飘天文学 > 都市小说 > 致命沦陷 > 156、接万炀初回家
    “怎么又哭了?”万辞眉头一皱,语气却听不出来嫌弃的意思。

    江修临眼圈红彤彤的,晶莹的泪水在眼眶里打着转。

    他赶紧抬手抹了一把,疯狂眨眼,想要消退鼻腔里的酸涩感。

    “没什么……”江修临梗着嗓子说,起身,想回卧室去,却被万辞一把拽了回去。

    万辞抬起脸,盯着他红了大半的眼眶,轻叹一口气,伸出拇指帮他拭去眼角残留的泪。

    “这么大个的人,怎么就偏偏爱哭。”

    感受到温凉的手掌接触到脸颊的皮肤,江修临顿时鼻头一酸,更想抱着眼前的女子大哭一场。

    早知道万辞以前过得这么苦,他就应该直接弄死丁平源那家伙。

    没有人陪着的日子,她肯定过得不好。

    连高中毕业证都没有,18岁就一个人在m国闯荡。

    用了11年走到今天这个境界,可想而知,万辞吃了多少苦。

    而这些东西他从未知晓。

    “这些年,你一定过得很辛苦。”江修临喉咙发紧,只觉得像是吞了刀子一样,漂亮的眼睫上挂着泪珠。

    万辞反应很淡:“还好,只要现在过得满意就行了。”

    摔过的跤,走错的路,已经数不清有多少了。

    即便当初生活跟她开了个玩笑,可穿过荆棘,她最后也照样打通了一条别样人生。

    江修临嘴巴一扁,努力眨巴眨巴眼睛,想要压回即将汹涌而至的眼泪。

    万辞冷漠的眼神看过来,佯装不悦地皱起了眉头,“我虽然很喜欢你垂泪的模样,但并不希望是在这种场合下见到。”

    江修临一顿,忽的明白了她话里的意思,他俊脸一红,别扭地转过脸去:“大白天的怎么说这话……”

    万辞是个直白的人,不论是说话还是做事,都喜欢将想法赤裸裸地表现出来。

    羞赧在她这里,根本看不到一丝一毫的踪迹。

    江修临就喜欢她直来直去的样子,若是兜兜绕绕,以他的脑子,恐怕还真理解不了。

    万辞捏了捏他的手,“我还有事,待不了太久。”

    江修临听话地点头:“所以你是有事才突然回来的吗?”

    万辞看着他,“本来就不放心你们俩待一起,一看到监控她来找你,我哪里还坐的下去。”

    江修临捕捉到了她话里的重点,不由得疑惑道:“监控?”

    万辞也没打算瞒着他,于是掏出手机给他看。

    见到手机里超高清的别墅画面后,江修临瞪大了眼睛。

    他有些不敢相信道:“你、你一直都能看到这里的情况?”

    万辞:“这是我的房子,当然能时刻看到。”

    江修临结结巴巴道:“那……那之前……”

    “她骂你的事我也知道。”万辞平静地替他把话说了出来,手指挑起男人的下巴:“所以,不要妄想对我有所隐瞒。”

    江修临无力地解释说:“……我那不是怕打扰到你嘛。”

    “所以她说你是狐狸精你也不吭声,就自己生闷气?”

    江修临噘着嘴,小声嘀咕说:“狐狸精不就狐狸精吗,这说明我长得好看。”

    还挺自豪。

    万辞顺势点头,表示赞同:“你要是长得不好看,我也不会把你绑在身边了。”

    尽管知道这是一句玩笑话,但江修临还是心里有点不舒服,像是一定要得到个答案似的,他反问道:“那抛去我这张脸,你还喜欢我什么?”

    万辞认真盯着他的脸思考了几秒,然后摇头,说了一个让江修临欲哭无泪的答案:“我抛不开。”

    他这张脸实在是太过招眼了,出挑的五官简直称得上女娲毕设,骨相更是一绝,端正笔挺,棱骨分明。

    尤其是那双宛如海水的湛蓝色眼眸,望着人看的时候,眼里的柔情快要溢出来一样,深邃温润。

    江修临装作生气地往回走,走出了十几步却发现万辞根本就没跟上来,于是又气鼓鼓地原路走了回去。

    “你怎么也不哄哄我?”

    万辞站在原地,只觉得有些好笑。

    听完这话,于是她伸手勾住男人的后颈,逼着江修临低下头,和他接了个短暂的吻。

    “气消了吗?”万辞清冷的声音响在耳边。

    江修临是个很容易满足的人,万辞的一个吻就够把他迷得晕晕乎乎的了,只能傻愣愣地点头:“消了消了……”

    万辞看了看手机时间,“这次是真的要走了。”

    江修临只好依依不舍地送她到门口,看着人上了车,走远了才回屋。

    —

    晚上,万辞驱车来到了温以冰所在的公寓。

    一听见敲门声,万炀初早早就跑过来开门了。

    “姑姑!”少年幸福地扑上去抱住万辞。

    屋子里飘来了淡淡的饭菜香味。

    温以冰正在厨房做饭,听到声响,系着围裙就来了,手里还拿着锅铲。

    他家里不大,是个复式小公寓,被布置的十分温馨,没有住其他人,就连一个佣人保姆都看不到,屋子里充满了生活气息。

    虽然说出去,温以冰也是个有头有脸的大总裁,但身上却没有丝毫商界老油条的虚伪感。

    万辞皱着眉将万炀初扯下来,然后放在跟前仔仔细细看了一遍。

    门还没进呢,万辞就在外面撩开了万炀初的衣摆,又让他转过身,原地转个圈,抬脚蹦几下。

    像是在做某种奇怪的仪式。

    见没有异样,万辞的眉头才稍稍舒展开。

    一旁的温以冰脸上挂着温和的笑。

    万炀初好奇地理好衣服,不解道:“姑姑,你为啥每次来,都要让我做这种?在以冰哥哥家,我还能少块肉不成?”

    万辞先是瞥了一眼站在他身后的温以冰,随后才淡淡道:“嗯,最好是没少。”

    万炀初没听出来万辞话里的意思,反倒是温以冰心领神会地接过话茬:“我肯定是不会做让他害怕的事。”

    万辞没理他,冷冰冰地揽着万炀初的肩膀进门,“吃完饭,把东西收拾一下,今晚接你回家。”

    万炀初先是一惊,随后抬头,眨巴眨巴眼睛看向万辞:“小奶奶走了是吗?”

    他是个很敏锐的孩子,万辞一开始把他送来这里就说明了缘由。

    在温以冰家安安稳稳住了四个月后,又突然说要接他回去,除了丁平惠已经离开了别墅,他也想不出来其他的了。

    这段时间以来,他顺利参加了高考,并且超常发挥考上了安延市一个实力与口碑皆存的一本院校。

    填志愿报考的时候,也是万辞帮他分析的学校,特意找的几家离家近的。

    同在一座城市,日后若是有什么事,处理起来总归要方便的多。

    万炀初自己也不想离开家太远,对于现在的他来说,有姑姑在的地方,就是家。

    再过几天就要开学了,万炀初心里十分激动,想想都觉得开心,经常半夜翻开成绩表截图乐的翻来覆去。

    没想到曾经成绩只徘徊在中上游的自己居然能考上安延市的一本大学。

    万辞虽然工作很忙,但住在温以冰这里的这段时间,她经常会过来看他,每次都要像刚才在门口那样对万炀初进行一番检查。

    万炀初哭笑不得,还以为是万辞生怕他寄人篱下受欺负呢。

    “嗯,”提到丁平惠,万辞并没有太多要说的,只道:“一会儿吃完饭,把东西收拾一下吧。”

    温以冰走过来,冲万辞微微一笑:“万总,不嫌弃的话,一起坐下吃个饭吧。炀初的东西我一会儿会帮他收拾好,不用担心的。”

    万辞认真地看向温以冰,面色缓和了些,“这些日子以来,给你添了不少麻烦。”

    温以冰摆摆手,脸上依旧是那副谦谦温润的模样:“万总说的哪里话,有炀初在这里,我也挺开心的。”

    这话倒是有些意味,万辞瞧着他,片刻后眼眸又垂了下去,最终也没说什么。

    晚饭是在温以冰家吃的。

    不得不说,温以冰的厨艺还是很不错的,万辞平常吃东西都不怎么挑,但不得不承认一句,今晚的菜格外对她的口味。

    “我在d国留学那会儿,就是靠着这一手厨艺认识的修临。”

    见万辞吃的还算舒心,温以冰便适时聊起从前,同时脸上挂着无奈的笑。

    万辞耳朵登时竖了起来。

    温以冰会意地轻笑一声,只要一提起跟江修临有关的事,万辞的反应总是会发生微妙的变化。

    万辞知道江修临跟温以冰是d国留学时认识的朋友,只是从来没问过两人之间具体的相识过程。

    “你们俩当初怎么认识的?”

    说起这个,温以冰就笑了,“这说起来就尴尬了,修临当时是商学院的学生,我是医学院的,彼此根本就没有认识的机会。”

    “但是留学的华人学子都有一个困扰,那就是吃饭。”

    温以冰很不好意思地说:“d国的饮食不是很符合我的口味,所以我就买了锅,在寝室里给自己开小灶。”

    他到现在还记得那天的景象。

    自己实在是太想吃点国内的味道了,于是就在寝室里做起了红烧排骨。

    刚来d国就被奇奇怪怪的罕见吃食折磨了大半个月的江修临早就饿的面黄肌瘦,整日过着吃黏糊的像大鼻涕似的的亚洲炒面,和鸡胸肉配大生土豆的苦逼日子,出门都两眼无神,如同行尸走肉。

    路过四楼寝室的时候,身体中的华人因子忽然就躁动了起来。

    江修临当时就站住了脚,无比虔诚地昂起脑袋,用力嗅着空气里独属于华人学子才熟悉的味道。

    温以冰的宿舍是两人间,但当时本来该住进来的室友一直没来,宿舍就成了他一个人的。

    因此,他做饭也就没人打扰。

    只是没想到,当排骨出锅的那一刻,温以冰感觉门好像开了。

    他扭头看过去,差点将手里的锅砸了过去。

    只见一个混血面孔的男人如同闪灵里的恶鬼一样探进来一个脑袋,两眼放光地盯着那几块香气四溢的排骨。

    温以冰抱着还留有热气的小电锅:“……”

    江修临哈喇子都快要流出来了,眼睛一眨不眨地锁定着排骨:“兄dei,给吃一块中不?”

    “……”

    长着一张混血西方面孔,脱口而出的却是流利的中文,温以冰再次被惊讶到。

    他抱着小锅瑟瑟发抖道:“……我有拒绝的权利、吗?”

    片刻后,两人满足地倚坐在一起,吃的满嘴流油。

    江修临恨不得将电锅都给舔干净,但碍于还有人在场,他就没好意思真那么干。

    “兄弟,你厨艺真好。”江修临竖起大拇指,打了个饱嗝。

    温以冰的寝室里还有个小电饭煲,虽然比较旧,但煮出来的米饭又香又软,江修临连着干了三大碗。

    温以冰没想到能在异国他乡碰上这么给面的人,就算分出去一半的排骨出去,心里也是高兴不已。

    “没把你吃坏就行。”温以冰不好意思道。

    吃完了,江修临主动站起来,包揽了清洗工作,三两下就把电锅和电饭煲还有碗筷都给洗干净了。

    明明自己从来没干过这种事,但就是洗的得心应手。

    江修临自己也惊呆了。

    不过他没多想,只自豪地以为是自己天赋异禀。

    “真抱歉,吃了你那么多排骨。”江修临抿了抿唇,主动对着温以冰介绍起自己来:“对了,我叫江修临,是商学院的。”

    温以冰再次惊了一下,“你是,华邦人?”

    江修临挑眉道:“我是中法混血,从小在华邦长大。你呢,怎么称呼?”

    “温以冰。”

    两人简单介绍了下自己,算是认识了。

    “你经常自己做饭吗?”洗完了碗,江修临搓了搓手,有些不好意思地摸着头问道。

    温以冰看出来他是还想吃,倒不是他小气,只是这买食材的钱不是个数目。

    他经济上比较拮据,光是这出国留学的费用还是靠着成绩优异的优势上,母校帮出的。

    而他打零工赚来的钱,只够勉强糊口。

    向今天这样的一斤排骨,都是他紧衣缩食节省出来的。

    他是个孤儿,自有记忆起便住在孤儿院里。

    但十六岁那年,孤儿院因为资金匮乏倒闭了。

    他短暂地受到了一个好心人的资助,得以继续上学。

    但成年后,那个好心人就没了消息,他也没见过自己的资助人,更不知道他的任何信息。

    但温以冰仍然十分感谢那位在他生命里短暂出现过的资助人。

    高二开始,他就一边打工一边上学。后来凭借着优异的成绩获得了公费去d国留学的机会,温以冰十分珍惜。

    只是没怎么出过远门,所以来到这里的他稍显拘谨。

    温以冰如实向江修临说明了自己的情况,然后憋红了脸,等着这人无情的嘲弄。

    没钱还来留学的人,在圈子里属实少见。

    “你请我吃红烧排骨,我理应也付出点什么。”江修临听完,并没觉得有什么,而是神采奕奕道:“你厨艺这么好,回头要不这样,我负责出食材的钱,然后换取在你这里蹭吃蹭喝的机会,成不?”

    温以冰一时愣住了,他以为是自己听错了,张了张嘴,正要再询问一遍时,江修临立马接着说:“还不行?那我额外付你工资成不?我真的只想吃点好的,兄弟,求你了可以吗?”

    温以冰眨了眨眼睛,十分不好意思地开口道:“我不是嫌钱少,你要是想吃,回头可以常来,只要付个食材的钱就够了。”

    江修临立马喜笑颜开的,“那就这么说定了,来来来咱俩加个联系方式,你有空把你课表发我,没事我就过来蹭点吃的,别嫌弃我哈,洗碗的事我包了。”

    温以冰看的出来,江修临是个富家阔少,但身上却一点纨绔的影子都没有,反而平易近人,性格极好相处。

    就这样,两人因为一顿饭相识,并成为了彼此在d国关系匪浅的朋友。

    温以冰创办公司的时候,也是江修临慷慨地借给他启动资金,并给予他大力支持。

    温以冰笑了笑:“可能他有时候不那么靠谱,但关键时刻,他是真的重情重义。”

    万辞表示赞同,很久之前她就看出来了。

    江修临还是那个江修临,一直都没变。

    温以冰见万辞听得认真,于是把两人在d国发生的一些趣事也都讲了,包括但不限于江修临被电线杆广告骗到一个理发店里理了个爆炸头,瞒着江华安在d国组建乐队演出,以及当他们两个都不想上课的时候,就会假装闹出矛盾打一架然后进调解室,由此获得两天“假期”。

    那次爆炸头事件的另一个受害者就是温以冰,江修临借故躲着没让温以冰看见自己的新发型,还暗戳戳地打电话推荐他也去,天真的温以冰信了。

    最后两人顶着一头旺盛的爆炸头踏进了校园,惊呆了一众同学老师,并在寝室里边互殴便帮对方剃了个光头。

    托温以冰的方便,万辞成功拿到了不少江修临留学时的照片,包括光头形象和自建乐队演出的照片,整整一个相册都是。

    温以冰本来就有摄影的习惯,因此洗了很多照片出来做成了相册。

    他将最厚的那本送给了万辞。

    万辞本来不准备要,但当温以冰说他有底片时,万辞就没含糊,直接抱走了整本相册,心情明显很好。

    万炀初的东西不多,因此收拾起来并不麻烦。

    很快,万辞就带着万炀初回了北纪玺府。

    回到家的万炀初别提多高兴了,先是跟江修临来了个大大的拥抱,被他身上的痕迹吓了一大跳,关切地询问是不是被他姑姑打的。

    黏糊了一会儿后,他又去找老猫玩儿。

    没过多久,他就发现回来这么长时间也没看到陶叔的影子,于是就问了一句。

    当得知陶叔因为踩到丁平慧忘关水龙头而沾了水的地板摔成骨折后,万炀初是又心疼又生气,当即表示第二天要去医院探望管家。

    第二天早上,万辞一睁眼,就觉得心口不是很舒服,右眼皮跳得厉害。

    她醒的比平时还要早,于是便径直坐了起来。

    察觉到她起身动作的江修临也悠悠转醒,迷迷糊糊地靠过来,伸出双臂勾住她的腰,“……怎么了?”

    万辞没怎么在意,只以为是昨晚折腾太久了的缘故。

    她偏过脸,望向裸着上半身困的睁不开眼的江修临,伸手摸了摸被窝下男人温热的身躯。

    江修临刚醒,清晨的反应比较敏感,万辞的手一放上胸膛,他就下意识地往被子里缩了缩。

    “轻点好不好……还有点疼……”

    本来经过这两天的修养,胸口都快好了的。但是昨晚实在没忍住,就和万辞闹到后半夜,毛绒绒被挤掉一地。

    旧伤未愈,又添新痕,稍微一碰就刺激的疼。

    万辞也没准备早上就欺负他,眼看已经天亮了,她也没了睡意,低头在江修临额上落下一吻后,便下床洗漱。

    匆匆吃过早饭,万辞赶到了公司。

    hlri已经到了最后的实验阶段,每一步都需要她盯着才行。

    没想到下午的时候,那种燥闷感又冒了出来。

    万辞本想忽略掉,专心进行hlri的末端测试。

    但没想到,秘书忽然敲开了研发部的门,一脸焦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