飘天文学 > 穿越小说 > 美人稀里糊涂成了万人迷 > 7、假冒(7)
    宋吟在某些方面很细致,在某些方面又很迟钝。

    比如现在两个人都要住进来,可真当住进来了,神色又有些不太好,这些他都没发现。

    他满心想着过道具题的事,午禁时间一过,丢下两个金屋藏的“娇”就走了出去。

    他是最后一个出来的。

    出来后便发现大厅气氛凝重,所有人脸色发白,还有的在扶着墙撕心裂肺地呕吐,看样子吐了许久,把肚子里的余粮都吐尽了,只能不断干呕。

    宋吟走到唐白究旁边,低声问:“怎么了?”

    唐白究一向话多口快,可今天却半个字吐不出来,他只抬起手指了指某处。

    宋吟看了过去。

    那处是墙角,有具没有人形的尸体垒在那里,白的白,红的红,什么是肉什么是骨头一目了然,身上的创口明显不是人为。

    而肉上残留的衣服碎片透露出了一个讯息,这具尸体是沈诺的,上午还在和他们吃饭的沈诺死了。

    “什么时候的事?”宋吟蹙了蹙眉。

    “应该是中午。”唐白究回道。

    而且很有可能就是因为吃了蘑菇,触发了死亡条件,才会招来灾祸。

    大厅里很安静,所有人都静默着,宋吟也抿唇沉默,过了半刻,他突然抬起头,眸中闪过一丝冷然:“不能真的等过四晚。”

    唐白究怔了怔:“什么意思?”

    宋吟迅速道:“你之前说道具题死亡率超过一半。如果吃蘑菇就是触发死亡条件,那么只两次,就能摸出这个规律,没有人敢再要蘑菇,那为什么之前的玩家还会死那么多?”

    他边捋着思路,边开口:“只有一种可能,死亡条件不止一个,再继续待下去,迟早会触发另一条,新手关不太可能有死局,应该有隐藏的活路。”

    他转身就上楼:“我去找管家。”

    宋吟心中隐约有了个猜测,他面色微凝地扶着扶手上了二楼,刚走到转口,就看到了在他房间门前东张西望的管家。

    想起房中的两人,宋吟呼吸停了下,马上出声引起管家注意:“管家,我有事找公主,麻烦你联系一下他,让他回来一趟。”

    房门没关严实,管家早就看到了房中的两人,他和前一晚弄断他手的男人四目相对,半晌屈辱地转过头:“公主都说了四天后才会回来!”

    宋吟神色如常:“我能解决他的困扰。”

    管家没听进去,摆了摆手就要走。

    房间里,被严格要求不能出门的两人把他们的对话全部都听进了耳中。

    “黎郑恩”在管家厌烦地准备走时,忽然蹲到地上,拿起不知道被谁扔到角落的木球。

    在三人视线中,木球犹如铁球一样飞出去,墙壁“咚”一下应声散开大片的蛛丝裂纹。

    管家恭敬道:“我这就去联系。”

    宋吟:“……”

    不管是什么方法,人能回来就行。

    宋吟关住了房门,重新回到大厅等管家联系魏龚珠。

    他一直盯着墙上时钟,魏龚珠回来时,刚过了五分钟。

    魏龚珠还是那套裙装,他边走进来,边打量着四周。

    城堡已经被从里到外清扫了一轮,焕然一新,可魏龚珠却勃然大怒道:“你们怎么打扫的!怎么越来越脏!我花了那么多钱雇你们,你们却把事情搞得这么糟!”

    魏龚珠盛怒下说要把他们都杀了。

    他的话就是圣旨,剑甲齐全的士兵闻言立刻涌了上来,将他们包围,几名玩家在晃眼的刀光下,惶恐地往后退了退。

    宋吟忽然说:“能让我看看你的眼镜吗?”

    魏龚珠狐疑道:“什么?”

    宋吟重复:“你的眼镜。”

    魏龚珠原本不想理会,见他神色认真,半信半疑地把眼镜摘下来交出去。

    宋吟拿出一张纸,缓慢地擦拭镜片,直到擦到锃光瓦亮,才还给他:“再戴上试试。”

    魏龚珠又慢吞吞接过来,他戴上,过了几秒,由怒转喜,满屋子的人都听到他难掩激动的声音:“天啊,真的干净了!”

    他吃惊地左探探右看看,而后重重握住宋吟的手,喜极而泣地说自己二十多年的顽疾被解决了,说宋吟是他的救世主,是他的耶稣,不由分说就要把他的全部家产送给宋吟。

    众人:“……”

    众人:“…………”

    特么的。

    原来公主是个缺脑子的?

    与此同时,所有人都发现记事贴上的第三条限时任务后面多加了三个字,显示已完成。

    宋吟脑中听到了久违的机械音。

    【玩家宋吟获得道具】

    【心甘情愿臣服的魏龚珠*1】

    【注释:本公主一向讨厌所有刁民,可你这刁民还算顺眼,所以感恩吧,你可以差遣本公主为你做一件事!】

    【已绑定玩家宋吟】

    【冷却时间:每副本单次】

    宋吟忽视了那些注释,轻轻呼了口气,心说还好没猜错。

    解决了魏龚珠的顽疾,魏龚珠当场就要设宴盛情款待他们,可没有人有心思在这里久留,他们通通都要现在回程。

    宋吟也想早点回去,不过他想到房间里的两人,在大厅冷静了许久,才重新上去。

    “玩完了?”被告知他们是在玩角色扮演的林庭遇冷着脸问道。

    宋吟嗯了声:“我现在就要回去,你们该去哪就去哪吧。”

    林庭遇马上直起身,右手已经拿起了手机,他面不改色开口:“我正好也要回去,我已经让司机过来了,可以顺便带你一起回。”

    宋吟没有理由拒绝。

    他转眼看向黎郑恩:“你呢?”

    没等人有动作,他复又说:“出差?”

    黎郑恩停了两秒,点了点头。

    宋吟嗯了下,表示知道了。

    林家司机很快就到,宋吟上车前问了声,唐白究说他打了顺风车,没有和他一道。

    林庭遇在前座,宋吟在后座,车子启动。

    ……

    回到的时候,a市下起了雨。

    先是淅淅沥沥的小雨,后面势头变瓢泼起来,猛砸在黑车的挡风玻璃上,氤氲开细碎的水雾。

    司机手搭在方向盘上,看着前面拥挤的车流,为难道:“少爷,前面的车太多了,恐怕进不去,要不然让你的朋友下去走两步,这是伞。”

    林庭遇接过伞,看向后座的宋吟,打开车门时,声音也传到了宋吟耳朵里:“我送你到楼下。”

    宋吟看了他一眼,没有谢绝好意,毕竟他确实需要一把伞,如果林庭遇能送他,是最好不过的。

    他乖顺地和林庭遇同搭一把伞,往小区方向走。

    现在的雨下得还不算大,没到需要赶回家的地步。

    周末的街道热闹非凡,到处是人,脚跟挨着脚尖,一些甜点商铺的香气能从街那头飘到街这头。

    林庭遇不喜欢人多的地方,在第三次被人踩到鞋后,脸色差到极点,他抿平唇,忍耐地站在宋吟旁边。

    他一身休闲衣,那一看就价值不菲的球鞋和衣服品牌,让几个识货的人路过时都忍不住觑他,看见他的脸心说长得挺帅,再一看那脸色,再旖旎的心思都荡然无存。

    更多的人在看他身边安安静静走路的宋吟,这年头,喜欢观赏美色是人的本性,但他们投过去的目光,都被严严实实遮挡住了。

    看个屁看。

    林庭遇心烦意乱地把宋吟挤到犄角旮旯,走在外面,谁看过来就去瞪谁。

    这样走了一截路,林庭遇忽然怒上心头,捏着手机、指骨用力到苍白,咬牙迅速说:“我去买个口罩。”

    宋吟仰起头,眼睛微微翘着,有点困惑于他突然的行为,却没多问:“你去买吧,我回家了,谢谢你送我。”

    说着,就要转身。

    林庭遇见他要出伞,连忙开口:“去哪儿?”

    宋吟耐心道:“刚刚说了,回家。”

    林庭遇急了,怕人走,直接开始狂吠:“回什么家,口罩是给你买的,你以后能不能戴口罩出门?你知不知道最近有多少下流肮脏的变态狂,特别喜欢你这种看起来清纯好欺负的,他们会在附近蹲点,盯上你之后把你掳走,拐回家摸你抱你什么恶心事都干,你逃都逃不掉,连门都出不了,只能被人从头到脚看干净。”

    “你看刚刚那个男的,盯着你的眼神恶心得要死,他眼神都那么脏了,谁知道心里想的是不是更脏,他们这些男的,有几个好东西?”

    大街上,个高人帅的男生逮着人一通乱说。

    这一大串的长篇大论,直接把宋吟听昏了,搞什么啊,突然发疯一样……

    最后,林庭遇以一句问话结尾:“我刚刚说的,你有没有听进去?”

    宋吟抿唇:“你不要太小题大做好吗。”

    林庭遇磨牙,声音都扬起来:“小题大做?你没看最近新闻有多少失踪案吗,你不要以为你是男的就没事,人变态起来管他是男是女,尤其是你这样……算了,我去买口罩,你以后戴着出门,帽子什么的也都戴上,能遮多少遮多少。”

    失踪案的事,林庭遇比别人知道的内幕要更多。

    林家作为a市不可撼动的企业家族,打听消息的旁门左道尤其多,一双手更是伸到了五湖四海,他知道失踪的人基本都是年轻漂亮、家世好的。

    林庭遇看起来是真被气急了,他刚刚和宋吟一起走着的时候故意放慢了速度,一旦没控制步伐,一下就甩开了宋吟。

    他在前面走着,眉宇皱起,直直地向前面一个拐口走。

    宋吟握着他硬塞过来的伞,十分不解地盯着他的背影,接着,就看到一辆纯黑摩托车以刁钻的姿势开了出来,擦着林庭遇而过。

    林庭遇刚刚嫌热,把袖口挽了起来,没有了衣物遮挡,他的右手臂直接被那辆摩托车划拉出一条非常长的血口子。

    摩托车主人开着音响,醉心音乐,根本没看到他,也没想到发生了一场“血案”,拧紧油门就疾驰而去。

    宋吟:“…………”

    他在后面一五一十全看到了,又不好坐视不理,轻吸了口气,走上前去:“伸手让我看看。”

    林庭遇拧眉,把手臂往后面遮了遮,“没什么好看的。”

    也不是好面子,是真觉得无所谓,他以前被划过更深更重的伤口,对比起那些,这个真无关紧要。

    宋吟面无表情:“伸手。”

    林庭遇抿起唇,和他对视了几眼,乖乖伸出了手。

    男生平时打球打得多,手臂的青筋分布和肌肉线条都很利落,此时那道横飞的血口便显得格外狰狞。

    宋吟拿出一包纸巾,抽出张纸,低着头给他擦去口子上溢出来的血。

    擦的时候难免有碰到皮肤,林庭遇直接就傻了。

    盯着离他手臂特别近的一张脸,头脑是昏的,脊背是僵的,手该怎么放,脚该怎么摆,全不知道了。

    好软。

    真的好软。

    哪有人的手这么软的?

    林庭遇直邦邦地伸着手,脑子糊成一团,也没忘记做一个假设,假设现在拿块面团让他捏,他也会觉得宋吟的更软。

    他乱七八糟想着事,随身携带的手机突然响了起来,彼时宋吟已经擦好直起了身,把脏了的纸团扔进了附近的垃圾桶。

    林庭遇短促地皱了下眉,用另一只手点开接通,还没开口,对面就传出欢天喜地的一嗓子:“林哥!”

    林庭遇啧了声,烦死了。

    又是那个喜欢跟在他身后的跟屁虫。

    林庭遇从来不认为自己是个好人,因为他爸就不是个好的,老无赖生小无赖,从根上就黑。

    但这也不代表他喜欢和那些爱溜须拍马的人交往,心中烦闷,正要让人有屁快放,眼角余光瞥见宋吟干干净净的小脸,话又吞了回去:“嗯,是我,什么事?”

    那边的人呼吸顿了顿,显然没听过他这么心平气和的回话,立马顿悟他此刻心情不错,乐滋滋道:“哥,你之前不是答应周末一起打球吗?哥几个都到体育馆了,就差你一个。”

    林庭遇哪还记得这回事,早忘了。

    正要找借口不去,就见宋吟冲他做了个要走的口型,林庭遇看着宋吟离去的背影,心头又燥起来,忍了忍才回道:“等着,我现在回去。”

    那边立刻“欸”了声。

    林庭遇没多久就回到了学校。

    体育馆灯火通明,他走到门口,一下便看到几个眼熟的面孔。

    一个是跟屁虫张祥,一个是陈家的宝贝疙瘩独苗陈耀世。

    张祥是个会来事儿的事精,看到林庭遇,第一个喊了声:“哥你来了!”

    其他人也都你一声我一声叫起来。

    林庭遇敷衍地回过,径直走到柜子前,拿出里面的球衣和护膝护腕。

    体育馆里吵吵嚷嚷的,全都是阿谀奉承,眼见其他人都不要钱似的说好话,角落的一人开始着急起来,是陈耀世。

    陈耀世家业庞大,平时都是别人讨好他,他还没追着别人点头哈腰过,但没吃过猪肉,还没见过猪跑吗?林家压他家一头,他必须笼络林庭遇这条人脉,他思索片刻,换上一副紧张的神情,语气吃惊道:“林哥,你手上是怎么了?这么长一条伤痕,昨天看还没有啊!”

    他这么一喊,其他几人都看过来,“哥,你和别人打架打的?怎么不知会我们一声,我认识好几个能打的,绝对让别人讨不了好。”

    林庭遇皱眉,从柜子里拿出护腕戴上,随便瞟了眼手臂,回道:“没打架,不小心蹭了下,没大事,开始打吧。”

    陈耀世夸张地提起眉:“这怎么行?这伤口都没消过毒吧,我这有创口贴,先贴上凑活凑活。”

    说着,他立马就掏出身上备着的创口贴,捉起林庭遇的手,仔仔细细、认认真真地瞅着,陈耀世撕掉创口贴的膜,对准那道伤口就是一贴。

    伤口还有剩余,他又拿出一个创口贴,撕膜的时候他有心想看看林庭遇是什么表情,想知道他这一招有没有奏效,有没有得到林庭遇的青眼。

    这样的想法很迫切,陈耀世膜都没撕完,就抬起头看向了林庭遇的脸。

    看到的一瞬间,他差点喜上眉梢,这事儿妥了,干得不错。

    高大的男生伸着手臂任由他施为,那张惯常冷漠的脸柔和了不少,好像现在冲他提什么要求,他都能一口答应。

    林庭遇有点恍惚。

    陈耀世低着头紧盯他手臂的样子,前不久,他才刚刚看过。

    不过那个人是宋吟,现在这个人是陈耀世……

    陈耀世?

    林庭遇猛地一颤,不着痕迹地迅速抽回手,他转头去戴另一个护腕,神情厌烦、语气疏离道:“不用贴。”

    陈耀世:“……?”

    你刚刚可不是这个表情!

    啥人脸能变这么快啊!

    林庭遇戴好护腕,想起陈耀世那张小麦色的脸伏在自己手上,状似满脸忠诚的样子,只觉一阵不适。

    两个大男人这样恶不恶心?

    再说一个小伤没两天就能好,至于扒着手臂左盯右瞧的吗?

    林庭遇忍过那阵不适感,转头又想起了宋吟,不知道宋吟现在在干什么。

    雨越下越大了,还打起了雷。

    宋吟在下大之前就回到了家。

    刚度过凝重的几天,他有点疲乏无力,浑身虚软地躺在床上眯了会儿,恢复了点精神才去厨房做晚饭。

    也没做什么别的,就煮了锅白米粥,配了两个菜。

    趁粥还熬着,宋吟去浴室洗了把脸,回复了唐白究几条信息,又睡了十几分钟,他的精力真的用尽了,亟待一点点恢复。

    快到八点时,宋吟从床上起来,去厨房看了眼粥熬得怎么样。

    估摸还要再等十分钟,宋吟走出客厅,拿起遥控器打开了电视机,也没管是哪个频道,有声音就行,有声音能让他清醒清醒。

    电视喧哗的声音响起来,宋吟再次走进了厨房,准备弄菜。

    菜也没想弄多丰盛,随便做点能饱腹就好,宋吟的口欲并不严重。

    他弯着腰,纤白的手捏着一把芹菜,另一只手用刀慢慢在案板上切。

    时间缓慢地过去了五分钟。

    时下大热明星代言的广告过去后,电视上放着的,是每天准时的新闻联播。

    干练得体的主持人出现在蓝色背景里,如鱼得水地脱稿报道,她的声音很平静,但内容足以让人心脏揪紧:“近期市民关注的高管失踪案还在调查中,警方表示,今日傍晚此名凶手再次出现。该凶手在某街道打晕一人后,往南方向逃逸,该人穿一身深灰色雨衣,一双黑色雨靴,身高一米八五左右,如果有看到可疑人员的市民,请立即拨打下方电话……”

    电视音量开得小,外面阳台的门也没关,雷电和雨声交杂。

    “轰隆——!”

    又是一阵强有力的闪电,可惜宋吟耳边是油烟机的噪音,并没有被吓到,他打开水龙头,拿起一个碗在水流下冲洗。

    一时之间,厨房里又是水声,又是轰轰声,吵得很。

    电视机的新闻已经转到了下一个报道,是在说菜市场两名老婆婆因为几块钱起了纠纷的事。

    让人困乏的播读声,吵闹骇人的雷声,就在这个夜晚即将这样平淡地度过时,窗台忽地,多出了一道黑色的人影。

    窗台门没有关,从外面攀爬而上却又呼吸平缓的男人轻而易举就进了家中,他胸膛起伏,眼眶微红,在看到客厅里没人后,抬起手将匕首放进口袋。

    这是个将近有阳台门框高的男人,身上深灰色的雨衣在浸了雨水后,质感变得仿若皮革,一道雷电闪过,照亮他冰冷的侧脸,那双晦暗的黑眸也没有了温度。

    他往前走了一步。

    潮湿的雨靴顿时在地上留下了一个脚印。

    他打量着眼前这个家,缓慢地前行,直到走到某处,他停了下来,那双眼睛往一旁偏了偏,直直看向了厨房。

    而此时的厨房里,白皙纤细的人.妻正盯着那锅粥,时不时用勺子搅拌,锅里的热气飘出来,让他轻轻眯起了眼。

    对于男人的进入,他毫无所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