底是什么意思,还让他把所有的策划都收上去,这算满意还是不满意呢?

    心里迷惑时,正好看到宗学里下学,满登登的都是孩子们涌出来,叽叽喳喳,热热闹闹,让人看了也不自觉欢欣起来。

    宗令一抬眼就看到挤在孩子堆里的沈知澜,给人分糖块的沈知澜,连忙招手让他靠近。

    沈知澜分完手里的枇杷糖,见宗令叫他,连忙擦干净手,贴到马车下,“宗令爷爷叫我?”

    “找你问问学堂的事情。”

    于是沈知澜上了马车,跟宗令说起最近的变化。以前学生专心学习四书五经,有人对这些不感兴趣也只得硬着头皮学,自从搞过年末汇报演出和运动会,各人都发掘出自己的爱好,把精力放到这方面,进展不俗,还出了两个擅棋和擅画的,正一门心思琢磨这个。

    反正他们不冲着仕途经济使力,干什么都行。

    宗令听得顺耳,突然想起什么,“说起来,前段时间的招贤令,我怎么没看到你去参加?”

    “我?”沈知澜指着自己,“我去抢这个干嘛?专业有专攻,做生意的事还是让商人来做更专业吧?”

    “可同样还有偏方治大病的说法,行外人或许一下能发现漏洞呢?”宗令还真的好奇他会有什么想法的。

    沈知澜想了想,“买东西,无非就是八个字,人无我有,人有我有,再细细挖掘一下各个顾客的爱好,老人要养生,中年要健体,小孩要益智,就朝着这些努力呗。”

    宗令一听,发现居然跟田商人的法子不谋而合,可见这孩子也是认真思考过的,随口都能说出切实可行的法子。

    宗令突发奇想,“要是我还想要一个更好更赚钱的法子呢?”

    “嗯,爷爷家里缺银子花了?”不至于吧?感觉几代积累,宗令肯定不缺银子花,就算是正常的庄子铺子收入,已经足够支撑平时消耗。

    难道也跟贾府似的,入不敷出?

    沈知澜甩甩脑袋,就听到宗令继续说着,“银子这东西嘛,谁也不嫌多,再多都能消耗完。东边发了水灾,倒了许多堤坝和桥梁,正需要重建,还有很多的老旧桥梁需要检修,南边有虫灾,今年的收成估计是没了,朝廷还要发赈灾粮下去,西边闹马匪,北边的武器也该检修了,要收回旧的发新的。几百万两的银子听着多,倒下去连个影儿都听不见。”

    宗令说这些,沈知澜不自觉感叹,“怪不得冯爷爷天天愁眉苦脸的,一文钱当成两文花,当家管钱袋子正是个辛苦活儿啊。”

    宗令想起冯相扣扣索索的模样,想笑又不敢笑,当真是受不了。

    好容易才把笑意忍下去,宗令才说,“要是能从哪儿赚到一大笔钱,能解燃眉之急就好了。”

    “所以才想用新糖赚一笔?”沈知澜懂了,为什么朝廷要把甜菜生意完全收入手中,原来是冲着这个。

    宗令点头。

    他陷入思考,完全忘了为什么宗令突然提到这茬。

    宗令耐心等了一会儿,见沈知澜还在思考,笑道:“瞧我,说这些干嘛?你也未必能想到更周全的法子。”

    “其实有,但只能作为应急的法子,不能长干。”

    应急,应急也行啊,宗令眼睛一亮,等着沈知澜嘴里的法子。

    “您要等一等,等上三天,我想明白再来找您说,但是宗令爷爷您要答应我,出了我的口,入了您的耳,除了上头,不能再

    让更多的人知道。这东西跟戏法一样,看着唬人有趣,一旦被点破了,马上就不值钱了。”

    他越是强调,宗令越是好奇,到底会有什么样的主意?引的他这么强调保密。

    越是这样说,宗令越是好奇,却只能答应保密。

    沈知澜心中有模糊的雏形,跟宗令聊过后连忙回到家中,理顺思路后,一一在纸上写下。

    一个平稳的政权下,所有人才有好日子过,而维护政权少不了银子,他这个主意缺德些,那就缺德吧。

    是时候让古人见识见识,智商税的威力了!

    这三天沈潭就见着弟弟有种莫名的亢奋,眼睛发红眼底发青,但整个人有种说不清的激动感,他在沈知澜的眼前晃了晃,“这几天天热没睡好?”

    “确实,这么明显?”沈知澜揉眼睛,只觉得眼睛一阵酸涩,大概是夜里点灯写方案,光线不好罢。

    “等过了今天就没事了。”沈知澜搂住怀里的纸张,做好了准备。

    *

    宗令很期待今天的约定,但他没去打扰沈知澜上课,反而耐心等到他下学,这才命人把他接到郡王府,在书房见人。

    沈知澜迈进门槛时,深深吸气,他来过郡王府这么多次,还是头一次进内院的书房,可见宗令当真是把他当自己人了。

    他也同样把宗令当自己人,不然会把压箱底的招数拿了出来。

    沈知澜抖了抖熬夜写好的策划案,在宗令伸手准备看时再次强调,不能告诉任何外人。

    宗令为难的点了点天空,策划写好就是要执行的,最大的那个肯定要知道的。

    “那就除了上头和相关人员,别人都不需要知道,此事胜在保密,宗令爷爷要是保证我做到,我也保证至少每年能够替国库挣回来二百万两银子,不包含境外。”

    宗令先为二百万这个数字震惊,随即追问,“等等,不包含境外是什么意思?还能卖给其余几个小国?”

    “人心有共同之处,能在大焱管用的东西,小国人一样也吃这口,我不清楚小国的消费能力,所以暂时不做推论。”关于这点,沈知澜还是保持谨慎态度。

    宗令心想是这个道理,几个小国人照样吃五谷杂粮,喝米面肉汤,还能例外,就示意沈知澜继续讲下去。

    沈知澜先喝了口热茶,做好了长期演讲的准备,他鞠躬行礼,“等下如果有冒犯的地方,还望您念在我人小力微,见识浅薄的份上,别跟我计较。”

    “我看着像那么小气的人?”宗令故意说着,昭示着自己作为长辈的大度。

    他答应了,沈知澜可以开始从头说起,沈知澜先问了一个问题,“宗令爷爷,您家中待客的茶水,价值几何?”

    关于这点宗令很得意,“正宗的明前龙井,价值百两。”

    “那街边的大碗茶呢?”

    “十文钱一杯?”这话宗令答的迟疑,因为他并不清楚市井行情。

    这话题沈知澜可以回答,“一文钱一碗,可以续水。这两样东西价格差何止百倍千倍?但是街边大碗茶和王府里的待客茶有两处共同点,宗令爷爷觉得是哪两处?”

    宗令迟疑,思考,却始终没想明白到底是哪些地方,这一个价值百两,一个才一文钱,能有什么相同?

    内室的屏风处传来悉悉索索的动静,沈知澜狐疑转头,宗令忙说,“怕是我养的猫儿,到处乱走吧,等下叫下人来驱赶。”

    “喔。”沈知澜回头,继续等着宗令的答案。

    第152章 第一百六二章

    宗令只得笑笑, “我实在猜不透,还是你说答案吧。”

    “不经过自己思考得到的答案,跟喂饭不是差不多吗?”沈知澜小声说着着, “我可以提示, 爷爷也要顺着思考才行, 不然这个法子说了您也不懂的。”

    “好吧好吧,你先提示。”

    沈知澜继续道, “龙井茶和大碗茶的共同处, 一, 都是可以解渴的茶水。二呢?”他用期待眼神看着宗令,宗令慢慢咂摸过味来, “他们都曾经是长在树上的叶片,别无二致!”

    宾果, 答对了!

    “还有,没到秋天就有花匠上京城售卖菊花, 一盆盛开的墨菊,绿菊能够卖出百两的价格, 对吧?而普通的菊花只能几文钱一只,那墨菊和绿菊又凭什么这么金贵?”

    “当然是因为他们罕有, 特殊, 所以才能卖出高价啊, 物以稀为贵,从来都是不变的真理。”宗令立刻回答。

    “那这些绿菊墨菊当真特殊吗?就算他们真的稀罕, 跟我从前送的三色菊,五色菊又有什么区别?它的稀有, 当真是不可复制的稀有吗?稀罕到一个季节只有几盆?”

    宗令想起自己去年办过的菊花宴,满院子都是五彩缤纷的菊花, 赢得一片赞誉,并没有当真发现这些菊花是染色而成的。至于真的只有几盆?这话偏外人还行,蒙不过他。

    “这种招数,叫做人工创造稀缺。不论茶,菊还是兰花,同样是培育出来的,只要加大规模,自然能够扩大产量,物以稀为贵,说不通。倒不如说,限制了他的产量,扩大他稀缺的概念,这样才能创造稀缺。

    同样的东西,又凭什么一个千金不换,一个随处可见?”

    “有人,在背后推动了它的价格,有人追捧他们,逐渐形成了潮流。”宗令通读史书,自然知道茶叶的流行趋势,之前流行过煮茶,因为煮茶里可以加入各种名贵香料来彰显身份,后来又流行点茶,并辅以各种点茶手法和工艺,接下来才是炒茶,并且越是罕有越是名贵。

    究其根本,不都是流行的变化吗?而流行变化,也是可以人为推动的。

    他喃喃说着,沈知澜同样说,“这些本来是一样的东西,却因为人赋予了他们含义,从而身价倍增。饮茶,是一种彰显态度的生活方式,菊花,是凌霜傲雪的君子品格,兰花,是孤芳自赏的淡然自若,梅花,是冬日里唯一的风景,是第一缕春色的投映。”

    “可是梅兰无声,寂寂开放,他们从没说过自己可以做到这样,它们依旧年年开放,归根结底,还是人赋予了他们一切!”

    沈知澜的声音掷地有声,震耳发聩,震的宗令脑子里一阵阵掀起波浪,只觉得一股灵感从天灵盖一直窜到脚底板,也让他背脊生汗,阵阵眩晕。

    “这是所有昂贵物品背后的逻辑,人为制造稀缺,在赋予它含义,寄托各种美好的愿景。”

    如同各色宝石,各色装饰品,各种奢侈品一样,什么纯手工制作,什么耗时三年,不都是制造稀缺的一种借口吗?

    “弄清楚这个原理,想把水晶糖卖出高价就不难了,只要赋予它含义就好。”

    他放低声音,循循善诱,“不论哪位大夫都会说,每天吃点水果,对身体好吧?开胃健脾,颐养身心,对吧?”

    宗令点头,大夫确实这么说过。

    “但是吃水果未必有这么方便,首先是节气的问题,过了季就没有应季的水果,想吃也吃不到。其次就是运输,南地的水果,北地永远享受不到,只能望而生叹,我就只在图册里听说过南地的荔枝,龙眼,枇杷等等。”

    宗令深以为然的点头,想他这样的王爷之尊,也只尝过一次荔枝的鲜果,荔枝荔枝,离枝即变,当地的指挥使可是直接挖了上百颗荔枝树装进桶里,快马加鞭在水路出发,赶到京城时只剩下十余株果树还活着,连先帝也只分到五颗。宗令当时刚办好一件差事,恰逢其会才分到一颗,尝了味道,鲜美难言永生难忘。

    他都难得吃到鲜果,更不提其他人。

    “然后现在,市面上突然出现了一种糖果,形状晶莹剔透,口感甜美似鲜果,号称吃一颗糖果,抵一颗鲜果,价格却是鲜果的十倍,二十倍,您愿意尝尝吗?单独一颗还不卖,一定要买他们的十二月果仙套装才行。”

    宗令摇头,“我又不傻,怎么会买这个。”直接吃鲜果不香吗?

    “可是紧接着,《大焱报》上就报道了这种糖果的难得,珍贵之处,需要十颗鲜果的浓缩,才能得到一颗的滋味,费时费力精工细作,一年忙活到头,才能凑齐这么一套十二果仙,汇聚了十二个月的鲜美,不心动吗?作坊里产量有限,一年只能生产一万盒!再多实在产不了。”

    宗令动了动。

    “有人把这么一盒子糖果送给他断亲许久的父亲,表达自己的孝心,他父亲感念他的孝顺,允许他进家门。”

    “还有人送了一盒给生气的妻子,妻子也愿意跟他好好说话。”

    “还有人送给正在读书的孩子,孩子扭头就考了个童生!”

    宗令默默咽口水,他才不心动呢。

    “然后呢,文人雅士的聚会上,总是少不了拿出一颗两颗糖来,言语中充满遗憾,当时铺子就剩最后一盒,五个人抢,谁也不肯放手,最后只好一人分了两颗,就算如此他也觉得足够幸运了!”

    “瓦舍里,戏班里的伶人在妆台上摆了这么半盒,捧着脸说吃了这种糖,容颜增色不少。”

    “更重要的是,大臣们聚会时,发现谁谁谁都买了这么一盒糖果,连进宫时,都会看到摆在隐蔽处的糖果盒子”

    在这种密集的攻势下,宗令已经很难保持冷静,他觉得他要是不跟这个风,旁人还会以为郡王府破产了!不就是银子嘛,

    买!出风头才是最要紧的!

    “你说的也有几分道理,这样宣传的糖果,想必很能卖上价格。”

    “对,这叫做赋予含义,赋予概念,茶水跟品味挂钩,新品种的糖果就跟健康,美丽和智慧瓜果。”沈知澜冷静的说,“而且价格,越高越好,卡在一个富裕阶层刚刚能接受的临界点上。”

    主打一个该挖就挖,该挣就挣。

    宗令咽了咽唾沫,黑啊,真黑啊,当真是个小黑心鬼,怪不得要保密呢,但凡被人知道,沈知澜以后出门要被人套麻袋的。

    “那,这样的糖果要怎么造出来?”

    “这就要看工匠们怎么调配口味咯,这是制作部分的事。”沈知澜摇头,虽然他知道可以怎么仿造水果糖口感,但活儿不能全让他一个人干,对吧?

    “接下来,才是这个方案最最核心的地方。”他放低语气,宗令不由自主跟着压低嗓门,“是什么?”

    难道还有更黑心,更赚钱的主意?

    “红菜做出来的糖,我是说没有去掉颜色,还是红通通的那种,按照甘蔗糖的价格,随行售卖,不能随意涨价。”沈知澜说完,只见宗令一呆,“就这?”

    “就这啊,“鲜果糖”不论卖出多高的价格都没关系,跟最底层的百姓无关,但是百姓也有吃糖的权力,他们也不介意糖的品相,按照普通糖的价格售卖就行。”

    一边重要照顾富人群,一边平抑糖价,他全都要!

    宗令望着沈知澜的脸,久久不能回神,如果说先前的鲜果糖只是让他震惊的话,后面的红菜糖就是让他震动了,一边赚取利润一边兼顾百姓,何尝不是一种“达则兼济天下”呢!

    沈知澜见宗令爷爷不说话,还以为他被自个的缺德镇住了,他心里嘀咕,他还没把期货炒作拿出来呢!那才叫真正的缺德,而且容易玩脱,现在信息传递慢,并不适合这种玩法,一旦玩脱就是大灾难,炒作概念,只能算是一种古典主义炒作手法,挣几年快钱。

    “其实茶叶和花卉,都是一样的东西,喜欢的人爱不释手,不喜欢的弃如敝履。又比如冬天的冰到处都是,到了夏天就能卖上价,夏天里泛滥的蔬菜,到了冬天能卖上高价,稀罕的不是东西,而是概念。”

    他还要继续找补,宗令已经抬手,“我听懂了,你小子确实有两下,想的主意也管用,我将这些意见总结了,呈上去如何?”

    “您不嫌弃这些想法粗陋就好。”听到夸赞,沈知澜反而扭捏起来。

    “这还粗陋?那朝堂上的大人们合该一头撞死了。”宗令想了想沉吟道:“澜哥儿,咱们两说点掏心的话,我看你心思机灵,脑筋灵活,倘若有入朝为官的机会,必能一展宏图。身份也不是什么阻碍,只要上面一声令下即可,你有没有想过成年后,入朝为官?”

    沈知澜差点把自己的手摇成花手,“不不不,实在没兴趣!”

    他也实打实的说,“以前还在茂州时,我就想着寻个法子,给家里赚点银子,不要让家人过的紧巴巴,爹娘不操心,姐姐以后出嫁有嫁妆。现在不缺银钱使了,我就只能出去长长见识。大焱一共三十四个州,我还只去过两个地方啊。”

    不论是秀美的山川,幽静的河流,抑或者奔放的草原,他还统统没见过,就让他带京城里?算了吧!

    说起地图上的风景,他如数家珍,津津有味,恨不能亲眼目睹,亲手绘下,倒是让宗令想起年少时的心思,曾几何时,他也这么想过,最后化作一声叹息。

    那边厢沈知澜还在幻想着他的美梦,“等我把所有的地方都走遍,就写一本《知澜游记》!没准百年之后,千年之后,这本游记还一直流传在世。”

    到了这个时空的现代,也让他当一当名人啊,那感觉一定不错。

    “这个梦想挺好,那你可要好好用心向学啊。”宗令没扫兴的提起他们无诏都不能出京的指令,反而鼓励起沈知澜来。

    能得到长辈的支持,沈知澜反而开心起来,絮絮说着自己的行程规划,看着宗令又喝了两杯茶,他才不好意思说,“刚才说到哪儿了?您问我想不想做官?”

    “我不想,我想出去玩!”

    “少年人呐!我就知道。”宗令没说知道什么,“行了,这份策划我重新整理誊抄,写上你的名字。”

    “也写上宗令爷爷的名字。”眼看对方的眼睛扫过来,沈知澜嬉笑,“我想的主意粗略,还要您润色修改,逐一完善,这还不算辛苦吗?您是当之无愧的。”

    “怪不得招人欢喜,你啊。”宗令亲昵的点了点他,两人的氛围如同普通祖孙。

    宗令正要提笔写字,抬头看天色,“都这个时辰了,天都黑了,净顾着说话了。罢了,找辆马车送你回去。”

    沈知澜拱手一笑,表示自己恭敬不如从命。

    郡王府的人办事很快,马车很快带着沈知澜回去黄铜巷。

    宗令提笔写下一个标题,内室屏风里的人转身出来,宗令头也没抬,“今日我才算是服了,人不服老不行啊,一代新人换旧人,我这把骨头,老咯。”

    “哈哈,您明明还不老,老成持重而已,年轻人有冲劲是好事,就怕到处乱冲,正需要您这样的替他们把把脉呢。”来人接过沈知澜留下的简略般策划案,来回翻看。里面的内容,他已经从屏风后听到了。

    书房里没有外人,宗令说话就随意些,“我看这个案子,只要到手就能用,都不需要额外准备的,可惜你发了个招贤令,让此事沸沸扬扬,只能沉寂一段时间,再来筹备。”

    来人连连讨饶,他要是不发招贤令,还骗不来这么一份精彩的计划书呢?

    总算是明白,凭什么能够赚到五百万两了!如果真的铺成开来,别说五百,六百也是有可能的,毕竟定价如此高昂。

    当真是遇事出奇招。

    *

    招贤令被撤下了,但是跟沈知澜预料的差不多,凡是有可圈可点地方的案子,还是被留了下来,例如沈玄许,他在鼓励下独辟蹊径,给糖果设置了一个美观耐看的商标图案,见此图案等于见到品牌,算是定了一个调性。

    而秦茂璃说的要给糖果本身定做一个独特图案,这个点子被采纳,不过她画的图没被采纳。

    “我明明画的很好看吗!”秦茂璃十分不服气。

    沈知汝好奇问她,“是什么图案?”

    “是一个牡丹仙子采花图,还有芍药仙子醉卧图。”

    沈知汝实在没撑住笑了,“你画的出来,也要做糖的师父手有这么巧才行啊!也太难为人了!”

    光琢磨图案就够呛。

    “要我说啊,简单耐看的图案就够了,不信我回家做给你们尝尝?”

    “你还会做糖?”

    沈知澜得意仰头,“我还会做糖画,厉害不?熬糖浆我可是很拿手的!”

    “去去去,少吹牛!我不信!”

    “谁吹牛了,不行我马上回家熬一个试试。”沈知澜不服气的挽袖子,不就是熬个糖浆做个糖画么?还能难住了他了。

    越说越来劲,三人当即要回家去做糖画。沈知澜路过集市问人讨了十多根竹签子,作为糖画的签子。

    熬糖浆,糖水比例一比一,看好火候,熬到起大泡用筷子蘸一点,脆了就是熬好了。

    然后把熬好的糖浆放在摸过油的石板上,趁热做出各种形状。

    “小心烫手啊,这东西一烫一个大泡!”沈知澜叮嘱了两个,让她们多加小心,自己用勺子摆弄出最简单的图案。一个大圈套一个小圈,拉出两个耳朵和胡须,还有一个尾巴,成啦!

    一个标准的小猫!

    秦茂璃笑道:“你这画的是老虎?我看着像猫唉!”

    “你看着像猫,那就对了!我本来画的就是猫,还不错吧!”沈知澜手下没停,一连做了五六个猫,糖浆用光了才停下,“当当,看看怎么样,我没哄你们吧?”

    他晃着手里的猫糖画,寥寥几笔勾出猫的狡黠。

    “像,好像,我尝尝猫头。”沈知汝嗷呜一口,先把猫身子咬了大半。

    “啊,我还想明天给他们都带几个呐,姐一口咬了两个!”

    “你* 再做几个就好了,又不费什么。”现在可不比从前,连买两斤糖都要悄悄滴。

    沈知澜一想也是,立刻从糖罐里又倒了几大勺糖,重新熬起糖浆来。

    这次不仅要做小猫,还可以做小熊,还能做钻石糖,那可是曾经风靡过小孩们之间的爱物啊!

    不过钻石糖失败了,需要模具才行,手工做不成。

    他正遗憾时,刚从外头回来的杜珍娘听到厨房有动静,摸进来一看,见两孩子把厨房搞的一团糟,登时大怒叉腰,正要蓄力输出时,看到了也在旁边的秦茂璃,蓄好的力也散了,硬是把一张怒气值点满的脸换成淳风和雨,“你们三在干嘛呢?”

    沈知汝见状连忙去讨好亲娘,“做糖画,都成功了!”

    甜滋滋的糖块送进嘴里,更让杜珍娘不能发脾气,她只能无奈道:“做糖画就做,第一要注意安全,第二要记得打扫。”

    “我们知道啦!”两姐弟异口同声回答,他们哪次没打扫干净啊!次次都是打扫归置好的,好几次娘都没发现呢。

    不过,别人家小孩真是好用啊,当家长的看见别人家孩子,还能记得给孩子留几分薄面呢。

    沈知澜趁机又做了好几个糖画,准备拿去贿赂同窗们。

    第153章 第一百六三章

    孩子中间出现什么新鲜玩意, 是传播的最快的,他们接受能力强,又好奇心重, 只要有些新奇之后, 马上就能流行起来。

    沈知澜做好糖画, 才带到学堂就被一抢而空,没抢到的巴巴等着他再带来, 沈葵看不下去, “你们喜欢吃, 那就去集市上买呗,难道澜哥儿带的要额外好吃些吗?”

    “就是更好吃些。”他们理直气壮的回答。

    沈知澜笑着打圆场, “这个做起来很简单的,随便哪个卖糖葫芦的都会, 让他们专门做一个吧。”又不是什么高难度的东西,糖画而已。

    同窗一听有理, 商量去找手艺人订做,这个确实不难, 手艺人略一琢磨,就按照他们的需求做好了, 几个人人手一根, 品尝着古代版棒棒糖的甜蜜口味。

    他们吃的开心, 别人也眼馋,又继续订做, 后来那做糖葫芦的索性改了行,专门来做糖画。

    未几, 这股风潮就开始弥漫到所有孩子中间,大街小巷里, 到处都是嘴里含着糖棒,撒欢的孩子,还编了一首童谣来传唱。

    “种果子,熬糖浆,串成串串美名扬”

    *

    宗令面前有一群孩子飞快的窜过去,嘴边都衔着竹签,一路走过的孩子都是如此,他想了想问车夫,“最近怎么到处都是孩子吃这种糖?”

    车夫笑道:“流行嘛,孩子们都有。”

    “这种流行开始几天了?”

    车夫想了想,“七天还是八天?还是六天?”记不清,反正很快。

    宗令回忆前事,左右不会超过七天,可见一个东西一旦流行起来,发展的速度也会很快,根本不需要推手。

    那计划书里写的让鲜果糖流行起来,成为上层专属,也不是什么难题。

    只可惜,就跟沈知澜再三强调的,戏法的秘诀被戳破就不灵了,前期的保密,所以最大的功臣并不能马上获得他应有的荣誉,让宗令有些愧对。

    那孩子说要跟他一起上折子,等同送了他半个功劳。

    不过皇上并不是那种赏罚不分明的人,私下跟宗令说过,眼下沈知澜年龄还小,风头太盛容易被摧之,也担心伤仲永的故事重演,倒不如暂时记下,等到成年后,记个大的。

    宗令听皇帝那口吻,至少也是个一品的爵位,酸溜溜之余,又觉得应当的。

    谁要是每年能给朝廷挣来那么多银子,给个国公也行啊!这么一算,还是沈知澜吃亏了!

    宗令又想,现在皇家已经在私下组建榨糖作坊,糖厂,准备开始试验鲜果糖的做法,最好的工匠已经被招来,那种晶莹剔透,水晶般闪耀的糖果,想必很快就能生产出来,给国库带来源源不断的收入。

    不过在此之前,还该先论功行赏。这次去北地采购带回红菜的人都有封赏,而里头功劳最大的几个,就被抽调到正在新建的糖厂,作为几个分部的管事。

    宗令觉得这个一分部,二分部的名称有点过于粗陋,奈何皇上坚持,一想不过就是个名称,他也就算了。

    只是管理整个糖厂的人选,很难选择。糖厂的经营权在皇室,还是要找个自己人才能安心,宗令想了想,就举荐了沈齐,结果一致通过。

    沈齐本来就是这趟采购的头领,能够当上厂长,也算实至名归,还顺便给他提了品级。

    消息一出,沈齐家的门槛惨遭洗礼,虽然搞不懂厂长这个职位到底管什么,不妨碍大伙明白,品阶和月例啊,以后沈齐的品阶按照从四品算,已然不俗。

    沈齐的喜悦自然不用说,当初同来的族人同样有难以难说的艳羡。说起来当初大家也是同一起跑线,眼看着沈齐蒸蒸日上,他们还原地踏步,真真是酸楚难言。

    人不会嫉妒距离自己太远的人,但是会羡慕原先跟自己一样,却把自己甩开的人。

    沈齐被人贺了几天,请了好几回客,突然回过味来,莫不是宗令想拿他当个典型?他靠着努力走出一条出路来,其余的闲散

    宗室哪儿能看得了这个?最近去辞掉禄米的,买书册准备考试的,一窝蜂的来,险些把集市上的书册买断货了。

    “那爹觉得亏本了?”

    沈齐想想说,“也没有,能带动那么多人上进,这功德还能记我头上,况且,我也没亏。”他变戏法一样从背后摸出一张帖子,“瞧,皇家围场的游猎会!一般人可是门槛都摸不着啊!”

    一张洒金笺绘制的帖子,握在沈齐手里,闪闪发光。

    游猎会每年都是有的,但通常看皇帝心情决定有几次,想必是宗令爷爷好心,才会给他们发了帖子。

    “也不管是我,跟着我办事的几家人都收到帖子。”沈齐爱惜摸着封面,“虽然我们肯定是末席,但能参加就是好事啊。”

    这是难得的殊荣,能去就是福,沈齐炫完帖子,忙让家人准备合适的骑装,若是来不及定做,就买成品再改改尺寸。

    杜珍娘正把骑装改小,还准备订点装饰上去,就看到沈齐狗狗祟祟靠近,还从怀里拿出一件珍珠发冠来,珠子品相一般,但是胜在手工不错,搭配的好看。

    “这是给汝姐儿的,游猎会让她戴着。”

    “光记得给汝姐儿买,怎么不给澜哥儿也带一个?”

    “先紧着汝姐儿的事办。”沈齐长吁短叹,“现在我当了这个厂长,总算能把汝姐儿的亲事,抬上日程了。”

    高不成低不就,说的就是他们,那些商户人家倒是舍得,他们舍不得女儿,而自家看得上的,别人未必能看上自家,父母两

    背后都快愁死了。偶尔倒是也有一两个过来试探的,杜珍娘一打听对方的情况,立刻婉拒了。好在现在沈齐出了头,选亲事就算有余地了。而且现在沈齐还有往上走的趋势,姑娘本身也出色,至少一些书香人家可以相看了。

    沈齐点头,“就是这样,京城女孩出嫁晚,都是先定亲再成亲,但是相看相看也是无妨的。”

    机会难得,游猎会不少人参加呢,赶紧相看起来。

    沈知汝听说自己能参加游猎会,已经在畅想穿戴什么样的骑装,拿什么样的弓箭了,却没想杜珍娘让她插上满头的珠翠,还

    要胭脂口脂统统不落下,不打扮成一个花冠不算完,越花团锦簇越好。

    她小心的把新买的玉钗取下来,“娘,这么好看的玉钗骑马跌碎了算谁的?您舍得我都舍不得,还是换成丝带吧。”

    “胡闹,这可是娘辛苦挑的,这个玉钗才衬你的脸色,好看。”杜珍娘硬要插上去。

    沈知澜插嘴,“娘,这是去游猎,到时候肯定要骑马的,姐姐戴玉钗还梳这么复杂的发式,那不是动都不能动吗?还怎么跟人玩啊?不如就简单梳个马尾,带个小巧的发冠算了。”

    “就戴发冠,能好看吗?”

    沈知汝连忙求饶,“就戴发冠,就发冠,我还想猎两只小兔子回来,给娘做个围脖呢,难得一次游玩,您就让我去玩罢!球球你啦。”她又是撒娇又是卖乖,撒的杜珍娘把持不住,总算是同意了。

    获得了轻装出行的权利,沈知汝格外高兴,开始盘算到时候怎么玩。

    “能去的熟人不多啊,我们能去,葵哥儿能去,别的人都不能去的。”沈葵是亲王世孙,所以才有前去的资格,别人去不了。

    “韩子期能去吧?”

    “帖子是发了,但是韩爷爷让他们闭门读书。”

    “那就当真没了,算了,就当是过去认真新朋友了。”沈知澜认真说,“或许真的能认识几个新朋友呢。”

    他还没见过几个别的同龄人呐,正好去认识认识。

    京郊的围场早早就筹备好了这次围猎,提前把一些体型小,危险程度不高的猎物放了进去,以供尽兴。

    其他人都是去过好几回的,并不新鲜,只有他们这样头回去的,还充满了新鲜感,四处张望着。

    安排来给他们引路的内侍年龄不大,嘴边挂着一个小酒窝,“这边的围场可大了,里面还有耕地和羊群,种了菜。”

    “那平时没人照看吗?”

    “有,就是我们这些内侍和宫女们照看,还种了些果树和葡萄,公子们要是喜欢,小的给您摘两个尝尝鲜。”小内侍极其殷勤的说着。

    沈知汝嘴快,直接问,“你干嘛这么殷勤?”

    小内侍一噎,顿了顿才说:“小的常年待在围场,也见不着外人,只当是跟各位说说话,逗逗乐。”说罢转身去折果子了。

    等他走远了,沈知澜才去拉姐姐,“他忙前忙后的,就是指望我们能看在他尽心的份上,给些赏钱。”

    “这样啊。”沈知汝登时觉得自己出言冒失,“那我等下记得给赏银。他年纪看着还没有你大,已经成了内侍,也是苦命人。”

    确实,而且他们一群人都没什么权贵,只有资历浅的内侍才会被派这样的任务。

    说话间,就到了提前安排好的帐篷里,这里可供各家换衣服和歇息饮水。

    沈知澜换好骑装,收拾齐整,招呼了其余几家的同龄人,准备一起去围场,他们却犹豫着,说想去拜会几位王爷的世孙,沈知澜想了想,“那我们一起去吧,省的失了礼数。”

    对方脸色微微一变,却没说什么,几人一齐去拜会几位王爷世孙。

    京城有许多世孙,但提起世孙通常指代的,还是三位亲王的世孙,应王褚王恒王三位都是皇帝的同胞兄弟,他们的世孙跟皇室血缘最近。

    不过想要趁着游猎会混个脸熟的人还不少,他们到了三位王爷的帐篷,连脸都没看到,就被门口的侍卫打发。

    拜会没成,那就各自散开活动了,沈知澜带着姐姐,正要去找沈葵汇合,冷不丁有个身穿侍卫服的人靠过来,作势要行礼,

    沈知澜正要避开时,对方突然一个闪身,拳风直接冲着他面门来了。

    沈知澜眼神一闪,根本没闪避,旁边的沈知汝已经惊呼出声,拳头却刚好停在他面门前一点点的位置,睫毛一眨似乎都能碰到拳头。

    “你怎么不闪开啊?”

    “因为我猜出你是谁了啊!”

    沈知澜张开双臂,“朗哥!你不是说你要当差吗!”

    周朗回了一个热情的熊抱,“现在不是不当差了吗!”

    他们抱成一团,互相较劲,较完劲才松手,周朗解释说他今天确实当差,但皇帝都来了围场,他肯定是要跟着来的。他们这种外围侍卫就是凑数的,只要轮值时人在就好了。

    而且小组长知道周朗的情况,施恩让周朗可以过来跟家人聚会。

    周朗肯定不会错过,欣然而来。

    第154章 第一百□□章

    “这个围场, 有什么好玩的啊?”

    沈知澜发问后,发现这是标准的一问三(人)不知,于是决定一起去找沈葵。

    沈葵那边, 正跟他的两位表弟在一起, 商量要去什么地方游猎, 既然是出来打猎,没打到猎物等于白来一趟。

    那要怎么才能既打到猎物, 又不会跟别的贵人冲撞呢?

    负责替他们引路的小内侍说, “小的倒是知道一个地方, 清静不说,猎物也不少。”

    沈葵感兴趣的追问:“喔, 什么地方?”

    内侍就提到围场北边有一处小山坳,刚好呈凹形, 旁边是个小树林,树林里都是野兔和獐子之类的小物, 最适合他们这种新手打猎,而且距离大部队也不远, 奔马两刻钟就到。

    这么天时地利的地方,他们当然觉得不错, 于是骑上围场准备的快马, 朝着小山坳赶去。

    到了地方一看, 果然是视野开阔,风景秀美, 野草刚长到齐脚背,野兔在中间出没, 格外明显,确实是个打猎的好地方。

    沈葵心痒难耐正要一展箭术时, 斜刺里突然窜出一只猎犬,把野兔叼走了。猎犬三步并作两步,窜到主人身边,放下野兔,等着主人的赏赐。

    沈知澜眼见沈葵不爽,只得过去挽了挽他的手,“明珠,有目者共识之,这是理所当然的。”

    大家眼光都好,都看中这块地方,不过先来后到,对方先来就占了,他们再换个地方就好。

    沈葵虽不开心,倒也没说什么,转而开始寻找其他可以狩猎的地点。

    谈尚书家的五公子指了指不远处的小树林,“那有个林子,不如去看看?”

    小树林郁郁葱葱的,看着倒是有点意思,众人正要纵马前往小树林时,先头那伙人的侍从到了,拱手说道:“我家公子说,山野之地本是所有人共享的,何不一起狩猎?”

    “替我谢过你家公子了!”沈葵扬起鞭子,“我们人多,待不下!”

    侍从再次拱手,示意自己听到了,转身想必是去回主人的。

    不过被他这一打岔,沈葵心情愉快不少,就在小树林旁边,开始指点挑选合适的狩猎点。

    他们几个都没来狩猎过,谈家的五公子六公子更是如此,都是些纸上谈兵的主,嘴上说的天花乱坠,实际上一窍不通,最后糊涂选了一个地方,沈葵第一个放箭,歪歪扎进土里,连野兔的皮都没擦中。

    他也不气馁,继续射了好几箭,这才勉强擦到兔子的边,野兔受惊准备逃走,沈葵大呼小叫,“澜哥儿,你快上,兔子逮住了咱两对半劈。”

    沈知澜嘴上说着,我可不一定能射中,实际上在挽弓搭箭,对准了野兔,一箭飞射,射倒是射中了,兔子带着箭簇三两跑了。

    “哈?还有这种操作?”沈葵当真是目瞪口呆。

    “澜哥儿准头好,但是力气不足,中了也被猎物跑了。”周朗可惜的举起拳头,“我力气倒是够,可惜准头不好。”

    “多练练就好了。”沈葵接话,“到猎场就是来练习的,来,咱们继续!”

    他开口自无不应,其他人找准了猎场,纷纷挽弓搭箭,开始狩猎起来,虽然得的都是小猎物,倒是收获颇丰。

    沈知澜念叨着,等会儿折返回去,要烤个野兔来尝尝味道。

    跑了半天累出一身的汗,沈知汝抹一把额头,“我先把这些猎物带回去吧,顺便让人打理好。”

    这血刺啦胡的,一点都没有她想象中的美好,只有无聊。

    “五表弟,你顺便送一送汝姐儿回去吧。”沈葵道,“两个人安全些。”

    “好,我们去去就回。”谈五骑着马护送沈知汝去帐篷那边,他们也玩的累了,就找了个空地,扫干净杂草,坐着休息。

    此处风景秀美,微风拂面,当真是个让人心旷神怡的好去处,似乎连疲惫都扫了去。

    沈知澜的眼皮都要沾到一块儿,突然听到有人骑着马过来,让他一下子醒过神来。

    沈葵也跟着醒过来,起身去看。

    刚才在小山坳打猎的那群人驾马而来,一边拱手道,“兄台见谅。”

    两边人马碰面后,那人先拱手致歉,说是自己占了那块视野最好的山坳,所以过来送点东西。

    沈葵哪儿还会计较这个,再说了先来后到,天公地道,他计较什么?对方还要专门过来致歉,也太客气了。

    对方还是执意要送出礼物,是个猎物的幼崽,谈六公子一看到那粉嘟嘟软萌萌的幼崽,眼睛都要转不动了,见表弟喜欢,东西也不贵重,沈葵就收下了,还记下对方姓名。

    原来是寿王的长孙,沈与钰。

    沈与钰比他们年长五岁,如今已经成年,一提名字,沈知澜大概想起是谁了。

    沈与钰在宗室里风评极好,人称如玉君子,人缘更是不提,做事极为稳妥的,凡是提起他的人,无不赞不绝口。

    今天一见,沈知澜算是明白为什么了,当真是极为稳妥的,连这样的小事都要过来致歉,送的礼物还极为有分寸。

    道过谢后,谈六捧着猎物幼崽,爱不释手摸着软软的皮毛,询问这是什么野物。

    沈与钰迟疑,“应该是鹿吧?花纹看着像。”

    “我也觉得像鹿,这花纹确实好看。”沈葵故作矜持摸了一把,沉醉在柔软的手感之下。

    在场的只有沈知澜很犹豫,“鹿?我瞧着像是小猪呢?鹿不是都有角吗?而且它的嘴巴,这不是典型的猪嘴吗?”

    沈知澜才是吃过猪肉没见过猪跑,但凭借常识猜到了。

    “是猪吗?”谈六公子继续摸毛毛,“挺可爱的,没事,猪我也养着。”

    对谈六公子来说,可爱即正义,反正他只需要摸摸抱抱,自然有人照顾小猪。

    有了猎物做话题,两边的人聊的更亲热,沈与钰的人也说要先把猎物归置好,等会儿做野味锅来吃。

    “珏哥儿你早点聊完,早点回来啊!”侍从说完挥鞭走了,只留下沈与钰和三两侍从。

    也不知怎的,沈知澜突然打了个寒噤。

    沈葵就说要把披风解下来,“怎的,被风吹冻着了?这个天气不至于啊。”

    沈知澜拢了拢自己的披风,“没冻着,就是刚才不知道怎么,一下子背上冒汗,有种,有种,有什么东西在盯着我的感觉。”

    就像第六感预警一下,一下子浑身不自在,提醒他暗中有什么东西存在。

    沈葵摸了额头探了温度确认他没发热,想想说:“可能是刚出汗又被风吹,有点不舒服吧,我们去前头的小树林坐会儿,休息休息再说。与钰兄,可要一同前去?”

    沈与钰身边只有几位侍从,想了想就跟沈葵他们汇合。两拨人马汇聚到一起,正要前往小树林时,一阵腥臭的风刮来,只扑进每个人的鼻腔。

    “什么味道,好臭啊。”沈葵捂着鼻子,正要站直身子看清那是什么,先被沈知澜猛然推了一把,“跑!”

    “快跑!”

    万幸每个人都没下马,一夹马腹就能跑。沈葵被推了一把,还没回过神来,愣了愣才喊,“往哪儿跑啊!”

    他问沈知澜,沈知澜也不知道问谁去,他只是想起幼时听过的传闻,如果山间突然有腥臭的风刮过,就是有大虫猛兽!

    脑子一激灵,沈知澜用了生平最大的声音来喊,喊着快跑。

    他觉得嘶声竭力,但落在旁人耳中,只是不高不低的声响,不过这声响急切激动,吓人一跳,还没沈葵调转马头的动静大。

    几

    个人都是头回遇事,晕头转向的,根本不知道自己跑到哪儿去了,回过神再看,果然草丛里有什么东西急速奔来,压倒一片草浪,而草浪正朝着他们席卷而来,越来越靠近。

    “这样不行,马跑不过它们!”周朗第一个镇定下来,“箭术好的停一停马,到前头来,看看是否有一战之力。”

    沈知澜立刻勒住马头,调转身子正朝着草浪的方向,沈葵也捏紧手工弓箭,把表弟护在身后。

    沈与钰跟侍从同时搭弓上弦,准备射击。

    沈知澜极力让声音平静下来,“这里是围场,早早被清理过好几遍的,肯定不会有大型的猎物,而且我们站的地方离主会场也不远,声响稍微大些,其他大人很快就听到动静了。”

    “别慌,拖时间就行了。”

    诸人一想有理,于是努力镇定下来,等着看清草浪背后到底是什么。

    沈知澜手心冒汗,屏住呼吸,他最害怕的就是大蛇,因为蛇会藏在深深的蛇洞里,被清理遗漏就很正常。大蛇多半无毒,但

    它们诡异的花纹,尖利的牙齿,蜿蜒爬行的姿态,统统都戳在沈知澜害怕的点上,如果遇上大蛇,他的战斗力直接能减半。

    站在后头的沈与钰眼力很好,已经看清草丛里的动静,迟疑着说,好像是鹿。

    鹿?鹿的动静不会这么大,周朗摇头否定了这个答案。

    对面的猎物在他们停下后,也跟着停下,两方开始对峙。

    看着猎物棕黑的毛发根根立起,还有嘴边的獠牙,隐隐散发暗红的眼睛,众人都在猜测这是什么猎物。

    “好像是野猪。”沈知澜是在场唯一一个见过图片的,他努力把图片和实物对上号。

    “野猪?野猪没什么可怕的啊?”他们没见过野猪,但是见过家猪,白白胖胖的,憨态可掬,有什么可怕的?

    “不,野猪才是最可怕的。”虽然跟大蛇的可怕不是一个方向,但依然很可怕。

    成年的野猪体型庞大,可以达到五百斤以上,全力冲击的话,能达到千斤以上,撞断树木不再话下,而且野猪,它是成群结队出现啊!

    一只野猪出现,意味着还有一群野猪!

    沈知澜一拍脑门,突然想了起来,“它的崽!他的幼崽!”

    刚才被谈六公子抱在手里抚摸的,不就是野猪的幼崽嘛!

    第855章 第一百六十五章

    此刻, 野猪幼崽依旧躺在谈六公子的怀中,作为全场最镇定的存在,发出轻微的哼哼。

    谈六见诸人目光都汇聚到他怀中, 慌的手脚不知如何放, 结巴着问兄长, 怎么办。

    他的表兄沈葵虽不知野猪到底有何可怕之处,却冷静提出意见, “要不就把这崽子先扔出去, 我们好脱身。”

    母兽护崽确实可怕, 但现在崽又没有出事,高抬手轻轻放下, 没准两边能和气解决呢?

    他的提议有道理,只是周朗觉得这野兽来势汹汹, 未必能善罢甘休,还是要做好两手准备。

    带了弓箭的调整好角度, 周朗攥紧拳头,另一只手握好短刀。

    沈葵示意谈六把崽子轻轻放下, 谈六紧张到胳膊发僵,还要人帮忙才能把野猪崽松开, 猪崽甫一落地, 还发出不舒服的哼唧声, 幸好沈葵动作够轻,没有引起更大的震动。

    对面的野兽猪视眈眈, 盯的人浑身不自在,猪崽乍然落地, 有些不辩方向,哼哼两声后, 对面发出呼唤,幼崽才迈动小短腿,踩着草叶朝母亲的方向走去。

    这短短的几步,绝对是沈知澜此生过的最慢的几秒,他手心冒汗,目不转睛盯着前方,恨不得直接一个滑铲,把小猪送到它母亲的怀抱,可惜他不能靠近,只能巴巴看着。

    母兽同样充满警惕,一直死死盯着这边,直到小猪靠近了她的肚腹,一边拱一边找奶喝,母兽这才略略低头,用鼻子轻轻嗅幼崽气味。

    野兽视力并不好,但嗅觉出众,所以用气味来确认是否是自家的崽。希望谈六抱的这点时间,没有改变猪崽的气味。

    沈知澜一边想着,一边调好弓箭角度,现在还没脱离危险。

    母兽闻了一会儿,似乎没发现什么异样,开始用吻部拨弄幼崽,希望它能够靠到安全地方去,猪崽哼哼两声,听话的过去。

    悬起的心放下一半,沈知澜动了动手指,恍惚听到耳后有什么东西擦过,一只箭簇擦着他的耳边激射而出,斜斜插在草地上。

    “我,我手滑了!”带着哭腔的喊声从背后响起。

    但沈知澜已经来不及回头看到底是谁,他只觉得一股毛骨悚然的冷意从脊背一直窜到天灵盖,他打个冷战,未能发声,耳畔只有周朗的怒喝声。

    僵硬!

    害怕!

    担忧!

    数种情绪一起交汇,几秒后沈知澜发麻的手脚才恢复,只见周朗跨越几步,站在体型最大的野猪前头,一手一个握住它的獠牙,正在跟野猪较劲。

    而沈葵嘶声竭力的喊,放箭!放箭!

    众人的箭簇如雨般激射而出,根本顾不上瞄准,这样密集的攻势下,第二只野猪没能抗住,已经躺在地面上嘶鸣。

    沈葵扑了过来,高声喊着没事吧?他一连喊了三遍,沈知澜才觉得声音钻进耳朵里,他摇摇头回答,我没事。

    沈葵松口气,“没事就好,吓我”后面的字句还没来得及吐露,沈葵一晃,倏尔在沈知澜面前消失。

    沈知澜正要借着他的手起身,手掌落空后,他慢了一秒才意识到,沈葵被潜伏在侧的第三头野猪,撞飞了!

    撞飞了!

    沈葵落到旁边的草丛里,脸一偏,阖上眼睛。

    “葵哥儿!”

    沈知澜正打算扑过去,而肇事野猪并没有轻轻放下的意思,对准了下一个目标,那些侍从慌的到处乱窜,恨不得生了四条腿。

    沈知澜只觉得一股力道从胸膛里喷涌着,滚烫着,让他愤怒中带着三分冷静,高喊了闪开后,弓拉满弦,一箭急射,对准了野猪的要害处。

    野猪受了这一箭,哀鸣一声,调转方向准备袭击,沈知澜从箭囊抽出三只箭齐发,统统没入野猪的血盆大口中。

    野猪拼命嚎叫着,发出不甘心的呼唤,它不明白面前的人类怎么突然这么厉害,箭箭致命?它挣扎着想要站起来,奈何力不从心,喷着鲜血,轰然倒塌。

    沈知澜伸手在箭囊摸了个空,这才停下手,呆愣愣的看着野猪的方向。

    周朗跟个血人一样过来,大笑着,“哈!这头野猪也被我弄死了,都死了!澜哥儿没事吧?”

    沈知澜摇摇头,“我没事,我没事。”

    他扔下弓箭,直接扑到草丛里的沈葵身上,沈葵半躺在谈六怀中,闭着眼睛生死不知,谈六哪儿见过这样的场面,想哭又不敢,只能默默流泪。

    周朗抢先一步过去探鼻息,“摔了一下,闭过气了,等下就没事。”

    “真的?”

    “真的,比真金还真。”

    得到保证后,沈知澜一屁股坐下,喘着粗气说,“今儿真是,大有所获啊。”

    猎获了三头野猪,收获怎么不大呢?

    闹出这么大的声响,围场那边应该已经听到动静,就快赶过来了,周朗掏出手帕准备擦擦脸,一条帕子用完也没擦干净,他正准备用袖子胡乱抹两把,旁边伸出一只手来,“用我们的吧。”

    周朗回头一看,见到是沈与钰和侍从,爽快笑笑,“谢了,我正愁手帕不够用呢。”

    他们仨都脏的很。

    沈知澜也溅了血迹,可他顾不上擦,正紧盯着沈葵,考虑是做腹式呼吸还是人工按压时,沈葵悠悠醒转,还带了点迷茫。

    等他想起刚才,恨不能破口大骂,找到罪魁祸首。

    谈六小心说,“那野猪被射死了。”

    沈葵偏头去看,发现野猪头部撒了许多血,但从表皮来看,居然没有外露的箭簇。

    这时沈知澜想起什么,过去给三头野猪补刀,确认它们死的不能再死,这才回来。忘了补刀结果被反杀的事,坚决不能发生。

    有急急的马蹄声传来,就跟衙门一样,援兵总是姗姗来迟,幸好他们几个都没出什么纰漏。

    宗令毕竟上了年纪受不得颠簸,来的是他的长子沈岩,沈岩听到这边有嘶鸣和吼叫,急急带了二十个侍卫过来,生怕出什么岔子。

    幸好几人虽然狼狈,但瞧着全须全尾,也没有昏迷不醒的。

    沈岩先检查了几人的情况,这才出声问发生了什么事情。

    “我来说吧。”沈与钰拨开众人,“几位兄弟刚劳累一番,不如我来代劳。”

    他简略说了刚才发生的事情,平淡言语中却透出异样的风险来。这里总共就八九人,还多数是半大孩子,碰上三头凶性大发的野猪,自然九死一生,现在却是毫发无损,不得不说是奇迹发生,福泽庇佑。

    沈岩连连念叨,只觉得太-祖显灵,照拂晚辈,他让人先去搬动野猪尸体,其中一头野猪体型较小,是被乱箭射死的,还要把箭簇先拔出来,而另外一头野猪,缺了半边獠牙,断口看着还很新鲜。

    周朗笑了笑,“被我撅断的,随手扔哪儿了吧。”

    沈岩险些以为自己听岔了* ,“被你砍断的?扔哪儿了?倒是可以用獠牙做个串。”

    周朗咳咳两声,摸了摸鼻子不好意思,“我说,被撅断的,刚才随手扔这儿了吧。”他在杂草里翻了翻,找到刚被随手扔掉的獠牙。

    沈岩一时失语。

    獠牙!

    被扳断的!

    这该是多大的力气!

    谁要是吹这个牛,沈岩肯定要好好笑话一场,可是眼见为实,又有物证,由不得他不信,他一边看地上的野猪,一边看周朗手上的断牙,竟是说不出什么来。

    这还不算完,侍卫去扛第三头野猪,发现除了嘴部,竟找不到其余的伤痕,只有数不清的血迹。

    沈岩不可置信又不得不信,亲自上手去扳开野猪嘴巴,露出残留的尾羽。

    几只羽箭居然是从嘴部射入直透脏腑,扎进心肺,才会让野猪毙命的这么迅速!

    沈岩从前只在古书上见过这样的神射手,说是万里挑一也不为过,他见过的神射手,无出其右者!

    沈葵并不知道这其中的含金量,他也错过刚才沈知澜发狂的名场面,正兴致勃勃的询问着。

    沈知澜比划着,时间虽短但是他脑子转的飞快,“我力气没有朗哥大,就算射到眼睛,胸腹,野猪皮糙肉厚的也不会立刻毙命,倒不如冒险射嘴,内脏要紧的多,只要几箭就能结果了它!”

    他举起手还想示范,迟来的肌肉拉伤才慢慢造访,刚抬手,疼的他大叫。

    肯定肿了!

    “好了好了,现在安全了,你们又是血又是泥的,还受了惊吓,不如先折返回去,在帐篷里休息喝点安神汤,剩下的事情我来处理。”沈岩和颜悦色的说,“放心,少不了你们的战利品。”

    “那岩叔叔,我们就先回去了。”沈知澜也不想多停留,在沈岩的保障下,就跟同伴一起归去准备洗漱休息。

    因为胳膊疼不能拉缰绳,他只能跟沈葵同乘,打闹着返程。

    沈岩目送着几人离开,等到背影变成小黑点后,脸才缓缓一沉。

    游猎会上,猎物都是提前驯养好的,说是野物,其实早就失去野性了,虽然也有几头野猪,但绝对不会放在这么小的林子里,小树林按照惯例,都是少年们初出茅庐练手的地方。

    现在居然来了野性未驯的野猪,还是三头?!打量他好糊弄呢!

    这回是野猪,下回该是刺客了吧?

    沈岩不管背后有多少缘故,他只知道,定要一查到底。

    于是整个围场的宫人内侍,都被单独看管起来,准备一一审问。

    *

    折返回去的沈知澜几人正在帐篷里擦洗,还有候诊的太医,看到他拉伤的胳膊后,连忙涂了上好的药膏,让他至少五六天都

    要好好歇着,不能使力。

    沈知澜苦着脸,这药膏难闻的冲鼻子啊,还要涂五六天,该臭成什么样儿?

    沈葵笑他,“这是上好的活血化瘀药膏,供大内用的,要不是游猎会,太医估计还舍不得拿出来用呢,你就安心涂吧。”

    沈知澜艰难举着胳膊准备把药膏收好,周朗抢先把药膏揣好,招招手,“来,说点正事。”

    帐篷里现在就他们仨醒着,谈六公子受惊后喝了安神汤已经睡了,正蜷缩在行军床上。

    周朗招手后三人凑到一起,他先问出第一个问题,“澜哥儿,我们两都不认识野猪,你怎么认识?”

    那当时是视频里刷到的!小野猪崽还真挺可爱的,不过它们妈妈是真不好惹,在猎人口中,甚至有一猪二熊三老虎的谚语,宁遇老虎不欲野猪啊。

    沈葵欲言又止,最终还是说:“莫不是有人见不惯,故意害我们?”

    “有点道理,这野猪冲撞几下,照常理,我们都要上西天啊!”周朗说。

    “害人需要动机,要有受益人才行啊!”沈知澜忍不住道,“害了我们,对方能收获什么?是能继承我家的三瓜两枣,还是能接收朗哥的锅碗瓢盆?害葵哥儿倒是能继承爵位,可这里是京城唉!还能管到茂州去?”

    “再说这是皇家围场,戒备森严,到处都是岗哨,想要搞事也是需要几分能耐的。非要搞我们仨也行,付出完全大于收益啊。”

    沈葵试探说,“你的意思是”

    三人目光汇聚,意思很明显,有人搞事,但是他们仨不小心被波及进去,而已。

    思来想去,这种说法是最能站住脚的,沈葵心有戚戚,“出来玩一趟,结果怪没意思的。”

    “是啊,怪没意思的,还不如咱们自个玩呢。”周朗也叹着气说,“算了,咱们先等着吧。”

    “嗯。”沈知澜说,“要不我们先休息,看岩叔叔怎么说。”

    三人一口气把安神汤灌下,本来就耗费了心神,现在松懈下来,倒头就睡。

    第155章 第一百六十六章

    也不知道睡了多久, 沈知澜睁眼时,外头天色还是亮的,他揉揉眼睛正要起身, 先被好几双眼睛盯的头皮发麻。

    小小帐篷里, 挤得没处下脚, 宗令,谈尚书并沈齐夫妇, 都在里面安静等着, 等他们醒来。

    “怎么不叫醒我们啊?”沈知澜连忙翻身, 顺便一脚一个,试图把剩下几个都踹醒。

    “看你们睡的正香, 怎么舍得叫。”杜珍娘面上满是心疼,双目检查孩子们的全身, 看到沈知澜敷了药膏的胳膊,眼泪是止都止不住。

    谈尚书同样紧张又痛心, 翻来覆去检查沈葵和谈六有没有伤口。

    沈葵不自在的动着,解释着, “我没事,就是摔了一下, 表弟也没事。”饶是如此, 谈尚书也是抱着两人不撒手。

    宗令等家长抒发担忧后, 这才询问起今日的细节,到底是怎么选了那处狩猎, 又是怎么遇上野猪的。

    这事他们仨隐隐有结论,不知道该怎么开口, 谈六公子先说了,说起来, 那野猪幼崽还是隔壁的沈与钰赠送的,因为两边都挑中了同一块地界狩猎。

    宗令略略垂下眼帘,心道果然如此,看来问题确实出在沈与钰那边,确定了心中疑问后,宗令又温言安抚他们,让他们好生休息。

    沈知澜刚才答话时,顺便捋了捋事情的经过,恍惚又想起一个疑点,之前跟野猪母兽对峙时,周朗在他左前方,沈葵在他右后方,都是眼角余光能瞄到的位置,然后后方突然冒了一只箭出来,惊动了野猪,才会发生搏斗。

    别管是不小心还是有意,后果都是严重的,他觉得,不能不告诉一声。

    宗令听完也没有异样,只是摸摸他的头说,这事让大人处理就好。

    “我,不,我们也想知道是怎么回事。”沈知澜坚持,“今天大家都受惊不小,如果不是有自保之力,现在就该请人吃席了,作为受害人,我们至少该知道真相吧?”

    他一力坚持,宗令没否定也没答应,只让他回去等着,沈知澜跟宗令僵持一会儿,最终无奈垂头,“好吧。”

    既然对方不答应,大不了他私下打听就是。

    *

    宗令离开后,几人都被关切的父母围住,让他们休息养养心神,本来以为自己不困,结果靠在塌上,他们几个又睡着了。

    这样醒醒睡睡,第二天的晨光撒进帐篷时,沈知澜只觉得昨天的疲累和血腥都离他而去,变的遥远起来。

    他跟周朗精神抖擞,沈葵跟谈六却是眼下发青,毕竟长这么大,沈葵还是头一次跟人抵足而眠,颇不习惯,所以没睡好。

    不过,又不习惯,又有一种安心感,好像只要他们聚在一起,什么都不怕。

    用完早饭后,四人被勒令不许再去打猎,免得再遇上危险,沈知澜虽不怕井绳,却不想惹长辈担心,点头承诺只在帐篷附近玩耍。

    他们正在烤野鸡子时,沈岩闻着味找来,笑道,“你们倒是会玩,好生热闹啊!唔,还挺香的。”

    “那是香料好,味道才好,岩叔叔来的巧才有口福。”沈葵撕下半截鸡腿,请沈岩尝尝。

    沈岩用小刀一边吃一边说,“昨天的野猪是你们的猎物,打算怎么处理啊?可以做成熏肉,可以硝皮革,那张完整的猪皮更是难得。”

    “我们不懂这些,叔叔看着办吧。”

    “行,那我就看着安排,务必安排的妥妥当当。”沈岩见气氛圆融些,就说起这事,“野猪的事查清了,我爹让你们也过去听听,也能让你们不那么糊涂。”

    “真哒?”

    沈知澜放下木签,喜出望外,之前他提这个要求宗令没答应,还以为没戏了,没想到还有峰回路转的时候,还能亲自见证。

    “可以去,不过你们不能露面,在屏风后面听就行了。”

    有的听就行了,还管这些?谈六公子不想去,他们仨就收拾齐整,跟着沈岩到了某一处大帐篷,站在某处四面屏风后面。

    屏风外似还有他人,三人自觉闭上嘴巴,只用眼神彼此示意,等着聆听真相。

    沈知澜耳朵突然轻轻一动,捕捉到右面还有轻轻的脚步声和衣袖摩擦,他指了指右面,又用口信示意,右边是谁?

    沈葵偏头听了听,用口型示意,多半是沈与钰。

    比起害他们,害沈与钰的可能性更大,作为直接目标,沈与钰肯定是要来的。

    对哈!沈知澜想明白后,开始安静下来等着听真相。

    外面传来密密的脚步声,踩在地毯上被吸收的差不多,令人无从判断到底涌进多少人,等到略微安静后,宗令的声音传出来,“带围场的内侍李子。”

    李子就是平时负责照看围场猎物的内侍,野猪就是他看管的范围,按理说野猪应该都被去掉野性和獠牙,怎么会冒出三头还带獠牙的野猪?

    怎么进围场的?

    野猪从哪儿来的?

    只要一追究,自然知道李子脱不了干系。

    李子在下首不停叩头,磕的咚咚响,只说自己什么都不清楚,愿领一切责罚。

    宗令叹口气,“事到临头还不悔改,你以为把家人送回明阳老家,就没人知道了?他们还没出京城五十里,就被追杀,你的父兄一死一残,还在医馆里躺着。”

    宗令扔出什么东西,似乎是衣料,李子匍匐过去抓进怀里,摸索一遍后放声大哭,“爹,大哥,是我对不起你们呐!大人,我招,我统统都招。”

    李子被打开心防,一五一十的全招了,这一切果然是有人指使的。

    有人知道李子家中亲人重病,于是出二百两收买他,让他把几头野猪放进去,别的不用管。李子被银锭的光芒迷了眼,又觉得几头野猪未必会出事,心怀侥幸的答应。

    毕竟二百两确实很多,足够他们一家人在乡下过的舒坦了。

    不过,幕后者极为谨慎,哪怕跟李子交易,每次都是黑纱覆面,嗓音嘶哑,没有留下任何可供辨认的信息。

    还有其他围场内协助的小内侍,他们也从未见过黑衣人的真面目。

    沈知澜辨别嗓音,甚至有替他们指路的那个小内侍,好家伙,你这小眉小眼的家伙,也心怀不轨,故意引着他们去小山坳的,就是为了显得更像意外。

    池鱼也是会生气的。

    他们提前在小山坳里放置了野猪崽子,野猪崽子身上有一种特殊香料,只要闻了,母兽就会愤怒发狂,攻击面前的一切活物,到时自然会引起骚乱,事后再处理了野猪,神不知鬼不觉。

    真是,又狠又毒。

    沈葵听到这里不停摇头,真是,何苦呢!干这种要命的事!一旦事发哪里还有命在?

    只是,线索到这里也断了,黑衣人实在狡猾,没留下任何线索。

    沈知澜听到引野兽发狂的香料是心头一动,实在不能放过,哪怕消耗八卦值他也要把这事弄清楚,所以故意在屏风后发出动静,吸引沈岩来看。

    沈岩皱眉过来,听到他说有辨别香料的本事,眉头又一松,“当真?”

    “先让我试试再说,我也想出把力。”

    沈岩上前禀告父亲,宗令也说,死马当活马,试试再说。

    沈岩拿了一张草纸过来,这是用来装过香料的草纸,药粉肯定用光了,只是还有一点余味。

    沈知澜没有直接凑上去,而是学着闻试管的样子,右手轻轻扇动,架势非常专业,唬人足矣。

    其实他飞快打开系统,用系统的查询功能,停顿五秒后一个一个报名字。

    沈岩连忙挨个记下,发现这味药方颇为精良,才会有这么立竿见影的效果。

    他收好宣纸,出了屏风交给父亲,宗令抖着纸张,“这下线索又续上了,立刻去查最近哪家药房配过这样的药。”

    “不用查了,朕知道。”低沉的嗓音传来,“直接去查那一味“玉骨泥”就好,那药异常珍贵。”

    朕?!皇上也来啦?

    三人在屏风后面面相觑,他们是不是该出去见礼啊?还是继续待着?

    那厢,一提玉骨泥后,宗令也是一默,想起了什么。

    玉骨泥是一味异常珍贵的补药,采摘和炮制都艰难,分量很少,上供后,皇帝除了宫中留用外,只给最亲近的宗室分了些。

    这么一说,几乎是圈定范围了。

    应王褚王恒王,皇帝的同胞兄弟。

    还有三位王爷,跟皇帝同一个祖父,堂亲兄弟。

    皇帝冷笑一声,言外之意溢于言表。

    旁人又拿不到珍贵的玉骨泥,被害人又是沈与钰,倒推之下,立刻就能锁定嫌疑人。

    皇帝很不爽,非常不爽,他打从一开始,就没考虑过要让同胞兄弟的子嗣作为继承人,而是一直把目光放在其余人身上,而沈与钰,本身就是难得的人才,血缘关系又还算近,以后肯定要被重用的,他这才稍稍露出口风,就有人迫不及待了,当真是没把他放在眼里。

    他若是不查个水落石出,当真还被小觑了。

    宗令见到皇帝满面郁色,瞬息猜到他心中所想,不由得假咳两声,拱手说,“皇上,这事还要继续查证,玉骨泥是重要的线索,还要顺藤摸瓜才好。”

    药材是死物,没准是有人借机陷害呢?再说了,这叔叔害侄子,总归是家族丑闻,还是低调点好。

    “是,那就请王叔继续查找证据,务必要查个水落石出,安抚受害人。”皇帝起身,大步流星离开。

    第118章 第一百六七章

    其余侍从都四散而去, 并且清扫洒水后,宗令才含着笑,让他们几个旁听的从后面出来。绕过屏风, 沈知澜微微偏头去看右边, 发现果然是他想的那个人, 沈与钰。

    沈与钰孤身而来,并没有带外人, 现在微微敛目, 不知在想什么。

    宗令叫人出来是为了安抚他们, 好不容易出来玩一趟,又遇上糟心事受了惊吓, 剩下的几天还不能走远,当真是无趣。

    沈与钰在京城人人夸赞, 也是实至名归,他谢过宗令安抚后又转过来歉意的说:“此事因我而起, 却不小心牵连在三位兄弟,这是我的不是, 当真叫我寝食难安。”

    那猪崽本是被他发现的,他随手送人, 却没想到替人招惹祸事。

    “唉, 话不能这么说, 此事又不是你谋划的,怎么能怪到你头上?要怪也是怪到罪魁祸首身上, 跟你是不相干的。”沈葵主动道,“我们都没往心上放的。”

    “虽是如此, 城门失火,池鱼终究无辜。”

    沈知澜跟沈葵只是反复劝解, 沈与钰始终不能安心。

    周朗揉了揉胳膊使个眼色,那意思是,瞧我的!他直接一胳膊把沈与钰揽了过来,“既然这样,剩下的几天你就听我们几个指挥,让你去东不能往西,让你打狗不能撵鸡,怎么样?”

    沈与钰脸色有些为难,“往东可以,打狗就不必了吧?”

    三人对视一眼,忍不住哈哈大笑,硬是把人揽着出去了。

    宗令见到几个孩子闹成一团,也不禁回忆起自己的少年岁月,意气风发,身材飞扬,何等璀璨。

    只是在琐事里浸泡久了,渐渐失了锐利,竟然让小辈们忘了,他也是有过峥嵘岁月,叱咤风云的能耐。

    *

    四人一起出了帐篷,决定转道就去找沈岩问问猎物怎么分配,顺便观赏一下自己的战利品。

    “这野猪皮能拿来干嘛?不能做袄子垫子吧?”

    “做靴子应该可以?”

    “要不拿来做个马鞍?”

    “要说我,可以拿獠牙做个串!多威风多霸气!”

    周朗直竖大拇指,“这主意妙,特别的妙,回头就做成串,咱们一人一个!”他又看了看沈与钰,“四个人的话,要算好分量才行啊。”

    沈与钰听到还有自己的份儿,本想拒绝,又想起之前他答应了要听指挥,所以闭嘴不言。

    沈知澜本就是有意插科打诨,见气氛逐渐融洽,所以更加放飞自我。

    只是走着走着,沈知澜习惯性瞄了一眼系统,震惊的咦了一声。

    “怎么了?是伤口疼吗?”沈葵立刻回头问询,生怕是他哪儿不舒服。

    “刚才踩了石子,崴了一下,没事,我反应快。”沈知澜在脚下踢了踢,装做把石子踢走。

    “我们互相扶着走,你胳膊用不上力,小心再摔一跤。”沈葵立刻过来揽住他,让他安心走。

    沈知澜嗯了声,放心顺着他的指引走路,心思已经分了大半到系统上。

    系统内会弹出很多话本的内容,起初他还兴致勃勃,全力追文,津津有味看剧情,到后来没了兴趣,就是十天半月才瞄上一眼,如果跟他生活隔的太远,他不会过分关注。

    刚才那一刻,系统突然弹出跟沈与钰有关的话本,这不稀奇,稀奇的上,上面自带了马赛克。

    话本:《王府■■公子》

    千金之子光芒万丈,沈与钰作为寿王的嫡长孙,天资聪颖,温文尔雅,未来的路注定平坦而顺利。

    他■■■,他■■■,而且还■■■,注定要在这世道留下浓墨重彩的一笔。

    只是万万没想到,真相揭开,他竟然是■■■■■!

    后面还有两段文字,马赛克贴脸开大,沈知澜没能得到更多的信息。

    他托下巴,奇怪,这破系统还是头一回搞这种幺蛾子,居然打马赛克?有什么是他这个尊贵会员不能看的?

    他折腾系统半天,始终没能找到解开马赛克,或者申诉按钮,就是花点八卦值兑换也行啊!

    系统深谙藏一半漏一半的奥义,硬是引的沈知澜好奇心起,非常想知道被遮掩的到底是什么内容。

    系统的主意打不动,话本主角就在身边,他把眼神挪回来,说不定能顺着沈与钰发现什么蛛丝马迹呢?

    四人手挽手到了存放猎物的帐篷,正有几个厨子忙着处理猎物,还有一些不起眼的野鸡鸭,被堆积在一起。

    每次游猎,就数这些东西最多,头两天还有人稀罕,到后来是送都送不出去,厨子只好辛苦点,先把野鸡子腌制起来,免得平白放坏了。

    听说他们想要野鸡做烧烤,厨子颇有一种减轻负担的感觉,连忙把处理好的野鸡拿出来。

    沈葵看着被提前腌制好的野鸡子,口水忍不住分泌,想起沈知澜曾经说过的烤鸡腿和鸡翅膀,说的天花乱坠,当真味道有这么好吗?

    沈知澜跟他对视一眼,立刻明白他心中所想,痛快说,“等着,今儿让我大显身手一回。”

    “你来烤肉?还是让厨子们来试试吧?”沈与钰迟疑说,他对于沈知澜的手艺还是存疑。

    “哈,这几天反正你听指挥就行了!”周朗把沈与钰一揽,“尽请吩咐。”

    沈知澜在脑中一过,很快安排好各人该干点什么,“葵哥儿,负责把鸡腿鸡翅膀和鸡胸肉挑出来,串成串,朗哥儿去找点木片和木棍来,钰哥哥就负责给朗哥打下手。”

    “我负责勘测地址,统领全局!今天让你们见识见识,什么叫做水轮烤肉!”

    没错,他打算玩点新鲜的,左右他们不能继续去游猎,自得其乐,不亦乐乎?

    说罢,四人分头行事,沈知澜绕帐篷附近一圈,很快找到一处小溪,可以提供活水不说,转动的水力也不小,用来做做烧烤足够了。

    他挑了个水面宽窄合适的地界,周朗带着切割好的木片就来了,三下五除二就做成水车的模样,立在小溪旁边。不一会儿,沈葵带着切割好的鸡肉过来,准备穿串。

    “等等,还少了一味料。”沈知澜闻了闻,鲜香扑鼻,但是烤肉易腻,必不可少的就是要用一点酸味来提鲜,没有柠檬的话,梅子也是不错的选择。

    不过找了一圈,只有酱制梅子,也能用。

    把梅肉小心塞进鸡腿肉里,生火,架水车!

    沈与钰还是头一次做这些活计,忙的晕头转向不说,更不知道自己做这些是为了什么,只好跟着打下手,眼看周朗听命行事,他终究好奇问出口,“你们这是在忙活什么啊?”

    周朗头也没抬:“我也不大清楚,但是,照做就完事了,反正澜哥儿又不会坑我。我出力气,他出脑筋。”

    沈与钰问不出所以然,只得跟着。

    火堆升了起来,还要人留意火势大小,沈知澜过去调整好竹竿长短,终于松开手。

    小溪水奔腾而来,划过竹片做成的水轮,水力带动竹片,竹片带动竹竿,串着鸡腿的竹竿就以匀速在火上转动起来,不缓不急,速度刚好。

    “哈!”沈葵率先鼓掌笑起来,“妙计啊!这多好玩。”

    “这是半自动烤肉机,可比我们自己盯着烤肉省事多了,偶尔看两眼就行。”沈知澜得意洋洋,“怎么样,我这个主意不错吧?”

    “哪儿止不错?简直就是天下第一么?”周朗夸夸的最起劲,“那我们还能干点什么?”

    “有肉无酒多遗憾?去附近找点野果子来配肉吃。”沈葵说罢,“这样,澜哥儿留着看火,我们去摘果子。”

    沈与钰想,摘果子要高抬手,沈知澜胳膊有伤,留下更合适。

    他们没敢走远,只在附近的果子林里寻找,既然离人近,好的果子早被摘的差不多,要在树枝缝隙里才能偶尔找到几个漏网之鱼。

    沈与钰正用心寻找,突然看到沈葵狗狗祟祟的把袍子塞进腰带里,两手手心摩擦,暗暗使力。

    沈与钰正纳闷他要做什么,就看到沈葵一个轻巧翻身,脚一踩一踏,就上了树,稳稳站在树杈中间,冲着树下的他喊,“接着!”

    一个又大又红的果子被沈葵丢下来,沈与钰一时愣神,没有接住。

    “哎呀,你怎么没接到啊!果子摔坏了。”沈葵心疼的很,这可是他好不容易发生的极品果子。

    沈与钰歉意说,“不好意思,我刚才没回过神来,只是,你怎么,怎么能上树呢?”他在家时,绝不允许做这样的举动,连

    提都不能提?

    “上个树怎么了?会爬树,还多了一项求生技能,要是碰上什么危险,还能上树躲一躲吗?你没看过宗学出的杂志,里面说过在郊外遇到野兽,可以临时上树躲避啊。”

    “杂志,什么杂志?”沈与钰还真没听过。

    呀,真可怜,连杂志都没听过,这日子该过的多无聊啊!沈葵怜悯的看向沈与钰,大方拍胸脯,“等会儿让澜哥儿说给你听,他记性好,记了不少杂志上的故事,来来来,我先教你爬树。”

    沈与钰面上赤红,正要拒绝,沈葵不由分说道,“我们两个一起摘果子,速度不是更快?速战速决,早点回去,小心鸡腿烤糊咯!”

    沈与钰无奈,只好跟着沈葵一起爬上矮树,挑到好的果子就扔下来,沈葵负责接应。

    “好!漂亮!”

    “右边右边,右边有个红的!”

    “哎呀,小心左边的树枝!”

    “动作真帅!好酷!”

    虽然听不懂沈葵嘴里的酷帅是什么意思,但欣赏赞美之意还是很明显的,沈与钰在夸夸声逐渐迷失自我,铆足了劲开始摘果子,并且嘴角越来越高,越来越大。

    没有人在耳边念念叨叨,动辄得咎的感觉,真好。

    沈葵一看摘的果子已经装满整个衣襟,连忙喊停,这些果子足够他们吃了。这位钰哥哥刚才还觉得他爬树不好,没想到摘果子摘的上头,比他还起劲。

    他们带着果子返回时,就看到沈知澜又在折腾新花样,问厨子们借了案板,把果子切的细细碎碎,再用冰糖腌制,还拿着一根棍子使劲搅拌。

    看到二人归来,主动倒了一小碟给他们品尝,“试试味道合适吗?”

    沈葵腾不开手,沈知澜就直接喂他,沈葵砸吧嘴说,“甜了一点。”

    “我倒是觉得还有点酸。”周朗说。

    “我尝着正好。”

    “三个人三个说法,众口难调,还是自己放糖吧。”沈知澜把自制果汁往中间一放,“来的刚好,第一锅的烤鸡腿出锅啦!”

    沈知澜把鸡腿肉分配好,挨个放进他们面前的盘子,期待的望过去。

    “不焦不生,味道刚好,我就没吃过这么好吃的鸡腿肉!”

    “尤其是梅子,加了那点酸味,那才叫绝了!”

    沈与钰吃了两口,也忍不住夸赞这乃是生平仅见的美味,平常烤肉要么过于油腻,要么夹生,像这样烤的外皮微焦脆口,内里汁水鲜甜的程度,确实好吃。

    怪不得沈葵那么期待呢。

    得到认同,沈知澜比自己吃了一堆还开心,忍不住自夸,“全靠这个水轮,能把火里把控的刚刚好。”

    “那下一锅我来烤,我也要试试!”

    “烤烤烤,随便烤。”

    沈知澜让开到一边,周朗跑去玩水轮,沈葵嚷嚷着要让他说熊爬树的故事,沈知澜想了想,挑了精彩的部分慢慢说着。

    他们几个就坐在小溪边,身边有肉有菜,微微清风吹来伴随着小溪水的哗啦声,当真是无比惬意,无比潇洒。

    沈与钰耳听眼见,自从遇险后一直紧绷的神经慢慢松弛下来,周围的氛围又是这么让人放松,他吃饱喝足,眼皮子竟然慢慢黏了起来,最后抵不过困意,就在小溪边小憩起来。

    第158章 第一百六八章

    眼看着沈与钰闭目睡的香甜, 沈知澜放低声音跟沈葵说话,“怎么就睡着了?”

    沈葵也纳闷,“刚才就是爬爬树, 难道累着了?这点活动量, 不至于吧?”

    “也可能是吃饱犯困, 正常的。”沈知澜伸懒腰,“不过真别说, 现在这个气氛, 我也想午睡。”

    身侧是小溪, 不远处是小树林,营房在不远处, 喊一嗓子就有人来,而且溪水流淌, 微风拂过树叶,简直是天然的白噪音, 阳光暖暖催人入眠。

    这么好的风景,不午睡简直辜负了。

    周朗起身去拿了小毯子, 给沈与钰也盖好,四人就在小溪边逐渐进入梦乡。

    *

    沈知澜做了个梦, 梦里他守着厨房, 有老鼠偷米缸, 悉悉索索爬来爬去,掉进缸底又反复爬起来, 这动静听的沈知澜恨不能亲自上手把它逮住。

    太扰人清梦了!

    他跟厚重的眼皮斗争三个回合,终于睁开了, 没睡好的沈知澜犹在恍惚,微微偏头, 正好跟两个腮帮子鼓鼓,一手一个鸡腿的孩子对上了眼。

    沈知澜疑心是自己看错了,没立刻动作,而小孩反应倒快,撒丫子就跑,剩下那个跟傻子似的,呆在原地,还有心一口一口的啃鸡腿。

    “醒醒,有人偷吃我们的烤肉。”沈知澜伸腿踹凳子一脚,一下子把三人都惊醒了。

    沈与钰睁开眼,没想到自己居然就这么睡着了,就在这简陋的野外,锦被貂裘高床软枕统统没有,就一张躺椅,睡的比任何地方都香甜。

    他还愣神时,三人已经把偷烤肉小孩团团围住,大肆拷问他的来处。

    不过这贪吃小孩连跑路都不会,怎么会记得这些,报上的名字跟他们认识的人对不上号。

    “小呆瓜,你吃了我们的烤肉,是不是该赔偿我们?”

    小孩怯怯回来,没有银子。

    “没银子就用劳力换,去旁边捡一点树叶枯枝帮忙点火,烤肉嘛,就算你的报酬,怎么样?”

    “真的?”那孩子立刻反应下来,还生怕几人反悔,屁颠屁颠的跑去捡叶子了。

    本来还想为难为难他的沈葵也撑不住刚才的严肃脸,重新开始生火烤肉,烤肉都凉了,还是热的滋味更好。

    沈与钰歉意说,“也不知怎的,就睡着了,烤肉我来吧。”

    “这有什么值得道歉的啊?谁还不会困吗?”沈知澜略有些诧异,“再说了这么好的阳光,不睡一觉才是辜负。”

    “你别搭理他,他的歪理是最多的,听听他经常念的打油诗就知道,他是个惫怠的。”沈葵清清嗓子摇头晃脑念:“春困秋乏冬打盹,夏日炎炎正好眠”

    沈知澜丝毫不在意被人揭短,笑的得意,“等你再大点,就明白吃得下,睡得着是两件多么宝贵的事情了!”

    吃得下,* 睡得着看似简单,其实是很难做到的,日日攻读诗书,每天只睡三个时辰的沈与钰突然升起几丝羡慕。

    他们一边说笑一边烤肉,热热闹闹,没一会儿刚才逃走的小孩就从树后冒头,狗狗祟祟看这边。

    沈知澜故意扬起嗓门,“哎呀,好缺柴火啊,要是有人送柴火过来就好了,反正这么多烤肉吃不完,可以免费送。”一连喊了三遍,那小孩嗖一声不见了。

    成了。

    那孩子很快带着树枝过来,他也真是个实心眼子,或者有意道歉,拖了一根老长老长的枯枝,走两步歇一歇,走的格外慢,还是周朗看不下去,主动过去接过来。

    那孩子走到四人面前,怂头搭脑的道歉,说他们饿了又闻到香气,所以才偷吃的,现在想做点弥补。

    “不问自取是为贼,下次可不能再干这种事了,碰上脾气暴躁的人还罢了,万一人家放在那儿的烤肉是有毒药,准备拿来药耗子的饵料呢?小心吃坏肚子。”沈知澜吓唬他们。

    两小孩听了也是后怕,连连说自己再也不敢了。

    确定这两吸取了教训,他们才端着切好的烤肉给他们,还配上了果汁。

    小孩吃的香甜,投喂的也开心,还有会一种满足感。

    小孩中大约是有什么特殊的通信渠道,这两孩子刚吃饱,立刻又冒出三个孩子,六只眼睛皮卡皮卡散发着可怜光波。

    撒娇攻势真的很难顶住,沈知澜企图抵抗——抵抗失败,只好又去找厨子们拿了一点鸡肉。

    厨子主动帮他们把鸡肉处理好腌制好,这才壮着胆子说,“沈公子,小的可以帮忙处理帮忙烤肉,只是能不能让小的派两个人去看看,这水轮烤肉是怎么烤?”

    “怎么,你们想学?”沈知澜立刻明白为什么,游猎会少不了要做烤肉,这么多年吃来吃去,早就吃腻了,手艺再出色的厨子也不能脱颖而出。但是水轮烤肉就多加了二分噱头,拿到贵人面前讨巧凑趣,说不准还能拿到封赏,就算能出头了。

    这东西对自己用处不大,对他们用处就很大。沈知澜还没点头,对方先补充:“当然,这是沈公子的主意,小的借花献佛,不会抢了公子的风头。”

    “不是我的主意,是我们四个的主意。”沈知澜强调了一句,“行,你们去看吧,顺便告诉你们诀窍。”

    做水轮看似简单,其实还是有不少小诀窍的。

    沈知澜回头跟那三个说了这事,他们都没有异议。

    于是厨子派了两个少年来烤,专业人士出马果然不同凡响,配合本来就不错的香料,滋味更有特色。

    周朗捧着一杯果汁,有一口没一口的喝着,突然听到那五个小孩问他们,“你们是周朗哥哥,知澜哥哥和葵哥哥吗?”

    “是我们,怎么了?”

    那孩子放下手里的鸡腿,嘴张成0型,突然冒出一个词来,“杀猪英雄!”

    “什么?”周朗险些以为自己听岔了,“什么杀猪?”

    五个孩子七嘴八舌的解释起来。

    那日沈岩叔叔带动,带回三头野猪,有两头的表面没有伤痕,都是被人瞧见的。掩饰不如半真半假,沈岩便说刚才有几个少年一起猎捕到了野猪,还展示了被撅断的獠牙。

    何等生猛啊!况且年龄还幼,以后前途无限!众人啧啧称奇。

    但是落到小孩子们的嘴里,他们只记得有哥哥捉到好大的野猪!还是三头,于是自发给他们取了个杀猪英雄的绰号。

    周朗听完当场破防,“谁要当杀猪英雄!反正我不当!”他气的站起来,示威性的比划胳膊,“我力气超大的好么?别说野猪,就是老虎黑瞎子我都照打不误!有本事找个熊来啊!”

    好气啊啊啊!

    沈知澜早就笑的直不起腰来,他捂着肚子躺在椅子上直叫唤,实在太好笑了。

    “笑什么笑!”周朗阴恻恻的说,“我是杀猪一号,你们两就是二号,三号!”

    “还有你,四号!”周朗对沈与钰说。

    周朗被这个绰号气的,当场扫射。

    “二号就二号吧,没什么了不起的。”沈葵扶着肚子,“我又没出力,得个绰号还是我赚了。”

    “就是,多少人想在围场上混个名号还混不上呢!”况且实在太好笑了,沈知澜实在无暇顾及其他。

    等笑够了他才给周朗出主意,“这样,郎哥你去求个恩典,再去游猎一次,别管是猎到山鸡还是野兔,先把这个称号摘下来。”

    称号嘛,就是可以覆盖的,下次做出更厉害的事,自然被人遗忘了。

    周朗气闷不已,却也知道没办法,只能再去打猎试试。

    笑够了,几个孩子也吃够了,于是收拾收拾,准备灭了火再换个地方呆着。

    几人分工合作,又把水轮留给厨子们,正准备找几匹马来在附近转悠,就听到远远有人喊着,“大哥你躲哪儿去了,让我好找!”

    一个锦衣华服,饰金戴玉的少年漫步走过来,背后还呼啦啦带了十几个随从,呈众星拱月状,把锦衣少年围在中心。

    沈与钰的眉头不自觉皱起。

    锦衣少年慢慢走近,嘴里还有诸多抱怨之言,说自己为了找沈与钰花费了两个时辰,结果沈与钰在此处躲清闲。

    这块地方又不偏僻,顶多算是安静,怎么可能两个时辰都没找到人?无非是没用心找罢了。

    沈知澜想,本想上前帮腔,沈葵对他微微偏头,示意他别冲动。

    两人是兄弟,他们还是暂时别插嘴的好。

    那少年还絮絮说个没完,最后颇不耐烦的让沈与钰早些回去,完成今日功课。

    沈与钰低眉敛目,“知道了,稍后就回。对了,这是我今日认识的朋友”

    “什么朋友?不就是看着大哥的身份,迫不及待凑上来攀附的人么?”少年不耐烦道,“值得我认识?”

    “沈与锐,你说话留神些。”

    听闻此言,少年更是按耐不住,“难道我哪儿说错了?不知道从哪儿钻出来的破落户,上我们这打秋风来了,还用的着小爷和颜悦色?他们配吗?”

    “要不然大哥你说,这是谁家的世子,世孙?说出个一二三来,我必定点头认错,敢不敢?”

    “你!”沈与钰气的厉害,又被怼了几次,右手扬了起来。见状沈与锐不仅不怕,还故意把脸凑过来,叫嚣着你打啊你打啊。

    沈与钰下不来台,当真挥手打下去,但看到弟弟惊愕的样子又于心不忍,指尖擦着下颚,不轻不重的拂了过去。

    但沈与锐哪儿想到大哥真打啊!只觉得丢了面子,捂着脸哭着说,“大哥为了外人打我!爹娘都没打过我!呜呜呜,我要回去告状!”说着扭头就跑,身后的随从也跟着跑了。

    只留下一个随从欲言又止,“大公子有些过分了,还是回去好好给二公子道歉吧。”说完也走了。

    看了一场大戏的沈知澜,完全呆住了,什么叫倒打一耙,什么叫恶人先告状,今儿是长了见识啊!

    沈与钰苦笑着向三人道歉,只说他没教好弟弟。

    沈葵连说,他们并不在意这点,被说两句又不会掉肉。只是沈与钰的二弟哭着回营帐,想必又会闹出一场风波,他们愿意登门解释。

    “不必了,还有那么多随从,能够帮我作证的。”沈与钰正正脸色,“如果有需要你们的地方,我也不会吝惜开口。”

    “好的钰哥,我们住哪儿你也知道,有事就找我们,快回去解释吧,你二弟还小,年少气盛,好好教就行了。”沈知澜一叠声催促他快点折返,沈与钰这才告辞离开。

    确定他已经离开,沈知澜才缓缓叹口气,“家家有本难念的经啊。”

    “沈与钰号称如玉公子,没想到在家中居然是这个待遇。”沈葵也摇头,是他们几个被怠慢么?明明被怠慢的是沈与钰本人,兄友弟恭,弟弟都不恭敬,当兄长怎么友好的起来?

    沈知澜想起关于沈与钰话本里,那糊了又糊的马赛克,说不定就跟他的家庭关系有关,当下默默记住相关细节。

    第159章 第一百六九章

    沈与钰缓步回到自家营帐时, 已经能听到内里二弟和母亲的说笑声,两人谈笑无忌,一阵阵轻快的笑语, 连帐篷都挡不住, 飘到外头来。

    沈与钰站在外头停步, 等确定里面的笑语低沉下来,这才倒退几丈, 脚步重重落下, 提醒内里, 现在有人进来了。

    帐篷里的笑声转低,却没停下, 沈与钰掀开帐篷走进去,内里的寿王世子妃坐在上首, 亲热搂着次子,沈与锐也没管什么礼仪, 寻了个小几靠坐在母妃腿边,两人自在的很, 透出旁人插不进的亲昵。

    沈与钰先恭敬行礼,等到两人说完话, 寿王世子妃才转过来, 用嗔怪的语气道:“老大, 你今天也太过分了,怎么能为了外人, 要打你的弟弟呢?瞧瞧锐哥儿这脸,都刮红了。”

    “是啊, 好疼的。”沈与锐捂着下半张脸,做疼痛状, 哼哼唧唧的给大哥上眼药。

    沈与钰分明看见他捂错了脸,他用右手刮的是左边脸,二弟捂的却是右边。

    当真是好气又好笑。

    “母亲,您也不先问问二弟说了什么话?有人像他这样说话的吗?岂不是平白得罪人?”

    寿王世子妃摆摆手,“难道锐哥儿说错了?不就是几个破落户么?难道还能找锐哥儿的麻烦?”

    “母亲!”沈与钰话音转重,“锐哥儿长到现在,根本不知道怎么尊重别人,哪怕是做做表面功夫也好,这样随意得罪人,早晚会惹到不该惹的人。”

    “什么不该惹的人,难道还有谁是寿王府惹不起的?除了那三位王爷,难道还有我们不能说的人?”世子妃冷哼一声,“你可是王府的嫡长孙,就该拿出你应有的派头来,可别跟不三不四的人交流,平白坏了你的名声。”

    “你该学学锐哥儿的样子,那才是真正的王府公子气派。”

    沈与锐有了母妃的助阵更是得意,借着母妃看不到的角度,偷偷冲着哥哥翻白眼。

    “倒是你,这个哥哥怎么当的?竟然打弟弟耳光,我平时就是这么教你的?”世子妃说:“现在就罚你抄写三遍佛经,十天后交给我,当做教训,你可服气?”

    沈与钰把涌到嘴边的话语硬咽下来,他早该知道的,弟弟能养成现在的性子,少不了母妃的纵容。

    他能管的住几次?来来回回,倒让二弟养成更天不怕地不怕的性子。

    帐篷外有人禀告,晚上会有篝火大会,让三位主子尽快收拾好,准备参加晚会。

    “行了,先去换好衣服,免得失了礼数。”世子妃说,“刚好给锐哥儿做了新衣裳,看看合身否。”

    沈与钰倒退着离开营帐,去自己的帐篷换衣裳。

    贴身小厮见大公子终于回来,连忙奉上礼服。沈与钰看了一眼,还是让小厮放下,换一套来。

    “大公子刚才没被训吧?小的一看二公子一路哭着回来,就知道事情要遭,本来想进去解释的,只是世子妃不肯听。”

    要小厮说,二公子,大公子也该跟着哭,对着哭,会哭的孩子才有奶吃,惹人疼,闷不吭声,世子妃更要不拿大公子当一回事了。

    “好了,世子妃也是你能议论的?让人听了去,少不得要说你挑拨是非,犯了口舌,我知道你是为我抱不平,但有些话该想好该不该说,能不能说。”

    小厮怏怏垂头,“是,小的知道了。”

    “你是从小跟着我长大的,总有几分情分,所以我才不希望你行差踏错。”沈与钰强调着,“他总是我二弟,两兄弟闹小矛盾,犯口角都正常,今天吵闹,明天就和好了,哪儿能记仇呢?”

    “是。”小厮再次应声。他低着头伺候沈与钰换好外衣,然后去参加晚上的篝火晚会。

    等大公子的身影不见,小厮才长长叹气,替大公子不值。

    哪次不是二公子先找麻烦,大公子忍无可忍才反击?可事情一旦闹大,受训斥的还是大公子,世子妃对大公子重重拿起,对二公子轻轻放下。

    比如这次,二公子对大公子的友人不敬,那是踩外人面子么?分明就是踩大公子的面子!世子妃一碗水从来端不平,懂事的孩子永远被委屈。

    当真是没趣透了。

    *

    沈知澜他们闲坐一会儿,就听到晚上有篝火大会的消息,被爹娘压着回去换衣裳。

    到了会场,本准备随意找个末座坐下,前头的宗令冲他们招手,让他们转移到宗令下首的空位上。

    “专门给你们留的。”他说。

    恭敬不如从命,他们都转移到此处来。

    沈知澜看着面前的风景,总是偏头跟沈葵说话,沈齐不胜其挠,干脆让三个孩子坐一桌,自己揽着女儿做好。

    “还是汝姐儿乖巧。”沈齐说。

    沈知汝悄悄想,那是因为小伙伴没在旁边,要是在旁边,她一样跟她们凑一堆。

    陆续有人过来跟宗令请安问号,见下首的是陌生面孔,就会问一句,宗令顺势介绍,来人就会恍然大悟,“是杀猪小英雄!久仰久仰!”

    周朗额头绽开青筋,又气又羞,这破绰号还能不能好了!沈知澜笑的腹肌都快出来了,压根没有被取绰号的自觉。

    “还笑!”周朗在桌案下踩他的脚,“你不觉得难听啊?”

    “我真不觉得。”沈知澜捂着肚子,“不过朗哥,听说篝火大会上会有摔跤的节目,你如果想一雪前耻,可以上前一试,改名叫摔跤小英雄也不错。”

    “当真?”周朗立刻来劲了,“我没学过摔跤,马上学。”

    摔跤是下盘功夫,要稳要扒地,跟马上功夫并不相通,周朗一下子还学不会,但他带着一雪前耻的心思,所以认真听着,打量对手衡量他们的优势。

    沈知澜正传授自己仅有的那点经验时,忽然听到一声冷哼从面前飘过,有个华服锦衣的少年从他们面前经过,坐到对面。

    然后死死盯着他们。

    沈知澜不解其意,见对方眼神一直落到桌案上,突然恍然大悟,感情是盯上了这个!

    想吃就直说嘛!

    沈与锐正用眼睛发射鄙视光波,心里嘀咕这仨破落户到底使了什么手腕,居然能挨着宗令爷爷坐。哼,反正肯定是见不得人的手段。

    然后,对面的内侍端了一盆冰镇果子过来,低声说,“公子喜欢吃这种果子,说一声就好。”

    沈与锐气的脸都红了,谁喜欢吃果子了!他又不是两三岁的馋嘴猫!什么果子,不要!

    他想发脾气,但这样正式的场合闹出一点动静来就会传的到处都是,长辈们也在,他只能忍下脾气。

    忍,忍!

    宗令见沈知澜送了盘果子出去,还以为他们彼此认识,问起沈知澜却说不认识,只是见对方一直盯着他桌上的果子,干脆就送了出去。

    “反正都是亲戚,一盘果子又没什么。”沈知澜是这么回答的。

    沈葵闷闷的笑起来。

    “葵哥儿又笑什么?”沈知澜也纳闷起来。

    “我笑对面那个,他宁愿跟你吵一架,也不想被你送果子吃。”自个瞪了半天,结果被当成馋嘴小孩,幼稚还不懂事,对面能气炸肺吧?

    “他,谁啊?”

    “今天下午冲我们翻白眼那个!你是真没发现啊!”估计对方当澜哥儿是故意的,气的螺旋起飞,结果他是真不知道。

    对付阴阳怪气最好的招数,原来是天然黑啊。

    *

    一刻钟后,皇帝缓缓登场,落座后底下人安静下来,听皇帝说着场面话。皇帝简短说了几句后,自有安排好的歌舞送上,这些歌舞配合游猎的氛围,热情又奔放,格外有感染力。

    歌舞后就是摔跤节目,因为是玩乐性质的,没那么多讲究,想上场的都可以,十个人捉队厮杀,最后还站着的两人,就是胜利者。

    为了给自己换个绰号,周朗当即上场比试。

    他的确对摔跤不熟悉,但力气大身法又好,先冷眼看了看别人是怎么玩摔跤的,后依法炮制,进步飞速,他那边的十人队,最后竟只剩了他一个。

    沈知澜在底下,手掌心都拍红了,一个劲的叫好。

    只要稳住发挥,凭周朗的身手至少能进前三,皇帝晃了晃水晶杯,饶有兴趣的看着,果然在实战里,人进步最快。

    应王留意到皇帝的视线,也跟着凑趣说,“皇兄有看好的人选,是谁,不妨来打个赌?”

    “当然,穿灰衣的那个。”皇帝点了点周朗,“至少前三。”

    “臣弟看他年轻,倒不觉得他能进前三,旁边那个壮汉,更有获胜的可能,两位弟弟觉得呢?”

    褚王和恒王各自说了看好的人选,应王便说:“有赌无赌注,如同有酒无菜,臣弟抛砖引玉,就拿新得的玉佩来当彩头,给最后的胜者。”

    褚王恒王也随手拿出两件贵重物品,当做赌注。

    皇帝懒洋洋的说,“三位弟弟都这么大方,朕也不会小气,这样,有一柄从前朕学武时用过的短匕首,就拿来做彩头吧。”

    应王的笑容一顿,“是用天外陨铁打造的那一柄?”

    “是,除了这柄还有哪柄?那柄短匕轻巧好用,削铁如泥,用来贴身携带再好不过。不过朕现在用不上了。”皇帝带着几分遗憾说。

    应王听闻此言,牙齿都要咬碎了,这柄匕首是有来历的,当初有人献上一小块天外陨铁,重量不足以打造长剑,于是就拿来做了短匕。先帝珍而重之,并不轻易赐下,应王讨要几次都失败,两位皇弟同样铩羽而归。

    然后应王就看到这柄精心打造,饰以宝石的短匕,出现在当时的太子,现在的皇帝手里,甚至不是用来当匕首,而是做镇纸

    丢在一沓宣纸上。

    就算过去几十年,应王都还记得当初牙根痒痒的感受,所以一提短匕,立刻想了起来。

    “这么贵重的彩头,交给孩子,恐怕不好吧?”他试着说。

    “有什么不好的,不过一柄匕首,朕又用不上。”皇帝道,“就这么定了。”

    应王不再争辩,但心内恨不得让自家孙辈全部下场,去把短匕替他夺过来。

    那是他的,他的!

    可惜摔跤比赛已经开始,不能再安插新下场人员。十人厮杀后,需要休息两刻钟再战。

    这期间或是看歌舞,或是自行玩乐都可以,但凭安排。

    沈知澜正想着要不要再去给朗哥提提醒,突然听到清脆的呼喊,“我要挑战你!”

    他挟了片肉还没送进嘴里,就专心吃肉,等肉咽下去才发现四周一片寂静。

    嗯?怎么了?

    沈知澜缓缓抬头,才发现所有目光都聚集到他面前,对面的小孩一个劲的抖。

    这是咋了?不就是反应慢了点么?

    “不行!”沈齐第一个回答,答案却是反驳,让对面小孩面色更是阴沉。

    沈齐这才解释,“我儿日前受了点伤,不宜动武。”

    “公子也没有乘人之危的打算吧?”

    只有沈知澜不明所以,侧头问沈葵,“他要干嘛?”

    “找你摔跤,挑战你,按理说,你是不能拒绝的。”沈葵担忧起来,“可你没学过摔跤,岂不是吃了亏?”

    “那我就实话实说好了,本来我也没学过摔跤,找个新手比试有什么意思?”赢了也没趣,武林高手会觉得赢了一个小学生很荣幸么?

    沈与锐闻言却没有放弃的意思,他又说,“不能比摔跤,那就比射箭如何?这总是你的强项了吧?”他似笑非笑说,“听说你能一箭射穿野猪的内脏?当真神勇。”

    “啊这?”沈知澜为难起来,“以大欺小,不太好吧?”

    倒不是自我吹嘘,沈知澜还是知道自己箭术不错这个事实的。

    沈与锐闻言顿时来了劲,不错,对面还知道自家厉害,他更不肯松口,坚持要比试箭术。

    “比就比吧,都是自家孩子,玩闹一下算不上什么,输赢都不要紧。”宗令发话打破沉寂,让人寻两个靶子来,要是想比箭术,尽可以上前一试。

    切,还没比赛连台阶都找好了,沈与锐心想,宗令爷爷还真是偏向他们。

    沈知澜站起来,拍掉身上的灰尘,“来吧,你想怎么比?”

    沈与锐说,“听说你受了伤,我也不占你便宜,那样赢了没意思,就比三箭,比准头,怎么样?”

    沈知澜捏了捏胳膊,其实有些隐隐的疼痛,但还在忍受范围内,三箭的话,他能坚持,遂答应了沈与锐的要求。

    “谁先?”

    “你先。”

    沈与锐觉得自己有优势,保不住能吓的对方不敢出招,于是命人把靶子挪了挪,挪到他的极限六十步射程,眯着眼睛蓄力。

    周朗从摔跤场上下来,挽着袖子一头是汗,就看到有人找沈知澜比射箭,不禁露出同情的目光。

    这不是自找没趣么?什么叫以己之短,攻人之长啊,战术后仰。

    他还是站旁边看好了。

    沈与锐在前头准备射箭,沈与钰站出来歉意说,“抱歉,还是我连累了你们”

    要不是今日口角,二弟是不会故意挑衅的。

    “我说你啊,我才认识你几天,都听过你多少次道歉了?这些事情分明跟你没关系嘛!”沈知澜眯着眼睛计算距离,“就算是你弟弟,你们两个也是不同的个体,他要作死,你就随他去好了。”

    “少年人嘛,吃什么都不如吃亏长教训。”

    沈与钰一愣,“这话说的,跟你不是少年人一样。”

    沈知澜就笑,他年龄肯定比沈与钰大。

    “看在朋友的份上,你可以帮你弟弟选一下,要得个大教训,还是得个小教训,你觉得哪个好?”

    “那就,选个大的。”

    “好。”

    沈知澜揉揉胳膊,笑容满面,做好准备。

    第170章 第一百七十章

    沈与锐既然提出要比试, 肯定只挑自己擅长的项目,摔跤被拒,那就选了同样拿手的射箭, 君子六艺, 这总不能说自己没学过罢?

    他试了试弓弦, 瞄准,确定自己状态上佳后才抬手射击, 箭簇倏尔穿过空气发出啸声, 越过五十步距离, 正好插进靶子红心。

    火把光辉摇曳,稍远的人看不清结果, 只知道终点的人猛然爆发出欢呼和鼓掌声。

    “好,中了!中了!”

    从声响里就能判断出成绩不差, 不然不会获得这么大的欢呼。

    沈与锐得意昂头,看, 没点把握他也不敢当面开嘲讽。

    比的是三箭,还剩两箭, 沈与锐抬手又是两箭,一箭红心, 一箭红心边缘, 成绩不俗。

    “该你了。”沈与锐显摆自己的成绩, 跟眼睛长脑门上似的,傲气一哼。

    他盯着沈知澜, 等着看沈知澜现眼。

    沈知澜笑了笑,捋了捋手中弓弦, 确定弓箭没做手脚,眯着眼睛算好靶子之间的距离, 准备来个大的。

    沈与钰默默后退,见周朗跟沈葵说说笑笑,竟然一点都不担心兄弟会出丑,倒也跟着放了一半的心,紧紧盯着那边。

    沈知澜拉着弓弦试了试,后退摆好弓步,看似没用力,其实发力点都在腰腿上,弥补臂力上的缺憾。力从地起,这种发力方式更有利。

    铮一声轻响,是箭簇跟靶子撞击的声响。

    沈知澜射完一箭后,倒退十步,开弓。再倒退十步,同样开弓,唰唰唰三声,一气哼成。

    “哼,装模作样。”沈与锐懊恼着,暗恨对手狡猾,居然主动加射程。这样就算输了,还能狡辩是射程的原因,当真是奸诈,不行,他不能这么轻易放过。

    “宣布成绩啊。”沈知澜等了一会儿,见靶子处没动静,连声催促。

    负责验看成绩的内侍一会儿看沈知澜,一会儿看靶子,结结巴巴的报起成绩来,“三箭,全中!”

    宗令第一个鼓起掌来,“中了中了,旗鼓相当!我宗室当真是人才辈出,精英荟萃啊!”

    “宗令爷爷,我不服!”沈与锐第一个喊出来,“这人还主动提高难度,就算我赢了也是胜之不武,我还要再比一场。”

    “喔,还要比啊?这次又比什么?”宗令并不恼怒,笑眯眯问着。

    沈与锐还待再说,守着靶子的内侍憋不住叫了起来,“大人,结果很明显,不用比第二场了!”

    “您来看靶子!”

    宗令咦了一声,背着手去检查靶子,有好事者同样好奇,凑近了靶子想看个究竟。

    只见一箭中了靶子红心,不偏不倚正中间,然后第二箭劈开第一箭,第三箭劈开第二箭,三箭累加,竟然全在同一个位置上!

    哗,抽气声此起彼伏,络绎不绝,竟然是这样的全中,竟然如此!这需要什么样的眼力,什么样的臂力,才会有这样的效果。

    宾客们交头接耳,都在传递结果,输了,沈与锐输的毫无疑问啊。

    沈齐得意的挺起胸膛,与有荣焉。

    宗令也同样赞叹,他倒是偶然听宗学里聊过,但没见过,亲眼看过后果然震撼,他敢说,一万个人里也挑不出这么一个来!

    上天保佑,先祖显灵啊。

    他心中欢喜,就抚掌笑道:“妙,妙,当真是绝妙,这局是澜哥儿胜了!锐哥儿也不要气馁,多多练习才是!”

    沈与锐能服气?立刻凑到靶子前观看,登时失语。三箭累加,支支准确,这要是何等能力?他就是练出花儿来,也赶不上了。

    不开心,当真不开心,沈与锐憋着一口气,不肯认输。

    此处喧闹自然引起高座上贵人们的注意,皇帝毫无疑问是知道结果的,可他还是装模作样下到靶子旁边,看了两眼,笑道,“不错,成绩不错。”

    “确实不错,皇上既然这么高兴,要不要赏点什么以作鼓励?”宗令故意说。

    “赏,当然要赏,就把库房里的那一柄红宝石长弓找出来,赏了吧!”

    沈知澜还没来得及反应,宗令先从背后推他,“快谢恩呐!”

    长弓的木料,做工都是一绝,上面还镶嵌了好几颗猫眼大的红宝石,当真难得。

    沈知澜谢恩后,沈与锐也被赏了些文房四宝,皇帝转过来对沈与锐问,“好端端的,怎么想起来要比射箭了?”

    这不是自找丢脸么?别人不清楚,皇帝还能不清楚?

    沈与锐吭吭哧哧说不出话来,他不想承认是自己主动挑衅还栽了,栽的这么难看,以后他寿王府二公子的面子还往哪儿搁?

    沈知澜上前,亲亲热热揽住沈与锐的脖子,“这事说来也是巧了,锐哥儿不好意思说,我来说。”

    沈与锐本想挣扎,被沈知澜一个眼风扫过来,只能乖乖跟第二讨厌的人勾肩搭背,无比亲热。

    沈知澜就讲了故事,他跟沈与钰混熟了,问起他的箭术,沈与钰回家跟二弟聊起,沈与锐自然心生好奇,想要亲自见识。

    “我两还私下打赌,谁要是赢了,输的那个就跟着学箭术,不能反悔。”沈知澜笑嘻嘻的,把没影的赌约,说的信誓旦旦。

    沈与锐能反驳?他只能含泪认下。

    皇帝点头,“好学是好事,俗话也说三人行有我师,好好学罢。”

    沈知澜故意拉着沈与锐去了自己的座位,扮起亲热来,沈与锐气的要炸开,却不能当众反驳,只能留着生闷气。

    沈与钰隔空相望,二弟难得吃一次暗亏,还不能反驳,当真是有趣。

    调节气氛的射箭比试过了,周朗准备上去摔跤,沈知澜扯了扯他的袖子,“一力降十会,必要时,拽!”

    “我懂。”周朗扎好腰带,“待我归,酒未温矣!”潇洒而去。

    沈葵摸了摸被冰镇过的酒杯,心头也升起万千豪情,想要一展所长,他自告奋勇,准备一展画艺。

    不过尽管沈葵的画艺出众,想要脱颖而出也不是那么容易的,况且刚才澜哥儿好好出了一次风头,得了那么贵重的长弓,其余的少年都蠢蠢欲动,准备上去表演。

    反正他们岁数不大,表演的好自有好处,表演的差也就是学艺不精,彩衣娱亲,怎么都不亏。

    沈葵自己想不到,干脆附耳过去等着沈知澜出主意。

    沈知澜想了想,这般那般,这样那样的出了个足够有噱头的主意,并且表示,就算不成也有说辞,反正沈葵不亏。

    “脑瓜子就是好使。”沈葵使劲揉了揉,“瞧我的。”

    他们两的耳语瞒不过就在耳边的沈与锐,他忍不住说,“你两疯了?这么荒唐的主意都敢出?要是不成功,岂不是丢了大人?”

    “连上都不敢上,那才是真的丢人。”沈葵信心十足,退下去准备道具。

    场上,周朗正是难逢对手,他本身天赋好还有名师教导,还细心观察对手的行动,几乎是一打一个准,对手只要抬抬胳膊,他就能预判对手行动,自然能料敌在先,百战百胜。

    内行看门道,在场的权贵总有懂行的,讶异发现周朗如此厉害* ,不禁替他加油鼓劲,到最后,几乎是齐齐呼唤周朗的名字。

    这样的气势加上周朗本身的强势,对手哪儿顶得住这样的攻势?心理层面就输了一层,所以很快落败。

    “好!”沈知澜第一个站起来,巴掌拍的震天响,他就知道朗哥一定会赢。

    周朗循声望去,感知到方位,报以热情的挥手。

    周朗得了摔跤比赛的第一,拿着一柄金光闪闪的匕首回来,跟同样显眼夺目的长弓放在一起,竟是交相辉映,彼此成就,更加醒目了。

    此时,沈葵的节目终于姗姗来迟,逐步登场。

    沈知澜趁着沈葵还在收拾画架,充当司仪,对着满场宾客说:“武的看完了,现在我们来看点文的,接下来的节目是,画舞!”

    没错,单独的画艺无趣,加上舞蹈,不就有意思多了?

    沈葵能双手作画,这时就两手握笔,且书且舞,围着画架浅浅画了起来。

    在外人看来,他的动作姿态颇有意趣,简洁有力,而且好似有固定的套路,看着既花哨,又有美感,很是不错。

    只有看明白套路的沈知澜嘴角比什么都难压。

    这不是广播体操么!葵哥儿找了几个经典动作反复比划,他又端着架势,咋一看还挺唬人。

    一套操作猛如虎,沈葵的画作完成了,毕竟时间短,不可能做什么特别高难度的画。

    沈葵自己扶着画框介绍着,“这画的是围场的游猎场景。”

    面对着皇帝的那一面画架,用深深浅浅的颜色描绘了游猎时的场景,天空辽阔,草海起伏,几骑奔马雷霆而来,带着滚滚风云,其中一个弯弓射箭,正中不远处的猛兽。

    整副画作没用特别难的技法,但是传神和灵动程度远超同期。

    等诸人欣赏了这一面的画作后,沈知澜默契接上下半句,“这画还算不错吧?更不错的还在后头。”

    他扶着画框,轻巧一转,画布顺着一转,立刻把背面的画作也展示出来。

    “后,后面还有画!”

    后面当然还有画,不然沈知澜说什么精彩的在后头呢,这是一语双关。

    画布的背面,还有一副不同的画,这才是沈葵画的,双面画!

    双面画的另外一面,画的就是篝火大会的场景,高朋满座,宾主尽欢,畅笑无忌。

    多么欢乐,多么美妙!

    双面画,这就是双面画。

    “这是什么?怎么看着像一团墨迹?”有人指了指背面的一点黑色。

    沈葵眼神飘移,沈知澜立刻接上,“这是猎犬卧在此处等候,围场行乐图,怎么能少了辛劳的猎犬?葵哥儿特意添的。”

    喔,来人不再疑惑,反而夸赞起沈葵的巧思来。

    沈葵连忙背后去擦汗,澜哥儿这张嘴真是,什么都说得,死了都能说活。

    沈葵的双面画技惊全场,毕竟这现场作画,画的不差,还能双面作画的,的确是难得中的难得,值得夸赞。

    皇帝看来看去爱不释手,决定把画作重新用好木料装裱,再放到御书房里。

    这可比什么赏赐都好,沈葵是晕晕乎乎听着的,连赏了什么都没听清。

    沈知澜一看,今天他们仨风头出的够够的,不能独占鳌头惹人眼红,连忙让其余的少年也行动起来,什么拿手表演什么,尽情快活。

    其他人也不能眼睁睁看着,自然要上前表演节目。

    沈知澜托着晕乎乎的沈葵回归时,周朗从酒壶里倒出三杯佳酿,举杯笑道:“酒尚凉,可饮乎?”

    第150章 第一百七一章

    三人悠然自得, 共饮佳酿。

    只有沈与锐嗅了嗅酒杯里的液体,嚷嚷开来,“你们明明喝的是果汁!装什么酒。”

    “要的是这种气氛, 气氛懂么?”沈葵也不遮掩, 直接冲沈与锐翻白眼, 他还记着下午的仇。

    “饮酒后容易神志不清,这种场合最好以果汁代酒。”周朗也笑, 他夺了摔跤的头筹, 不少人还等着找他麻烦, 他怎么可能让自己喝醉?

    要喝醉也该在自己的地盘才行。

    沈知澜的理由最朴素,“未成年饮酒, 会长不高的。”一米八尚可,一米九也行!

    沈与锐登时气闷, 比划个头就比划,怎么还拿他当参照物呢?他个头不高怎么了?

    看他吃瘪生闷气, 三人笑的格外开心,转头去欣赏别人的节目。

    其实现在愿意上台来表演的少年们多数都有两把刷子, 各展所长,不过有珠玉在前, 才没引起那么多掌声。

    沈与钰也跟着做了一首贺诗, 本准备坐下休息时, 母亲把他叫了过去。

    “老大,你去看看锐哥儿, 别让他被欺负了去。”寿王世子妃抚着鬓发,忧心忡忡。

    “母妃莫担心, 澜哥儿几个不是坏人,而且锐哥儿也没什么不情愿。”沈与钰话音刚落, 世子妃就怒了,“对面那几个是你的兄弟,还是锐哥儿是你兄弟?你竟然毫无孝悌之心么?”

    沈与钰张张嘴想辩白,见到母亲的怒容,不得不又咽了下去,主动起身去了对面。

    *

    沈知澜见沈与钰起身朝这边走过来,当即招呼他做好,硬腾出一个位置来。

    反正现在气氛活跃,熟人互相串座,不算什么。

    沈与锐看到大哥过来,哼一声准备起身,沈知澜全当自己没看见,亲热搂住沈与锐的脖子说,“怎么要走啊?人多才热闹么。”

    沈与锐满心不爽便说:“你明明就不喜欢我,装什么亲近?不如松手,我们彼此都松泛。”

    沈知澜玩心一起,故意说:“就是知道你不喜欢我,我才这么做啊,你不开心,我可不就开心了吗?嘻嘻嘻”

    好哇,总算是露出真面目了!就说他的眼光不会有错!沈与锐登时来了劲头,也不急着走了,他要潜伏在这边,揭露他们的真面目。

    见沈与锐安静下来,沈葵悄然勾起笑意。

    那边厢节目表演的热闹,这边厢自有大厨送来烹饪好的烤肉,滋味鲜美,让众人都吃的开心尽兴。

    皇帝因有要事提前离去,更是让整个晚会的气氛松泛起来,顶头大boss在,总要拘束些,现在人走了,拼酒的划拳的都来了。

    没人留意这边,沈知汝才悄悄把弟弟拉到旁边耳语,“胳膊疼不疼?要不要回去上药?”

    沈知澜舒展胳膊,“有一点疼,不过没大碍。”自己的身体什么样,他还是有数的。

    “你也是,何必逞强?”沈知汝埋怨着,看到沈与锐后又狠狠瞪对方,“不过还是怪这个人!没事非要比试!”

    “他不是没成功么?”沈知澜笑笑,“你要是不放心,我回去再重新擦一遍药好了。”

    “不行,现在就去,不然我还是担心。”

    “好好好,你说了算。”沈知澜站起身,跟其他人告罪后,回帐篷里准备擦药。

    太医的秘制药膏确实有效,刚涂上去会凉凉的,舒缓了疼痛,然后转成温热,对伤口很有好处,唯一缺点就是黑乎乎的,要先擦干净才能上第二遍。

    他正满地转悠找清水,突然听到帐篷被掀开,以为是爹娘回来,出言问水在哪儿?

    屏风外传来搬铜盆的声响,他以为找到清水,于是拿着棉布脱了袖子,准备重新换药膏。

    沈知澜在小几旁坐下,借着油灯一看,一声我靠险些脱口而出。

    油灯下端着铜盘笑吟吟的人,不正是之前高坐台前,欣赏众人献艺的皇帝么?连礼服都没换,耀眼夺目。

    沈知澜险些咬着自己舌头,结巴着:“您,您怎么来了?”还怪吓人的。

    “本来是看了会儿月色,准备就寝时看到帐篷亮着,想起来看看你的伤,没大碍吧?”皇帝叹口气,“胳膊受伤可大可小,要好生将养着,免得留下后遗症。”

    沈知澜点头,“我知道,所以回来涂药了。”

    皇帝把铜盆放下,一直在后头不做声的内侍徐海就主动接了过来,开始擦洗换药。

    “寿王家的那孩子性格骄纵,凡事都想争个高低输赢,反而是你平时不声不响温温和和的,这回却非要比到底,怎么突然转了性子?”

    沈知澜一边低下头捏胳膊,一边回答:“我哪儿是想要比到底,这不是沈与锐送上门找虐么?平时比试输赢没关系,这次大庭广众我要怂了,以后不知道多麻烦。与其有无数的小麻烦,不如一次立威,再无后患。”

    现在看,立威立竿见影,估计再也没人敢来找他比箭了。

    “俗话说,打的一拳开,免得百拳来,就是这个道理。”

    “这句话我虽没听过,倒是挺有道理。”皇帝心道,关键时刻有心性有手段,善良而不软弱,怪不得能笑到最后。

    说到这里,皇帝又想起沈与钰的事情,不由得长叹气,“行了,药换好,想再玩玩也行,早点休息也好,朕先走了。”

    沈知澜穿好外套把人送走,望着皇帝的背影突然自语,他是过来干嘛的?就为了给我上个药?

    有点子莫名其妙在身上。

    酒席没散,他还是打算回去的,想到酒席就想到沈与钰,顺手翻开系统开始查看话本剧情。

    大焱看中嫡长,爵位继承同样看中嫡长,沈与钰不论怎么算,都应该接受家族的最好资源,最佳教育。

    可要跟他的二弟比起来,沈与钰就显得,怪怪的?缺乏兄长应有的尊严。

    今儿下午沈与锐说话的确很气人,但沈知澜没往心上放,因为他能察觉到,与其说沈与锐不尊重他们,倒不如说,不尊重沈与钰这个大哥更恰当。

    正常人看到兄长的朋友,谁不是礼貌问候,至不济也该温言细语吧?

    果然,在仅有的几章剧情里,沈与锐就跟刺猬转生,谁见了都要扎两下,沈与钰出面道歉说合,沈与锐还要讽刺兄长故作姿态,邀买人心,把个炮灰反派弟弟的做派坚持到底。

    沈知澜关上系统,兄弟不合必是长辈失德,不然朝暮相处的二人怎么会不和睦?看来寿王府也不太平。

    对了,系统里提到,游猎会的三日后,查清真相的宗令亲自登门,单独告知了沈与钰真相,不知道到底是谁在捣乱?

    沈知澜心里好奇,默默记下这个日子,准备去看现场版。

    一夜无话。

    次日清晨,喜欢骑马的还可以出门溜两圈,下午便准备回城。

    最开心的是周朗,终于用实际行动把自己的外号给换了,换成了摔跤好手。

    游猎会后,各人开始回归原先的生活。

    周朗头一天开始当差,得到消息说,他被调到御前当差了。

    同僚们一拥而上恭喜他,周朗傻了:“真的?”

    小队长拍拍他的肩膀,“内大臣说的,还能有假?你小子出息了,以后可别忘了我们这班兄弟。”

    这升职速度实在快,非池中物啊。

    周朗被带去换了衣衫,就此在御前当差,更加靠近权力中心。

    皇帝隔着花木掩映,能看到在一众侍卫中格外挺拔的身影,心内不禁开始纠结起来。

    人才当然是人才,可留在御前除了镀金和攒资历外,没有其他用处。要是外放,又担心刀枪不长眼,过早的让小树苗夭折。

    可如果不沐风雨,又怎么能长成参天大树呢?

    皇帝心里的小人不停拉锯,反复思考,始终没找到一个合适的平衡点。

    姜彰进门时,就看到皇帝眉头拧成麻花,好似在思考军国大事。姜彰便默默站到一旁,等着皇帝回神。

    皇帝察觉到书房里多了人,回过神后开始问候姜彰最近可好,身体如何。

    “京城富贵繁华,安享尊荣,臣一切都好。”姜彰看皇帝神情松泛,于是主动笑道:“倒是皇上看着有些烦恼。”

    “一点小事而已。”皇帝看到姜彰,赫然想起姜家诸多子弟上战场,心思一动,便问起对于族内有天赋的弟子,是否舍得放到战场上历练?

    “再舍不得,也终究要舍得。上战场确实危险,但能学到一身本事,这才是最要紧的。”姜彰见皇帝似乎不满意这个回答,又提出折中方案,“若是不放心,先放在近处的大营,在眼皮底下看着,或者亲自带在身边也可,这样也好时时教导。”

    对啊,怎么没想到这点!皇帝猛然顿悟,想明白了!可以先把人放到京郊的大营里嘛!那里会训练行军布阵,是护卫京城的重要力量,多完美的实验地点。

    “还是姜卿想的周到啊!”皇帝解决了一个难题,笑的格外畅快,也不耽搁时间,就让内大臣过来下令,将周朗调到京郊大营,进了最精锐的部门。

    周朗人是懵的,在小队长的催促中连声谢恩,就此便被调任到京郊大营了。

    他这样的升职速度,传开来众人都是羡慕嫉妒恨,追究起原因来,游猎会的摔跤比赛登时进入众人视线。于是摔跤比赛得第

    一就有重赏的传说,慢慢流传出去,成为许多武者想要出头的良机。

    视线重新挪回到沈家,纵使万般不舍,沈知澜还是要放手让朗哥赴任的,这是关系到周朗前程的大事,怎能不抓紧机会?杜珍娘替他收拾行装,以后进了大营,十天半月才能回家一趟,可辛苦了,还是要带齐各种装备。

    沈齐对他面授机宜,该怎么跟同僚相处,怎么跟上官相处,不惹事也不怕事,其中分寸很难把握,沈齐说的口水都干了,恨不能一股脑全都教会。

    “算了算了,以后还有机会教,爹你现在填鸭灌食,朗哥也记不住。”沈知澜拦住了沈齐的经验灌输课,“总之,朗哥就放心的去!一起都有我们在。”

    周朗重重点头,开始进入他发迹的起源地,宏伟壮阔一生的起步点。

    因为他走了,这几天沈知澜都懒懒的,提不起劲头。

    沈葵倒是懂他这种心情,沈潭现在忙着马队的训练,常常见首不见尾,周朗再一走,确实少了几分热闹。

    “我们再去找别的人玩嘛!”沈葵出主意。

    “能找谁?”

    沈葵神秘一笑,“你的手下败将,忘了?”

    沈知澜恍然,沈与锐!那肯定不能忘啊!看他跳脚挺有意思的。

    抽了个空闲时间前去拜访,门房面对他们的名帖还在沉思,二公子的朋友里好像没这人啊,名字听着不熟。

    沈葵憋着笑意说,“之前跟府上二公子约好了,一起练习骑射的,做了就要做到,所以上门询问二公子什么时候有空闲。”

    门房一看立刻想了起来,这些日子为了输给别人的事,二公子气的好几天没出门,他能记不住么?只是二公子那儿门房正要婉转解释二公子不在,沈与钰却正好路过,主动喊着:“葵哥儿澜哥儿,你们怎么来了?”

    “过来找锐哥儿玩啊!”沈知澜直接跨过门槛,无视门房的支支吾吾,直接带着沈葵进来。

    沈葵笑的可开心了。

    沈与钰没发现门房使的眼色,主动说,“锐哥儿没出门,就在自个院子里,我带你们去。”

    “那就多谢啦。”

    门房眼睁睁看着大公子把二公子的克星领进门,还是主动领的,急的要命还不敢说什么。

    沈知澜被主人领着去了外院,只见雕梁画栋,花木扶疏,一步一景,真心赞扬道:“你家真好看呐,而且好大。”

    沈与钰抿着唇角,“家里人多,所以院子大,内院还住了我的六个叔叔。”

    “人丁兴旺,家族枝繁叶茂,是好事。”沈葵说,“茂王府虽大,却没这座宅子精巧。”

    “这倒是,我头一次去王府,可是足足走了小半个时辰唉。”沈知澜又想起茂王爷,唉,不知道他老人家最近过的怎么样。

    “你们说的我都好奇起来,外头的王府到底长什么样子,反正京城的王府大同小异,都是一个模子刻的,看着都没什么区别。”沈与钰拂过面前的垂柳,“到了。”

    外院里住着的就是各房的哥儿,到了年纪不能再跟爹娘居住,只能搬到外院来,沈知澜听到沈与钰说他有六个叔叔,还以为会看到一屋子招猫逗狗的小男孩,结果居然只有沈与锐一个?!

    沈与锐本来在屋里躺着,手里捏着两颗骰子,一看大哥进来,立刻把骰子扔进花瓶装做认真读书的模样,刚念了两句就听到大哥温声说:“锐哥儿,有朋友来看望你。”

    沈与锐心说谁来找不自在,一抬眼震惊的手都抖起来,“是你,是你们两!”

    噩梦,绝对是噩梦,还追到家里来了!

    沈知澜一见沈与锐这么震惊,立刻快乐起来,“是啊,就是我们两,不是说好了要教你学箭吗?我主动上门啦。”

    沈与锐早把什么射箭丢到后脑勺了,此刻冤家路窄,这才想起当初,当着皇帝的面好像是答应了学箭?本以为是推脱,没想到还真找上门了。

    后悔啊。

    沈与钰倒是觉得,二弟学箭不错,省的到处去招摇,于是催促着让二弟起身,去小校场里练习。

    沈与锐想反抗,奈何沈知澜也能扯住皇帝这面大旗,只能心不甘情不愿的起来,去小校场练箭去。

    第172章 第一百七二章

    看着不情不愿, 但是乖乖练习的二弟,沈与钰也跟着搭弓挽箭,同样一箭射出, 刚好擦着红心边缘。

    沈与钰摇摇头, 在这方面他确实疏于练习, 略差。

    再看二弟,姿势漂亮, 目标精准, 次次都能命中目标, 这一手着实漂亮。

    不过人就怕比较,再看澜哥儿三箭起飞, 每一只都命中靶心。

    倒是沈葵去检查了箭靶说,“右边那只歪了一点。”

    沈知澜眯起眼睛, “确实,手腕力气不足, 不能精准分配到三只箭上。”右边就歪了一点。

    手指有长短,力道有轻重, 想要均衡还需要长期练习协调。

    他跟沈葵凑头嘀嘀咕咕商量怎么练习气力,只有沈与锐气闷的很, 练来连去还不是比不过, 就不能不练吗?

    但他没那个胆子说, 毕竟当初皇帝金口玉言说让他多练练,不提这茬还行, 万一哪天心血来潮想起来,他就是不尊圣意的下

    场。

    好气, 偏还只能忍住气。

    沈葵就想看对方哑巴吃黄连的样儿,故而才专门跑一趟, 现在见到了,背过身去乐的不行。

    反而是沈与钰,真心实意过来讨教箭术。

    沈知澜想了想两手一摊,“其实我也迷糊,当初我学箭久久不中,最后得了点拨才开窍的。我自己会,但不会教人。”

    竟是这样?

    沈葵便津津有味的说起当初在学堂里,沈知澜关于射箭闹出来的笑话,那可是奇闻轶事,现在要有人不信,立刻有当事人说出来。

    沈与钰着实难以想象,现在箭术如此精妙的沈知澜,会有靶子都挨不到的曾经,见沈知澜也不反驳,还笑吟吟的听着,不由得信了几分。

    机缘和顿悟这种事当真玄妙,沈与钰默默记在心里。

    不过要说指点一二,沈知澜还是能够做到的,尤其是怎么瞄准靶心。在他的指点下,沈与锐的准头好了不少,只是缺少力道,还不能达到更精准的地步。

    沈与钰兴致正高昂,想要接受指点时,仆人来报,说是宗令到访,世子请大公子过去当陪客。

    沈与钰只得遗憾放下弓箭,机会难得呐。

    “没事,下次有空我还来,或者你有空闲,去宗学找我们一样的。”沈知澜安慰着,“正事要紧呢。”

    沈与钰只得叮嘱仆从照看好几人,自己去了书房。

    沈与锐握拳,家里来客了,父亲只让哥哥待客,从来没他的份儿。不就是比他早出生吗?

    他要是长子,做的肯定比他还好。

    “桀桀桀,桀桀桀”

    沈知澜变了脸,夹着嗓子笑起来,扮足黑脸:“你大哥走了,就是我的天下啦!还不快练?小心我告状嗷。”

    被打断读条的沈与锐:

    练就练,只求你别笑了,怪渗人的。

    *

    沈知澜模仿了两声反派经典笑,笑的咳嗽起来,坐在场边休息时突然想起来,咦,刚才仆人来禀告时,是不是说了宗令到访?

    莫非就是那场揭秘幕后真凶的戏?

    沈知澜立刻来了劲头,这也是重头戏啊,他可是被好一场折腾。

    虽没受伤,但是受了惊吓,他摩拳擦掌等着知道谁是罪魁祸首,扎他小人呢。

    *

    书房内,寿王世子恭请宗令上座,自己在下首相陪,沈与钰只有站着的份。

    只是宗令微微叹气,对着沈与钰说,“你也坐。”这孩子也是可怜,倒霉催的。

    沈与钰心里一突,却只得微微垂头,寻了个小凳,坐在父亲下首。

    宗令正沉吟着组织语言,一时间不知道该怎么从头说起,无奈下,先提到围场里遭遇野猪的事。

    寿王世子也在围场,自然听说了野猪相关,但他听到的版本是,几个少年并自己的长子碰上了野猪,少年们大发神威把野猪通通击毙,好生威风。

    这其实算不了什么,往年也有人打过野猪,甚至还有提前驯养好的熊虎放进围场,只会增添几抹游猎的趣味。

    但听到宗令吞吞吐吐说那些野猪竟然是真的猛兽,未经驯养,可把寿王世子吓的不轻,连忙握住长子的手,一叠声安慰。

    差点就见不着这孩子了!就算没性命之忧,受伤也是够难受的,世子越想越气。

    “我没事的父亲,现在我不是好好的么?”沈与钰反手握住世子的手,轻声说。

    “可恶,当真是可恶!”世子气的胸膛起伏,略想想就明白这次宗令来的目的,连声催问,莫非是逮住了真凶?

    催动野猪用了秘制香料,而内有一味特殊香料“玉骨泥”,宗令就是查到玉骨泥被动用的线索,加上别的种种,所以才来特意上门来告知。

    “谁?是谁这么阴毒狠辣?”如果这人在世子面前,世子肯定要拔刀砍人,才能泄心头之愤。

    宗令沉默,干脆递上了他整理好的调查结果。

    世子不解其义还是接过调查结果,一目十行的看着,他起初表情还轻松,看到后面越加震动和愤怒,手指不停颤抖。

    沈与钰见父亲反应如此剧烈,而且连连看向自己,似有所悟的低头。

    书房里空气胶着,充斥着雷雨来临前的沉闷和窒息。

    “证据和供词都在这里,人证和物证也被宗人府关押着,但有些事情最好还是跟寿王通通气。”宗令拍了拍世子的肩头,“本王在宗人府恭候。”

    他把决定的权利交给世子,毕竟这种事,当事人才是最难受的。

    宗令走了,寿王世子摩梭着证词,一言不发,父子二人,沉默相对。

    世子心中愤懑,因为供词上写着,别处王府的玉骨泥登记造册,出入无误,唯有寿王府的,凭空少了一份。遇害的还是自己长子,有什么不明白的?

    必然是自己的兄弟中有人起了歪心思,所以才有这场劫数。同宗同族血肉至亲,为了富贵荣华,竟然能下这样的狠手!有什么事为什么不能冲着他来,偏要对孩子下手呢?!

    世子又是愤怒又是悲伤,还夹杂着酸痛,他眼底发涩,忍不住起身,抱着长子潸然泪下。

    沈与钰冷不丁被抱住,感受到肩膀上的湿润,沉默着抱住了父亲。

    沈与钰虽然没看到纸上的内容,但也能猜测到一二,毕竟当初围猎时,他的行踪只有自家人才清楚,外人从何得知?还有那个装做失手,反而惊动野猪的护卫

    沈与钰性情温厚但是不傻,他愿意把人往好处想,但不代表证据摆在面前,他还会装做不知情。

    日日相见的叔父,平时亲热的很,一到了关键时却能痛下杀手,这种口蜜腹剑笑里藏刀的亲人,确实让沈与钰很难接受。

    沈与钰也同样潸然泪下。

    两父子悄然痛哭,又彼此都装做不知道的样子,背过身去拭泪。

    世子强颜欢笑,“瞧我,耽误你的功夫,听说有别府的族亲上门拜访,快去跟客人说说话吧。”

    “好的父亲,估计二弟跟他们玩的差不多了,我去送送客人。”沈与钰若无其事的说。

    跟世子分别后,沈与钰先回房净了脸,见眼圈不红了,才去见客人。

    果不其然,三人的箭术教学到了尾声,正在旁边休息吃点心。

    沈知澜正在啃点心,见沈与钰回来,衣着如旧,神情却透露出几分低落和伤心。

    也不知道宗令爷爷说了什么。

    系统还没弹出详细内容,他只能回家去看。

    “时辰不早了,要不我们先回去了?”沈知澜拍拍手,准备告辞。

    沈与锐是举双手赞同,当下就要送客。

    “我来送吧,二弟你弄了一身的灰,先去洗洗脸。”沈与钰说,“吩咐马房准备马车。”

    沈与锐当然赞成,三两步窜进屋里。

    沈与钰陪着客人在侧门等马车,虽然极力露出笑容,但其中的郁郁还是会显现出来。

    沈知澜绞尽脑汁,准备安慰他:“我听说一个故事,是关于一户人家两兄弟的。”

    “喔,他们怎么了?”沈与钰强打精神应答。

    “其中的老大,遇到什么都会开开心心,而老二,遇到什么都先悲春伤秋。”沈知澜慢慢说:“若是碰到大雨,老二就会长吁短叹,觉得大雨让人不能出门,老大却会觉得,一场大雨会让庄稼不缺水。碰上寒冬,老二会觉得天寒地冻凄风苦雨,老大会觉得数九寒天已经到了,暖春就不远了。”

    “有一次两兄弟出门打酒,路上却不小心跌了一跤,撒了半罐子的酒。老二抱着罐子哀哀哭泣,觉得一整罐的酒损失了半罐,而老大检查了罐子后兴高采烈,天呐还剩了半罐可以喝!”

    “明明是一样的事情,但因为想法不同,两兄弟的心态不同,境遇也不同。”沈知澜结尾,“福祸相依,犹未可知,不到最后谁明白是好是坏呢?”

    沈与钰低头笑了笑,“很有哲理的一个故事,澜哥儿博览群书啊。”

    “都是些小见识,大的见识我可一概没有。”沈知澜转头,“呀,马车来了,我们先告辞了,回头有空再聚。”

    沈与钰目送着马车离去,心情的确平复不少,这个故事的确有意义,他知道了有叔伯暗中相害,在自己没有受伤害的情况下,凶手还被揪了出来,避免以后更大的损失。同时还认识了三个性情相投品行出众的族亲,怎么不是一种福祸相依呢?

    第173章 第一百七三章

    马车摇摇晃晃, 沈葵见车夫在外听不到他们聊什么,就贴过来小声说:“这两兄弟之间相处,怪怪的。”

    “你也看出来了?这老二对老大不服气, 老大忍让着老二, 长辈再不帮忙平衡, 早晚会”沈知澜又觉得这样说不好,话锋一转, “不过也未必, 少年人心性未定, 没准长着长着,一下子就想通了呢。”

    沈葵悄悄吐舌, 立刻想起自己还在茂州时,呼风唤雨骄纵肆意, 想干嘛就干嘛,再看看现在, 果然岁月催人懂事,或许沈与锐真有那天呢。

    马车送沈知澜回家后, 他闪身进了自己房间,这才悄然打开系统, 查看关于沈与钰的情节。

    跟他之前想的相差不远, 寿王府内部果然出了问题, 或许每个王府都会有类似的问题。

    爵位的继承人多是嫡长,那剩下的孩子不论多出色, 都跟爵位无缘,只能靠自己打拼。寿王府的三子不忿于这种情况, 于是故意设计,想把沈与钰拉下马。招数虽烂, 却能以小博大,要不了沈与钰的性命,摔了碰了,落下残疾或者面容受损,已经足够把人踢出继承人行列。

    沈知澜看到这里,不禁感叹对方的心计之毒。这不单单是沈与钰的问题,而是在挑战继承制度。去了最名正言顺的那个嫡长,寿王世子能让次子顶上吗?既然世子可以,为什么寿王不可让次子继承?

    这招兵不血刃,却能让大房长子陷入两难,失去最大的依仗——礼法。

    三房出了手,剩下的几个也不干净,或是推波助澜,或是冷眼旁观,都不清白。

    寿王世子还怕冤枉了兄弟,亲自出手查验,确认了这个事实。

    世子还有别的考虑,沈与钰就是纯然的伤心,往日亲亲热热的叔父一朝背刺,亲情淡薄,确实很能让人伤心。

    沈知澜都觉得自己应该更努力安慰对方,至少别那么伤心。

    接下来的一点情节,就是寿王世子思考该怎么处理,他一目十行扫过记下关键信息,窗外就是爹在喊他吃完饭。

    “来了来了!”他关好系统,麻溜的出去。

    沈齐叫完孩子,乐呵呵的坐在餐桌前。最近他日日红光满面,走路带风,连杜珍娘都笑他,人逢喜事精神爽。

    不过也是职场得意,家事顺遂,再找不到比现在更顺遂的时刻,只要再办完儿女婚事,此生无憾了。

    饭桌上他们是不讲究食不言的,吃的差不多,沈齐见沈知澜面色有些郁* 郁,问他是不是有什么心事。

    沈知澜本不想说,看爹言辞恳切,于是换了个背景说出来,“我在学堂里听同窗聊起家事,有些感慨。他们家的长辈最近发现一个古董花瓶,听说挺值钱,于是几个孩子为了抢那花瓶,使出浑身解数,打的头破血流,家宅不宁,还伤到我这个同窗的胳膊,他正伤心呐。”

    “原来是冲着这个。”沈齐恍然,“我们家算上你就是三代单传,倒没发生过类似的事,但在茂州我见的还不少。利益当前迷人眼,总有猪油蒙心的家伙,使出各种各样的手段,也算不上稀奇。”他起了八卦的心,顺势说:“打架只是最低端的,

    杀人不见血的多的是,有人悄悄把兄弟的孩子卖给人贩子,还有老大跟弟妹咳咳咳,总之各有各的混乱。”

    沈齐挨了老婆的白眼,连忙转移话题。

    其实听懂了的沈知澜:“”

    “总之,金钱面前,丢掉人性的很多,但愿真的得到想要的。只可是上行下效,孩子见爹娘这么做,多半会有样学样,争端不休。”说到这,沈齐摇头:“这同胞兄弟呢,是老天爷安排没的选,一切看命,不过朋友能自己选,好好走下去即可。”

    “汝姐儿跟澜哥儿都是好孩子,说这些做什么。”杜珍娘插话。

    “话赶话说到这儿了,朗哥儿跟潭哥儿都是好孩子。”沈齐摸头笑笑,“吃饭,吃饭。”

    “吃完有事找你。”杜珍娘使个眼色,沈齐会意立刻点头。

    沈知汝本来安心听八卦,突然感觉爹娘的眼神纷纷扫过她身上,打了个冷战,默默低头扒饭。

    沈知澜见爹娘眉来眼去的样子,一时也猜不到他们在想什么,只是应该不会坑他们,吧?

    *

    闲暇时,沈与钰还会邀请他们一同去逛书斋或者画坊,去有名的书画一条街淘换宝贝,全当是考验眼力了。

    这条街从前朝就有了,每家店都有百年以上的历史,在文人墨客中声名颇盛,一些没成名的,落魄的书生就会过来贩卖自己的作品。要是谁眼力好,能从浩如烟海的库存里找到名家字画,简直是中了大奖。

    沈知澜没那个眼力,但是看别人淘换有意思,有种看人直播刮彩票的快乐。

    只有沈与锐不开心,不过他不敢吭声,生怕被两边镇压。

    沈与钰倒是很喜欢这个活动,扑在字画堆里翻找了半天,终于挑到满意的字画,灰头土脸的出来,脸上却带着微笑,珍惜的把字画擦干净,用软布包上。

    沈知澜不禁摇头,沈与钰身上随便一个压襟的玉佩都价值百金,却对一副价值不过二十两的字画这么珍惜。

    “心头爱物,价比千金,这中间的趣味,可不是用银子来衡量的。”沈与钰笑道,“不过你怎么不去挑两件?没准也能找到喜欢的。”

    沈知澜瞄了一眼书画斋老板立的牌子,一件五两,摇摇头,“我不去,因为我输不起。”

    “嗯?”沈与钰疑惑。

    “来买字画,嘴上说着涨跌随心,其实各个都盼着能一下淘换到价值千金的宝贝。涨了还好,跌了肯定指天骂地。”沈知澜道:“我也不能例外嘛,要是买到不值钱的东西,我肯定得心痛一个月,念叨三个月。为了避免这种可能,我决定从源头斩断,那就是,不买!”

    沈与钰目瞪口呆,随后又笑:“你倒是直言直语,快人快语,不过敞亮。”

    若是别人,定要找个冠冕堂皇的理由出来,掩饰这种心理。

    “不过今天我做东,当然要让客人尽兴,我出银子你来挑,当做送你的礼物,如何?”

    “那我肯定挽起袖子就上了。”沈知澜也不扭捏,“来来来,你更喜欢什么东西?砚台还是摆件?”

    “你随意就好。”话虽这么说,沈与钰却盯着摆件的区域。

    沈知澜轻巧的跳进摆件区,踮着脚小心翼翼的巡视,在众多的砚台,笔洗和摆件中一一扫过,最后挑中了一块雕刻了小猫扑球的砚台。

    这砚台的材质一般,但是雕工不错,尤其是墨色上一点白,被巧妙做成了小猫爪下滚动的毛球,造型生动,妙趣横生。

    沈与钰去付钱,沈知澜借用老板家的水盆,小心把上面的浮灰擦干净,露出石材的底色。

    沈与锐发出一声嗤笑,这一看就是最普通的材质,也就是没见过世面,这才当个宝贝似的。

    “确实漂亮。”沈与钰跟着过来帮忙拧帕子,擦拭干净砚台上的水分,看起来更好看了。

    沈知澜拿着砚台,翻来覆去欣赏,十分满意。挑东西不在于贵,而在于自己喜欢,喜欢就是最大的加成。

    咦?

    他的指腹在砚台底部来回摸索,底下似乎有刻痕?

    把砚台翻转,指甲轻轻在刻痕上刮过,能感觉到的确有什么痕迹。

    “或许是上一任主人留下只言片语,等待有缘人拾得。”沈与钰猜,这种心照不宣只等机缘的做法,简直戳中了沈与钰的心坎,他很想知道,上面到底刻了什么。

    “一块砚台,能有什么好话?左右不过是落款姓名而已。”沈与锐狂泼冷水。

    “就算是落款也有趣,上面刻了年月姓名,我们再刻一个上去,没准几百年后出土,又有后人可以窥探如今生活的一二。”

    沈知澜对跨越时空的对方同样意动,立刻准备刮开来看个究竟。

    砚台的上任主人很有巧思,落款部分用胶泥盖住,胶泥冷却后很坚硬,只能先泡水,等它慢慢融合。

    沈与锐见兄长兴致勃勃,只能干瞪眼等候。

    清水里组建冒出墨色,胶泥松动了,沈知澜用小木棍一挑,胶泥立刻脱落,露出上面的字体。

    “至真初年,五月,竹竹,筠斋主人刻,留待后人”沈知澜一边辨认一边念着,谁知道沈与钰听到这个落款如遭雷劈,立刻探头过来看,“当真?”

    连沈与锐也跟着伸头。

    沈知澜把砚台塞他手里,让他自己看。

    “哎呀轻点轻点。”沈与钰如同捧着金元宝,小心翼翼拿着,甚至还拿出手帕垫着,生怕磕了碰了。

    沈知澜:?

    缓缓打出问号。

    难道真是什么绝世珍宝古董?不对啊,至真是先帝的年号,不到百年的东西,怎么就成古董了?

    沈与钰用手帕擦干水分,再次小心辨认,确认落款后呼吸急促,双眼圆睁,一副快喘不上去的样子。

    “真是古董啊?那我们可要对半劈。”

    “不是古董,胜过古董。”沈与钰郑重道,他解释道:“竹筠斋主人,是我外公的闲号,外人不知道的。”

    那沈知澜懂了,他同样睁大眼:“天呐,真的?这不算巧合,什么是巧合?天呐天呐!”

    他连着打了好几个转转,惊讶之情溢于言表。

    沈与钰也同样开心,但他还能控制住,只是抓紧了砚台不松手。

    “几十年前的旧物,被随手送到书画斋,中间不知道流通过多少次,经手了多少人,然后再在偶然的一天,被后辈发现,找到,简直像传奇话本一样。”

    沈知澜这回郑重的把砚台塞到沈与钰怀里,“意义这么重大的东西,我拿着也是白费,倒不如你拿着。”

    沈与钰张嘴想要拒绝,心内又十分不舍,沈知澜已经不容推拒的说:“这叫物归原主,好好拿着吧。”

    沈与钰舍不得把外公雕刻的砚台拿出去,又觉得这样对沈知澜不公平,于是出言说要再买一份。

    “算了算了,刚才是我的新手光环,已经爆了金卡,接下来估计都是铜卡铁卡了。”沈知澜没打算再试,“走半天累了,不如去找个茶楼休息?”

    沈与钰欣然点头,于是几人并护卫一同去了附近的茶楼休息。

    这里靠近书画街,做的自然是读书人的生意,每日都有书画比拼,还有口才好的说书先生讲各地人文趣事,风土人情。

    现如今,正有个说书先生在讲着某地的奇闻轶事,沈与锐听了两句就入了迷,连忙要了二楼的最佳观赏包间,准备坐下来细细听。

    这种看似新奇的故事,在沈知澜那里,自然是一点不稀罕,他托着下巴,全当在听伴奏音乐。

    第174章 第一百七四章

    包厢视野好, 既能俯视全场,又能推开窗户,看着外面来往的人群。

    沈知澜分了半只耳朵给茶楼, 半只耳朵给这两兄弟, 还有一整只, 都放在楼下,津津有味听着楼底的小贩跟人讨价还价, 为了一文钱来回拉扯十八回合。

    他听的正得趣, 茶楼里的说书声暂停, 转而有一曲悠扬的小调响起,黄莺出谷般的女声在楼内响起, 响彻整个茶楼。声音极轻极柔,偏偏还极其响亮, 不论在茶楼的哪个方位,都能清晰听到。什么调子他没听出来, 或许是方言俚语,但音乐本就是一种语言, 曲调中的轻快愉悦,已经跃然而出, 听的人会心一笑。

    一曲终了, 沈知澜不禁赞道:“唱的真好, 真是金嗓子。”

    这要是在现代,至少也是个金曲歌手的程度, 还是现场版,想要买到这么前排的演唱会门票, 还要动用十八班外挂才行。

    “这样的也叫好?那是你没听过戏班子的金嗓子,那才叫好呢。”沈与锐听不得这话, 立刻杠起来。

    他是不抬杠不舒服,沈知澜全当自己没听到,继续侧耳倾听。

    小调过后,紧接着就是一串笛声,清脆,欢乐,活泼,像个在乡间肆意生长的小姑娘,有一种快快活活的氛围。

    歌也好,笛声也好。沈知澜推开小窗看楼下,见外头小舞台站着两个年龄不大的姑娘,穿着粗布衣裳也不能掩饰她们的婉约。

    沈与钰道:“这茶楼安排的很妥当,既不会杂乱,也不会无聊。”

    “确实妥当。”沈知澜指了指端着托盘的小二,“他又是在干嘛?”

    “来找客人讨赏的,有些书说的好,曲唱的好,客人也愿意打赏。”

    沈知澜摸了摸荷包,确实该赏,就当是付演唱会门票了。

    “你要赏,那我也赏些。”沈与钰心情很好,就拿出荷包里的梅花银锭,放在小二的托盘上。

    小二乐的开了花,客人有赏银,他们也能跟着沾沾油水,自然乐意。小二退下后,不久后唱曲姑娘也上了二楼,特意道谢。

    “客人要不要再点一曲?全当是我们姐妹的谢意。”两位姑娘规矩行礼,等着对面点曲子。

    沈与钰本想让她们离去,但见沈知澜很有兴致,转头问他,“想听什么?”

    沈知澜正看着两位姑娘,一个高些一个矮些,大概十五六,十七八,有些紧张怯场的捏着笛子

    “你们是哪儿人,会唱什么曲子?”

    “回客人,我们两姐妹都是京城附近的农人,唱的是爹娘教的乡间小调,博各位一笑罢了。”个头矮些的姑娘小心回答。

    她是见包间内的客人衣着华贵,又有护卫随侍,故而小心回答,生怕得罪了人。

    “怎么会!好听就是好听,别管是小调还是雅乐,都是好听。姑娘的嗓音如此优越,要是有名家指点,必定能再上一层。”

    沈知澜说着,透出几分惋惜,这样好的天赋,放在现在,实在难出头。

    个矮的姑娘眨眨眼,有些讶然,她满心担忧唯恐得罪人,结果对方真情实感的,在惋惜她们的天赋?

    “公子说笑,愿意听我们唱曲,便是我们姐妹的福气了。”个高的姑娘笑笑,“若是公子不知道选什么,我便唱一首婉转的,可好?”

    沈知澜点头。

    两姐妹重新唱了起来,一人吹奏一人演唱,协助无间,当真是昆山玉碎,凤凰泣露。

    现场版效果更好,虽听不懂唱的什么,但曲中情感倾斜无疑,如同见到中秋明月,无尽思念潜藏其中,又好像清风抚过游子的面庞,安慰他的思乡之意。

    听着听着,沈知澜不免想起家人,一时竟然怔住了。

    一曲完毕,沈与钰出声问:“你们两叫什么名儿?”

    个矮的姑娘福身低头,“姐姐名为美玉,我名为无瑕,美玉无瑕,正是爹娘的期盼。”

    “名字不错。”沈与钰点头,“先下去吧。”

    两姐妹见这边没有别的吩咐,再次福身退下,稍后茶楼大厅里,又传来两人的合奏。

    等人走了,沈与锐嗤笑,故意开始哼哼。

    他没事爱做怪声,沈知澜已经习惯,若是去搭理他,他更来劲,所以沈知澜全当没听到,左耳进右耳出。

    果然,没人搭理沈与锐,他更气闷,还不好发作。

    *

    少倾,茶楼里进了不少身穿儒衫的少年,坐满一楼大厅,对着演奏的二人喝彩鼓掌。

    沈知澜本想,天子脚下英才云集,不会发生什么烂俗剧情,谁晓得说什么来什么,美玉跟无瑕正准备退场,路过某处桌子时,被人拉住了手腕。

    美玉胆子小些,想挣脱又不敢,无瑕挺身而出,对着桌上的锦衣公子说:“公子,我们两姐妹唱完了,接下来还有其他节目,公子可是要听其他的?”

    锦衣公子嬉皮笑脸,“什么节目?我就喜欢你们两的节目。我看你们两唱的好,声音娇,身段好,不如去本公子的府上来唱呗?”

    “只要你们两肯来,多少银子都可以给你们哈哈哈,哈哈哈!”

    笑的沈知澜鸡皮疙瘩都起来了,他起身看了看,看茶楼的掌柜怎么处理。

    掌柜是见惯类似场面的,连忙过去打圆场,又是赔礼又是道歉,只说要是客人喜欢就可以常常来听,这两姐妹常驻在茶楼的。

    但锦衣公子并不打算放弃,一把推开掌柜,说话嚣张,“本公子说话,你来插什么嘴?你是卖唱的嘛?”随后他高声说:“本公子请你们两,是给你们面子,别敬酒不吃吃罚酒,不答应?是想试试本公子的手段么?”

    美玉被他捉住手腕,挣脱不得,无瑕急的红了脸,伸手拉扯起来,大厅里立刻乱了起来。

    “有些过头了,这是谁家少年?”沈与钰听到吵闹声起身看了看,又摇头,“不认识。”

    “太过头了,光天化日强抢民女,别管是谁家公子,也是要被御史参奏的。”沈知澜摇摇头,“这事我得管,去吓吓他。”

    “我们一起去。”沈与钰起身,“不能让他这么继续下去。”

    *

    不等他们下楼,已经有人看不过眼,挡住了那位锦衣纨绔。

    “这位公子太过放肆了,这里可是京城,天下脚下。”仗义执言的青年死死握住锦衣公子的手,“你行事做法,该有些章程才是。”

    锦衣公子冷不丁被拦住,上下打量对方,见对方穿戴普通,连个玉佩都没有,不禁升起轻蔑之心,“你又是哪根葱?竟然敢阻拦本公子的好事?”

    “我不需要是什么人,才能过来拦你,你这样的行径,但凡是个人,都看不过去。”青年说完巧劲一转,锦衣公子觉得手腕一麻,只能脱手。

    青年趁机把两个姑娘往后一推,两人连忙钻进人群里,不见了。

    沈知澜三人已经走到一楼,正准备制止,见有人先干了,便停下等着,也准备随时助阵。

    不过这次没轮到他们仨登场,青年的同伴已经充当助阵角色,一言又一语,怼的锦衣公子说不出话来。

    锦衣公子气恼急了,顿时说出炮灰经典发言:“我爹是夏长山!你们又是谁?敢报上名字吗?”

    青年们哄堂大笑,“夏长山?没听说过,但是我们的名字你可听好了。”

    “我们是国子监监生!”

    声音震耳发聩,轰得纨绔倒退三步。

    这么多人同时站出来,声势浩大,围观的百姓也壮着胆子开始助威。

    “对啊,要请人就好好请啊。”

    “这架势就是明抢啊。”

    “不论是谁家公子也不能这么干啊,人家也是好人家的女儿。”

    七嘴八舌,众口一词。

    这架势换成任何一个人也顶不住,锦衣公子面对这么多指责,气势也弱了下去,色厉内荏的喊:“你们这是干嘛,这是要冲撞官眷吗?”

    “谁也没打算冲撞谁,是你自己先冲撞了自己。”最先出头的那个青年提高声音,“还是你打算去官府,我们再好好理论理论?”

    他这么理直气壮,丝毫不惧,气势此消彼长下,锦衣公子结巴起来,“算你狠,我们走着瞧!”

    嘴上喊的热闹,动作丝毫不含糊,脚踩西瓜皮溜的飞快。

    “哇喔!”

    青年们成功击退一场恶行,纷纷击掌欢呼起来。

    “看来我们是不用出场了。”沈知澜侧头对沈与钰笑道。

    “国子监有这样的良才义士,是国家的幸事啊。”沈与钰目光扫过这群青年,也是打算离开。

    沈知澜打算去找掌柜说一声,今天闹出这等事,他们不怕,但那对唱曲的姐妹肯定怕,还是告诉她们避避风头才好。

    他刚转头,人群里的青年看到他的脸,拨开人群而来。

    “澜哥儿,澜哥儿!”

    青年欢欢喜喜的跑过来。

    沈知澜站在原地,猛然见过一个黑炭喊着自己名字跑过来,还真是吓了一吓,他仔细辨认,这才犹豫说:“韩子畅?子畅哥?”

    此人正是韩子畅,韩子期的堂兄,他不是回原籍去参加科举么?上哪儿晒了一身时髦黑皮来?

    韩子畅笑的露出白牙,“在老家学了学务农,这才晒黑了些,养养就回来了。”他又紧张起来,“那个,最近你们还好吧?”

    沈知澜立刻升起警惕心,“都挺好的,家里一切都顺利,我爹还升职了。”

    韩子畅听到这个更开心,笑兮兮说起他这一路赶路的辛苦。

    沈知澜阻了他,“我陪着朋友出来的,不便久留,等下次专门拜访再说吧。”

    “是我唐突了。”韩子畅忙退后,“那就约好,一定要来啊!”

    要不还是别来了,沈知澜磨牙,醉翁之意不在酒,韩子畅分明是想打听姐姐的消息。

    哼!

    沈与钰见他们是熟识,主动问候。

    “差点忘了,是我不对。这位是韩子畅哥哥,是韩相的孙子,这两位是寿王府世孙沈与钰,和他的二弟沈与锐。”

    两边互相见礼。

    沈与锐不免多看了沈知澜两眼,这人竟然还认识韩相,当真稀罕。

    彼此都是跟朋友来的,没有说亲密话的场合,于是简单道别后,分别离去。

    第175章 第一百七五章

    美玉跟无瑕趁机躲了出去, 惴惴不安在茶楼的小间内等候,等着小二来告诉她们事态后续。

    两人坐立不安,在室内来回踱步, 美玉忍不住说, “别晃了, 晃的我头晕。”

    无瑕无奈坐下,“我心里慌, 害怕。”

    “怕有什么用, 既然出来唱曲, 抛头露面,遇上这样的事也是理所当然的, 该想到。”美玉咬着下唇,“早知道, 就不出来了。”

    无瑕点头,又无奈摇头, “不出来卖唱?我们还有别的出路?卖身为奴还是别的?”至少卖唱还是自由身。

    “爹生了病,卖田卖牛才勉强治好, 大夫说以后他不能操心,不能劳累, 我们两不出来想法子挣钱, 一家子吃什么喝什么呢?”

    “可是卖唱, 终究不能长久,早晚惹出祸事来。”美玉说, 今天就是个例子,她们应该早点想法子避开。

    两姐妹正无言, 小二悄悄过来告诉她们,风头已过, 闹事的公子已经走了。

    “但是两位姑娘,最近可能不方便继续来,只怕那人心中记恨,回头寻你们麻烦。”

    小二这么说。

    无瑕心知小二说的是正理,她们是鸡蛋,碰不起石头,一碰就是粉身碎骨,谢过小二的好意,从茶楼的角门走了。

    不能继续在茶楼卖唱,接下来的生计又该怎么办?

    无瑕站在街口看着来往的人群,一时茫然。

    “还是先去吃饭吧,唱了半天饿死我了。”美玉在荷包里掏银子,突然惊喜的叫起来。“今天得的赏银,没给小二分成呐!”

    乱起来竟忘了这事,成了她们独得。

    美玉拿着赏银就不愿松手。

    无瑕笑了笑,“掌柜的心疼我们,所以没收吧。”毕竟接下来没有收入,能多拿几文就能多撑几日。

    “那我不管,到手了就是我的,别想再拿走。”美玉又是警惕,又是喜滋滋,拿着碎银掂来掂去,估摸着重量,那些散碎的加起来约莫有二两,另有一块大的梅花形银锭,单这一块,就超过二两,加上就有四五两,是近日来最丰厚的收入。

    美玉拿着梅花银锭翻来覆去的看,不仅成色纯,而且花样刻的栩栩如生。

    “这些有钱公子哥就是讲究,连银子上都要刻花。”

    无瑕看了眼,她倒是知道为什么,“这是大户人家的讲究,赏人不用碎银,都用模子提前铸好,做成各色吉祥图案。”

    “当真是富贵啊,连这些小地方都这么讲究。三丫你说,那位公子是不是贵人,莫非跟戏文里唱的一样,是皇子王爷?不然怎么会这么富贵。”美玉说着说着又羡慕起来,什么时候她能过上吃香喝辣的日子,就好了。

    “这是京城,有权有势的人自然多,未必就是贵人。”无瑕并不关心这个,“我们先找个地方吃饭,再商量接下来这么做。”

    别人就算泼天富贵又如何?又不会分她半杯,倒不如先关心自己呢。

    美玉呐呐无言,牵着无瑕的手撒娇卖乖,两人这才携手一同离去。

    *

    这段茶楼小插曲很快就被沈知澜遗忘,如果真的提起,他只会记得有个人唱曲很好听。

    他在学堂里一时兴起,白纸上写下竹筠斋三个字。

    这个名字取的极好,雅致又有意义,会让人想起东坡先生说,宁可食无肉,不可居无竹。

    不过东坡先生这样的妙人,也会研制出东坡肉这样的菜谱,这算大人的全都要吗?

    脑子里胡思乱想,沈知澜托着下巴想,要不要给自己搞个别号,再刻个印章?也是有趣。

    “又不专心!让你练字,又在搞什么?”秦先生进课堂来找自己落下的教案,正好看到沈知澜在纸上乱涂乱写。

    “哎呀!”明明不疼沈知澜还是装做很疼,让秦先生好气又好笑,他说:“我还没用力吧?叫唤什么?”

    “先生一击,让学生震耳发聩,力度是其次,重要的是效果,发人深省。”

    “不跟你贫嘴了,练你的字去!”秦先生正要离开,扫过纸上的字,咦了声,“你从哪儿知道这个别号的?”

    “先生也知道?”沈知澜愣了,“这是什么名人字号么?”

    “名人确实是名人,”秦先生犹豫后作答,“竹筠斋主人,这是我先生的闲号,外人很少知道,我也是偶然看到一副先生年轻时的画,有同样的落款,才知道此事。”

    这孩子年纪轻轻,跟师父也没关联,上哪儿知道去?

    “是先生的师尊,那不就是我的,嗯,师祖么?”沈知澜开始盘点关系,成功被绕晕。

    这该从哪儿算起啊?

    “想认他老人家当师祖,你还要慢慢排队呐!多少人恨不得扯上关系而不能呢,你倒是先说说,从哪儿知道的?”

    沈知澜便把日前买到一方砚台,看到落款后发现原主,物归原主外孙的事说了出来,这事确实巧的很。

    秦先生见多识广,也没见过这样的事,不禁叹道:“缘分技巧,难以衡量,竟然是这样。”

    “听您这么一说,我倒是对师祖好奇起来,他是个什么样的人?”

    “博学多识,宽厚温和,德高望重,仕林中的标杆。”秦先生说,“用任何溢美之词形容他,都不过分。”

    “先生您很少这么夸人,但我信是真的。”沈知澜说,秦先生的性格他了解,不会打诳语。

    “这样的话,我倒是有点羡慕起与钰哥了。”有这样的长辈,当真是极好。

    不过,你的长辈fine,下一秒me,嘿嘿,他也能硬蹭热度。

    秦先生怎么看不出他的意图,没好气说:“你先混上我的亲传弟子再说吧,不然这声师祖还叫不上。”

    沈知澜大惊:“等等,我还不算先生的弟子吗?这不科学!”

    秦先生骄傲的哼了一声,也不否认也不承认,反正不能能让他占口头便宜。

    *

    下学后,隔壁的姐姐很少见过来约他一起回家,路上有些闷闷不乐,“你有没有觉得爹娘最近不对劲?”

    “啊,哪儿不对劲?不是跟平常一样吗?当差,出门爹平时忙的脚不沾地,娘也是,哪儿有问题?”

    沈知汝忧虑说说,“我也说不上来,就是觉得最近娘怪怪的,盯着我发呆,还跟爹爹一起小声说话,但我一过去,他们两又不说了,这还不怪?”

    沈知澜回忆了一下,他翻了许久,还是没想起一桩,只能安慰姐姐:“兵来将挡,等他们找你提起再说,不然我们怎么知道?放心,他们都是亲生的,总不会坑你。”

    “希望如此吧。”沈知汝没能放下心来,依旧担忧。

    隔日就是休沐,难得一家人能同聚,沈齐主动提说他刚拿了月例,想要去附近的酒楼吃顿好的,家里人自然没有异议。

    最近他家五口人,过出了四个作息,周朗随着京郊大营走,两个孩子跟着学堂一旬一休,杜珍娘忙医馆的事,沈齐只有半月才能回家一次,难得齐聚,自然要好好聚一聚。

    沈齐没选离家最近的酒楼,而是挑了一家稍远的酒楼,举着菜单欲盖弥彰的说,“听说这家的肘子做的极好,入口即化,汝姐儿点一个?”

    “喔,好。”沈知汝虽不爱吃肘子,但是招牌菜,尝尝也不错。

    小二还没把招牌的肘子端上来,杜珍娘先把啃鸡腿的沈知汝扯了过来,替她擦干净嘴角。

    沈知汝不解其义,乖乖让娘擦脸,杜珍娘絮絮说,“你爹的同僚也在这儿吃饭,听说我们在,打算过来喝两杯,坐好,装个淑女样子出来。”

    “弟弟怎么不擦?”沈知汝反口问,结果一看,沈知澜乖乖巧巧坐着,已经整理好了。

    靠,失策,沈知汝连忙坐直,拿出最好的仪态。

    不多时,沈齐的同僚就到了,是个跟沈齐差不多年龄的中年男子,带着女眷和孩子,有大有小,最大的看着比沈知汝大四五岁。

    对方进门后满面笑容,说话客气又亲人,小二加了凳子后,彼此推杯换盏,气氛热烈。

    作为主人,沈知汝主动撑起场面,招呼几个小的,让他们随意些,不用拘礼。

    唯一让她有些不自在的就是,对方的孩子老是盯着她看,看一会儿又收回眼神,过会儿再看,如此反复。

    这眼神真是让沈知汝不爽快,偏还不能明说,整场酒席让她如芒在背。

    好不容易挨过气氛诡异的敬酒,对方也出了包间,沈知汝没了胃口,有一搭没一搭戳着碗里的残渣。

    沈齐跟杜珍娘对视,这又算是怎么回事?沈齐没表现出异常,跟往常一样结账离开酒楼。

    路上沈知汝闷闷的,故意落后几步,跟弟弟咬耳朵。

    “你说,爹娘是不是在替我相看?”如果不是相看,不能解释今天的异常。

    沈知澜微微颔首,他也不傻,今天这场突兀到来的客人,还有神情异常的少年,都很像,不过彼此没戳破这层窗户纸而已。

    “呼,八成是,但是姐,这要看你怎么想。”

    “我想,我能想什么!”沈知汝突然生气起来,狠狠踢了一脚路边,“要相看,至少告诉我一声啊,我难道会捣乱吗?”

    对方都知道,她凭什么不知道!

    这话沈知澜没法答,一方面他认为沈知汝确实有知情权,一方面又明白在这个年代说什么自由恋爱,只会挨两大嘴巴子。

    不等他劝慰,沈知汝先想通,“算了,正好我利用这点,让他们也愧疚下,拖延时间。”

    沈知澜接上,“再怎么拖,也拖不了多久。”

    这事早晚要提的,不如早做预案。

    “姐,你跟韩家哥哥,到底算怎么回事?”

    沈知汝闷闷道,“他没有明说,就是让我放心,安心。”

    “这算什么回答嘛!怎么安心?又没有明说!”沈知澜急了。

    “难道还要我去挑明,那我成什么人了?还闹出一场笑话来。”沈* 知汝跺脚。

    “确实,这事还是他来说最合适。姐,我前些日子还碰到了他,他已经回京城了,要是有心,事情该有眉目了。”

    “真的?”沈知汝眉目舒展,欢欣雀跃,“我就知道!”

    光看这个表情,就知道沈知汝对对方上了心,想要继续牵手走下去。

    “姐,这事关于到你的后半生,无比重要,你的心意才是最要紧的,你已经确定要跟他在一起么?”

    沈知汝不做声,不点头也不摇头。

    但这本身也是一种态度,不然早就拒绝了,沈知澜觉得自己懂了。

    “好,你想明白了就好,我可以去暗示对方,让他行动,有些障碍还是需要他自己去扫通,不然岂不是一点诚意都没有?我来说,彼此都不尴尬,要是不成,不至于伤了跟韩爷爷和子期的情分,要是他乐意,就该使力说通自己的长辈双亲。”沈知澜心平气和,在脑中规划了好几个处理方案。

    这事最要紧还是男方的态度,他若是真心,自会披荆斩棘,跨越山海而来。

    “别管最后是什么样子,姐安心就是。”他认真安慰着沈知汝。

    沈知汝慢慢吐出一口浊气,“你都这样说了,我心里也有底了,爹娘那边我想法子拖延一下时间。”既然有心,就该彼此奔赴,共同努力,她也不畏惧承担属于自己的责任。

    第175章 第一百七六章

    既然说了要去暗示, 沈知澜便想一鼓作气,快些处理好。

    因为回家后,家中爆出一场风波, 沈知汝一到家就直言问话, 得到肯定答复后, 嗷呜嗷呜的哭起来,哭的梨花带雨, 也不说话, 就是哭。

    沈齐顿时慌了手脚, 平时女儿总是笑模样,哪儿见过哭的这么伤心的?问话也不答, 光哭,第二天哭的眼睛肿成个桃, 还请了一天假在家休息,不去见人。

    沈齐急的如果热锅蚂蚁, 好不容易等到女儿不哭了,他才小心问起缘由, 沈知汝抽抽噎噎的说,知道爹娘担心她的婚事, 但是就不能跟她提前说一声么?别家孩子都知道才过去, 就她不明不白的坐在那儿, 算什么呐!

    沈齐被哭的头大如斗,又自觉理亏, 只好低头认输,回绝了别家, 但沈知汝还是日日恹恹的,提不起精神, 吃食也变少了。

    家人不再提起此事,沈知澜也担忧姐姐哭坏了,谁知沈知汝擦干净面上泪痕,眨眼,笑的狡黠。

    好么,没想到姐姐还是个隐藏的演技派,哭的那叫个真情实感,爹娘都连连败退。

    也是一物降一物了。

    不过姐想法子拖延,顶多能拖一月两月,长久下去还是不行,他动作还是要快。

    去韩家不难,去找韩子期就行,但是要找到韩子畅有些难度,沈知澜只好大张旗鼓,找了些稀罕点心去送给韩爷爷,也提醒某些人,他来了。

    然后在韩子期的书房里等着,愿者上钩。

    幸好这条鱼不傻,还知道钩在何地出没。

    沈知澜练完大字,故意站在窗户旁边,确定声音能传到隔壁书房,这才跟闲聊一样说起,上次酒楼撞见父亲同僚的事。

    “总觉得怪怪的。”

    韩子期不解其义,却附和着说,“可能是对方见到陌生人紧张吧。”

    “有可能,就是有些失礼,不过是我爹的同僚,打交道多,只能体谅。”沈知澜故意说,“谁都不容易呢,话说你堂兄是不是考完科举回来了?你打算下场一试么?”

    “爷爷的意思,让我明年去试,这次把握大了许多,争取一次就过。”韩子期道。

    沈知澜真心实意的说:“当真?辛苦了。能做到现在的程度,少不了要日夜用功,努力温书的。”

    韩子期回家晚,启蒙又比别人晚,能迎头赶上,背后至少也是三倍的辛劳。

    “笨鸟先飞嘛,我天赋比不过别人,就只能做点笨功夫了。”韩子期腼腆一笑,但心里受用。外人都说他的进步是因为身处优越环境,天赋出众,只有他自己明白,要想人前显贵,少不了人后受罪,这一切都是他一笔一画,慢慢学的。

    “说到考试,我们一起去寺庙求道灵符,祝你早点金榜题名吧!这是大事啊。”沈知澜兴致勃勃策划着,打算去寺庙。

    “算了,考试要到明年呢,而且很麻烦的。”

    “这种事是宁可信其有,不能信其无呢,必须去,我把我姐一起都叫上。”沈知澜不容拒绝的说,力邀韩子期去求灵符。

    韩子期拗不过他,答应了。

    他说了关键词,暗示到位,有心人自然会过来。

    *

    京城里唯有一座最灵验的护国寺,就在郊外十里处,求科举属于对口了但是又没完全对口,不过香火很旺,百姓们也乐意去这儿上香。

    因为最近郁郁寡欢,一提出来散心,两姐弟的行程就被批准了。

    韩子期还带了堂姐妹来,后头跟了个小尾巴。

    沈知汝只做不知,一路上神情恹恹,寡言少语,整个人散发着厌弃的氛围,只跟两个密友说话。

    “我们去拜文殊菩萨吧,姐姐你们去拜观音,上完香求完签,再在庭院里汇合。”

    沈知汝点头,就带着女客去拜观音。

    求了灵符后,听说这里签文很灵,韩子期便求了一只,得到一只上签,说他一切顺利,不禁让他喜上眉梢。

    沈知澜也过去求了一只,得到的签文却说,好事多磨。

    拿着签文,沈知澜拧着眉头,几个意思?

    “多磨非坏事,好事才多磨。”韩子期安慰他,“说明终究还是好事。”

    “前途是光明的,道路是曲折的,算了,总归是好事。”沈知澜反过来安慰自己,“肯定能行!”

    韩子期安慰完人,回头就看,“我哥呢?”

    “刚才他说口渴,去找僧人要茶水了,你没听见?去外头等等,该回来了。”沈知澜是听到的,便说给韩子期听。

    韩子期把签文小心装进灵符内,约莫一刻钟,韩子畅就捧着茶壶回来了,眉眼舒展,一扫沉郁。

    两人这是把话清楚了罢?接下来就要看个人努力,沈知澜想。

    *

    上完香归家,沈知汝面上淡淡,倒让人看不出深浅,沈知澜追问,她只说让他等着便是。

    “等就等,又不是我急。”沈知澜赌气道。

    不过这口气还没赌回家就散了,沈知澜是真的担心姐姐所托非人。

    今日求签,他问的是姐姐的姻缘,得到的回答是好事多磨,怎么不让他跟着悬心。

    世道如此,女子的路总归难走些,走了冤枉路想要调头的难度,也比别人高,要是所托非人呐又该如何是好呢?

    沈知澜越想越是不开心。

    *

    沈齐同样悬心。

    万事顺心,只欠儿女婚事,他家高不成低不就,婚事本就难,女儿的婚事更难,要挑男方好的,要挑男方的家人也好的,才能婚后顺遂平安一生。

    从前够不着,好不容易他升了职,能够接触到好一些的人家,却没找到合适的人选,还惹的女儿不开心。

    要不人家说儿女都是债呢!他上辈子估计罪大恶极,杀人放火了!他在心里骂了两句。

    不过骂归骂,不能放弃继续找,沈齐打算继续在同僚中寻摸人选,知根知底的人家才合适。

    这天沈齐本打算出门,突然见到宗令来访,连忙放下手中事务,恭敬的把人领到书房。

    彼此相熟,可越是这样,越不能怠慢。

    宗令面上带着比春风更暖和的笑意,因为本来也是好事嘛!怎么能不摆在脸上?

    沈齐心里揣了个兔子,一跳一跳的,思忖宗令怎么会突然登门?若是公务,去王府去衙门都是可以的,为什么上家里来了?最近犯事了?还是澜哥儿干了什么?打同窗了?没有哇!

    沈齐已经把最近干的事倒腾着想了三遍,这才听到宗令一边吹着茶叶,一边含笑说:“是好事啊,不然本王怎么会登门?”

    “大人登门,本身就是好事了,哪儿还有更好的事呢?”沈齐不轻不重的捧了碰人,然后继续听到宗令说:“这儿没外人,本王就开门见山直接说了,今天等么事因为,有人托本王保媒拉纤,好事么!”

    保媒?!沈齐竖起耳朵:“是谁家公子?”

    能托宗令保媒,身份不低吧?

    他们家能配上这样的人家?

    他警觉起来,别是什么继室填房,七老八十,或者屋里有十八房小妾,等着人来填坑吧?这可不成!再富贵都不成!

    他张嘴想说什么,宗令先摆手,“听我说完嘛,对方年岁相当,相貌端正,刚考中秀才,家中高堂都在,父母性情温厚,亲人相处融洽,实在是上佳人选。”

    宗令每说一个优点,沈齐心里就跟着跳一跳,越跳越高。不是他妄自菲薄,而是天上掉陷阱,总让人觉得有馅饼啊。

    这么好的人选,能砸到自家头上?对方肯定有大坑啊!

    宗令先按惯例说了一通好话,卖够了关子,这才揭晓谜底,“这人是韩相家三房的长子,要是你有意等等,你别晕啊!来人呐!要找大夫么?”

    沈齐虚弱的扶着椅子腿,勉强靠着,“我没事,我能坚持住,大人,您能再说一遍是谁么?”

    这馅饼实在太大,砸的人脑袋发晕啊。

    *

    宗令耐心极佳,重复回答了几遍沈齐的问题,最后才说,“结亲是好事,两家都要心甘情愿才好,韩相诚意极佳,特意托我上门来问,也是看重的意思。”

    沈齐虚弱点头,这中间人必要德高望重才行,宗令再合适不过,确实是看重。

    “你不用急着答复,好好想清楚才行,不论是拒绝还是答应,我等你登门。”

    “多,多谢大人,我一定会好好考虑清楚的。”沈齐白着脸,把宗令送走,瘫在太师椅上。

    事情太大,他决定不了,只能等珍娘回来再说。

    这么优秀的人选砸到自家头上,如果不是礼物还摆在是书房,他真觉得是一场梦。

    杜珍娘没有直面冲击,脑子灵活不少,她拧着眉头,“等等,不对劲!韩家怎么突然上门来提亲?没有风声啊!”

    沈知汝听到这声喊,就知道事情要遭,连忙要悄悄溜走,脚还没转动方向,就被娘揪住了耳朵。

    娘如果不是特别生气,不会拎人耳朵,沈知汝一边喊疼,一边乖乖让娘拎着出气。

    路走了九十九步,不差最后这点。杜珍娘问起经过,她也是乖乖说了出来。

    杜珍娘气的眉毛都在抖,似笑非笑,“合着前段日子你装模作样的,都是在糊弄你爹娘啊?哭的这么伤心,都是假的?”

    “哪儿是糊弄嘛,我是真的伤心啊。”沈知汝小心道,这时不能应,也不能不应,要顺着毛摸才行。不过她被瞒着伤心,爹娘被瞒着同样伤心呐。

    提起这茬,沈知汝软了语气。

    杜珍娘也软了语气,“这事到底怎么样,你一五一十的,老实交代!”她睨了女儿,“否则我可上门退信了啊!”

    “别别别,我说嘛!”沈知汝连忙讨饶,但具体什么情况,她只能说自己清楚的部分。韩子畅如何说服父母长辈的,她又不清楚。

    说实话,这么好的对象,说是十全十美也不为过,竟是挑不出任何缺点,杜珍娘敢说,要是韩家放出话去,立刻就有官媒排着队上门。

    竟是自家闺女,摘到了这株秀丽兰草,傻人有傻福喔!

    第177章 第一百七七章

    如果是一般的高门官宦提亲, 沈齐是想都不想就拒绝的。

    高门富贵虽好,也要有那个手腕能力去把握才行,若是没有过人的能耐, 吃不了这口热饭, 反而烫了舌头。

    但韩相来提他就真的心动了, 韩相是个难得的质朴之人,现在官居丞相, 四相之一, 已经是人臣的最高位, 但他的行事作风不改,勤俭节约, 约束后辈族人,乐善好施, 还在府上开垦了耕地来种菜,保持耕读之家的习性。

    这样的品性, 教出来的孩子差不了,就算真有什么万一, 也是能够和平收场的。品性啊,这可是比金子还珍贵的东西。

    沈齐心里拍了板, 但矜持的晚了三天, 这才过去答复。

    宗令笑的捋胡须, “好事啊这是好事!一好凑两好,两家并作一家, 等到出嫁时,我必要送上一份厚厚的嫁妆!”

    “嫁妆什么的, 再说吧。”

    宗令去答复了韩相,两家有了做亲家的默契。

    不过韩相的意思是, 男儿不立业难成家,索性现在韩子畅年岁不大,先苦读诗书两年,中了举人再成婚,双喜临门才好。

    沈齐赶忙答应下来,他也有此意,还想再多留孩子两年,顺便再替她攒些嫁妆。

    嫁进丞相府中,哪怕别人不念叨,他也要把面子撑足啊。

    这种时刻,当爹娘的恨不能把孩子一辈子需要的东西都凑齐,沈齐就在书房里盘点家中资产,思考该怎么置办产业。

    京城内想置办东西可不容易,尤其是田产铺子类的,很多人家都当传家宝似的一直捏在手里,轻易不往外头卖。

    沈知澜敲门时,沈齐还没收起桌案上摆的账册。

    “爹,还在忙呢?”

    沈齐算的焦头烂额,只能轻轻点头。

    “为了姐的嫁妆?”只用稍稍一想,他就明白为什么,嫁娶生死,都是家中大事,需要耗费的银钱极多。

    “钱这东西,不论怎么样都是不够的。”沈齐看着手中的几千两,要是还在茂州能拿到这么多银子,他真的能乐开花,现在怎么看这么不够,东挪西凑的,总觉得差点。

    “不够就先紧着姐姐嘛,她的事比较急。”

    “你不急?过几年就该轮到你了,不急么?”

    提到亲事沈知澜有点羞,又强自镇定说:“我是男儿,赚钱的法子就多了。等过些年,年纪再长些,或是想法子去办差事,或是想法经商,总能找到一条出路的,只要肯动手,还怕银子不打着滚往家里跑么?”

    “这么自信啊?”

    “那肯定的么,这点自信心肯定是有的。”沈知澜含着笑意,“先顾姐姐。”

    “好,这可是你说的!”沈齐重新规划银两,如果不考虑这些,那就凑凑合合的够用,加上还有一两年,他的月例和外快,还能再凑点。

    沈齐终于放下心头大石。

    不过就算订婚也需要有个小小仪式,在长辈和中间人的见证下,两边互相交换了信物,合了八字后交换庚帖。

    到了这种程度,基本就是订下来,尘埃落定。

    小辈不得出面,但是沈知澜跟姐姐悄悄躲在后头,看了韩子畅的爹娘。

    韩父看着同样黑黢黢的,据说是刚接了治理河道的差事,于是日日扎进河畔,晒的跟儿子一样黑。

    韩母是个爽利妇人,行动利落未语先笑,笑起来还有酒窝,看着很亲切。

    “像是好相处的。”他说。

    沈知汝悄悄羞红了脸,拧了弟弟一下。沈知澜龇牙咧嘴也要说,“本来就是嘛!这公婆肯定要看清楚,姐以后少不了跟他们打交道,不看清品行可不行!”

    沈知汝呲牙,“这桩我可是记下了,等你定亲后,我可是要笑个够的。”

    记仇!

    *

    亲事定下后,除了跟打鸡血一样激动的韩子畅,其余人逐渐回归正轨。

    第二天还要上学,沈知澜本准备早睡,久违听到系统提示,新话本弹出的动静。

    新话本?最近他有接触新人物么?

    他在脑海里翻找一圈,给他留下深刻印象的,便是那日的茶楼卖唱两姐妹。

    莫非是这两个?他就知道!果然一副主角光环的模样!

    沈知澜从床上弹起来,兴致勃勃点开了话本,然后就愣了神。

    什么?这上面写的什么?

    他两耳轰隆隆,眼前闪过虚影,字块变成一个个比划不停飞舞,抓都抓不住,整个人面前天旋地转,几欲作呕。

    沈知澜揉了揉虎口,把那股头晕目眩的感觉按压下去,这才死死盯着眼前的新话本,一字一句的解读。

    从前话本里有从未接触过的人,有亲近的人,但是头一次,弹出了关于他家人的话本。

    话本:《三嫁■■》

    沈知汝曾经是茂州城内,无数个闲散宗室女的一个。

    学诗书,懂礼仪,盼着日后嫁个好人家,获得最平方的幸福。

    可是一朝风云突变,■■■■,搅乱了她的平静生活。

    她■■■,■■■,再■■■,一路走的艰辛,走的困难,终究还是扶摇直上。

    从一届宗室女,到■■■的故事,缓缓展开一角。

    主角:沈知汝,■■,■■■,■■■。

    沈知澜目眦欲裂,这该死的马赛克!凭什么打在最关键的地方,竟然让他除了三嫁之外,得不到任何有用的信息!

    怎么会呢!怎么会呢!

    他咬着指甲,不停思考这个问题,冷静要冷静,这中间肯定是出了什么问题,才会导致姐姐命途波折,不幸三嫁的。

    难道韩子畅是个短命的?然后姐又改嫁了两次?怎么想都不至于,话本里的自己呢?他就这么干看着?

    不不不,马赛克虽然打了,可仍然能从中间得到部分信息,按照文案透露的,那三个马赛克就是三任姐夫的姓名,第一任可是双字名。

    对啊!沈知澜恍然大悟,双字名,也就是说第一任姐夫本来是这两个黑团,现在变成了韩子畅。

    命运,是可以改变的!

    没错,命运可变,他不必这么忧心,本来他们应该一直生活到茂州,那姐夫多半也是茂州人茂州,现在身在京城,肯定不会再重蹈覆辙了!

    心神松懈下来,沈知澜冷静了些,开始研究这个该死的马赛克。

    文案作为一个话本的精华,能把整个故事的起承转合说的清楚,信息量也是最大的,能看到文案,至少能猜到七八分故事进展。

    现在,凭什么打这个马赛克,遮掩他的视线?

    而且最近接连出现了两个,被马赛克遮蔽的话本,让他不得不升起几分疑心。

    究竟是什么意思?

    整个系统是单机版本,会有消息提示,有商场,但是对于使用方法,从来没有任何提示,全靠自行摸索。

    这马赛克,能不能去掉?

    沈知澜心动后,果断行动,摸索起系统的用法,他触碰了半天按钮,眼睛突然一眯。

    先把文案截图,再逐渐放大,放到合适大小后,系统亮度调亮

    果然能影影绰绰看见字的模样!

    沈知澜瞪大眼,呼吸急促,正要靠过去看清上面究竟是什么字,突然觉得一股大力袭向额头,他竟是一声都没哼,直接被拍的晕了过去。

    直到第二日清晨,杜珍娘喊了几次起床没人应声,这才发现孩子起了高热,人已经烧糊涂。

    急急请了大夫来,又是散热又是灌药,闹腾到下午,沈知澜才慢慢醒来。

    醒了后脑瓜子也疼的厉害,一阵阵发晕。

    迟钝的脑袋慢慢转了几圈,等到热度退去,他才想起前日夜里发生的事。

    不就是想钻系统空子么?至于这么狠嘛!差点把脑袋拍傻了!还不是系统不讲武德在先的!好好的话本还要打马赛克,就算拿积分换他也是乐意的,连这个渠道都不提供,怎么能怪他钻空子?

    这种手段阻止不了他想钻空子的心,只会让他下次想到更好的法子,哼!

    沈知汝坐在他身前,小心吹着药汤,絮絮念着:“怎么这么不小心?夜里不盖被子着凉了,还喊都不喊,硬是撑到天亮,差点烧傻了!”

    “你不是念叨你的聪明脑瓜么?傻了算怎么回事?”

    沈知澜被药汤苦的双目含泪,心中只有悲愤,他这是为了谁啊!当真是好心当成驴肝肺。

    好想哭一哭。

    这场高热是系统造成的,痊愈起来也特别慢,养了好几日还是觉得身上软软的没力气,估计要将养些日子才能好。好友听说他病了,纷纷组团来探望。

    沈与钰也在其中,提了不少珍贵药材,让他安心养着。

    看见他,沈知澜就想起同样被打马赛克的话本。

    说这中间没有联系,他是肯定不信的,可到底又有什么联系呢?

    对比重叠的要素,他突然想到一事。

    沈与钰,寿王府的世孙。

    沈知汝,只是旁支宗女。

    他们唯一的重合点,是自己啊!

    第178章 第一百七八章

    想通这个问题, 就像揭开了一层本就模糊的面纱,也把他的疑惑摆上台面。

    注视面前的沈与钰,沈知澜在想, 有自己加入, 会有谱写出什么样的故事?

    “看我做什么?脸上有脏东西?”沈与钰在脸上擦了擦, 没找到任何痕迹。

    “没,我发呆呢。”沈知澜有气无力说:“最近不能出门, 你们自己玩罢, 我还要养几天。”

    “你不在, 总觉得少了几分乐趣,还是等你痊愈吧。”沈与钰拍拍他, “等你喔。”

    他这么说,沈知澜很是感动, 收起了心思,准备先养好再提。

    沈与钰乘着马车离去, 车夫问他是否直接回王府,他顿了顿还是说, “去望江楼坐坐。”

    车夫自不多言,直接把人带到了望江楼。

    近日来望江楼声名鹊起, 只因为新来个说书先生, 说的并不是陈词滥调, 而是跟前人不同的故事,什么狐狸报恩, 什么仙鹤延寿等等,令许多客人耳目一新, 非常乐意到望江楼来听新故事。

    不过说书先生毕竟是人,高声说话费嗓子, 并不能时时说,想去听说书还要请早。

    沈与钰去的正是时候,说书先生正要开讲,正在喝开嗓茶,他还能听个完整版。

    沈与钰进包间后,随着故事展开,渐渐听的入迷。

    断断续续说了一个时辰,中间休场,也会有弹古琴拉二胡的人登台,暖暖场子,不至于显得太冷清。

    沈与钰饮着清茶,看楼下卖的豌豆黄卖相不错,正准备托小二买上来,突听得楼下传来苦苦哀求的声音。

    “掌柜的,求您给我们一个机会,让我们两姐妹试试就好,不需要给任何酬劳的。”

    “不是我不给机会,而是最近楼里要用的人实在满了,用不上你们两啊。”掌柜的婉言谢绝,“要不你们换个地方再试试?”

    “我们已经走了七八家茶楼了”

    沈与钰听着声音有些耳熟,探身一看,发现确是熟面孔,便是日前那卖唱的两姐妹,一段时日不见,两人愈见落魄,面上更有风霜之色。

    对这两人也是无妄之灾,被人挑刺了,自己还要换地方待,免得对方找麻烦。沈与钰于心不忍,便主动出声,“要不然,掌柜的便让她们先唱上几次?如果不行再说不行的话。”

    掌柜抬头,见是包间的贵客,连忙点头哈腰,“说的是,说的是。”

    又对两姐妹说:“贵客替你们说情,我便做了这个主,你们两先去试唱几日吧,看看效果。”

    随即低声道:“若是不行,就算有贵客的情面,你们两也留不下来。”

    “已经足够了,多谢掌柜,也多谢那位贵客!”两姐妹中的无瑕连忙道谢,隔空对着包间里行礼。

    而美玉抬头遥遥望着窗边的贵公子,眼中闪烁着莫名的光芒。

    有权有势真好,只用一句话就能决定她们二人的命运,胜过她们千言万语。

    *

    沈知澜将养了几日,身体才慢慢好转,为此,最近汝姐把他当成猫崽子一样看顾,既怕他冷着,又怕他热着,照顾的特别周到。

    沈知澜刚开始还享受了两天,然后就觉得,要命!太热情了他也吃不消哇!

    好容易今天得到出门的批准,本来打算去百珍园逛两圈,却被沈知汝拦住了。

    “最近拒绝运动!还是做点安静的运动好。”沈知汝笑眯眯的,“听说望江楼最近来了个特有名的说书先生,座次供不应求,我好容易才拿到一张包间的票。”

    “你拿到的?”沈知澜故意拖长声音。

    “那谁拿到的,就是我拿到的嘛!去不去?去不去?你就说去不去就完事了!”

    “去啊,把子期也叫上?”

    “行!”

    为了早日成婚,韩子畅现在跟打鸡血一样努力,这种放松的活动他是不能来的。

    他来不了,只好让弟弟来,韩子期还另外带了堂姐妹来。

    四人在包间内坐定,外面一声锣响后,评书就正式开场。

    沈知澜凑近听了半耳朵,发觉这位说书先生功底果然不俗,叙事合情合理,言语娓娓道来,遇上剧情冲突处更是酣畅激烈,淋漓尽致,把全场观众的目光都吸引了过去。

    当真有两把刷子。

    等到中场时,许多人还听的意犹未尽,对于别的节目兴致缺缺,直到有一首小调开始唱起来,才稀稀拉拉有人鼓掌,赏了几个铜板。

    沈知澜听到这曲调,咦了一声。

    好熟悉。

    他探身一看,发现的确是之前那个嗓音明亮欢快的姑娘,没想到这次换到这个茶楼来。

    只是这边茶楼没什么人喜欢听曲,对方卖力唱了半天,只得了几声喝彩。

    姑娘有些委屈,也不能多说什么,福福身下了舞台。

    “怎么?认识?”沈知汝注意到他,沈知澜便点头,“不是认识,之前在别的茶楼见过,怪可怜的两个姑娘。”

    被调戏也不是她们的错,反而是她们付出代价。

    沈知汝看了台前,身为女子她更能懂那种身不由己的苦楚,她叹气,“确实可怜,也可敬。”她难得取了一块碎银做了打赏。

    韩徽琳瞧见调侃她:“难得你这个抠门样也舍得,不心疼了?”

    “能帮则帮嘛。”

    两人说笑起来,沈知澜则托着下巴,认真看着台上。

    嗓音出众,容貌出挑,还有这样百折不挠的性格他总觉得这两人,应该也是某个话本的主角。只是还不晓得为什么,没能触发出话本。

    话本的触发条件到底是什么呢?他跟汝姐相处十余年,也是等到订婚才触发的难道非要等到这种命运关键转折点,才会触发?

    想不通啊想不通。

    尽管想不通,但不能错过这样的机会,他打算多跟这两位接触,弄清话本触发条件。

    今日正是机会。

    他目不转睛盯着舞台,便有人目不转睛盯着他,见他没反应,暗中气闷。

    全场最淡然的韩子期,只招呼他们吃点心。

    话本听完,沈知澜借口放水,绕路到了茶楼的北院。

    却不想,让他听到一个绝佳的机会。

    北院里,刚才挥斥方遒的说书先生声音放低,“掌柜,非是我不容情,而是实在嗓子难以支撑啊。”

    “宝先生,这事可不是这么算的啊,我可给了你最高的酬劳,连赏银都不抽成,现在茶楼里客人这么多,全是冲你来的,你

    这会儿撂挑子,我可真傻眼啊!”掌柜顿时急了,现在宾客盈门,门槛都磨光滑了,顶梁柱要是走了,他上哪儿哭去?

    说书先生无奈,好说歹说都不听,可要是再说下去,他的嗓子就该哑了!

    嗓子才是他吃饭的家伙事,真倒了后半辈子怎么办?所以他坚决不肯继续说,甚至连随身携带的药方都翻出来给掌柜看。

    两人拉拉扯扯,争论不休,看着时机正好,沈知澜正好挺身而出,说自己听了半截,刚好有个好主意。

    掌柜的只想留下顶梁柱,任何方法都是愿意试试的。

    “宝先生最特别的地方,在于你写的故事,我听了那么多评书,只有你写的最好,亲口说出来,反而是其次。我想着,不如把宝先生的评书,改成短戏。”

    宝先生紧张了一瞬,生怕此人的主意是,拿自己的评书给别人说,见是个自己没听过的名词,多了一分耐心继续说。

    “这短戏嘛,跟正经的戏不一样,胜在简洁。掌柜你看,你楼里有唱曲的,有弹琴的,还有玩杂耍的,让他们来演绎整个评书,宝先生做引子和报幕,单独一人时就登场,如果剧情里人多,就让其他人登场,不仅热闹还新鲜,关键是,每个人都不累!”

    “不过宝先生就是整场短戏的戏眼,该拿最多的酬劳。”

    说书先生大概明白眼前少年说的是什么了,跟戏班子类似,但又不全是,叫短戏的确恰当。

    关键是,给他提供了一条很好的思路啊!嗓子保养再好也难免感染风寒,或者变调。如果能做一幕短戏的调度,还能干好长时间呐!

    所以对这个提议,宝先生举双手赞成!对他有百利无一害啊!

    掌柜也琢磨,他要的是场子热闹,吸引客人,利润的大头是茶点啊,好像,可以?

    “要是成了,别忘了给我多留两张戏票啊,唉,真想见识见识!”沈知澜故意念了两声,同时确定刚才下台的两个“主角预备役”听到了他的话。

    无瑕若有所思,觉得这是* 个机会,而美玉已经激动的扯袖子,随时准备毛遂自荐。

    沈知澜暂时退场,准备留这两人发挥。

    如果真的是主角,就发挥自己的能量,变的耀眼起来吧。

    *

    “够了够了,点心已经够了,我吃不完这么多。”沈知澜返回包间,发现面前的小碟堆了好几样点心,连忙拒绝。这点心多

    是面食,尝尝新鲜还好,多吃容易积食。

    他可吃不了这么多。

    “不是我夹的,是徽琳夹的,你都尝尝。”沈知汝说。

    “尝也吃不了这么多嘛,姐来两个,子期试试这个,你喜欢浓香的。”

    他把小碟的点心一分,这才开始慢慢吃。

    精挑细选点心的韩徽琳:“”

    全白瞎了!

    在茶楼里待的久了,他们又准备去逛逛街,看看小物件,逛了两圈,沈知汝一眼看中一条手编丝带,在身上来回比划,思考该怎么穿戴。

    “送我一条。”她直接说。

    “好,再给娘挑一条。”

    “这种小姑娘东西,娘不喜欢,不如送给徽琳妹妹吧?”

    “不是徽琳姐姐吗?”沈知澜还记得这事,当初刚认识时,韩徽琳强调过好几遍,大一个月也是大,要叫姐姐的。

    他一直记得很牢。

    沈知汝用丝带遮住抽搐的嘴角,这家伙,是真傻还是假傻啊!

    “那你到底送不送啊!”

    “送送送,丝带又不贵,还挺好看的。”沈知澜蹲摊位上挑了挑,选了一条鹅黄送给韩徽琳,韩徽琳的嘴角还没升起来,他又挑了一条墨绿一条深蓝,“子期也选一条,喜欢哪个颜色?”

    “墨绿吧?看着稳重。”韩子期跟他一起蹲着选丝带,讨论要不要给兄弟姐妹都带一点。

    窝霍,这下丝带一点都不特殊了,沈知汝只好抛了一个爱莫能助的表情。

    能怎么办,他就是个傻蛋啊!

    *

    眼看前面那两个说说笑笑的要去挑墨条,沈知汝落后两步,默默挽着韩徽琳的手。

    韩徽琳气的咬牙,偏还不能说什么。

    “依我看,他就是什么都没想,脑瓜子里只装着别的,还没到开窍的年龄呢。”沈知汝安慰她,“你也别急,有我当内应,一定早晚三次替你报信,观察他的动静。”

    “哼,谁稀罕呢。”

    嘴上这么说,心里却没打算放弃,沈知汝轻笑,要是有缘分呐,磕磕碰碰,兜兜转转的,早晚还是会遇上的。

    第179章 第一百七九章

    未几, 望江楼声名鹊起。

    先是有绘声绘色的评书,最近又冒出个新鲜玩意儿短戏来,演绎的方式方法跟戏曲大不相同, 但是故事的趣味性却没降低, 还很能让观众带入, 讲的就是家长里短的故事。

    望江楼推出短戏后,起初宾客还有些不习惯, 但负责演主角的两个姑娘生的灵巧, 唱念做打都有一种天然灵气, 很快就博得满堂彩。现在望江楼里,上下午各一场, 高朋满座宾客盈门,热闹的很。

    沈知汝听了半耳朵, 还计划着想要再去看看,不过这回票实在难抢, 她没抢到。

    姐姐既然喜欢,他打算去找老板讨两张票来, 给她个惊喜。

    票搞到了,掌柜的非常热情, 一口气送了十多张, 还言说下次只要沈知澜过去, 茶点全部免费。

    这么好的主意,博得满堂彩, 舍几张票留住客人算什么?

    不过沈知澜倒也不需要这么多票,他又没打算一场戏看好几遍, 所以准备把票赠给相熟的人。

    宗学里的同窗对这些个不感兴趣,绕了一圈没送完, 他捏着票,思忖着剩下几张该如何处理。

    “干什么呢!”后背猛的被人一拍。

    “哎呀!”沈知澜装做吓了一跳,然后被嘲笑,“你还装!明明就听见我的脚步声了,是不是?”

    这个他没法否认,耳朵确实早听到了,不过人家要吓吓自己,他该配合么。

    秦茂璃知道自己吓不到,完全是条件反射,就跟人瞧见树叶子就非要去摸一把似的。

    “手里拿的是什么呀,这么宝贝?”

    “望江楼的戏票,先生有兴趣去看看吗?”沈知澜如释重负,这下能把戏票送出去了。

    “望江楼?最近可是热门的很呐,你都搞到戏票了?”

    “我认识掌柜,他之前送我的,这么多张我一个人又看不完,只能送人了。”沈知澜把戏票一塞,“正好,帮我处置了。”

    “行。”秦茂璃也不客气的接过,“正好休沐带姑姑跟爹一起看,下次送你曲谱。”

    “行。”

    把最后几张票也处理了,这下沈知澜拍拍手,搞定。

    *

    秦茂璃拿着票,盘算爹一张她一张姑姑一张,刚好,立刻决定休沐日去蹭这个城内热度。

    秦先生拿到票还有些讶异:“哪儿来的?听说不好拿。”

    “别人送的。”秦茂璃顺嘴说,见爹还是不信,特意强调:“沈知澜送的。”

    “喔?”秦先生故意拖长了声音。

    “他不知道从哪儿搞到十多张票,到处送人,结果其余人不爱看,我就捡漏了。”秦茂璃美滋滋的,“下次再回礼嘛,我很想看这个短戏到底什么样。”

    “看,想去就去看。”秦先生拗不过女儿,当即答应下来。

    于是休沐日,秦家三人汇聚在望江楼。

    望江楼现在热闹极了,大厅扩大了不止一倍,连侧厅都被拆了出来,只用简单的花木做个遮挡,舞台也扩大不少,上面增加了不少帷幔作为装饰。

    还没开场,现在已经坐满了人。

    秦茂璃坐下四处张望,看人这么多,心里先满意三分,觉得这场戏肯定差不了。

    人到齐后,台上就开始唱了起来,演绎出一幕幕的悲欢离合,让宾客慢慢沉浸进去。

    秦先生有一搭没一搭的饮茶,跟自家妹妹闲聊。

    小秦先生借着茶杯的遮挡,再看无忧无虑的侄女,突然叹了口气。傻姑娘,趁着现在能玩就尽兴的玩吧,再长大些,烦恼就源源不断了。

    秦先生难得见妹子这么开心,气氛正好,只得做个讨嫌人,问起她有没有旁的打算。

    “再说了,我现在便是过得一日算一日,松快一天算一天。哥哥你又不是不知道,那户人家的癫狂程度,我若是不再嫁还好,如有此意,他们必定要搅和散了。”

    “他家是个信奉只有我负天下人,没有天下人负我的。”

    秦先生沉默,的确如此,可见妹子被这样拖累,他当真心有不甘呐。

    “别光说我了,不如说说阿璃吧。”小秦先生促狭一笑,“阿璃正当妙龄,虽说不忙着出嫁,提前找找也不错啊。”

    提到这个秦先生也犯愁,“她这个性子呐,跳脱不定,一会儿要这个,一会儿要那个,若是嫁到饱读诗书的人家,我怕别人受不了她。可如果是找个能拿捏的平凡人家,我怕她受不了人家。”

    何尝不是一种高不成低不就呢?寻遍好友,知书识礼的孩子也有,可要阿璃自个满意,那就难咯!

    小秦先生眨眼:“我倒是想起一个人来。”她努努嘴,示意秦先生看舞台,“这两个,不是能玩到一起么?平时处的还算投契。”

    “还是说,哥哥你嫌弃他家底太薄?责任又太大?”

    秦先生连连摆手,他哪儿敢啊!当初他可是冲着这人来的!他唯一思虑的,就是上面到底是何意思?又打算做什么?没弄清楚之前,他并不敢去蹚浑水。

    “其实男儿家,家底重要,个人能力更重要,还要跟阿璃投契,这就筛掉九成人选了。”

    小秦先生继续道:“我倒是觉得那孩子,最难得是做到了“知之为知之,不知为不知”。”

    她继续说:“有一日我便遇到了他,正跟同窗讨论某个字的读音,两个人你来我往说的正起劲,旁边有个菜贩听了半晌忍不住说,其实两个人都读错了,正确的读音应该是什么。他站定,认真求教到底为什么要这么读,菜贩便说出典故和缘由,他

    恍然大悟,专门记录在本子上。”

    “若是换了旁人,自诩读书人,能接受菜贩的指指点点么?怕不是当场就要吵起来,何谈求教呢?”

    秦先生想起平时里沈知澜对学问的态度,欣然点头,“的确如此。”

    “对贩夫走卒也含着一颗包容之心,更能包容阿璃了。夫妻之道,不在柔顺,而在于两人彼此相让,都有分寸。光凭这点我就敢断言,他以后前途差不了!”小秦先生继续劝:“而且要说家境,怎么样也衣食不愁,孩子好才是最要紧的。”

    妹妹提到的桩桩件件,都是有道理的,秦先生越想越觉得有理,于是更加郁闷于不知道皇帝的心意。

    但凡知道,他就直接上门提亲了!

    不知道的情况,就像是出门捡了块金子,欢喜了两刻钟,金子又不知不觉从兜里漏走。这种得而复失的挫败感,当真让人郁郁。

    小秦先生把该劝的都劝了,见兄长面有难色,暂停了话题,继续看戏。

    秦茂璃完全沉浸在剧情里,看着戏中的喜怒哀乐,随着主人公的境遇而撒泪。

    那个扮演男主的角儿当真绝了!眉目清俊,湛湛有神,一举手一投足都是飒飒的男儿气,当看到他遭逢冤屈时,观众泪撒当场,有激动的甚至挽着袖子准备去揍反角。

    幸好茶楼早有安排,提前把人拦下。

    秦茂璃看的入神,竟忘了有人同她打招呼,回头一看才发现是沈知汝。

    两人作为隔了一段,没发现看了同一场。

    沈知汝带着惊喜说,“哎呀,巧了!你竟然也在。”

    秦茂璃笑笑,“哪儿巧了,都是一个人买的票。”

    “唉!”这话让沈知汝听愣了,“我这是澜哥儿弄来的票”

    “他弄的票多了,在学堂里到处散,我接了三张。”秦茂璃笑笑,“不过这场戏确实看的值啊,好看。”

    她这么说,沈知汝就忍不住想卖弄几下,“还有更值的,这种类似的短戏你猜是谁提议的?”

    “谁?”

    “就是澜哥儿自己啊,那天我们一起茶楼来,他对掌柜提议的。”沈知汝带着与有荣焉的笑,“厉害吧?”

    “没的说,确实厉害,怪不得能弄到这么多票呢。”

    “老板知道他的本事,我来看戏还送了不少点心,来,我们一起吃。”沈知汝跟两位先生打过招呼后,便把人带过隔壁桌,

    两个女孩叽叽喳喳,看的非常开心。

    小秦先生见到吃进,又悠悠冒出一句:“现在连姑嫂关系的问题都解决了。”

    秦先生捂着胸口,受伤非轻。

    *

    美玉和无瑕在台上累出一身的汗,脱掉戏服后能拧出水来,两人瘫在椅子上,一动不动。

    好累,好困,但是又好兴奋。

    本来已经山穷水尽,没想到还有柳暗花明。二人自告奋勇要去排练短戏,为了给自己争取一线机会。掌柜的看她们扮相身段都不错,犹豫着让她们一试。

    但是美玉的好嗓音,无瑕利落的动作,都给她们两加了分,一登场博得满堂彩。

    她们的扮演距离真正的角儿还差的很远,但观众缘就是出奇的好,所有人都喜欢她们两扮演男女主。

    掌柜的为了留下她们,立刻答应给一月十两的月例,赏银不计,把两姐妹的心砸的严严实实,打算安安心心留下来。

    无瑕扳手指慢慢算着:“一个月二十两,一年三百六十两,不论买田还是卖地,都够了,而且爹也能安心养病了。”

    美玉嗤笑道:“你还在乎这二十两?赏银都不止这个数!上次有个阔佬,一出手就是三两赏银,要是多碰上几个大户,可比赚月例快多了!”她野心勃勃,“早晚我要买上京城的宅院,再把家里人都接过来。”

    “好啊,那我就买个你隔壁的铺子,以后生计就不愁了。”

    两人说说笑笑,憧憬着美好未来。

    直到小二陪着笑进来,对着两人说,“姐姐大喜了!外头有客人赏了两位姐姐一个点心盘!最贵的那种!”

    果然,外头也有小二高声喊到,二楼包间,赏富贵荣华点心盘~声音悠悠传进内里。

    美玉瞪大眼,天呐,望江楼里最贵的点心盘要卖到二十两一个,就这么赏了?!

    二十两,五五分成,她们两能拿一半,立刻就顶上一个月月例了。

    美玉眼睛越来越亮,无瑕却拉着小二,细问包间里客人的情况,是否需要答谢。

    小二摇头,客人只说角儿辛苦,在后台休息就好,不用道谢,看着像是个年轻的男客。

    无瑕心中稍定,不用去谢就好,她就是担心旧事重演。

    她准备去打水擦汗,结果一回身,美玉不见了,在整个后台翻找,都没找到美玉。

    又是两刻钟,美玉才出现在后台,问她去干什么,美玉镇定自若说刚才渴了去喝水。

    无瑕心知有异,却因为没有更多实据,不能直接揭穿,只好按下这一节,等候更合适的机会。

    *

    沈知汝看完了戏,跟秦茂璃回家不是同一个方便,便先分道扬镳了,结果跨出门槛时,正好撞见一位锦衣公子。

    对方慢了一步,沈知汝连忙闪避,幸而没有撞个结实。

    两人虽不熟识,但是彼此关系还算不差,低头致歉后,才说起彼此来意。

    原来沈与钰也是过来看戏的,不过他在包间内,没有留意台下。

    “早知道便喊你们一起过来了。”

    沈知汝笑:“澜哥儿想法子弄来那么多票,不用上岂不是可惜了?多浪费。”

    “那么多票?票不是很难弄么?”

    沈知汝想想这事解释麻烦,便从头解释起,说是掌柜的赠票。

    原来如此。

    沈与钰低头默念。

    沈知汝不明白他为什么突然沉默,但自己还赶着回家,于是率先道别。

    沈与钰吐出一口浊气,低声对护卫说:“回府。”

    再看看。

    *

    沈知澜暂时不知道一场戏里发生了什么,他依旧按部就班的生活着。

    天大地大,还是吃饭最大嘛。

    家里的后院被开垦出来,种了几样家常菜并一些花木点缀,估摸着菜能吃了,他正想去摘一点,不经意中回头,看到一片绿色中带的一点红。

    嗯?

    开红花了?还红的挺好看的。

    沈知澜心里想着凑近一看,发现具体是什么东西后,眼睛瞪大,手指颤抖。

    靠靠靠!他眼神没问题吧!

    这些被沈齐从北地带回来,然后随意撒下的种子,天生地养,无人照料的情况下,竟然茁壮成长,开花结果了。

    结的还是草莓果!

    哇呀呀呀那可是香甜可口的草莓哎又好看又好吃而且非常珍贵不是说很挑气候么怎么随便在后院就种出来哇而且他还一点都没察觉到话说回来他爹是什么运气啊在北地随随便便买的种子竟然在中间夹杂了草莓果!

    不歇气的吐槽完毕,沈知澜虔诚蹲下,数了数草莓的数量。

    除掉看起来实在很小的,后院大概结了五十多个果子,这个数量算少的。

    应该是没有施肥,精心照顾的缘故,当时没人认识植株,放在后院就没人管了,他有些惋惜。

    如果精心照料的话,应该还能结不少果子的。

    第850章 第一百八十章

    按照惯例, 有了新种是要先上报的,让上头来决定怎么处理。

    宗令亲自尝过后,异常喜爱, 汁水丰沛, 口感绵软中又带着清甜, 很符合老年人的胃口,况且也不差。

    “可这东西, 种子在哪儿呢?”

    沈知澜装成刚想起的样子, “当初的种子细的跟灰尘差不多, 又像芝麻,我猜在表皮。”

    “或许是吧, 先不管这个。”宗令起身拍拍灰尘,“随我进宫一趟, 把此事告知皇帝,再摘十个等等, 五个吧,尝尝味道。”宗令一边说一边心疼, 毕竟这可是独一份的水果。

    沈知澜暗笑,听说某皇帝想吃荔枝, 于是劳民伤财千里迢迢让人送来, 落到自己嘴里只有三个, 皇上至少还能尝到五个草莓,比某皇帝强, 不用坐小孩那桌。

    精心挑了五个又红又大的草莓,放在甜白釉碟子上, 红白相映,当真好看。草莓这种水果娇嫩, 磕不能碰不得,通常只有原产地能吃上,稍稍远些就难有口福。

    还有本地的黄樱桃,也是这样娇嫩的水果,哎呀,要说口腹之欲,还得是现代人过的好哇。

    一路上他小心捧着盘子,一路走到皇极宫中,才知道皇帝正在跟人议事,还有两拨人在偏殿候着呢。

    宗令无奈,“那就先等等吧。”政务要紧呢。

    就是草莓香气一阵阵的飘,引人垂涎,宗令受不得这诱惑,让内侍去找个食盒来盖住问题。

    等这种东西大量出产了,他要吃一盘,倒一盘!宗令恨恨的想。

    在偏殿等候实在太无聊,而且还能隐隐听到内室,皇帝大发雷霆的声音,砸了好几个碗碟,大声咆哮。

    皇上这中气还挺足么,吼人吼的。沈知澜暗道,这回来的不巧,别成了出气筒吧?

    宗令见他不安,专门安慰他:“别怕,皇上虽然生气,却不会迁怒,是个有一说一的人。”

    “那我就放心了,千万别我好心来送水果,结果挨顿臭骂,那我才冤枉了,啊,出去的是冯爷爷?”

    正是管着财政的冯相,也是一副衣衫散乱刚干过架的样子。

    宗令随意看了一眼,“估计还是为了银子的事,巧妇难为无米之炊啊。”

    冯相虽然管着银钱,他又不能变出银钱,又逢水患银钱不凑手,老冯还能怎么办?只能拍桌子吵架咯。

    缺钱?那他可帮不上忙了,投机取巧他没准可以,要是想变出粮食,那就难了。

    “怎么投机取巧?”

    沈知澜一怔,才发现自己居然说出了声,宗令随口问起,他打算怎么投机取巧。

    “我就是随口乱说,宗令爷爷别当真啊。”

    “我们两就待在这里,全当是闲聊了。你说说,怎么投机取巧?”

    沈知澜老老实实回答,“就是去找民间借嘛,如果一时凑不齐粮草或者银子,可以试试借。”

    “借这个主意,其实也说不上烂。如果当地突然遭了水患或者减产,也有父母官出面去找当地大户来借粮草的,过了难关再说,秋收后还。”

    不过,那些大户哪儿肯呢?都怕是官府的借口,一借不还了。放在自家库房的,才是自己的东西。

    沈知澜一拍脑门,差点忘了,现在这个年代嘛,“借”有时候更像是借口,上多了当,人人都学的精了。

    信用崩溃后,想要重新建立起来可是很难的。

    “我说的借,可不是去找大户们借,当然大户要借粮食也可以,而是找百姓们借。”

    “百姓那么穷困,怎么能凑够数额如此庞大的粮食?”

    “一户人不够,难道百户千户还不够么?一个县城不够,一个州城还不够么?聚沙成塔,积少成多,就是用在这种地方的。”

    宗令算了算,大概就明白他的意思了,的确,这样算算,确实能凑够。

    但中间耗费的人力太多。

    “而且,比起借,还才是最要紧的,借一斗米,立好字据某年某月某日准时还,还一斗加半升米,分毫不错,难道会有人不愿意么?”

    宗令一琢磨,“真能做到的话,倒是能够解一时燃眉之急。”

    “百姓还是很愿意为了利润,去赚这些银两的。只要安排合理,从富裕处调集到贫乏处,遇上水灾旱灾,也能扶持着走过来。”

    宗令正要点头,就听到沈知澜又补充一句,“只要衙门说话算话。”

    这又是怎么说的。

    “这种借条,最好由当地衙门来写,叫做衙门劵,有借有还,再借不难,形成习惯就好了。”

    沈知澜试图描述清楚,他说的其实就是国债,不过从现金变成实物了。

    宗令想来想去,觉得再没有破绽,的确是个好建议,不由得抚掌笑,“确实好,回去我再琢磨琢磨”

    “黄口小儿,动什么经济仕途之道?便在这里大放厥词,哼,当真是辱了这片地方。”

    一个锐利的嗓音插入他们的交谈中。

    沈知澜连忙站直,看向门口。

    一个身穿朱红色袍服的中年男子冷哼着,看向这边。

    沈知澜瞧着眼熟,但想不起具体是谁,恍惚之前在游猎会见过?应该是亲王贵胄,他又是晚辈,于是先见礼,“王爷万安。”

    对方继续冷哼,“你的礼仪就是这么学的?马马虎虎,不成体统。”

    沈知澜深吸一口气,不想闹事,于是重新端端正正的行礼,得到允许后才起身。

    他站在旁边,宗令便笑了笑,“现在该你行礼了吧?见到长辈也该做个好榜样。”

    来人这才注意到,原来一直稳坐的老者竟是宗令,一时间进退两难,愣住了。

    论亲缘,他自然是跟皇室更亲近,宗令就远了许多,可论起宗室里的号召力,十个他捆起来也赶不上宗令一个。而且如果要是说起以后的太子,少不了要宗令发话。

    对方只得低头,行礼。

    宗令不咸不淡应声:“应王侄同安,进宫找皇上有事?”

    “无事,不过是进宫请安而已,王叔先行。”

    宗令作势要走,“那本王换个侧殿待?”

    “不必,还会我换一个吧。”

    应王说罢,连忙倒退离开。

    应王,喔,那是皇上的同胞兄弟来着!沈知澜总算想了起来,随后升起忐忑来,他不会没事把应王给得罪了吧?

    “别怕他,他就是这么个爱得罪人的性子,仗着自己是亲王之尊,谁都不看在眼里。”宗令故意笑道:“要是论起想套他麻袋的人,你还排不上号呢。”

    被宗令一逗,沈知澜登时忘了应王的事。

    宗令默默在心里的小账给应王又记了一笔,还想推自己儿子当太子呢,这性子这资质,枕头垫高点会比较快。

    *

    草莓呈上御案后,皇帝本人倒不是很喜欢这个口感,他更中意肉食。

    但是宗令极力推荐,再说一个新产物的确能带来源源不断的收益,想想之前光是做福寿双果收回的一百多万两,皇帝便觉得很值。

    于是新物种再次被敬献。

    *

    出皇极宫时,宗令让沈知澜把他扶着,突然问了起来,“长大后打算做点什么?”

    “游历山水,看遍大焱的大好河山!”沈知澜带着遗憾说:“长这么大了,我只在茂州和京城待过,当真好奇这天下的山山水水,长什么样子,要是能都看一遍,此生也不枉了。”

    “哈,这么大志向,我都没见过多少山水呢。”宗令听他这么说,还真的生出几分遗憾来。京城虽富贵,却看不到名山大川,秀美风景呢。

    “您要是喜欢,往后我每到一个地方,就找人绘制一幅图画,再托人给您送回来,如何?”

    “那可真好哇”宗令感叹着。

    两人边走边说,迎面再次走来一位身穿朱红色袍服的人。

    虽然不认识,但沈知澜提前准备行礼,谁知对方先看到宗令,先过来打招呼。

    见到此人背后的人,在算算年纪差不多就明白了,这是寿王!

    寿王体型偏胖,稍稍走一段就热的浑身是汗,他擦着汗水,对着宗令问好。对方态度好,宗令的态度自然也好,彼此打过招呼后擦身而过。

    环境不便说话,沈知澜只能冲沈与钰眨眼,沈与钰回了一个同样的眼神。

    不过这点小动作瞒不过宗令,等到了无人处,他就说,“看起来,你跟与钰关系还不错?”

    “他性子挺好的,我跟他处得来。”沈知澜也不隐瞒,直接说了。

    “确实,他是个难得的,十全十美的好孩子。”天赋高才学好,血缘还近,他爷爷寿王跟皇帝是同一个祖父。

    要是有荣登大宝的一天,必能上承宗庙,下护社稷。

    不过哪个孩子相处的多,他就疼谁,宗令又叮嘱两句,“彼此投契的话,就多多交往,宗室里兄弟虽多,但要说性情相投的,还是少见,你们都是好孩子,以后一起帮手。”

    沈知澜应了声,虽觉得宗令这话怪怪的,但都是好话,也就默默听着。

    *

    两边擦身而过,寿王眼神也不差,同样看到两人眉来眼去,于是问:“你跟宗令家的孩子相熟?”

    沈与钰老实回答,“他不是宗令家的,而是外地藩王后裔,祖父还记得之前的神射少年么,就是他。”

    寿王恍惚想起好像是有这么个人,听到是外地藩王后裔的不悦慢慢退去,“这样啊,宗令还能带他进宫,看来还关系不错。

    既然是个好的,可以拉拢到身边来。你以后要继承爵位,但独木难撑,还是需要几个趁手的手下,他倒是很合适。”

    沈与钰低眉顺眼的,“祖父说的是。”

    “最近你老是喜欢往外头跑,是碰上什么趣事了么?”

    沈与钰感受到头顶的注视,一边揣度一边慢慢说:“最近有些疲惫,于是常常去茶楼那边散心,也算是见识百姓们的生活。”

    “知道民间疾苦,也是好事,而且劳逸结合,舒缓舒缓也是应该的。只是休息之余,不能忘了自己身为大焱皇室的职责,这中间怎么取舍,就要看你自己了。”寿王悠悠叹道,“人上了年纪,总是喜欢唠叨,与钰别嫌我烦才好。”

    “怎会,祖父都是肺腑之言,也是为了与钰好,我都记在心里。”沈与钰答的是滴水不漏。

    寿王满意点头,这才像是王府未来的继承人嘛。

    说话间就到了皇极宫门后,寿王通禀后进了内室,沈与钰只能站在外面候着。

    这个角度能一览无余看到整个前殿,任何人跨过宫门,立刻就会被高位者看的清清楚楚,这里的视野也是最清晰的,居高临下,把整个天空都框了起来。

    沈与钰看着看着,又轻轻的低下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