飘天文学 > 玄幻小说 > 我和隔壁老朱二三事(讯兰集) > 第104章 混吃混喝 夜不归宿
朱一宇这才发现自己的手正完完全全的覆盖在十三娘裸露的手臂上,怪不得刚才觉得这触感这么滑、这么暖呢。
十三娘看朱一宇脸色刷白,还以为他受了伤:“你怎么了?受伤了?”
结果这短短的一句话,就见证了朱一宇脸色由白到红的全过程,要不是手被攥着,十三娘都想鼓掌了——多好的变脸功夫!
“没,没。”朱一宇看清了十三娘没有受伤,只是衣服划破了,赶紧松了手,又看到十三娘手臂上的皮肤都被自己捏红了,更不好意思了。
听到十三娘问话,他都结巴了。
本来围着的蒙古妇女们哄的一声笑开了,那个拿衣服来的红头巾女子笑着把衣服推给了十三娘。
“你俩个别害羞了,换了衣服再害羞也来得及!走,跟我换衣服去!”
这时候十三娘才知道自己是衣服划破了,这群好心的大姐这是帮自己挡着呢。
一个梳着麻花辫的女子拿来了一个大披风,给十三娘系上,人们领着十三娘和朱一宇走到了一个明显很豪华的蒙古包前,那个红头巾把十三娘领了进去,朱一宇则被挡在了外面。
麻花辫见朱一宇在一边故作镇静地晃悠,笑着打趣他:“你的情人只是去换衣服,又不是生娃娃,你别转悠了。诺其姐姐的衣服是草原上最好看的,准保把你的情人打扮成最美的百灵鸟,迷的你走不动道!”
她这话一说,附近的人哄堂大笑,朱一宇脸红的和什么似的,也不好开口辩白究竟是不是情人的问题。
“哎哟,好漂亮的姑娘!”蒙古包了传出了一声轻叹,然后门就被拉开了,穿着水红色蒙古袍的十三娘被拉了出来。
看样子那女人没骗朱一宇,十三娘果然被打扮成了草原上最美的百灵鸟。一身水红的窄袖宽肩蒙古袍穿在十三娘身上非但没有像一般的草原女孩一样显得腰身臃肿,倒是在朱红色绣花宽腰带的衬托下显出了她细腰长腿的优点。
为了配合衣服,十三娘的发型也变了,长长的头发被编成了两根粗粗的麻花辫子,头上装饰着的银底镶嵌红珊瑚的流苏头饰,晃动之间更显得十三娘眼眉灵动。
朱一宇看的都呆了,十三娘头一次见朱一宇如此不加掩饰的欣赏眼神,还有些不适应,一时间相隔了五六米的两个人同时陷入了静默。
周围的蒙古姑娘可不管这个,两边人一走眼神,同时发力,就成功的把这两个人之间的距离缩小到了负数。
“呆子!你现在再拉手怕什么的啊!”
也不知道谁说了一句。
连在外围看热闹的汉子们都起哄。
“小伙子,你要是再不说话,我们就邀请这位赛汗去骑马了!”
十三娘听的一头雾水,周围的女人炸了锅了,纷纷转身找自家男人去沟通一下家庭和谐问题,一时间女人的笑骂声和男人粗旷的笑声传遍了整个草原。
而被姑娘们助力缩短了距离的朱一宇和十三娘还维持着负距离的姿势——两人十指紧扣,四目相交,场面很粘腻。
“她们,在说什么?”
“在开玩笑呢,不用理。”
“那咱们,是不是可以松开了?我手心都出汗了。”
“哦?哦!”朱一宇其实还挺舍不得松开的。
距离成功变成正数的两个人稍微有些许的尴尬。
“那个,我……”两人同时开口,又同时卡了壳。
正在这时,远处走来了个身穿墨绿蒙古袍的中年人,打断了尴尬的两个人:“远方的客人,我家主人请你们来我家吃顿便饭,可赏个脸?”
朱一宇知道蒙古人的性格,都是直来直往不喜客套的,既然人家来邀请了,拒绝也没意思。所以他冲着十三娘点了点头,就答应了。
“好,请带路。”
墨绿衣服的人行了个礼,就带着两个人绕过了换衣服的大蒙古包,来到了一个明显在蒙古包群中心位置的帐篷里。
一路上,墨绿衣服作了自我介绍,他叫阿巴虎,是这个部落部落主的随从,这片草原上现在是他们部落居住的。
一进帐篷,朱一宇和十三娘就见到了这个叫格日顺的部落主,让人意外的是,这个人的长相明显更偏向汉人,高高的个子细长脸,浓眉大眼的,只是也留着蒙古人中常见的山羊胡,花白的头发也像其他人一样编成了两根盘在脑后。
阿巴虎引荐后,朱一宇和十三娘也学着阿巴虎的样子向格日顺行了礼。
“好好!你这个女孩子倒像是我们草原上的人,勇敢漂亮,穿我们的衣服也好看。来坐来坐,我特意让人准备的凳子,快来!”
十三娘两人笑着落了座,阿巴虎带着人就开始上菜。
“多谢部落主款待。”菜上齐后,朱一宇举杯要敬格日顺。
格日顺爽快的喝了酒,摸了摸山羊胡:“叫我格日顺大叔就行了!你俩今天救了我们部落的娃娃,应该我敬你们!你们叫个啥?”
“我叫朱一宇,她是十三娘,都是应该的,谁看到了那种情况也不会不管!”朱一宇向格日顺简单地介绍了两个人。
“好!都是好娃娃!来吃菜!这可是刚从归化拉来的新鲜菜!尝尝我们部落的手艺!”
格日顺觉得这两个年轻人毫不扭捏,是越看越顺眼,热情的招呼两人吃饭。
朱一宇和十三娘本来就饿了,看着一桌子的好吃的也不客气,大大方方地吃了起来。
其实格日顺早就吃过午饭了,这顿饭是专门做给两个年轻人吃的。刚才有放牧的娃娃来说听到大哥哥他们没吃饭,所以这才准备了草原上的美食来邀请他们。
格日顺不饿,嘴也不闲着,朱一宇他们这边吃着,他就在一边时不时的介绍下菜,又给两个人讲了他们部落的老史。
一顿饭下来,朱一宇和十三娘不仅尝到了地道的手把肉,烤羊背,灌血肠。
还知道了这个叫做蒙根都拉克,翻译过来就是叫做银甲的部落,他们的祖先是百十年前跟随大庆朝康顺帝时期的耀王爷,从京城来到草原的。
当年跟着耀王爷的还是一群半大的小伙子,随着不断地发展壮大,这群小伙子分散在了草原各处,逐渐成为了一个又一个的小部落,他们部落的名字有的叫做刀有的叫做剑还有金盔和银甲,反正都是本着护卫的心思在草原扎下了根。
所以这位格日顺血统里依稀还有些汉人的成分在影响着他的相貌。而且为了不忘使命,部落里有规矩那就是都要学汉话,因此这个部落里不论男女老幼都可以顺畅的和朱一宇十三娘沟通。
格日顺边说,十三娘和朱一宇边吃边听,倒也不枯燥。等到俩人吃饱了,格日顺也说完了。
格日顺见两个年轻人脸上没有一丝的不耐烦,反而是兴致勃勃地样子,更觉得对脾气了。
“年轻人,过几天就是我们的大猎了,今晚上我们部落有篝火晚会,你们别走了!留在这里好好热闹热闹!”
这夜不归宿的事儿朱一宇可不敢瞎下决定,他询问的看向了十三娘。
十三娘抱着今朝有酒今朝醉的心态痛快的点了头,朱一宇这才答应了格日顺。
格日顺摸着他的山羊胡嘲笑朱一宇:“小伙子!我们在草原上待久了!不知道现在汉人都这么怕媳妇了?”
朱一宇嘿嘿地笑着也不解释,十三娘干脆装没听懂盯着桌子上的羊排数肋骨。
“哈哈哈!好了,吃饱喝足了也别陪我这个老家伙了,朱娃娃你带着你的姑娘出去转转吧,累了就去刚才那个蒙古包休息!今晚上你们就住那!等到太阳落山我们篝火晚会就开始了,到时候你再来喝酒!去吧去吧!”
格日顺挥了挥手把俩人轰出了帐篷,看着两个人走远了,自己往自家蒙古包走去,嘴里还念叨着:“哎哟,这年轻人真好。老伴儿哟,来!我给你讲故事!”
多喝了几杯的格日顺说完这句话自个到乐得不成,哼着小曲就到了家门口,一进蒙古包,哎哟老婆子不在。
“老伴?老伴?”
格日顺的老妻正在蒙古包后面的火堆上熬解酒的奶茶呢。听到了自家老头子的声音转了出来,一看他那样就知道是喝多了。这个依稀能看出当年美貌的老妇人上来就拽了格日顺的山羊胡:“你个老家伙啊!说了陪客人你自己又喝多了!走!和我进屋!”
“唉,唉,你别拽,本来也没几根了……”
朱一宇和十三娘老远的都听到了老部落长夫妇的声音,两个人站在河边暗自好笑,就这样的还嘲笑我们!
“咱们不回去真的可以么?”朱一宇有点担心的问十三娘。
十三娘看着波湖光粼粼的河面,语气都不由得轻柔了起来:“听说草原的落日很美,既然来了我想看看。还有一个时辰就天黑了,万一咱们回去赶上了宵禁不也麻烦。明天一大早咱们就往回赶,我会和兰夫人解释的!”
朱一宇想了想也是,既来之则安之,回去的事儿回去再说吧!
“好!那你想不想骑马跑几圈?”
“好啊!”
既然来了草原,哪有不痛痛快快骑马的道理,俩人达成了共识,就转身前去牵马。
他们俩原本拴在敖包那座山下的马,早已经被人拉到了那个分给他们的蒙古包旁边,正被好吃好喝的招待着呢。朱一宇他们一走进,就有一个小姑娘跑了过来,给他们指了指另外两匹马。
“大哥哥,额布格说了叫你俩骑那个马,你们的马不好!我们的好!去吧去吧。”小女孩五六岁的样子,说话还不太流利,好歹连比划带说,算是把意思传达到了。
“塔拉日哈拉!”朱一宇朝小女孩笑了笑,又道了谢,小女孩就跑开了。
“她说了啥?你有说了啥?”十三娘满脑门子的问号。
朱一宇很自然的拉着十三娘的手转到了另一个马圈:“小姑娘说爷爷,应该就是格日顺大叔,他嫌弃咱俩的马不好,特意给咱俩准备了马,叫咱俩骑呢。我说的塔拉日哈拉是谢谢的意思。”
十三娘不禁想要为博学的朱一宇鼓掌,这时候才发现自己的手在人家手里攥着呢。
十三娘懵圈了,什么时候拉上的?
她正想着呢,朱一宇却松开了,因为马圈到了。
朱一宇顺利的牵出了两匹马,倒不陌生,两匹马一棕一黑,黑马正是刚才他套白马时候骑的,棕色的马明显比较温顺。
俩人和马交流了下感情,就顺利的上了马,先是小跑了几步,不得不承认倒是真的比他们原先的马好。
“咱们比赛吧!”十三娘提议。
“好啊!有彩头么?”
“输的要送赢的礼物!怎么样?”
“好!不过你可欠我好几样礼物了啊!看到前面的箭靶了么?咱们就到那怎么样。”
“债多了不愁!欠着吧!”十三娘看清了方向,一挥鞭子就冲了出去。
朱一宇还没反应过来呢:“哎!我还没喊开始呢!不算啊!”
作者有话要说:千斤语言小课堂,开讲啦
赛汗——漂亮姑娘
我们十三娘要撒开手好好的玩耍一番了
就看小朱朱能不能适应得了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