飘天文学 > 都市小说 > 漂亮大嫂在香江鲨疯了 > 3、第三刀
    贺老太爷幼时家贫,是一条渔船起家,奋斗成的一方首富。

    苏父半生戎马,是因伤退伍的军人。

    他们之间的救命恩到底是怎么回事,因为事涉敏感年代,彼此都绝口不提。

    但从贺老太爷的行动就可以看出,他非常敬仰苏父。

    那种敬仰让他毫不犹豫压着长孙跟苏琳琅结婚,也愿意在此刻信任长孙媳妇。

    他看贺墨:“琳琅是朴廷的妻子,也是事主,营救一事由她督办。”

    贺墨被惊到瞳孔地震,失去表情管理。

    老爷子疯了吧,竟真要把掌家大权交给个才过门的孙媳妇?

    “阿爹,父亲!”贺墨口不择言:“您一定是老糊涂了,我要给您请精神科医生。”

    老太爷早有所料,冷笑:“你请一个试试。”

    虽说痛失两大主心骨,但家权还在老太爷手中,旁人翻不了天。

    贺墨又恨恨埋怨:“我和朴廷血肉骨亲,您不信我,信个外人,您会害死他的。”

    老太爷苦笑,心中泛起一阵悲凉。

    他要真的老糊涂了,就该把所有事务移交二儿子。

    血肉至亲,他当然不会伤害亲侄子,但在十几亿现金流加港城大半地皮,半个东南亚船泊海运的生意面前,一旦别有用心之人挑唆,诱惑他呢?

    财帛动人心,至亲亦可杀,贺老太爷可是亲身经历过的。

    如今对手是穷凶极恶的绑匪,稍有不慎就会撕票。

    而一旦贺朴廷被撕票,别的孙子还小,也都不中用,贺家将由贺墨执掌。

    以他的愚蠢而不自知,贺家早晚完蛋!

    要说他为什么会信任苏琳琅,当然也有原因。

    一则,她刚到港时意识迟钝反应缓慢,也就不跟人过多接触,都是一个人呆着,贺老太爷虽疼爱她,但见的少,就没有发现她有什么不对劲。

    再则,当初苏琳琅降生时贺老太爷其实就在现场,他是个研究四柱八字的高手,一掐时间,就发现她降生的时辰带着福运,是个大富大贵的命格。

    港人大多迷信,巨富之家尤甚,贺致寰不但感激苏父的救命恩,还看中了襁褓中,娇软可爱的苏琳琅那天生的富贵命格,当初千求万求,恳求着苏父将她配给自家大孙子,就是想让她那个天生富贵命做自家第三代的长媳的。

    苏琳琅才来,话少,老人不但不疑,反而觉得她稳重可靠,关键时刻她条理清晰,又每句都说到了老人心坎上,加上他对苏父的认可,就认她真是个将门虎女了。

    老爷子有病,很重,此时快撑不住了,颤呼:“咳咳……医生……”

    回看苏琳琅,又强撑着说:“琳琅,董事局主席由你兼理,贺家所有人也将由你调度,一旦我……我……咳咳……支票……”

    贺家拥有全球最先进的透析机,还请了名医24小时待命。

    只须刘管家一个眼神,贴身保镖放医生进来,老爷子就要被推走了。

    苏琳琅忙喊:“爷爷。”再摇头:“董事局真的不必,我不接。”

    董事局代理主席听起来风光无限,但是,发生绑票事故,瞒的再紧也会漏风,贺氏最近似乎准备做笔大交易,一旦是在她的任期内出了事,那责任就是她的,那是块烫手山芋,苏琳琅不接。

    她只干一件事,救回贺朴廷,以报他的葬父埋骨之恩。

    这句算是秤砣了,老爷子看管家,管家会意:“老爷尽管放心,我会以少奶奶为瞻,今日的回门您也不必操心,由我操持,必不叫走漏风声!”

    ……

    说起回门,苏琳琅的心怦然一跳。

    是了,今天是她新婚的第三天,也是礼节中的回门日。

    因为苏父已亡,大陆无亲,贺家便特意跟万佛寺的主持提前约好,新婚夫妻要去佛寺捐笔善款,顺便在佛前为苏父念渡亡经,做场超渡法事。

    原书中,她就是在前往拜佛的途中,卷了巨额善款和名贵首饰潜逃的。

    先有婆婆许婉心当首饰,紧接着她卷款潜逃,媒体嗅到风声,24小时全程追踪报道,老太爷也给气到急风发作一命呜呼,贺家自此大乱。

    老爷子已经插上氧气了,贺墨还不甘心,想起回门一事,他自告奋勇:“阿爹,就由我陪琳琅去佛寺吧,正好门口有记者蹲守,琳琅应付不来的,我来。”

    巧了,原书中就有贺墨被牙尖嘴利的记者逼问出马脚来,还恼羞成怒而跟记者在自家门口打架,以至被抓到警署,错过绑匪电话,害绑匪砍贺朴廷腿的一段。

    总之,一场绑架案,贺家就没一个能拿的出手的,全是蠢货。

    想要亲自缉凶得先找到绑匪,那么,就要从事件的进行中寻找线索,也要任由事件像书中一样发展,所以苏琳琅暂且没说什么,默认贺墨陪自己去了。

    老爷子眼看昏迷,犹还说:“琳琅,我生平只敬一人,便是……是你父……”

    苏琳琅握上老爷子冰冷的手,用自己温暖的双手将它攥紧握住:“爷爷,您安心养身体,我以我父之名起誓,必让朴廷平安归来。”

    原来的她迟钝冷漠,不会表达,但她深爱农场那个残疾的军人爸爸,也很喜欢这位疼她,爱她的老太爷,会把他的大孙子平安带回他身边的。

    医生着急了:“少奶奶,老太爷真的……”必须立刻急救了。

    ……

    一路氧气加点滴,老太爷被白大褂们推跑了。

    而管家刘伯的态度,则直接把贺墨的不满推向了巅峰。

    刘伯身体也不大好,捂着心脏咳了好一会儿,亲自给苏琳琅倒了杯茶,才说:“少奶奶还没吃早餐吧,我通知佣人给您送早餐来,咱们边吃边聊?”

    贺家有好厨子,饭菜做的特别好,苏琳琅向来很爱吃的。

    但营救人质,时不待人。

    见贺朴廷的书桌上有点心,是梳打饼干和威化饼,她抓起几枚囫囵丢进嘴里,一口茶水送下去:“我已经吃饱了,咱们谈正事。”

    刘管家是除了贺朴廷之外,家里第一个接触她的人,也最了解苏琳琅,也觉得她突然就会讲粤语了,思维调理还那么清晰,有点怪。

    但吃饭大大咧咧,见茶就一口饮,正是她原来的习惯。

    而且她原来一说话就口吃,显得呆气,她也就尽量不说话,倒跟现在差不多。

    看她一口饮了茶,大吞大嚼的,刘管家心说,看来少奶奶原来是因为丧父心痛,再兼水土不服才显得呆呆的,如今适应港城生活,也就好了。

    他说:“少奶奶,不想绑架案走漏风声,万佛寺咱们必须去,您先准备一下,看如何应对门外的媒体。我现在就去准备私家侦探社和飞虎队员们的名单,和敬佛的善款,您在路上敲定人选,拜完佛后我来约人,咱们一起见面商讨营救事谊。”

    不愧大管家,真真滴水不漏,叫人惊叹。

    苏琳琅点头:“极好。”

    贺墨当场被气炸:“刘伯你眼睛是不是瞎了,这屋里谁他妈姓贺,谁是你的主人,你跟个外人见侦探挑人选,当我是什么,狗屁?”

    一颗被放掉的狗屁?

    要不是苏琳琅盯着,他就要把瘦瘦矮矮的刘伯提起来啪地上了。

    但刘管家只听老太爷的意下行事,而老太爷的托负,让他有的是底气。

    他示意苏琳琅:“少奶奶先回屋,我去备出行物品。”

    “刘流,看我大哥倒下,朴廷又不在,你想伙同外人篡权了吧,哼哼,我可告诉你,这个家只有我姓贺,我家朴旭只比朴廷小一岁,没了朴廷,还有我们做掌家人,劝你不要太嚣张!”贺墨说着,故意肩抵,想要撞刘管家一下。

    刘管家大名就叫刘流,都直呼其名了,可见贺墨的生气。

    刘管家弯腰躲过,说:“二爷,小心。”

    贺墨撞人不成还闪了一下,差点栽进花圃,愈发愤愤:“你们给我等着。”

    刘管家恭送:“二爷慢走。”

    又是枪击又是绑架,贺墨也熬了两晚上,满心以为大哥父子出事,家权就会归他,人马将由他调动,结果一大早被踢出主事局,他心里恨着呢。

    也罢,马上就要出门了,门口有记者蹲守,到时候他要以最好的面貌示人。

    让全港人都看到贺二爷的精气神和能力。

    至于苏琳琅,记者都没见过几回的傻丫头,她懂什么?

    还想掌家权,主持营救,一会儿出门见记者,他就会让她扬名港府,把脸丢光!

    ……

    苏琳琅原来有些呆滞,说话不全,贺朴廷是第一个接触她的人,当然最了解。

    关于婚事不知道他做何想,但在生活方面他特别体贴,怕佣人说闲话,笑话她,他专门指了个哑巴菲佣伺候她。

    早饭哑巴菲佣已经送来了,她心不在焉的,也就只匆匆刨了两口。

    苏琳琅可不在意贺墨会不会阴她。

    甚至,她是为了能够顺利缉凶而故意放他一马的。

    否则他就该像许婉心和阿姆一样,直接被软禁,看管起来了。

    话说,这次绑架案可非比寻常。

    原书中倒是有绑匪大头目的名字,还说过,警方还原,并审理绑架案时,查出绑匪在贺家有内应,所以,那是一桩里应外合的绑架案。

    当然了,在混乱的八十年代,港府绑架案频发,富豪们都养着雇佣兵做保镖的,若无内应通风报信,绑匪也不可能绑架成功。

    不过书中的内应就是苏琳琅自己,也就证明警方最终也被迷惑了。

    那么要真有内应,那个内应会是谁?

    而且绑架案,人质在绑匪手中停留的越久,受到的伤害就会越大。

    所以营救一事宜早不宜迟,须马上展开。

    结合前因后果苏琳琅综合了一下,直觉,今天她出门拜佛,发生在路上的‘卷款潜逃’,应该就是绑匪内应一手策划出来的。

    那么只要她将计就计,就可以找到内应,并深入匪穴,救出人质。

    而想要找到劫匪并营救人质,在星际时叛乱平过,贩卖人体器官的贩子屠过,这辈子在农场砍甘蔗获过荣誉模范,刀功娴熟的苏琳琅……她需要几样趁手的武器。

    匆匆刨了两口饭,她在卧室妆台,衣橱四下翻找。

    哑巴菲佣示意她:“啊,啊,呃!”

    她以为苏琳琅在找衣服,示意她看今天要穿的衣服。

    回门的衣服被单独挂在衣橱边,贺朴廷的比苏琳琅的足足高了一个头,苏琳琅的是一套端庄得体的米白色洋装,但领子上妆点了很多粉色荷叶,袖子上还饰了一圈淡绿色的蕾丝,缀着许多小珠片。

    衣服倒不错,但装饰俗气到家。

    原来苏琳琅灵魂不融,说不出话来,佣人给什么她就穿什么,但现在的她不是了。

    她吩咐菲佣:“把花饰和蕾丝全部拆掉。”

    新房里当然没有趁手家伙,苏琳琅想着是不是去找个黑市买支.枪,再买把趁手的刀,但作为才大婚的豪门新媳,门口大把记者蹲守,当然不行。

    要不去厨房搞几把菜刀?

    在星际时她要子弹打光了,随手拎起菜刀也能劈脑瓜的。

    苏琳琅正准备去厨房,经过贺朴廷的私人卧室时余光一瞥,就见墙上挂着一把军刀。

    摘下抽开,寒光冰冷,锋芒锐利。

    甩个刀花,她心说贺家大少还不算太菜鸡,这把刀是开了刃的。

    随手揉一团纸丢到半空,手起刀落,纸团被工工整整裁成两半。

    是把好刀!

    苏琳再回头,盯着书桌看了会,拉抽屉,上面的全开着,里面是各种书信和印章,照片一类的私人物品,只有最下面一只是上了锁的。

    这种小抽屉当然难不到她,关上房门用军刀撬了两下,抽屉应声而开。

    里面躺着一把cz75,跟弹夹是分开的,数子弹,足足15粒。

    盯着墙上的钟表,她盲拆并组装,一支枪在手中瞬间解体又组装成功再上膛瞄准。

    共计18秒。

    不错,她的身手也完全恢复星际时代的敏锐了。

    ……

    刘管家带了个人来,俩人大包小包的,正好迎上苏琳琅从贺朴廷的私人卧房中出来,刘管家一愣:“少……少奶奶,您,您这是?”

    她手中提的是贺朴廷的心爱之物,一把削铁如泥,杀人不见血的雷切军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