晋/江/文/学/城独家连载。
蝙蝠侠看着他身下的金发女人, 不禁想到在阿卡姆看见的资料。
他赶到去阿卡姆的时候小丑已经不见了,只留下一条讯息。
我们会斗上一辈子。
之后他向阿卡姆要来了一份越狱名单,经过点算之后, 这次一共逃出去了七个人, 包括了一名心理医生。
这个金发女人是其中之一,她和小丑一同被关在同一个区域。
他在阿卡姆的资料库里找到了她的档案,却发现什么都没有,只有一张照片、名字、身高体重和一些接受心理治疗的纪录。没有病历,没有犯罪纪录,他甚至不知道为什么她会出现在阿卡姆。
原本蝙蝠侠以为她和小丑是一伙的, 因为这次的越狱名单上全都是小丑的人,但是在看见她漫无目的地在哥谭独自游走时他又不得不对此怀疑。
不过一个不变的事实是,她的确是从阿卡姆逃出来的,而他的任务就是要把他们全都抓回去。
蝙蝠侠把柏妮丝的双手都反锁在背后, 令她无法动弹, 感觉好像被一座山压着。
黑暗骑士身上散发着不怒自威的摄人气势, 就算柏妮丝拿出她跟杀马特打架时的气势出来都会立即被秒成渣渣。
他问:“你和小丑是什么关系?”
“你……能先放开我吗?”因为呼吸困难的关系, 柏妮丝整张脸都被憋红了, 连说话都是一个字一个字的蹦出去, “……我不喜欢男上女下。”
蝙蝠侠:“……”
见蝙蝠侠没有反应, 柏妮丝又补上一句:“我的腰要断了。”
阿福:“……我是不是关掉通讯比较好?”
蝙蝠侠头疼的陷入了沉默, 得不到任何回复的阿福又说:“我以为你是去抓逃犯的?”
老管家的声音里带着明显的调侃,以免柏妮丝又说出什么让人误会的话,蝙蝠侠切断了与阿福通讯, 殊不知他这个举动更令人想入非非。
柏妮丝依然保持着被蝙蝠侠按在地上的姿势,她抬头看进蝙蝠侠那双沉着冷静的幽蓝眸子里,张口正要说些什么,却又忽然改口道:“……我觉得你注意一下头上比较好。”
蝙蝠侠的第一反应是觉得柏妮丝在耍什么花样,不过为了安全起见他还是抬头看向上方。
他看见他刚刚站着的地方,就是两人上方的一块霓虹灯箱,正在摇摇欲坠。
啪啦。
霓虹灯箱的支架从墙壁剥落,整个灯箱直直的掉下来。
在这一瞬间里,蝙蝠侠考虑了很多。
在这个距离下他有完全足够的时间向旁边躲开,但是这样做的话他身下的女人无疑会被灯箱正面砸中,把她推开的话又不够时间。
蝙蝠侠只花了零点几秒就作出了决定,他俯身将柏妮丝整个人护在身下,双手撑在她的脑袋旁边,柏妮丝其实并不矮但是相比蝙蝠侠的高大身型她却显得娇小起来。
咂——
灯箱重重的砸在蝙蝠侠的身上,发出的声音让人不禁怀疑到底灯箱砸的是人还是一块铁板,被蝙蝠侠护着的柏妮丝感受最深,要是一整个灯箱压下来她要变肉饼了,可是蝙蝠侠却只是发出了一声闷哼。
这次头晕眼花的人换成了蝙蝠侠,那感觉就像有好多个小丑在头上跳舞,他不用检查都知道自己肯定脑震荡了。柏妮丝的脸在他的视线里变得模糊,他甩了甩脑袋,想把晕眩感趕走。
柏妮丝用指节敲了敲蝙蝠侠的脑袋,嘟嚷道:“该不会是被砸傻了吧?”
蝙蝠侠:“……”
但这是一个逃跑的好机会,柏妮丝趁机推开了蝙蝠侠,溜了,离开前还不忘没心没肺的对他说:“你砸我,灯箱砸你,我们扯平了啊!”
蝙蝠侠眼睁睁的看着金发女人的身影在拐角处消失。
一分钟后,他站了起来,重新连接上阿福,老管家的声音几乎是同时的在耳麦里响起:“终于都想起我了?刚刚发现了小丑的踪迹,位置已经发送给你了。”
正要追上去的蝙蝠侠生生顿住了脚步,想了一下,从反方向离开。
……
柏妮丝安然无恙的见到早上的太阳。
想起来这晚可真是惊险又刺激,先是差点就在阿卡姆掉命,跟人打架,遇上蝙蝠侠,险些被抓回去阿卡姆……
也不知道现在哈琳怎么了,跟着小丑没前途啊她怎么那么想不开呢。
柏妮丝连走了五家枪/械店才找到一家会售卖二手/枪/械的店,位于地下。
在美国/买/枪并不是一件困难的事情,不同的州有不同的枪/械法例,有的需要持/枪证才能买到有的不需要,但一般来说只要年满十八岁就可以拥有第一把枪,至于手/枪比较特别,要年满二十一岁才能买。
买/枪的地方也不难找,专业枪店、部分的百货公司、户外运动用户店,乃至超市都能买到枪。
像柏妮丝,她就有一把散弹/枪守家,不过她不知道卖/枪是不是跟买/枪一样需要查身份,所以她找的都是私人的店,管的会比较宽。
柏妮丝走进了店里,把手/枪放在柜台上对店员说:“我要卖枪。”
店员先打量了她一眼,再拿起枪把里面的子弹全卸了,“m1911 r1,五百美元。”
柏妮丝对枪/械没研究,不清楚正常的价位在哪里,她又不想再跑几家店比较,所以一口就应了下来。
这时,又有一个人推门进来。
那是一名高大的黑发青年,或者说,青少年,因为他看起来连二十岁都不到,却拥有着超越年龄的强大气场。
他走到柜台前,一眼就看见了那把m1911 r1。
青年拿上手掂了掂重量,接着用手抚摸着枪身,睫毛低垂,眼神认真。
柏妮丝斜着眼睛的打量着他,他长得绝对算的上是俊俏,头发有点糟,像刚起床的样子,稍长的浏海碰着眉梢,只是眼底挂着淡淡的黑眼圈,整个人散发着一种生人勿近的戾气。
“多少钱?”他问,声音清冷。
“六百五十美元。”店员回答。
柏妮丝耳朵一动,迅速从青年的手里拿回自己的枪,对店员说:“这枪我不卖了。”
店员:“……”
柏妮丝再向青年微笑道:“你想要是吗?我六百块卖给你。”
黑发青年低头看了看她,眼睛沉于阴影之中:“我要先试试。”
“可以可以。”柏妮丝二话不说就将散在柜台上的子弹全部给枪填上,动作快得让人咋舌,然后塞给青年的手里,笑容客气的道,“请试用。”
店员小哥目瞪口呆的看着这女人的变脸速度,这简直不要脸啊!
青年沒有多想就举枪对着远处的墙壁,柏妮丝确认过眼神,是干大事的人,她识趣的捂上耳朵。
店员小哥想阻止都来不及了,他大汗淋漓的看着青年利落的扣动板机,三下,墙上就出现了三个新鲜滚烫的窟窿。
他简洁道:“我要了。”
然后爽快的付了钱。
柏妮丝美滋滋的拿着这六百块,跟黑发青年一前一后离开了店铺。
店员小哥简直要气疯了,女的说卖又不卖就算弓,还光明正大的在他的店里进行私人交易,男的还直接在这里试枪!这两人有什么毛病啊?!
押送犯人的囚车在哥谭的深郊处缓缓驶着,前方的黑漆漆、彷佛永无止境地延伸的路没有一点灯光,必须倚靠车头灯才勉强看清楚路,不过开车的人大概是个熟手,车子甚至没有一点的震颤。不远处一座高耸的尖塔在迷雾下若隐若现,阵阵阴风让人起得一身的鸡皮疙瘩,却诡异的吹不散那些迷雾。
越过大闸,那上面歪歪的耸立着“阿卡姆疯人院”的标志,在朦胧的月光下泛着铁质的寒光,囚车一路驶入,终于进入了阿卡姆的范围。
暸望塔上的守卫认出了囚车,直接开门放行,车子顺利的驶进去,内部老旧得像个货仓,但是大门却厚得能防弹。车子停下来,守在门口的守卫握着步枪,问从车上走下来的男人:“有几个?”
“一个。”男人简洁回答,并且从车里拉出来一个人。
正确而言,是一个女人。
她昏了过去,男人把她搬到轮椅上并且将她的手脚都铐在上面,靠灯光的照明,守卫看清楚了她的脸。
他的眼睛里闪过一抹异色,这可是个稀客。
可不是?被送来阿卡姆的都是像小丑那样的疯子,或者是拥有一些超乎常人的能力,但他们的外表通常都不怎么讨好,比如杀手鳄,正常人都不敢靠近,当然,毒藤女是个例外。然而这个金发女人,她的脸让人无法把她和罪犯联系起来。
作者有话要说:迪克:我睡了我后妈???
就算确定了番外男主是老万,都阻止不了我想绿他的心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