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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051章 第 51 章

    可能会来兽群的事大家已经知道了, 虽然还各忙各的,心情却不似之前那般轻快。

    房子才建好,还没住上几日就要搬走了吗?但谁都知道这是没办法的事儿, 好在有祭司做的望远镜, 如果真有兽群, 可以提前发现早早撤离。

    为了不让母亲担心, 常念尽量表现的轻松一些。近些天厉一直在忙, 他也命人加快速度做箭矢和诸/葛/连/弩。

    连/弩麻烦, 但做弓箭的材料他倒是不缺,也不一定非要做金属箭头, 只要能保证弓弦的弹性,木箭的射程也十分可观。

    正经的冶铁窑搭起来需要时间, 只得将之前那种小土窑如法炮制做了几个。他带着人白天黑夜的赶工,四五天的功夫,愣是又凑出九把连弩和弓箭若干。

    常念坐在玻璃窑中看着面前堆满的弓弩,心中才觉得踏实些。有了远程狙击的武器, 便可以尽量减少近身搏斗。

    揉了揉眼睛,他和身边的雁说:“叫人过来拿东西,咱们给厉送过去。”

    见到分门别类的连弩、弓和一捆捆削的极为尖锐的箭放, 厉无奈道:“好歹回去睡会儿, 别兽群没来你先把自己累垮了。”

    自从那日将人哄好后,倒是再没见他哭过,但不管自己如何说, 他都带人没日没夜的忙, 怎么也不肯停下歇歇。厉知道, 他心里边绷着的弦从来没有放松过。

    “我不累。”常念倔强的说,然后叮嘱:“弩箭来不及做太多, 需要留到危险时再用。弓箭做的快些,但大家对此都不熟悉,既然负责断后的战士已经选好了,这些日子我教他们如何射箭。”

    厉纵使再心疼,也没什么办法,他才发现小狐狸平时看着柔柔软软的,但性子倔起来,他是真拗不过。好在教大家练习射箭并不需要熬夜,又过了两日,才消去眼下的乌青。

    就在所有人以为不过是首领多虑了时,负责狩猎的小队全员撤回,急急来报:“首领,不是兽群,是,是好多人。”

    弘的性子急,赶忙问:“人,什么人?多少人?”

    这次狩猎依然是盛带队,见说话的战士太过紧张,他接过话说:“很多人,具体多少我们没细数,至少与我们延越的人数差不多。而且,他们有些人拿着的兵器似乎是铁器。”

    “铁器?你确定?”常念神色凝重,难道真的让他说中了,这个世界上还有穿越过来的人?

    盛凝眉想了想:“我也不确定是不是铁器,但确实和祭司您做的铁器很像。”

    很像,那也有可能是青铜兵器,“你还记得他们的样子吗?能不能画出来?”

    “记得。”盛点头,随即用手指在地上画出那兵器的大致模样。

    常念看到后心下稍稍安定,盛画的像是被截断一半的镰刀,横刀长柄、突刺钩杀,这是上辈子最早出现的青铜兵器——戈。

    《周礼·冬官考工记》中有记载:戈柲六尺有六寸。

    可就在他觉得松口气的时候,盛又说:“队伍中有一人我认得,是上次来我们部落带着狼牙项链的游商。”

    他话音刚落,厉的神色变得肃杀,吩咐道:“申,马上收拢族人,即刻出发。依照之前计划向西行,西面没有猎物,他们来人多,没有食物无法长时间追击。”

    “庚你与盛协助,保证族人尽快撤离。申,你记得,路过盐湖时留几人将盐田毁掉。”

    之后,他看向弘:“弘,你带祭司走,我把人交给你了,你知道要怎么做。”

    说完,他对丘挥挥手,就要离开。

    “你去哪儿?他们是不是来找我的?上次我是不是闯祸了?”想到那日他假借驱火唬走游商,应该是惹来忌惮,过来灭口的。

    厉没有回答他,看向弘:“带人走!快!”

    常念脑子转的飞快,赶忙说:“厉,厉,我有办法,我和你一起,让我一起好不好。”

    厉只是停顿了一下,并没有回头。弘没办法,只得上前拦住祭司,准备强行将人带走。

    “别让我走,我真的有办法。雁,雁过来,和我回去,我有办法。”常念叫人,但雁这次并没有听他的。

    眼见厉越走越远,自己却追不上去。庚之前说过以狼群数量来算,想让它们因缺乏食物而迁徙,至少也是千人左右。

    千人,他们负责断后的只有一百多人,就算有弓箭,有连弩,他们这一百多人也绝迹没有几人能活下来。他不能,不能就看着人这么走了。

    从腰间拿出匕首,常念大声威胁:“好,既然你想去送死,我陪你。”

    厉觉着不妙,赶忙回身,就见他将锋利的匕首抵在自己脖颈上。他几步冲了过来,想拿走他手里的刀,可惜常念太倔,愣是握得紧紧的。哪敢和他抢怕真伤到人,厉近乎祈求地说:“念,听话好吗?和弘走,我说过我”

    “不,这和你说的不一样!他们那么多人,不是兽群,你要拿什么拼?命吗?”常念直直的盯着他,心里早已经知道答案。

    厉眼神躲闪,解释道:“我答应过瑶姨,会用命护着你。”

    眼泪无声的从眼中滑落,他即没有喊,又声音不大,只哽咽地说:“我不是雏鸟,不用躲在谁的羽翼下,你怎么就不信我呢?”

    将流下的泪用力擦掉,他眼神变得无比坚定:“我是延越的祭司,即使你是首领也不能命令我!我以祖神之名起誓,必要与延越战士奋战到底。”

    他转头看着弘,眼神带上了威胁。然后吩咐:“盛、雁,你们和我过来。”

    怕厉再拦他,他执拗地道:“让我走,别让我恨你!”说着,头也不回的带着雁和盛离开。

    弘觉得,这是第一次,在祭司身上感受到了畏惧。

    盛,我刚才说的你记住了吗?如果我箭出没有反应,你再动手,到时候无需非要瞄准,大概其就成。

    “祭司放心,我记住了。”盛应道。

    常念接过雁递过来的箭篓,看着里面的三根箭矢,深深地吐出一口气。

    第052章 第 52 章

    见常念带人走了, 弘迟疑地问:“厉,祭司那里?”

    厉看着远去的背影,沉默了片刻说:“他有我, 你和申先按计划带族人撤退。记住, 不用撤太远。那些人为了念来, 念不走, 他们也没兴趣追其他人。先撤到盐湖, 沿途每隔一公里留几人巡视, 有情况及时沟通,形势不好立即向西深入。”

    既然如此, 弘和申果断转身,收拢族人。

    想到常念身边还有山和丘, 刚刚盛也跟着出去了,按照狩猎队回报的速度,那一千人过来估计还要一个时辰,现下应是安全的, 所以他快速吩咐道:“既然他们盯上念,上次出去的时候一定记了路,这次带人过来定是直奔部落旧址。一队的人, 即刻去旧址前挖陷阱, 陷阱不用太深,过膝能放下地刺即可。”

    他感受了一下风向,今日正好刮的西北风。厉只是不想让小狐狸冒险, 但如果他执意留下来, 厉也相信自己能护得住他。“丘, 你去我那里,柜子西边最上方有个赤色陶罐, 将它带来。”

    那是小狐狸做的蒙/汗/药,相信借着今天的西北风,能给那千人队伍送上一份惊喜。

    部落旧址前解决掉一部分,借风送药解决掉一部分,之前为了防止兽群东边已经布下了陷阱,相信那里还会帮着再解决掉一部分,剩下的就让他和战士们杀个痛快!

    如此安排,厉觉得尚算稳妥。不过很快,有人来报:“首领,祭司带人出了部落!”

    厉停住脚步,声音冷峻道:“丘,按照我刚才说的做。庚,跟我走。”

    他们抱着坛子走的不快,厉和庚很快追了上来。以为又是过来抓他的,常念迅速躲到雍留身后,警惕地看着对面。

    厉觉得,雍留才最像一只永远都驯服不了的鬣狗。他伸着胳膊,下意识的将人护在身后。

    “念,过来。”厉的声音不似之前那么温柔,语气有些冷硬。

    常念色厉内荏道:“我是祭司,你没权利命令我。”

    厉语调强硬:“我说,过来。”

    见他仍站在原地不动,厉几步上前,一手掐着雍留的脖子将人甩开,另一手捞起常念,把人拽到怀里。“你要去哪儿。”

    别说雍留本就不如厉壮,现在还有一只手不能动,他这么一用力,直接把人甩出去好远。

    常念皱眉,斥道:“你干嘛?他手上的伤还没好呢!”

    厉没说话,就直直的盯着他。

    感觉腰上的手紧了紧,他自觉挣脱不开,扬声说:“告诉你我要去哪里有用吗刚才都说了,我有办法,可你听吗?你不听!你只想把我扔给别人,自己去做英雄。”

    “我没有想把你扔给别人,怎么会扔给别人,我答应你,不叫你走。”厉的语气又放软了。

    常念不信,迟疑试探:“说话算数?”

    “算数!但要告诉我,你准备去做什么。”

    厉语气和缓的同时,环着人的手也放松了。常念趁机挣脱出来,走到雍留身边问:“刚才看到你撞树上了,手碰到了吗?给我看看有没有事。”

    雍留依言将右手伸出,“没事,我护住了。”

    见手果然没有红肿,他才放心。听后面的脚步声知道是厉过来了,他转身把手按在厉的胸口,阻止人再向前走。

    “我之前说过,延越的法度忌滥杀,也包括你!如果再让我看到你对谁这么粗鲁,我便会以祭司的身份惩罚你。”

    他倒也没要求厉给雍留道歉,因为那根本不可能,只得警告道。

    现在不是纠结这事的时候,所以告诫完,他便将自己的计划和盘托出。厉听得很认真,也说了自己的规划。

    “厉,我觉得如果能将人再次唬走最好,一方面可以减少我们战士的死伤,另一方面也是让他们生出更多的忌惮。虽然这样后面会很麻烦,可如果他们死在这里,我们的麻烦只会更大。”

    厉思索了一会儿,说:“先按照你说的办,不过如果你的方法不奏效,后面必须由我来安排,你便不可再如之前那般。”

    见他赞同自己的想法,常念心情才放松一些。这事本就算他惹出来的,怎么能叫其他战士去填命。所以,他又恢复往日的乖巧,疯狂点头。

    “走,从现在开始,你不能离开我身边,知道吗?”厉叮嘱。

    常念为表诚意,一把抱住厉的腰,“好,抱住你,可以吧。”

    要不是现在情况紧急,厉真想将人扛起来,扔到炕上。

    一千人的队伍,在一个小时后到达了部落旧址前。为首的人果然是那个带着狼牙项链的游商,他见到延越的人一排排站的整齐又笔直,应该是早早的等在了这里,心里十分惊讶!

    先不说他们为何反应这么快,就说他们是如何做到发现自己这边的队伍,却又不被发现的。要知道除了大部队,他们可有人带着奴隶提前探路,为什么探路的没有发现这些小部落的人?

    而且,就算是早早发现,不应该尽快撤离吗?他们这次带着的人要比这个小部落所有人加起来还多,难道不会畏惧吗?

    他放下心中疑惑走上前,阴恻恻地说:“我可以理解为这是你们的欢迎仪式吗?”然后他将目光锁定常念,笑道:“小祭司,我们又见面了。”

    常念第一眼被这人的狼牙项链吸引,之前没注意,这一排的狼牙可真丑,不像他的莹白好看。为了不引起注意,他和厉并没有穿平日的衣裳,而是又换上之前的装束。

    男人的话音刚落,厉举起弓箭,对准他的咽喉。

    “回来。”从后面走出个瘦削的男人,常念发现,这人之前也在游商的队伍里。“真对不起,他向来粗鲁惯了。我们此次来没有恶意,只想请延越的祭司与我们回去做做客。”

    “做客?”常念嗤笑,带着这么多人请他回去做客,以为他是三岁孩子吗?

    “如果我说不呢?”

    身形瘦削的男人笑意更深了,“好像,你没有和我说不得资格,如果你不想的话,那只能叫他们去请了。”

    说话时,他将“请”字咬的极重,之后又扫了一眼身后的人。

    老阴/比,常念在心中腹诽。

    但站在一旁的厉已经对着人嗖地射出一箭。那人别看瘦削,反应却极快,从身边抓了名奴隶,迅速挡在自己面前。

    “噗”,木箭刺破了皮肉。奴隶用手捂住喉咙,可鲜血还是汩汩的往外流,不消片刻,便没了气。

    瘦削男子仍不见畏惧,还夸赞地说:“你们这个小部落,真是藏了许多惊喜,会使箭不说还这么有准头,如果送予首领,他一定会喜欢。”

    常念闻言,抬手拉弓,声音凛冽道:“我以祖神之名,驱逐一切妄图侵犯延越之人。”话毕,他将弓拉满。

    对面的人当然记得这位小祭司的能力,要不然这次也不会过来。不过上次他只是招了下手,便出现一团火焰,不知道这次用弓,会有什么不同。

    他们可不觉得常念拉弓是准备如厉一样,一剑封喉。

    瘦削男子注意到,常念背着的箭篓里只有三枚箭。而后面手握弓箭的战士们,箭篓中的箭却是满的。他瞬间了然,小祭司的三支箭肯定有某种用途。

    但他们来这么多人,难道还不能将人带走?不过想他此行的目的,反倒是期待起来,看看对面的人还能用出何种手段。

    常念发现,来人正如他想的那般,根本不会因为自己一句话而撤退。

    他正了正神色,让自己看上去更庄重一些,然后凛声说:“天地无极,乙木为器,今召离火神君,覆映吾身,控弦执矢,以驱外敌!”

    要不是上辈子二次元看的够多,也来不及想出这么一大段话。还好,谁都听不懂,只要他不表现出来,就没人知道他尴尬。

    “嗖”

    随着他话音落地,一只箭矢飞速射出,纵使不及厉的力道强劲,但也算速度不弱。

    他在心中祈祷,箭头一定要燃起来,一定要燃起来。因为他在箭头上——涂了白磷。

    白磷的着火点是四十度,他推算过,以他射箭的速度摩擦升温,应该可以达到白磷的着火点。但为防万一,他叫盛暗中隐藏在附近,如果箭头未有火光燃起,等箭落地,就将火折子迅速扔到箭矢附近。

    这一箭如对方设想的一样,根本没有射向人,而是射向来人前方的草地。

    常念几乎把自己酿的所有柿子酒全数倒在了那边,并且还铺散一些不起眼的干草。延越的队伍现在距离那大概二百米,这已经是他拉弓射箭的极限。

    箭矢出,他神色虽未变化,但目光却一直追着木箭。就在木箭要到达草地跟前时,箭头燃起并不明显的火焰。绿色火光在烈日下显得微弱,但落地时却把这周围的草木全数点着。

    常念握弓的手紧紧攥着,心想,成了!

    柿子酒和其他酒不大相同的一点是——酒精度数极高,他找的柿子甜度不够,还好一些。有那极甜的柿子酿出的酒,出酒甑就能达到六十多度。

    从上次他入口时的感觉来预估,他酿的酒也应过了五十度。

    柿子酒遇见明火,瞬间被点着,在下面干草的助燃下,熊熊火焰腾腾燃烧。刹那间,竟似要与天上的日头争一争谁更亮。

    纵使有了心里准备,但见到这一幕还是将火那边的人吓得不轻。站在队伍中的一人,显然是要带着人撤退,却被瘦削男子喝住。

    他伸手抓了一个奴隶,像是要证明什么似的将人扔到火堆之中,然后还不够,又相继扔了几人。

    即使是酒精助燃,那也是真正的火,几人被丢到火场之中,自然是烧的嗷嗷乱叫。确定这是真的火焰无疑,削瘦男子喉咙滚动了一下。

    常念适时再次举弓拉弦,看弓的弧度,竟要比上次还更满一些。

    “你们来自大族,我们本无意为敌,但你此番带人欺上,必也不能让你如愿。如若现在离开,延越自当无事发生,如若不离,我便射这第二箭。”

    第二箭,他哪里来的第二箭。虽然箭头上依然涂着白磷,但可没有柿子酒再给他点一次了。

    瘦削男子神色不定,常念再次开口:“我以祖神之名,驱逐一切妄图侵犯延越之人。天地无极,乙木为器”

    后面的话没有让他再说下去,瘦削男子抬手吼道:“停!我们撤。所有人听令,现在转身撤退。”

    听到话后,常念拉满的弓才缓缓放下。

    走之前,瘦削男子咧嘴一笑,完全不见刚刚的狼狈。

    “真有趣,很期待我们下次见面。”

    第053章 第 53 章

    瘦削男子留下一句话, 便头也不回的带人走了。常念不敢松懈,其实,也没人敢松懈。

    厉目光落在那些人的背影上, 吩咐道:“派人带上望远镜和连弩远远跟着, 势必看着他们离开延越。注意距离, 不要被人发现。”

    直到大火熄灭, 直到人影消失, 常念才重重地吐出一口气。厉伸手接过他手上的弓, 因为用力,他整只手都显得格外苍白。

    明白他的情绪一直绷的很紧, 厉安抚道:“人走了,我们也回去吧。”

    “那阿娅他们?”常念是想问, 什么时候将大伙儿接回来。

    厉一边帮他按摩拉弓的手,一边回:“等那些人出了族界。”

    常念如才反应过来一般,红着眼睛说:“厉,他们走了, 他们走了,我们没人受伤。”

    “嗯,还是我的祭司大人厉害, 这就是你之前说的不战而屈人之兵吗?”厉想安抚他的情绪, 尽量提一些别的。

    他吸了吸鼻子,说:“你还记得。”

    厉笑了,“我说过, 你的话我都记得。”

    想到之前的事儿, 他挑眉诘问:“那我是不是说过忌滥杀, 你怎么不记得。”

    厉不喜雍留,但也知道那是他手底下的人, 哄他说:“好,以后会注意。”

    等都回到了部落,厉问丘:“你发现什么了吗?”

    丘明白他的意思,开口:“刚刚那些战士与游商似乎并不是来自一个部落。”

    “嗯。”厉点头,沉吟道:“如果我没看错,最先要带人撤退的是破岳部落的首领。”

    常念在旁听的一头雾水,“破岳部落,在哪里?为什么会跟来?”

    厉给他解释:“破岳部落是东边的一个中型部落,有自己的交换集会,之前去过两次,见到过他们的首领。你还记得勾陈吗?”

    他怎么会忘了,那个身子和腿七三分,最后被厉踩断腿骨的男人就来自勾陈。而且,勾陈部落因为找到了依仗,今年也会有小型的交换集会。

    “你的意思是,破岳就是勾陈的依仗?”常念不确定的问。

    “很有可能。”厉分析道:“勾陈南北并没有距离太近的中型部落或是大部落,只东边有破岳。”

    “可我不明白,为什么游商会带破岳来,而不是回去带本部落的人。破岳又为什么会在交换集会马上开始时,带了这么多的战士离开本族。”

    厉没着急和他解释,而是先倒了杯水给他,或许是最近忙的或许是这几日太过焦虑,常念的声音有些哑。

    盯着他将水喝了,厉才说:“以我对中型部落的了解,他们不该有青铜兵器,我猜他们之所以会与游商一同过来,最大可能是游商用青铜兵器作为交换。至于你说的为什么不去找自己的族人,大概有两种可能。第一种,他们所在的部落太远,无法确保在冬日来临之前将你带回去。不过游商既然会走到我们这儿,就说明即使远,大概率也不会那么远。所以,我更倾向于第二种可能!”

    厉眼睛微微眯起,似乎在看向远方。

    “第二种可能是什么?”常念又喝了口水追问。

    “或许那个瘦子说要带你回去,并不算说谎。大部落之中,权力之争尤盛,很有可能他们部落的首领和祭司分权而治。如果首领想要独揽大权,就需要一个即听话又能使人信服的新任祭司,他们大概觉得你就是这样的人。一旦回到族里,有祭司的人从旁阻拦,别说能不能顺利接回你,就说出兵这一项要求,在两方牵扯之中就很难达成,所以他们不惜用青铜兵器交换,也要让破岳出兵。”

    常念思索一会儿,他也觉得第二种可能性更大一些。

    厉接着说:“如果是第二种,对我们而言有一个好处和一个坏处。”

    “好处?”说真的,他怎么都想不出来哪儿好。

    “嗯。”厉点头,“好处是,短时间内他们不会来第二次。”

    “那坏处呢?”

    “坏处?"厉的眸色变得幽深,语气森寒地说:“明年天气转暖后,不但要提防他们来抢人,还要戒备祭司那里挑唆外族讨伐延越。”

    虽然棘手,但好在还有时间,看来今年冬日,他们也不能得闲。

    追踪游商的人,也是如申他们一般,每隔一公里留几人,只为将消息最快传回。大概到了申时才有人来报,游商带人出了部落。

    常念赶忙动身,去西边接回母亲和族人。

    再回来时,夜已经深了。大家看着部落里的房屋街道,有的人嘴唇都在抖。路上他们听说,这次又是祭司将人震慑走,提到祭司的手段,在场的战士都暗暗咂舌。

    虽然大伙儿都很累了,但没人想睡,多数也是睡不着。常念索性拿来磷粉和剩下不多的柿子酒,他并不想神化自己,很多问题和道理,他想让族人弄明白。

    “既然大伙睡不着,想着你们对我驱使火焰的能力很好奇,正好可以讲清楚。今天,我并未借用祖神之力,说的那些话,也不过唬唬他们罢了。”

    啥?底下人都议论开了,那都不是神迹?咋可能呢!

    “今天我想让大家记住,这世界上或许有神,但众生何其多,神没办法眷顾到他所有的子民,所以我们大多时候要依赖自己。之后,我讲的东西名为道,道包罗万物,化生万物本源。矿物为道、生物为道、自然为道,除此之外,天地为道、阴阳为道、日月星辰为道、五行方术为道。”

    看着一张张神色认真的脸,他凝神讲述:“我今天要说的是火之道。想让一个东西燃烧,他们的条件是不一样的。会钻木取火的战士都知道,一定要把木屑放到底部,才更容易生出火来。但你们想过为什么吗?”

    他不疾不徐的讲了燃点,讲了想要点火需要具备的条件,更是叫了几人过来射出涂了磷粉的箭矢。

    夜色如墨,那箭尖上的一抹绿火就变得极为明显。族人们这才相信,今天并没有什么神迹出现,而是利用祭司所说的道,蒙蔽了大族人的眼睛。

    这其中,雍留听得最为认真。他不明白,为什么自己信奉的神迹到少年祭司口中变成了另一个样子。他更不明白,明明可以让所有人都视其为神灵,却偏偏要摆明讲清。

    他觉得,这个少年让他着迷,比神迹更让他着迷。

    见讲的差不多了,厉起身沉声道:“时间不早了,都回去歇息。今日的事你们也见到了,想必应该明白祭司为何要高筑城墙。"

    说完,他停顿一下环视四周,才再次开口:“我要提醒延越的每一个人,你们现在用的东西、见的事物,或许在别的部落都从未曾听过。而他们一旦知晓,又怎么会不想占为己有?生存从来不是一件容易的事,以前是,因为我们要与天争命。现在也是,因为我们要与人争利。不妨告诉大家,过了今年冬天,或许会面临更多的问题,到时候我不希望还如今日这般,只能像猎物一样仓惶逃窜,你们可懂?”

    族人如何不懂,他们暗下决心,必以今日为耻。

    游商离开延越后,是在二十多日后回到自己的部落——炽火部落。瘦削男子和带着狼牙项链的男人一起与部落首领汇报了此行的发现,并详细的说了年轻祭司的能力。

    炽火部落的首领眯了眯眼睛,吩咐:“既然如此,先不要声张。现在天气越来越冷,并不是好时机,让我想一想,待天气转暖后要如何动作。你们此行表现甚好,回头我会让圣汤带着奖励去你们族里。”

    二人躬身谢过,出了木屋。

    瘦削男子又与带着狼牙项链的男人说了几句,然后才转身离开。只是他并没有回到家中,而是趁着没人的时候转身去了一处。

    陶盆里的火噼啪燃着,一个须发皆白的老人披散这头发,坐在木床前正为一位战士镌刻刺青。

    “回来了?和他汇报过了?”

    瘦削男人躬身:“回祭司,汇报过了。”

    墨蓝色的刺青,被一针针扎入皮肉中,但身下的人并为吭一声。

    “说说吧,遇见什么事了?”

    他将在延越发生的一切详细告诉了这位老祭司,并且着重说了常念的能力。

    “能驱使火焰?你确定是真的?”老祭司停下手中的动作,看向木窗外的天色。

    “回祭司,我确定。当时我特地扔了几个奴隶进去,全数烧死了。”

    “是吗?那可真有意思。”老祭司弯起唇角,脸上的笑怪异又丑陋。“他是如何打算的?”

    “首领说,他想一想天气转暖后要如何动作。”瘦削男子如实汇报。

    “蠢货。”老祭司嗤笑,然后又低头开始手上的动作。

    “有能力驱使火焰的人他也配觊觎,等天气转暖,我会派人去罗王城,告诉他们这次的发现,想必一定有人很感兴趣。我倒要看看,他如何争得过罗王城里的那些人!”

    “祭司说的是。”

    老祭司摆了摆手:“回去吧,答应你的我会做到,这次你表现的很好,以后便在我身边做事吧。”

    瘦削男子躬身应是,脸上才真的露出一点笑意。

    这次要不是他煽动那个蠢货,也不会草草带着一千人去了延越。如果计划再周全些,带的人再多一些,就算那小祭司有三箭之力,他相信也能将人带回来。

    可惜,他是祭司安插的人,为的就是打草惊蛇。这么说来,那个小家伙还要谢谢自己呢,真是有趣的孩子,希望以后还能再见面。

    第054章 第 54 章

    常念先将母亲安顿好, 自己才洗了个澡躺下。等厉回来时,他已经睡了,只是睡得很不安稳。

    厉凑进了将他的眉心抚平, 心疼的翻开他的手, 因为用力拉弓勒得有些肿, 看样子要几日才能消下去。将被子给他盖好, 却听见小狐狸的低喃。

    “妈, 你那瓶茉莉花香的香水我找到了, 你不是最喜欢吗?”

    “爸,别带妈去地面, 别丢下阿念。”

    “姜队,求你了, 让我去,让我去地面好不好!”

    “阿娅,不哭,阿父一直都在。”

    “厉!厉!你在哪儿, 不要走,别扔下我。”

    常念的胡话一句接着一句,有的厉能听懂, 有的听不懂, 但见他一边梦呓一边流着眼泪的样子,厉觉着心口像被人来回拉扯揉搓。

    “念,醒醒, 只是噩梦, 别害怕, 我在呢。”他想把人唤醒,但却发现, 他根本叫不醒。

    将手搭在他的额头上,厉的心骤然一缩!好烫!

    不敢大声叫人,怕惊扰了瑶,厉只能去敲雁的门,低声道:“起来,去找兰,念在发热。”

    雁和鹤听见,赶忙起身,慌乱间鹤从炕上跌下来疼的直吸气。不过二人也并没有耽搁,迅速出门跑去找兰。

    厉记得,小狐狸说过,高热时用温水擦拭身体能帮助降温。

    他端来一盆水,按照念之前说的,在脖颈、腋窝以及大腿内侧反复擦拭,虽然摸着没有再升温,但热度还是如刚才一般。

    兰到的很快,她上前探了探祭司的额头,温度几乎和芽发热时一般。

    她与祭司学医的时间并不长,能学到的东西有限。但眼下她算是最了解如何退热的人了,所以也一直告诉自己不能慌乱。

    “首领,您做的很好,要坚持用温水给祭司擦拭降温。”

    说完,她看向雁,“麻烦你带我去放药材的地方,我需要煎一副药帮着祭司退热。”

    雁起身带人过去,只是端着药回来时,却如何也喂不下去。

    不知道是因为嫌弃苦,还是因为烧的迷迷糊糊不会吞咽,用勺子喂进去的药又被全部吐了出来。除了刚穿过来的时候,厉从不舍得对他下重手,但见他一点药都喝不下,不得以用力扣着他的下颚,又送了一勺药下去。

    常念皱着眉摇头,还是将药全都吐出来了。药汁顺着他的嘴角流到厉的手上胳膊上,最后滴在白色的单子上一篇狼藉。

    可哪还管得了这些,见他一滴也没有喝下去,厉的眼睛都红了。

    端起陶碗给自己灌了一口,厉用手拖着常念的下颚将头抬起来,躬身贴了上去。要是放到平时,他肯定会觉得小狐狸的唇怎么会这么软,但他现在只觉得那里烫极了,烫的他心慌。

    许是尝到了厉唇上站着的药汁,常念凝眉紧闭牙关,一副宁死不从的模样。

    厉没办法,伸出舌头撬开贝齿,将药汁一点点度给他。

    药可太苦了,常念本能的向外吐,却有一个炙热湿滑的东西缠着他的舌头,让他动弹不得。没办法,不想让这苦味一直停在舌尖,就只能吞下去。

    终于感觉到怀里的人将药喝了,厉的心里才稍安一些,这药是小狐狸的方子,当初芽还那么小,都能退热,他也一定可以的。

    端起碗,他又如先前一般。

    在厉刚给常念喂药的时候,雁就带着人出去了,临走前说了句“他们在外面”。

    厉看着被自己压红的唇瓣,心里懊恼刚刚的动作太粗鲁,只得伸手帮他揉了揉,顺便把嘴角的药汁擦干。

    他没忘还要帮念擦身体,等身子擦完,他又摸了遍额头,发现小狐狸的发根有些微细汗。

    念说过,如果发热的时候出汗,就是好现象。

    将自己的额头贴在他的额头上,厉哽咽低喃:“念,你别吓我,我知道错了。以后都听你的,再也不会扔下你,求你,不要有事好吗?”

    一滴泪滑落,从厉的眼中滴到了常念的眼角,烫的他眼尾灼热。

    厉这样守了他一个晚上,直到天蒙蒙亮,他身上的温度才恢复正常。那一刻,厉在心里无比虔诚地感念祖神庇佑。

    常念早上醒来的时候觉得浑身都疼,虽然昨天意识模模糊糊的,但他知道自己应该是发烧了。可身上的疼能理解,怎么嘴唇和舌头反倒是更疼,这个烧发的未免有些离谱。

    要么说呢,他昨晚上乱糟糟的做了好些梦,梦到了父母,梦到了姜队,还梦到了阿娅和厉。

    如果前面算是正常,后面就逐渐离谱。他梦到了天上下了硫酸雨,他跑的慢了,有一滴落在了眼尾,灼的他生疼。之后又梦到自己跑到了热带雨林,遇见一只长满触/手的怪物,触/手/怪抓住他后,竟然将一个滑/腻/腻的触/手抵在他的嘴里来回翻腾,折腾的他口腔和舌头都好疼。

    如果不是现在浑身无力,他都想给自己一巴掌,这特么做的是什么梦啊!怎么感觉有一点点恬不知耻的淫/荡。他一个24K的纯爷们,要是让别人知道他做这种梦,估计可以准备准备再次穿越了!

    喉咙干疼的厉害,他释然的想,或许是因为这个吧,那便不能怪他。

    “厉,我渴。”常念气若游丝的说。

    厉是在他退烧之后才握着他的手坐在一边合眼休息的,似乎听见了小狐狸的声音,他忙探身查看。

    “念。”

    瞧他眼下的淤青,便知他昨晚肯定没睡,想抬手柔柔他头,发现自己浑身都没力气,只得重复:“厉,我渴。”

    屋里一直放着温水,厉起身去拿,尝了下温度正好,将人抱起来端着水一点点喂给他。

    “我是发热了吗?”喝完水,常念哑声的问。

    厉忽地把人死死抱在自己怀里,哽咽的“嗯”了一声。

    温水入胃,他总算觉得有了些力气,终于可以伸手揉厉的脑袋,他安抚道:“别怕,我只是觉着有些累,加上嗓子发炎,才会高热。这并不严重,休息几日便能全好。你忘了,我是大夫,对自己的身体最清楚。”

    “念。”厉将脑袋靠在常念的肩上,用下巴一下下蹭着他的肩膀。

    常念怕痒,咯咯笑出声,推拒说:“厉,别,我怕痒。”

    或许是被他的笑声安抚到了,厉的情绪逐渐平静下来,放开人问:“饿吗?我让人煮了红薯粥,能喝一点吗?”

    烧了一晚上,他确实想吃点好消化的东西填填肚子,点头道:“想喝。”

    等瑶知道的时候,常念已经将一碗红薯粥喝完,她瞧着人虽然有些憔悴,但总归退热了,心里才没有那么着急。

    因为生病,他过了穿越以来最清闲的三日,不过要说有多清闲,倒也没有。只是厉不让他去后面的窑厂,留在在家静养。

    常念掰着指头计算后面事情的排期,找铁矿之前,他叫人拾了许多楮树枝,将皮包了浸在池子里,再过两日便能做楮纸了。

    曾看过陶宏景的《名医别录》,里边就记载了:“楮,即今构树也,南人呼榖纸为楮纸。”

    楮纸在南北朝便已经出现,只是那会儿的工艺还不算成熟,一直寂寂无名。后来到了唐朝,因为造纸业喝技术的发展,楮纸一下名声大噪,《笺纸谱》中记载:“凡公私簿书、契劵、图籍、文牒,皆取给于是。”这里说的便是楮纸。

    延越的竹林很多,之所以惦记着先做楮纸,还是因为楮纸的制作周期短,从浸泡到打浆月余即可完成,不像竹纸,最少也要经历三四个月。

    但怎么说呢,两相比较,算是各有优势。

    楮纸制作时间短,纸质韧性十足,可以存放百年。只是工艺非常复杂,大致需历经十八道大工序和七十二道小工序才可完成,算是十分生动地诠释什么是洛阳纸贵!

    竹纸虽说浸泡时间长,纸质也不如楮纸出色,但好在工艺简单,材料易得,能大批量产。他计划未来会把两种纸用在不同地方,一个用作民用,一个用作官用。

    寻矿之前,无论楮树皮还是竹子,常念都让人浸泡了许多,毕竟没有纸的日子确实不方便。就如现在,在一个大木板上涂涂画画,有时候木板处理得不好,还能给手扎个木刺。

    距离退烧已经过了三日,现在喉咙不哑了,也吃嘛嘛香。还有五六日便要出发参加交换集会,之前说的银质餐具尚未动手制作,他还指望着用那个交换更多的奴隶回来。

    后续的安排,无论是建造城墙,还是连通盐湖建小工业区,都需要大量人手,所以制作银器决不能耽搁。

    说到交换集会,前段时间跑来的狼群倒是给他们提供了不少优质狼皮,届时应该也能顶些用处。只是小狼现在越发的不喜欢厉,一见到他准要呲牙。

    要不是知道小狼与那些灰狼不是一个品种,常念都要怀疑厉端的是不是他们一家子了。

    银的提炼并不比铁麻烦,雁那里已经有银疙瘩被提炼出来。常念来到简易的窑厂,手中拿着提炼出的银疙瘩想,该做个什么样式的银质餐具呢?

    太精细的肯定不行,别说时间来不来得及,就说银器已经很扎眼了,如果再精细一些,那还不成了上次在游商面前玩火了?

    思索了一下,他觉着青铜鎏银高足杯的样式就挺不错的,虽说现在还没人喝酒,但听厉讲,大部落的人也会饮一些果子汁。

    如果带着四个银光灿灿的高足杯,识货的人定会花大价钱购得。至于要如何说这东西的来处,他也想好了,就说在来时路上的一具骨骸身边寻到的。

    他们一个小部落,定拿不出这样的好东西,说捡的才更符合事实。不过如此一来,对方也是要压价的。但那又怎样,这次他们已经做好部署,厉和他带着一队人,庚和申带一队人,他们会分别去南边的两处交换集会。

    庚和申都是生面孔,所以可以编造一个小部落的身份。到时候东西流通起来,就知道不止延越一个部落发现了银器,便也不会让人猜疑。

    而且两队同时出去交换,也能换回更多的奴隶。

    只是这段时间又忙活坏鹤工了,为了保障出行安全,他的连弩不得已再次赶工。常念心中暗暗自责,自己这是逮住一个牛马可劲儿的用啊!这样下去可不行。

    定下了银器的样式,他又去教多日不见的几位学生。说来惭愧,中医小课堂断断续续的,教的东西实在不多。可惜大伙儿还不识的字,不然就能先抄一本本草纲目,让他们自己琢磨去。‘

    交换集会以后,学习肯定要摆在第一位,至少要先让一部分人识字。

    一节课上的差不多了,吩咐大家回去好好研习,常念只留了兰一起帮着拾掇草药。

    想到那日发烧,他好奇的问:“说说,你是怎么帮我退热的。”

    兰知道祭司是在考她,如实说:“我去的时候见首领在给你擦身子,稍稍叮嘱了一些,便出去给您煎药了,药方用的是你给芽退热的那副。”

    “哦?我喝了?”常念觉得穿越以后自己改变很多,要是搁在以前,他迷迷糊糊的肯定要嫌药苦。果然,艰苦的环境能让人戒掉矫情。

    “嗯,喝了。首领喂的。”说起这个,兰觉得脸上有些热。

    “哦,那他喂药的手法还挺好的。”不知道情况的常念天真地说。

    兰咽了口口水,如实道:“首领,用嘴喂的。”说完,她便谎称家里还有事,留下一脸茫然的祭司大人。

    用,用嘴喂的!

    所以那天根本不是什么触手怪?而是厉的舌头!

    怎么办?他整个人都要裂开了。

    第055章 第 55 章

    要如何形容常念此刻的心情呢, 他很想再穿越一次。不然给他个时光机也可以,次抛的就成,带他穿越到发热前, 梦里他一定会告诉自己, 喂药就喝, 别特么矫情。

    很显然, 这不可能。

    想想这几日的厉, 好像还挺正常的, 并没有流露出什么不自然,果然是事急从权吗?

    可一想到他舌头伸进来纠缠的感觉, 常念怎么都做不到从容淡定。而且最让他觉得崩溃的是,当知道梦里的不是什么触/手/怪而是厉的

    他竟然可耻的心神荡漾了下!

    这次他手上有力气了, 啪的给了自己一巴掌。清醒点,厉可是你的家人、搭档,他尽量忽略掉心中不合时宜的悸动,一遍遍告诫自己。

    没关系, 你只是单身太久了,上辈子母胎solo,这辈子年纪还小没有机会, 所以有一点反应很正常。如果那日喂药的换做是别人, 也会让你觉得心思浮动的,别想太多。

    安慰完自己,常念去找小狼, 他觉得运动可以让人忘记烦恼, 所以一人一狼开始绕着部落跑圈。

    “诶, 你们瞧,祭司在做什么?”

    常念红色的马面裙随着风一荡一荡的, 银色的小狼就在他旁边,哈赤哈赤勉力跟着。

    “没看着在遛狼呢吗?估计是狼崽子在家待不住,祭司大人带他出来玩玩。”

    旁边一个十七八岁的姑娘插嘴说:“自从祭司大人将狼崽子带回来,我瞧着都想养一只。”

    正在染布的嫂子不赞同道:“你没看到那小家伙,除了祭司大人和瑶,见了谁都一副凶巴巴的模样,咱们又不是没见过别的狼崽子,有哪只能这样听话的。”

    那姑娘想想也是,便没有再说。

    厉除了第一天在家守了常念一日,其他时间都随着狩猎队出来了。倒不是狩猎队非需要他带着,实在是他也在躲着小狐狸。

    一开始着急他的身体还好,等见人康复后,那晚的画面就反反复复的冲击他的回忆,一遍遍回放。

    落日残阳,余晖浸染,厉赤/裸/的上身被晚霞镀上一层薄薄的橙红。他让一部分人先带着猎物回去,自己则是找了一处清凉的浅滩入水。

    其他留下的人去了别处,这里只剩下他自己。深深的呼出一口气,他觉得身体的某处像炸开了一样。

    用手将散落的头发拨到脑后,他找了个岸边靠着。闭目沉思半天,还是用拇指狠狠擦了下自己的唇。念的唇怎么那么软,炽热的、湿润的贴着他,任他粗鲁撬开。

    他耳边好像听到了他的啜泣,细细的,有些委屈。那晚月光很亮,也不知道是热的,还是哭的,他眼尾、鼻尖和耳垂都是红的。厉现在想起来,竟然有一刹那会恶劣的想,如果哭的再可怜一些,他一定更喜欢。

    用力的砸了一下水面,他厌弃地咒骂了自己一句。

    为什么?明明说过最舍不得他哭了,怎么还会在心里期待他哭的更凶一些。果然,他就是个天生坏种。那他要不要,离念远一点。

    远一点?心中的恶似乎像是要翻涌出来一般,不可能!念是他的人,他尝过味道,那么甜,怎么还能让别人碰半分。

    他心里只得一遍遍告诉自己,念还小,不能伤了他。似乎是黄昏的河水够凉,让厉一点点冷静下来,之后他上岸穿好衣裳,带着人回了部落。

    部落里,跑的哈赤哈赤的一人一狼终于跑不动了,一起坐在树荫下面伸着舌头喘气。“崽啊,你这体能不行啊。”说话已经上气不接下气的常念嫌弃道。

    嗷呜,你那么大一个两脚兽,还不是跑的和断了气似的!

    恶作剧似的在小家伙脑门上弹了一下,他才想起来说:“我好像还没有给你起名字。”

    嗷呜,你个两脚兽负心汉,可算想起来,全家只有我还没有名字。

    把小狼抱到自己怀里,他不怀好意的问:“柯基、博美、哈士奇你想叫哪个?”其实名字常念已经想好了,只是想逗逗它。

    “你在和它说什么呢?”厉的声音从不远处传来。

    “咕咚。”

    常念咽了口吐沫,这是知道厉和自己亲了后第一次见到人。他紧张的想抓一点东西,正好抓到了小狼的狼腿,疼的崽子“嗷呜”地叫出了声。

    厉走近了问:“它怎么了?”

    常念僵硬的扯出一个笑,干涩地说:“它可能不太喜欢我给他起的名字。”

    “名字?什么名字?”

    “泽,泽风。”

    厉锋锐的眉眼扫了一眼小狼,“很好听,你不喜欢?”

    小狼觉得今天没有比它再委屈的狼了,将脑袋扎到常念怀里,他并不想搭理这个屠狼的恶魔。厉见小崽子贴念贴的那么紧,伸手就要拽它的颈皮扔出去,常念反映的快躲开了,转移话题道:“你是特地过来找我的?”

    见他躲开,厉闷闷的“嗯”了声,才说:“今天猎了许多活物,叫你过去看一下,有要的吗?”

    听到又有牲畜,常念脑子里的那点不合时宜的尴尬瞬间被压了回去,他眸光轻闪道:“走,带我去瞧瞧。”

    厉早发现,小狐狸似乎对那晚的事一点印象也没有,不过想想也是,人都烧迷糊了,怎么还会记得。

    “祭司。”远处庚走过来,对二人招了招手。

    常念其实挺意外的,那日外敌来袭时,厉明显没有完全信任庚,但回来之后却又将冶铁之事全权交于庚负责。这看着挺矛盾的,他不是很能明白里面的门道。

    庚走过来,先是对厉说:“首领,我能单独和祭司说几句话吗?”

    来找自己的?两人下午不是在窑厂见过吗?

    厉点头,向西走了一段。

    “找我,有什么事?”常念疑惑。

    庚笑的有些温柔,“我想和祭司讨些药。”

    “药?什么药?”

    常念觉得庚虽然也曾是首领,却与厉的气质截然不同,或者说和现在这个社会阶段的人都不大相同,有一种淡淡的书卷气,给人一种温润如玉的感觉。真没办法想象,这样的人杀敌和狩猎会是什么样子。

    这些想法都是他在心里琢磨的,并未表露出来。但他更好奇的是,怎么好好的庚会和自己讨药。

    庚思索了一下,说:“我想要一点做那种事时,不会伤到对方的药,不知祭司这里可有。”

    一本正经的说污/言/秽/语,去他姥姥的书卷气!如果此时要是有特效,常念脑袋上肯定要冒热气,还会“污”地跑过去一辆小火车。

    他脸红的太明显,庚轻咳道:“我是不是冒犯到祭司了?”

    都是爷们,自己不能怂,常念梗着脖子说:“没有,不是,现在还没有。等我配一些,明日给你。”

    纵使常念脑子再笨,也知道庚绝不是和女人用这东西。现在是原始社会,谁会在意这种事,只有两个男人进行艰难时才会想起来吧。

    庚和男人,不用想也知道是盛。他脑子不受控制的开始想两人谁上谁下的问题,脸也不自觉的更红了。

    “你,你还有事吗?没,没事我先走了,东西明日让雁,哦不是,让兰,也不对,东西明日你自己过来取吧。”

    说完,头也不回的走了。

    庚看着他狼狈离开的身影,低头轻笑。原来他们这位首领,还没有搞定自家窝里的小兔子吗?那还真是不中用啊!

    要不是这会儿怀里还抱着小狼,常念走过来的时候就要同手同脚了。厉瞥一眼他的面色,蹙眉问:“他和你说什么了,脸怎么这么红?”

    一刹那,他脑子里像是冒着雪花的老式电视机,竟然偶尔在雪花里还能晃出几个画面。至于是什么画面,应该是他脑袋瓦特了才会晃出的画面。

    他还记得厉在问自己,于是结结巴巴的说:“没,没什么,刚刚带小狼跑步太热了。”

    好在黄昏的晚风够清凉,好在今天的猎物够惊喜,常念这才忘了之前的事情,跑到两只母羊身边兴奋地说:“这是,揣了崽子的?”

    “嗯。”

    比起能下小羊羔,常念满脑子都是羊奶。羊奶好啊,营养好吸收,回头最适合给母亲做零食用了。剩下的还能做点好吃的,蜂蜜配羊奶,不知道味道怎么样?

    “厉,这些羊,我都要了。”他兴奋地跳着脚,对不远处的厉挥手说。

    除了羊,还有活着的马和鹿。虽然这次的几匹马不如那两匹枣红马英俊,但看体型很健硕,以后好好驯养,都是中流砥柱。

    只是鹿他有些犯难,既然活着回来了自然不能再杀掉。但养鹿做什么用,他还没想到,先在猪圈围出个地方养着吧,等回头再打算。

    今天狩猎见到母羊,厉就猜小狐狸肯定喜欢。为了不伤到它们肚子里的崽子,他还被甩到了树上,好在肌肉够结实,也不见淤青。

    常念兴奋地忘了尴尬,拉着厉炫耀:“你说巧不巧,我今日刚画了马鞍的制作图,明日就能让他们照着做了,应该能赶在交换会之前,让你体会一下纵马驰骋的感觉”

    “你打算交换集会骑马去?”厉眉心微蹙,有些不赞同的问。

    他白嫩嫩的拳头垂在了厉的肩膀上,“想什么呢,我只是想让你试一试。骑马去交换集会?那得多招摇啊,是怕延越被人惦记的还不够吗?”

    正好这时乔带人过来,常念招呼人,将除了马以外的活物都赶回自己家。

    他回头和厉说:“等以后有了马鞍,无论是巡视族界,还是骑马狩猎都会更方便。我有那两匹枣红马和小马驹就够了,以后你们再抓到野马就留在部落好好驯养,它们是比兵器更珍贵的战略资源。”

    “好。”厉明白他的意思,抬手叫人,“把这些马带回去安置好,明日找几人给他们搭一座马棚。”

    那人领命应是,转身安排。

    聊起部落以后的事,他脑子便没了那么多冗杂的想法,说:“鹤工那里在赶制连/弩,在我们出发前,应该能凑齐二十把。到时候我们这队人带十把,庚和申那里带十把,基本可以保障此行安全。”

    “好。”厉点头,随后说:“鹤那里,部落会额外出一部分物资做奖赏。”

    既然常念说到了出行,厉也讲了自己的安排。

    “近几日我选出两队人专门练习射箭,庚那边也做出不少金属箭头的箭矢,假使有外敌入侵,不说以一当十,至少能将三五倍的来敌射杀在百米之外。”

    这个常念倒是不怀疑,大批敌人来袭的时候也不要射手多有准头,瞄准人群一通箭雨飞过去,便也能搞定个七七八八的。

    更何况交换集会开始,各族各部落就要为冬日的生计奔忙。厉那日说的很对,现在的人大多还是在与天争命,基本没谁会选择在此时出来厮杀。

    他想问厉今晚什么时候回去,因为最近都是他人已经躺下了,可厉还是忙的不见人影,知道他是为了临行前的事情在忙碌,但身边空着心里也觉得睡不踏实,就连晚上做梦都梦不到那只毛茸茸的哈士奇了。

    “祭司。”

    远处有人喊他,常念回头去看,见是雍留。

    “怎么了?”

    雍留躬身抱拳说:“您吩咐的那种玻璃,窑厂已经做出来了,雁让我过来找您去看看。”

    其实那日在铁矿附近,他们还发现了小规模的硝石矿,虽然不多,但足够用一阵子了。要么说好人有好报呢,如果不是当初对朝部落的照拂,野不一定能将族人放心交到延越。

    “走去瞧瞧。”

    第056章 第 56 章

    有了硝石遇水骤然降温, 可以解决玻璃快速冷却的问题,从而调整它的外部应力,增加韧性。

    常念先用小窑做出的样品试了试, 韧性不错, 一颗鸽子蛋大小的石子扔过去并没有破损。他又叫来身边的山, 用力一击后, 也只是有了裂痕。这样便好, 能达到做玻璃大棚的要求。

    等这次交换集会回来, 他就要开始忙活手里的那些种子了。狩猎并不是维持部落生存最好的方式,种地才是。

    他对雁吩咐:“可以照着它的步骤批量生产了, 但要记着硝石需放足量的,虽然我们手上的不多, 也一定要保证这种新型玻璃的品质。”

    要不然他在里面种地,顶上的玻璃破碎砸下来,可不是要上演死神来了吗!延越挺好,并不想二次穿越, 谢谢。

    关于玻璃大棚的建设,他思虑了很多。

    首先,鉴于担心承重的问题, 大棚的面积并不准备做太大。第一批试验田每个棚只需五六十平即可, 这样算下来十个大棚才能有一亩地。

    其次,与塑料大棚全部透光不同,他的玻璃大棚后面有完整的一堵墙。一是为了承重, 二也是为了保暖升温。

    还是考虑到安全的问题, 大棚的顶棚不能如现代玻璃大棚一样, 一整块玻璃都只有四边做固定。常念将棚顶的图纸画成如古代窗子那般两指宽的横竖隔断,这样即使上边的玻璃破碎, 也不至于有大片的玻璃砸落。但如此一来,就损失了部分透光。

    为了还能保持大棚内的温度,后面的整堵墙都是中空的,连通了进门屋中的火炉做成了一堵火墙。在大棚的温度达不到需求时,烧热火墙就能起到类似现代社会开空调升温的目的。

    除此之外,外墙的设计也没有全部采用玻璃。用红砖砌成及腰高的墙围,墙围上面的位置才是玻璃墙。玻璃墙面也分了上下两部分,下面固定住,上边则可以撑开一点,方便通风换气。

    因为地处北方,他的大棚与北方大棚相同的一点是——进门之后先是一个屋子,屋子中可以简单住人,与普通房子无异,里面建有一个火炉,就是之前说连通火墙的那个。内侧还有一道门,开门之后才是玻璃大棚。

    但与之不同的是他在墙围外还要搭建一个阳畦,所谓阳畦是用红砖垒成的微型大棚,四面为矮墙,底部铺红砖,上面向阳的地方斜放着玻璃,玻璃可以上拉打开。如果叫他繁/殖箱,或许更好理解一些。

    繁/殖箱的地底是一小片地龙,红砖上面铺厚厚的营养土,地龙烧火通热,就能给上面的营养土创造一个“头冷脚热”的环境,非常利于种子发芽。

    他计划种子先通过阳畦培育,等发芽后再移植到大棚中,就如同种水稻要先育苗一样,可以提高作物的发芽率和生存能力。毕竟他手里的种子有限,每一粒都需要珍惜着用。

    只是大棚建好了,他也要操心后续的问题。比如怎样配置土壤,怎样沤肥,怎么给花授粉。他一个学医的,自然懂得不多,好在《齐民要术》中记载的内容够驳杂。而且他们在地下庇护所时,一些基础的农业知识是必修课程,他倒也没有忘。

    是的,后末世时代学习的内容更偏向实用。毕竟,如果说现在的人是与天争命,那时的人只能算夹缝生存。

    这几日忙忙碌碌的,常念倒也不如刚知道的那会儿尴尬了。主要是厉早出晚归,两人基本没了单独相处的机会。

    就说昨日,他整个人都要累瘫了。按照记忆中的步骤给手底下的人演示怎么做楮纸,那么多工序下来,他的胳膊已经是止不住的打颤。

    抹了一把额头上的汗,常念转头撇着嘴角问身后众人:“记住了吗?”

    这时候要是告诉他没记住,需要祭司大人再演示一边,他估计自己眼泪都能瞬间涌出来。好在手下人脑子好,齐声回“记住了”,才让他松了一口气。

    雍留从一旁过来,拿着一块刚过了水的帕子给他:“刚洗过,您擦把脸。”

    他颤巍巍的接过帕子,还不忘夸一句:“懂事。”

    直到出行的前一日,第一幅马鞍才做出来。虽然样子糙了些,但常念检查过,合格可用。他抱着马鞍去找厉,正好见他们几人坐在一起谈事,便站在一旁等着。

    快速将事情分派完,厉起身问:“什么事。”

    其实,他早注意到小狐狸怀里抱着的东西,那应该就是他说过的马鞍。

    常念扬了扬手,兴奋道:“厉,马鞍做好了,要不要试一试。我觉得我那匹怂怂的枣红马就合适,你骑它,它肯定不敢和你耍脾气。”

    听说要骑马,其他人也很感兴趣,毕竟这东西部落里也有好几匹,但怎么看都是个样子货。

    厉起身走到他跟前接过马鞍,“好,试一试。”

    正好今日庚也在,他跟在后面过来,走到常念跟前十分自然的说:“谢谢祭司,你给的药很好用。”

    腾一下,常念的脸红了个透。

    为啥?好用你就留着用,为啥要告诉他,一瞬间他觉得自己的脑子好像让无数只马踏过了一样,凌乱的根本凑不齐。

    别说厉了,周围的大伙都看到了祭司的反应。

    脸颊、眼尾、鼻尖都是红的,还因为不可置信而睁大了眼睛。神情迷离,呼吸还有一点乱,厉没有多想上去就将人搂在怀里,冷声吩咐其他人道:“你们先过去。”

    之后恶狠狠的瞪一眼庚,庚则是一脸无辜。

    等人都走了,厉问:“他和你要了什么东西。”

    常念身上和装了弹簧一样,腾的弹开,怎么都不说到底给了庚什么。直到走到马棚,厉的脸色都像罩着寒冰一样。

    进了马棚,他拿着马鞍走到了早前被他抽过几鞭子的枣红马那里。那匹马似乎知道接下来要发生什么,焦躁的来回踱步。

    常念见着赶忙说:“你试试追风,它脾气好些。”虽然追风怂,但名字必须霸气。

    厉看都没有看追风一眼,拽着缰绳就把马鞍套在另一匹马的身上。这匹马也是起了名字的,当时还问过厉,叫赤月好不好听,厉说好听。

    赤月十分抗拒,两只后踢不停后蹬。好在厉的臂力够强,绷紧小臂的肌肉,勒着缰绳让它动弹不得。

    常念想上前检查一下马鞍有没有固定好,厉回头阻拦:“别过来,小心伤到你,放心,马鞍我照你说的备好了。”

    说着,他牵马出棚,起身上马。

    赤月性子太烈,能被困在马棚中已是极限,现下被人骑到背上它怎能情愿,十分暴躁的蹬着后蹄,企图将身上的人扬翻在地。

    厉手中拿着马鞭,但他并没有用,而是将马鞭扔开,只用缰绳制住赤月。

    一人一马进入了一种角逐,赤月见后蹬起不到效果,干脆四蹄用力,直接向上飞跃近半米,企图将马背上的人甩下去。

    站在一边的常念早就心提到了嗓子眼,见到这一幕指节都被攥的生疼。但他也不敢出声,怕会打扰到马背上的厉。

    厉不只是上肢力量恐怖,下肢力量也不遑多让。双腿用力夹紧马腹,这一越过后又是稳稳坐住。

    好些族人闻风而来,见到这一幕都暗暗称赞首领勇武。那日被厉杀狼唬住的姑娘们,又按捺不住自己萌动的心思。这样的男人太令人着迷,即使害怕畏惧也勾着她们心向往之。

    尤其是这几日秋末,迎来最后一股热浪。厉平时还是不喜穿着上衣,只光着身子穿一袭黑色马面裙。阳光下,古铜色的肌肤拉出有力的肌肉线条,因着要与赤月较量,被烈日晒出的汗也没空搭理,沿着肌肉的纹理顺势而下,有一种喷薄而出的张力。

    阳光太刺眼,让你看不清他的脸,但即使如此,也能叫人从明暗的轮廓中窥得一点他带着棱角的凌厉锋锐。

    一人一马的角逐大概僵持了一刻多钟,终于还是赤月没了力气,一点点慢下速度。

    厉躬身贴在马背上,安抚的摸了摸赤月的鬃毛。

    他记得小狐狸说马有灵性,不能一味打压,如果想他认你为主,需要以朋友和伙伴的心思去对待。

    果然,赤月情绪被安抚了一些。厉也不着急,任它原地打转,手则是放到他的脖颈处安抚地拍了拍。赤月回头,看向坐在自己背上的男人,打个鼻响。

    厉轻抖缰绳,说:“做我坐骑,以后必带你去看更广阔的山河。”

    赤月像是听懂了似的,再也不挣扎,如风般朝着夕阳的方向疾驰。见到首领骑马的背影,再也没人会觉得马是样子货。绕着延越跑了一圈,厉拉拽缰绳折返回来,路过常念时,他大手一捞,将人抱到了身前。

    常念惊魂未定的转头看厉,“我,我不会骑马。”

    厉一手握住缰绳,一手搂紧他的细腰,低声说:“别怕,我带你,去追风。”

    漫天云彩,夕阳如画。常念任厉抱着,感受耳畔吹过的风,听被他们抛在身后的鸟鸣,此刻他才真真体会到什么是“少年春衫薄,骑马倚斜阳”。

    “厉,还能再快一点吗?”

    “好,坐稳了!”

    第057章 第 57 章

    远山如黛, 暮色微凉,两人骑马出了部落,将身后的人影越拉越远, 直到再也看不见。

    厉躬身前倾, 贴着常念的耳尖问:“念, 喜欢吗?”

    第一次纵马驰骋, 这种感觉可太好了。怕身后的人听不清, 他说的很大声:“喜欢。”

    一句喜欢, 传了很远。

    厉明知这句话不是说给他的,但依旧收紧手臂, 在他耳边低喃,“我也, 喜欢。”

    没有带人走太远,让赤月跑了一阵子便折返回部落。大家远远的见着一个赤着上身的高大身影怀里拥着肌肤莹白的红裙少年,逆着夕阳飞驰而来。

    轻勒缰绳,赤月慢慢停下步子, 厉纵深下马,又揽着腰将人抱下来。

    早前,芽就和一群小伙伴跑过来看热闹, 见两人回来便摇着弘的胳膊说:“阿父, 芽也想骑马。”

    厉走上前,奖励似的拍了拍赤月的侧脸,才将马牵回马棚。

    延越的战士已经来了大半, 厉看了一眼众人说:“赤月的速度你们也看到了, 现在部落还有七匹马, 有谁想试试的吗?”说着,便带人去了部落的马棚。

    刚才首领驯服赤月的过程大家都看到了, 还真有一多半的战士心里打怵。想想赤月后蹬俯冲的样子,换做是自己在上面可能早被甩到地上。

    首领的力量太恐怖了,之前在狩猎狼群的那次,他就徒手拧断了一只狼的脖子。

    因为芽说想骑马,弘便最先出列。他虽不如厉高,但是一身肌肉虬结有力,不少战士暗暗点头。

    刚刚常念以为厉要骑追风,所以没有叮嘱,不想他竟选了赤月,等想要阻拦的时候已经来不及了。可眼见弘也想鲁莽尝试,他马上拦道:“烈吗可不是这般驯的,要讲究方法。刚才厉给大家做了错误示范,你们不要学他。”

    “噗。”

    下面也不知道是谁笑出声了,好在收的快,人也多,一时找不出来。

    “不要觉得好笑,他就是仗着自己力气大,刚才但凡有一个动作失误,现在我都要帮他接胳膊腿了。”常念回身瞪了一眼厉,好像刚才在马上大声说喜欢的不是他一样。

    他和弘说:“挑一匹马,牵过去栓到那个柱子上。”

    弘选了一匹毛色棕栗色腿上有白色斑纹的一匹马,牵了出来,依言将他拴在了柱子上。

    常念跑去不远处的柳树下折了一根柳条,递给弘。

    弘接过柳条,疑惑道:“祭司,这个抽着没有马鞭疼,我用马鞭就行。”

    常念无奈笑笑,“谁说让你抽马了,拿着。”

    他转身面向族人,说:“马与其他牲畜不同,它十分通人性,所以一味责打,是很难与它建立关系的。雁,把我们准备的东西系在马背上。”

    那是一个稻草人,虽然做的不好看,但捆的尤为扎实。

    待稻草人系好,常念又吩咐道:“弘,你拿着柳条,轻轻拍打他的四肢,下腹和耳朵。注意保持距离,不要让它伤到你。”

    弘上前,先用柳条拍打了棕色骏马的马腹。

    只一下,马便显得焦躁不安。常念接着说:“四肢、马腹和耳朵,是马最不喜欢被触碰的地方。我们通过这种方式来激怒它,虽然它会焦躁,但等耗完体力后也会慢慢接受,之后驯马人要对它进行安抚,短暂的建立一种关系。如此反复试探,慢慢让它习惯,这种习惯包括底线被突破以及马背上的负重感。”

    弘反复试探几次,这匹棕色骏马的耐力显然不如赤月,不到一刻钟便已经没了脾气,弘上前,按照祭司说的方法安抚,果然它的情绪好了很多。之后又来回几次,见磨合的差不多了,弘才拆下草人,翻身上马。

    这匹马的性子显然比赤月要好很多,弘骑上去也不见它如何反抗,便带着人围着部落绕圈。

    一开始弘的动作还显得有些笨拙,两圈下来娴熟不少,等再回来的时候,也学着厉的样子捞起自家崽子。不过他也不算太粗心,还是让马放慢了脚步,小小的绕了一圈,便抱着芽下来了。

    其他人见祭司的法子管用,便也跃跃欲试想上前驯马。

    “我,让我试试。”

    只可惜,厉没给他们机会。

    “今天就到这里,剩下的六匹马,会赏给有功之人。但祭司说过,马是比兵器还重要的战略资源,所以即便以后你们中谁成为其主人,它们仍然是延越的战马,不私属于任何人。”

    如此说,大伙儿倒也没有多遗憾,他们心里想着是不是私有没关系,只要是给骑就成。

    厉扫一眼众人,话风一转道:“祭司的三匹马除外,你们可有异议?”

    他们哪敢有异议,瞧首领的眼神,如果谁要是有异议,估计能拖出去喂狼。不过他们倒也清楚,那三匹马在之前便是祭司拿东西与部落交换的,没有骤然收回去的道理。

    “没有异议。”大伙儿齐声说。

    有了驯马的法子,厉叮嘱狩猎队以后见到野马,尽量活捉回来。

    第二日,便是启程去交换会的日子。

    常念发现一件有点让他哭笑不得的事儿,他的两头驴子好像都揣上了崽子。

    前几日有人说两只驴子吃的变多,他也没在意,还只以为是长身体。现在想来,估计那时便已经怀上了。今日过来牵驴子,发现向来温顺的两个表现得十分暴躁。

    常念上下打量了一遍,好家伙,两只驴子的胸都比来时变大了一些,而且有只明显能看得出分/泌过乳/汁,因为那上面还挂着白色的奶渍。

    他看着赤月和追风,马鞭在空中甩了个响,责问:“谁干的?”

    赤月一脸嫌弃的昂着脖子,看样子八成不是它。再看追风,马头都要扎到食槽里了,好家伙,没想到它是这种渣男,在这搞起了坐享齐“驴“”之福。

    恨铁不成钢的踹了一脚他的屁股,常念没办法只得将它们留在部落。好在部落的驴子单独关着,还能带在路上。

    “怎么了?”见他神色来回变幻,厉不解的问。

    轻轻甩了一下马鞭,他无奈道:“我那两头驴子有崽子了,这次不能带着。”

    “有崽子?”

    两只母驴能自己产崽儿?

    还不等厉瞎想,他便说:“嗯,应该都是追风的孩子。”

    完全颠覆了原始人的认知,“马和驴能”厉不知道该震惊跨物种的那种行为,还是该震惊跨物种之后还能有崽子的事实。

    常念解释:“虽然马和驴有生/殖隔离,但他们确实能诞下后代,只不过”

    他在那儿巴拉巴拉解释一大堆,某人一句都没听进去。他竟然在想不同物种都能繁育后代,是不是说不定男人也能生孩子,只是之前没有人尝试过。

    要是庚知道首领此时的想法,肯定会说:“谢邀,努力过,不会怀孕。”

    好在出行在即,两人也没在这事上多计较。

    常念心里觉得挺抱歉的,先是远行寻矿,回来又遭遇破岳来袭,现在又要去交换集会,来回还是十几日,他这段时间总是让母亲担心。

    抱着瑶,他歉声道:“阿娅,您别担心,我们快去快回,绝不耽搁。这次我们带了连弩,肯定能保障安全。再回来,我哪儿都不去了,陪着你等弟弟出生。”

    瑶拍了拍儿子的背,温声:“好,早去早回。”

    与母亲道完别,他蹲下身摸了摸小狼泽风的脑袋说:“在家帮我照看好阿娅,回来带你去狩猎。”

    泽风像是应允般地在他的胳膊上蹭了蹭,才又昂起狼头,走到瑶的身边。

    带着一百多人出了部落,常念坐在驴子身上回头看了几次,直到连一点影子都看不到,才没再回头。

    “放心,你将乔和山都留给了瑶姨,他身边还有玥照看,一定没事。”厉走在侧边,帮他牵着驴子。

    “嗯,我只是刚离开家,就有点想她。”常念孩子气的说。

    想到那日的梦呓,厉其实很想问常念,是不是在来延越之前就有家人,只是后来不见了。虽然他没听过爸妈的称谓,倒也不难猜。他不确定小狐狸是否想提起,便也按捺住了。

    这次交换集会,厉和常念一队,庚和申一队,每队各领五十人,其中连弩手十人,其余为普通战士,分别去南边的两个交换集会。

    常念他们要去的是一个叫七星的大部落主持的交换集会,庚他们则是要去一个名为巽风的中型部落举办的交换集会。两队目的相同,都是为了交换奴隶,但为了掩人耳目,还是需要再交换一些粗盐回来。

    提到这个常念就肉疼,那么好的皮子,到时候就换一点咸盐疙瘩回来,血亏!

    他们向南走了半日出了部落,又走了两个时辰,路过了朝部落的旧址。

    现在这处已经没人住了,因为冀褚与朝最后算两败俱伤,而且盐矿也并不在这儿,所以此处还未有部落侵占。

    以前的居住的地方,还能看出些痕迹,有几个破破烂烂的帐子还在勉励支撑,只不过之前住这里的人再也不会回来。

    常念长出一口气,他暗暗发誓,决不能让延越变成这样。

    第058章 第 58 章

    向南的路还算好走, 除了路上的蒿草长的高一些,没有什么要攀爬的山。常念一路并不累,有小毛驴驮他, 只等屁股坐得疼了, 才会下来走一会儿。

    南边的植被果然更丰富一些, 一路上就看到好些没有遇见的药草。但由于路上无法晾晒药草难以储存, 他只得让人采集了种子带上。

    随着路走的越来越远, 他想家的情绪也淡了些, 但样子依旧不如往日鲜活。厉以为他还是在想瑶姨,但其实常念知道自己的问题出在哪里。

    自从那日与兰闲聊后, 他一直努力消化心中的悸动。前段时间两人各忙各的还好,都差点让他以为“喂药”的后劲儿过去了。

    可当他们踏上南行之路, 不止相处的时间变长了,晚上厉就贴着自己睡在一旁。

    怎么说他的心理年龄也是个成年人,如果还分不清什么是喜欢那就太糊涂了。尤其是当夜深人静将回忆翻出来,发现自己的依赖早已不是一天两天。

    他接纳厉的靠近与亲昵, 以为那不过是对朋友和家人的爱。可现在想想,他上辈子遇见的朋友,彼此也都保持了足够的安全距离, 不会如与厉这般亲密。

    只是常念不认为厉也有一样的心思, 因为从某种意义上说,自己或许能算厉的半个导师,他知道世界面纱后的样子, 所以就牵着厉的手带他一点点探索。而这个过程中流露出的依恋和亲密, 会让对方误以为亲人和朋友之间本来就该如此。

    他倒也不是无的放矢, 毕竟喂药这件事纵使当时是事急从权,厉前后的反应也没有什么差别, 这让他以为是自己无意识的亲密让厉对不同的爱已经模糊了界限。

    就好像那日骑马,他们靠的太近了。事后想起来厉靠在他耳边的低喃,好像就如情侣间的耳语一般。

    他想过要不就这样吧,但他提醒自己不能做一个自私的人。厉是延越的首领是以后的王,用上辈子的话说“他以后的儿子可是有皇位要继承的”。纵使不考虑这些,自己也不可以在他毫不知情的情况下带他走另一条路。

    常念看着天边的云轻笑,自己未免也太自信,纵使想带着人走另一条路,大概厉发现后也会及时止步吧。毕竟,无论是感情还是取向,可以误会但谁也强迫不来。

    路上走了四日,他这里的收获确实不少,不说中药一类的种子,竟然还让他发现了苹果。苹果好啊,味道好、营养丰富、易于储存。

    其实一开始他也不确定,因为这些果树有些过于矮了。他记得以前看过的资料中苹果树属乔木,高可达15米,可眼前的苹果树,最高的也不过三米多。

    在对比叶片和果子后,常念摘下几颗。

    出行前,雁催着人做了一把带着刀鞘并且更为小巧的匕首,常念随身带着,平时都用来处理一些食材。他将摘下来的果子横竖切了两个,露出了微微泛黄的果肉。

    竖刀切开,里面是对称的两瓣,中间棕色的种子与苹果的一般无二。横刀切开,中间呈现五角星的镂空,里面也是棕色的种子。

    确定是苹果,常念切了一片就要送到嘴里。

    厉蹙眉阻拦:“要是有毒怎么办?”

    或许是发现了新的水果让他心情变好,他就是想皮一下,趁厉不注意丢到嘴里,几口咽了肚。

    “反正带了肥皂,有毒我就催吐,都吐出来就没事了。”常念唬道。

    厉眉心皱的更紧了,盯着他看了好半天。不过这确实是苹果,等他将种子都装满了一陶罐,也无事发生。

    其他战士见了也摘了几个尝,苹果汁水虽然丰沛,但口感怎么说呢,不酸不甜的有些寡淡。

    看到祭司收集了好些它的种子,有战士好奇的问:“这东西还不如我们部落的梨子甜呢,祭司为何还要收集它的种子?”

    常念望一眼上面头顶被高大树冠遮住的阳光说:“它叫苹果,是一种很不错的果子。之所以你们会觉得不甜,是因为上面树木的枝干太茂盛,遮挡住了阳光。果子照不到阳光,自然不甜。之前我与你们讲,万物有道,这便算是种植之道。等明年开春,再与大伙儿说更多。”

    他只讲了阳光,但瞧长着的这么多参天大树也知道,这些果树的树根大概率是抢不到多少营养,如果种在延越悉心栽培,相信苹果的味道会改善不少。

    过了这片林子,两队人就要分开行进了。常念像一只想要逃避的鸵鸟,开口道:“我突然觉得,我和申去巽风,庚随你去七星怎么样?”

    他话刚出口,厉的瞳孔骤然一缩,这是小狐狸第一次想推开他。虽然他不知道常念的想法,但他本能的觉得,对方就是想要逃。

    “为什么?”他说话的口气尽量平静,但任谁都听得出生硬。

    常念自然也发觉了,他虽然一时不明白厉为什么生气,但直觉告诉他别作,于是换上玩笑的口气说:“我说着玩呢,庚你和申注意安全,早去早回。”

    庚扔给他一个自求多福的眼神,和申带着人离开。

    常念后来细想为何厉会不开心,想来想去归结为自己离开后他没办法照看,如果出了问题他会担心难过也无法与母亲交代。人都不喜欢失控感,他也不喜欢。

    分开后又走一日,负责侦查的人来报,在东边五六百米的地方发现一队人。看人数和他们差不多,只不过里边有一半的女人。

    “女人?是要贩卖的奴隶吗?”常念在延越待得久了,似乎忘记了一些事情。

    “不是奴隶。”来报的人回到。

    厉似乎明白了,给他解释:“如果出来参加交换集会的队伍中有女人,很可能这个部落的首领和祭司也是女人。她们在这样的部落里处于领导地位,自然不放心让男人单独出行。”

    常念一拍脑门,他怎么给忘了,新石器时代可不就有许多母系氏族的部落吗,今天这是让他碰到了。

    他眸光一亮,拉着厉问:“厉,能不能与他们一道。两队人数相近,我们手里有连弩,绝对能保证安全,我想与他们的首领聊聊。”

    见他眼里的光,厉一下子误会了,还以为是常念对那个部落里的女人感兴趣。冷声拒绝:“不行,我答应过瑶姨,要照顾好你,此行不能冒一点风险。”

    常念努力解释:“不会有风险的,我还有你护着呢,对不对。而且你看,我发髻上还插着袖箭,没人能比袖箭快。”

    出行前,为了不招摇,一行人又都穿上了皮衣。常念上身用皮子缝了个马甲,虽然不如短襦舒服,但也算凑合。由于没了袖子遮挡,如果再在腕上套着袖箭就太奇怪了,他将袖箭外面的皮套拆掉,剩下箭筒小小一支和发簪差不多,他直接挽了个简单的发髻将袖箭当簪子用。

    正在两人拉扯的时候,又有人过来报,那些人向这边赶过来了。见厉还不答应,他干脆耍起无赖,抱着树干不动,非要在这等人。

    厉胸口一闷,就这么想要见那些女人吗?

    习惯是很难改的,就比如和厉撒娇。在他意识到对厉的心思是喜欢后,便告诫自己要保持距离,不要太过亲密,可许多行为往往是下意识的,比如现在。

    他眨巴着眼睛期盼的看厉,问:“你会保护好我的对不对,让我见一见他们好不好。”

    常念想见那些人,自然是因为有事,可不是如厉想的那般。

    厉手一挥,五个身负连弩的战士找到了几处制高点隐蔽,其他人一如往常,只是眼中十分警惕。

    某人见状,这才松开抱着树的手,从竹篓里抓了一把烤的焦香的肉粒,放到厉的手中,“谢谢首领大人,这是奖励给你的。”

    话音刚落,周围的战士齐齐起身,用木矛另一面敲打地面,以来警告和震慑过来的那些人。

    这些人似乎是特地找过来的,见到被战士们围在中间的厉和常念,抱歉的说:“请问,你们这里有祭司吗?我们有人受伤了,恳请贵部落的祭司帮忙救治。”

    厉一眼扫过去,发现来的只有十几人,估计是被刚刚的烟吸引过来 。

    去往交换集会的路上,即使食物拿来就能吃,休息时依然会点火燃烟。这主要是为了警告在附近的队伍,此处有人。各个部落参加交换集会都是在为冬日奔忙,很少愿意节外生枝,点火燃烟基本已是约定俗成的规矩。

    向对面这样明明人数不多,还有一半是女人的情况下,如果不是遇见紧急情况,确实不会随意招惹其他部落。

    常念倒也没有说一口答应,仰头问厉:“能叫他们把人带过来瞧瞧吗?”

    虽不情愿,但厉还是点了头。

    见厉答应,他对着来人说:“你们把受伤的人带过来,陪同的不要超过二十人,可行?”

    对方听见,便知这个部落确实带着祭司,忙应允道:“可以,我们这就将人带来。”

    跟过来的二十人中,一大半是战士,随行的只有五六名女人。常念观察他们的穿着,果然如自己想的那般,同样是皮子做的衣服,近了便能发现要比他们身上的柔软不少。

    受伤的人刚被抬过来,他就看出了个大概,应是路上让蛇咬了。

    好在他们先处理了,咬伤的部位在小腿,膝盖下面紧紧地系了一根麻绳,控制住了毒素的蔓延。

    常念差点以为对面是不是也有穿越过来的人,教过他们如何处理伤口,然后就见一人扔出条断头的蛇,他利落地剖出内胆,跪在常念和厉面前,双手呈上蛇胆说:“求祭司大人做法救救她。”

    好家伙,他差点就误会了。

    其实以前很多巫师和祭司之所以能通过祭祀和作法救人,存在不少误打误撞的情况。比如现在,他腿上系着绳子,减缓了蛇毒入侵的速度,如果不是像竹叶青那样毒的蛇,确实有可能一点点自愈。

    但显然止做这一点也不够,不说是不是竹叶青,就算普通毒蛇,身体素质不好的死掉也不稀奇。这也是为什么他们经常会做法失败,不过好在神仙也不能实时显灵,只要偶尔能就回来一两个,那他们的地位依然崇高。

    常念看一眼地上的蛇,是一只短尾蝮。短尾蝮的体型短粗,头上和背上长着对称的深色斑纹,乍一眼看去与一些无毒的土蛇很像,不过这东西的确有毒,如果运气不好碰到个毒性烈的,最严重可以让人肾脏衰竭而死。

    观察女人的面色,应是不及上次庚的情况严重,毕竟比毒性,短尾蝮本就不及竹叶青。

    没有接蛇胆,他开口询问:“我是这个部落的祭司,有八成把握救活她,不过与你们部落救人的法子不同,你们可愿一试?”

    几人回头,看站在中间的女人,常念猜测她应该就是这个部落的首领,或是此次出行的领队。

    她并没有犹豫,利落道:“愿意一试,还请祭司帮忙。”

    虽然对面的祭司年纪实在有些小,但即使她们部落的祭司遇见这种情况,也不敢说自己有八成把握。尤其是在去交换集会的路上,没人愿意节外生枝。他既然应了,还说八成把握,想来应该很有信心。

    常念确实有信心,见对方应的利落,便也不耽搁出手医治。

    然后对面的人就见到让他们不可思议的一幕,年轻的祭司既没有敬天,也没有什么仪式,只是在受伤人的小腿上,用石刀割了口子。

    不过更让女首领吃惊的是,那口子厉竟藏着这死蛇的毒牙。之后又是一阵忙碌,先是竹筒吞火,再是草汁涂伤口,最后一碗难闻的汤汁喂下之后,她的妹妹竟然幽幽转醒,瞧着脸色就知道好了许多。

    “她应该是没事了,这几日叫人背着他行路吧,注意伤口别碰水,估计再有个五六日伤口能长好。”常念叮嘱道。

    从来没见过这样祭祀的祭司,女首领十分好奇,她叫人拿来两身以上说:“这是我原水部落最出色的缝人做的两件皮衣,本来是要带到七星部落交换的,为了表示我们的感谢,特献给祭司。”

    常念没有推辞,接过衣服,没想到母系氏族社会这么早就有缝人了,不枉她耍赖也要见一面。

    不过他接触这些人的目的,可不单单如此。

    第059章 第 59 章

    将原水部落送过来的两件衣服收好, 他抬头问厉:“我担心她的伤口会溃烂,既然都要去一处,是否能同行。”

    他说这话的时候并未遮掩, 原水部落的人也都听见了。

    厉当然听得出他这话是借口, 伤口已经处理过, 现在天气不算炎热, 本来伤口面积就不大, 不碰水几日便可结痂。

    不过对面的人却没有基本的医疗尝试, 看样子似乎很想同行。

    常念见厉不语,正好他此时背对着原水部落的人, 暗示的眨了眨眼睛。厉虽然心里不爽,但直觉小狐狸应是有其他目的, 只得不情不愿地点头。

    得到首领大人的应允,他欢快地转身与原水部落的人说:“自我介绍一下,我是延越的祭司常念,他是我们部落的首领秦厉。如果你们不介意的化, 后面我们可以同行几日。”

    身边没有祭司,原水首领也十分担心妹妹的安危。而且他们都看得出来,除了这个年轻的小祭司, 部落的其他人似乎并不愿与他们同行, 想来是不想在交换集会前节外生枝。

    原水的女首领思虑过当下的情况,上前一步道:“谢延越祭司和首领好意,我是原水的首领伏甄, 后面就再麻烦祭司照看几日。”

    见计划可行, 他的狐狸尾巴又得意忘形地翘了起来, 完事还不忘对着厉得逞的笑笑。只再次转身的时候,又一脸认真地说:“既然将人救回来, 我自然不希望她有事。”

    原水部落回去收拢人,厉示意暗处的人撤回,之后两个部落十分默契的保持泾渭分明的队形结伴同行。一路上两边的话并不多,只偶尔会寒暄几句。

    终于等到傍晚扎营,催烟升起,常念的眼神一直往人家那处偷瞄。

    厉虽然不喜同行,但也从他的眼神中瞧出不对,小狐狸只有在遇见种子时才会流露出这样期待的神情。将刚烤好的鹿肉送过去,低语问:“她们那里有你要的种子?”

    常念惊讶地接过晚饭,“你怎么知道?”

    厉微微挑了挑眉尾,却还装作若无其事地说:“看你眼睛知道的。”

    常念这才解释:“我还不确定,但大概率会有我感兴趣的种子。你觉得像原水这样的部落,为什么会选择女人做首领?”

    其实厉也不是很明白,明明男人更强壮,更容易占据主导地位。不过他又想到了一点,之前听过大祭司和他说过有些部落有“生育崇拜”,他们觉得女人能孕育生命是神赐予的神迹,所以回道:“因为女人能生崽子。”

    “噗”

    正喝水的常念做了一回喷壶,好在没有呛到。“你,你为什么会这么想。”

    厉将自己猜想的依据说了出来,他才恍然点头,“原来是这样!可能有这种情况存在,但我猜大多数的母系氏族部落并不如此。”

    “母系氏族,是你对原水这样部落的称呼?倒也贴切。”

    常念有些不好意思的捏了捏自己的耳垂,这可不是他起的称呼。将这个话题含糊过去,接着说:“我猜你大概率会认为男人更强壮,自然更容易主导权力。其实没错,你这个想法的底层逻辑就是能力决定地位,但同样的逻辑套在母系氏族部落一样适用。如果他们所在部落的领地中猎物稀少但植被丰富,同样劳作一日,负责采集的女人所得的食物却要比男人狩猎多的多,自然女人会容易掌握部落的话语权。”

    听他解释过后,厉觉得十分合理,不管男人女人,的确应该是能力决定地位。

    “所以你猜他们带着的食物中,有你需要的种子。”

    常念点头,“嗯,像我们延越,如果只靠着红薯和芹菜,真的很难吃的饱不是吗?就算他们还没有我要找的谷物,但其他作物一定不少。”

    弄明小狐狸为什么一定要同行的原因,厉罩在脸上半日的阴霾不见了,吩咐身边的战士:“将烤好的鹿肉分他们一些,送过去前撒一点粗盐。”

    “是,首领。”战士领命退下。

    伸手在常念头上揉了揉,“与其在这偷偷的看,倒不如让他们自己送过来让你看个清楚。”

    是呀,他们这边送了鹿肉过去,那边也不好意思白拿,自然是要再送一点事物回来的,这样就能看到他们吃的是什么了。

    给厉比了一个大拇指,常念夸奖道:“还是首领大人英明。”

    果然,鹿肉送过去没多久,对面也送了一些食物回来。某人就和等待拆礼物的小朋友一样,对着端过来的东西望眼欲穿。

    土豆、南瓜、胡萝卜外加一只鸡,好家伙,放到现代社会这妥妥的减脂餐啊!但咋说呢,确实能管饱。

    拿起一个烤土豆掰了两半,一半给厉,一半留给自己。“你尝尝,它叫土豆,味道应该还不错。”

    咬一口,松软绵密的口感,好吃。

    不过和土豆一样,胡萝卜和南瓜也是整个扔到炭火中烤的,南瓜还能吃一点,胡萝卜可真是一言难尽。常念感叹,原始社会对食材的处理还真是“大开大合”!

    厉更喜欢吃肉,觉得虽然口感还行,但也就那样。不过见小狐狸的表情,倒是很喜欢这茎块一样的东西。

    “太好了厉!土豆本身就是种子,南瓜的种子是这白白的东西,我们想办法换一点过来。”

    这事好办,今日路上也猎了不少猎物,还有一只羊没有拆解,厉让人送过去。

    那战士扛着羊过去,与原水的首领说:“您好,我们祭司很喜欢刚刚送过去的食物,不知道可否用这只羊换一些回去。”

    伏甄有些惊讶,就算他们的食物多以菜为主,但也知道肉比菜味道更好,也更容易果腹。对方不但是救命恩人,还抬了一只羊过来,自然没有拒绝的道理,遂吩咐手下去取。

    战士比划了土豆和南瓜的形状,补充道:“只要这两种就可以。”

    伏甄一点也不意外,他们部落中的人就有很多不喜欢红根草的味道。

    原水的人也很大方,派了两个战士一同回来,带着一筐土豆和一筐南瓜。要不是顾忌祭司的身份,常念简直想把土豆拿出来一个个稀罕,这可是土豆啊!

    虽然并不是谷物,但想到它三千到六千的亩产,想到它抗造好种的“脾气”,常念就笑得眼睛弯弯的。上辈子还不是末世那会儿,他的国家就在二零一五年将土豆定为第四大主粮作物,可见土豆作的地位。如今叫他遇见了,自然也要好好培育才是。

    颠了颠一筐土豆的重量,起码可种两亩地,冬日种在大棚里,明年春天便能收获起码六千斤的土豆。不过想到需要建成玻璃大棚的数量,他决定先种一亩地,三千斤的种子也足够延越吃用的了。

    “厉,有了这些,我们延越就有底气了。等城墙建好,等明年春天播种秋日收获,即使有敌人来袭将我们困在城中几月,我们也不会挨饿。”

    怪不得,怪不得他这么开心。但厉看了一眼筐里的土豆,怎么也不觉得能吃一年。

    不用他开口,常念也读懂了他的表情。

    “我之前和你讲过一亩地有多大,这一筐土豆至少可以种一亩地,而经打理过的土豆田,一亩地至少可收获三四千斤。”

    知道厉对斤没多少概念,遂指着一旁的筐说:“这个藤条筐中的土豆应该有三十斤。也就是一筐土豆种下之后,大概能收获三四十筐。今年冬天我在大棚里育苗种植,等明年春天再将收获的三四十筐土豆种好,你猜秋日能收获多少?”

    他给出的预估已经十分保守,毕竟第一次种地还是要给惊喜留足余地。

    厉不会乘法也不会心算,虽然说不出准确数字,但也知道十分可观。就如念说的那般,以现在的族人计算,吃上几个月绝对没有问题。

    有了土豆开头,厉又问:“那这南瓜呢?”

    “南瓜啊,虽然亩产也不算低,但不如土豆更适合充饥。不过它营养丰富,味道也更好一些。”

    厉看一眼没吃完的烤南瓜,说真的,他不知道哪里味道好。

    常念轻咳,“是他们做的不对,等回去了我做给你吃,保证你会喜欢。”

    厉控制住了嘴角要翘起的弧度,他很喜欢小狐狸说为他做事,这让自己有一种占有他的错觉。不过即使是错觉,他也很喜欢。

    第二日换药,伤口已经完全消肿,这让原水部落的人对常念更有好感。

    “恢复的不错,这两日再注意些,很快会好的。”常念重新换了药,又用叶子包扎好。

    厉就跟在一边看着,脸上的表情有些冷。他不喜欢念照顾其他人的样子,那样温柔的一面就该只属于自己。

    伏甄又再次说了感谢。

    常念正好借着这个机会问:“我看你们带了很多只鸡,是留在路上吃的吗?”

    “是,比起你们部落,我们原水并不十分擅长狩猎,所以路上会准备好大部分的食物。”

    果然和他猜想的差不多,他试探着问:“这些鸡是你们自己圈起来养的吗?我们部落中的姑姑婶子们也会养一些野鸡野鸭。”

    伏甄有些吃惊,据她了解现在大多部落并不会驯养鸡鸭,一是觉得没用,二是不得方法,这还是第一次听说有男人做主的部落会养这些。

    不过她神态并未表露,也坦诚道:“是的,我们许多族人也会自己养一些,这样吃用时会方便。”

    有了这话开头,后面就更容易继续了,常念开始与伏甄聊起了彼此部落的一些事。比如给伏甄妹妹处理伤口用得草药长什么样子,要如何做,都能用在哪些外伤。

    他明白,想要得到对方的信任,自己就要交付出一部分的真诚。

    果然,伏甄没有想到他会将这么重要的方法交给自己,内心的好感也更多,一些算不得重要的事便能与他交流一二。

    两部落同行的这几日,常念几乎每日都要与伏甄聊上不短的时间,他们也从最初的试探变成觉得对方是可以相交之人。

    只是跟在一边的厉脸色越来越差,明明知道小狐狸的目的,但仍旧看不得他对别人那般笑,尤其是一个看似对他好感的女人。

    十五岁,已经是可以寻找伴侣的年纪,怎么会让他不担心呢。

    伏甄身为首领,自然性子爽朗,在与常念的相处中很容易把他看成弟弟,所以行为难免不那么拘束。

    她摸了摸常念上身的皮子说:“这鞣制的技术不如我们,但这缝制的手艺却要比原水缝人还要好一些。”

    厉站在不远,见状一把将人搂到怀里,眼神森然地看向伏甄。

    伏甄愣了一下,她发现比起这位小祭司的友好,延越的首领似乎十分不喜自己。

    第060章 第 60 章

    “厉, 你干嘛?”常念几乎双脚离地的被厉抱过去,到他身边才又被放下来。

    感受到怀里人的挣扎,厉抱着人的手更紧了, 他眸中墨色暗涌, 语气冷硬地说:“太晚了, 回去休息, 明日便到七星, 就此别过。”

    被半胁迫似的带回帐子, 里面正好只有两人。厉背着光看不清他的表情,常念气鼓鼓的问:“刚才怎么回事?”

    许是一路回来, 让他脑子清醒了一点,再开口时已不似刚才那般态度。“我看见, 她摸你。”

    啥?

    “你你你,不许胡说,伏甄才没有摸我,我们只是在讨论制衣的事。”

    因为着急辩解, 常念脸上都带着薄薄的红晕。想到厉的脾气,如果他以为伏甄是猥/琐大姐,确实有杀人的心。

    知道是自己反应过激, 厉将头靠在常念肩膀上, 喃喃道:“以后谈论制衣也好,谈论其他也好,别让别人碰你。”

    常念喉咙滚动了一下, 听他说话的口气怎么好像在吃醋。好在一阵凉风吹进来吗, 让他清醒了许多, 他告诫自己别以为你心思不纯,别人也都与你一样。

    “好, 我,我知道了,但以后不可以这么无理。”

    “嗯。”

    第二日,两个部落收拾好自己的东西,正式辞行。

    “感谢这几日的照顾,我们就此分开,希望以后你能带着族人来原水做客。”本来伏甄想说带着首领,但一想到昨日的那个眼神,她觉得还是少见为妙,遂改成了族人。

    常念是真的很喜欢伏甄的性格,觉得如果再晚些年,便能被称赞一句女中豪杰。

    “谢谢伏甄首领的好意,与你相聊几日我对原水十分好奇,如果有机会一定会去贵部落做客。”

    原水离延越的距离并不远,最多两日路程。

    骑着小毛驴又摇晃悠了小半日,终于能瞧见七星部落。远远望去,一下让常念想到二十一世纪前后农村乡间的集市。

    吵吵嚷嚷、席地而坐,只不过一个个摊位从贩卖蔬菜水果和一些生活琐碎物事,变成了奴隶驴子还有盐巴等物。最显眼的还是七星部落自己的摊位,只要是集市上常见的,七星部落都有交换,还分门别类的留下相对的管事和负责护卫的战士。

    常念还看到,在交换集会南边是七星部落的驻地。驻地的外围用高约两米多高的树干交叉围挡,即使擅长跳跃奔跑的大型野兽也无法冲进去。

    比起围挡,更引人注意的是四个角分别放置的百年树干,树干直径就有四五米,高更是有七八米,这样的庞然大物也不知道他们是如何运过来的。他猜测树干的中间应是凿空一部分,让人可以从内部爬到顶端。顶端修整齐平,用皮子支起了帐子,帐子里有人,在负责观望。如此算来,这该属于人类早期的瞭望台。

    进七星部落前,他们五十多人的队伍又分成两组,常念与厉一组带着二十人,其他三十人一组。因为在交换集会上,即使如同延越这样的小部落,也可以在空处寻一个地方将想要交换的东西摆出来。

    三十人带着一块淡红银矿,目的就是为了交换女□□隶。

    淡红银矿外形神似水晶原石,只不过不如水晶透亮。大部落和城中的贵族很喜欢这些东西,虽然这块淡红银矿在他们眼中不如红色水晶,但以现在一无所有的开采条件,水晶何其难得,能遇见此种品质的宝石,大部落中的人也会愿意交换。

    在他们看来,水晶或是其他稀有物品,都是身份的象征。

    或许是受限于当下的交通方式,参加这次交换集会的人所在部落离此并不遥远,所以常念也没瞧见长相特别有异族特征的人。

    当然,在七星自己组织的交换集会上,除了部落本身设下的摊位,七星部落的族人自己也会拿出一些东西过来交换。

    此时,常念就见到一个只有五名女奴的摊位,看样子她们平时待遇似乎很差,有的瘦的眼窝深陷颧骨突出。虽然用卖相来形容人很有贬低的意味,但作为被拿出来交换的,这五位女奴确实不如其他的女奴看着健康。

    但观其神色,大概是长期饥饿和虐/待造成的营养不良,想着如果带回去调理,应该能恢复许多。这次遇见了,倒也没办法无动于衷,决定将人交换回去。

    还好人数不多,他能量力而行,如果真的超出他的能力范围,就算想管管也无法,于是附到厉耳边问:“我们能将那五名女奴交换过来吗?”

    来的时候厉与他说了许多,大概对这里的“物价”有个大致了解,便补充:“我觉得用伏甄给我们的皮衣应该能交换过来。”

    听说是将伏甄送的东西换出去,厉毫不迟疑,“好,去看看。”

    “问一下,我们用这两身皮衣,可以交换你的五名奴隶吗?”常念像是和妈妈第一次出来赶集的小朋友,试图用自己的零用钱帮锁在笼子里的小动物似的。

    坐在摊位上的人刚才还在打盹,听见声音望过去,见到常念后眼睛精光一闪,随即又瞥到了一旁神色冷肃的厉,才将自己眼神藏好,接过皮衣查看。

    “哪儿来的?”

    “与原水部落交换过来的。”常念半真半假的说。

    “这两身皮衣,还给你们三名女奴。”坐在摊位上的人懒懒的说。

    厉凝眉扫视那人一眼,声音冷沉道:“启,将皮衣收好。”

    那人也只是试探,一看便知这白皙少年不是做主之人。原水的皮衣他们部落中的大人们可都喜欢,这还是两身,换走五名本家不想要的女奴,算有赚头。

    “四个,换给你们四个。”

    厉再没多给他一个眼神,“启,我刚才说的话你没听见?”

    被叫启的战士忙上前收回皮衣。

    那人显然摸不准他们是哪个部落的人,不过看这位首领的气势不弱,也不知道看上这几个女奴什么。

    他回头瞧见一眼脸上有烧伤疤痕的女奴,可惜了!身材不错,脸蛋估计在没毁之前也能算好看,难道是看上了她的身子,毕竟拉倒帐子里看不到脸,摸着舒服叫的好听就行。

    “好,五名就五名。”

    他也不废话,收起皮衣,将拴着人的绳子递给启人便转身。只是临走前他又偷偷打量一眼常念,低声自语了一句类似于自求多福的话。

    之后一行人又用狼皮换了一些粗盐。

    淡红银矿那里果然如他们预料的一样,很快有七星部落的人过去询问,延越的人按照首领和祭司之前吩咐的,快速换了三十名女奴便带着人离开。

    虽然这东西稀罕,但七星并不会计较哪个部落如何得来的,更不会觉得这东西他们那里还能有。

    水晶原石多数都在山林、矿洞等地方,想要挖掘需要专业的设备和一定的技能,原始社会显然没有这些条件。所以在当下的人看来,这样好的东西只能是神灵忘记在哪处的宝石,谁捡到便是谁的运气。也正因如此,水晶此类的东西才会变得贵重。

    厉倒是不担心这三十人的安危,七星部落为了让更多部落放心来此交换,自然不会出尔反尔,尤其是三十名女奴在他们看来也不算什么,而这淡红银矿才是实打实的好东西。

    如果是其他部落不长眼睛觊觎女奴,也不会在交换集会附近动手。可一旦走远,三十人中还有五位连弩手,他们便没什么顾忌。队伍中还有携带望远镜负责侦查的战士,只要来人数量不过百,他们事先埋伏,必然有信心对付。

    见事情成了一半,常念心思也更放松,随着厉各处看看。

    小部落拿出来交换的东西各种各样,常念抱着捡漏淘宝的心思像个小兔子似的乱窜。有鞣制好的皮子,有雕了花纹的骨刀,还有各种各样的狼牙,然后他瞥到一处摆着石斧的摊位。

    摊主人奋力吆喝自己的石斧更坚硬,还拿了普通的石斧做对比,他不近不远的瞧着,好像是铁矿石。之前要找的时候找不到,现下有了,却又让他遇见。

    常念问厉,“你看得出他们是哪个部落的吗?”

    小部落太多,厉只记得附近的几个,遂摇摇头。不过很快从七星部落里面走出来几人,到交换石斧的摊位前摆弄半天,之后拿着矿石的人摇了摇头。

    常念心中有个猜测,或许七星部落的人在找铜矿。毕竟雇佣破岳的大部落能拿出青铜器,其他大部落至少也是知道青铜器存在的。眼前这些铁矿石都是趋近于黑色的,但铜矿多为红褐色或绿色,所以那人才会摇头吧。

    不过七星部落的人还是用粗盐换走了所有的石斧,还问了那个小部落的位置,常念听着,正好在七星和延越的中间。他心里暗暗记下,万一哪天延越强大了,便能过去一探究竟。毕竟朝部落发现的铁矿储量并不高,如果以后真是拥有几万人的城池,农具兵器皆要用铁,那一处小矿就显得捉襟见肘。

    看到铁矿被换走,他倒也不担心七星借此能炼出铁器,毕竟冶铁所需的温度太高,现在的人一时半会还搞不定。

    为了能早些和另外三十人集合,他们也不再耽搁,直接去了七星部落那处交换男□□隶。

    这次是由厉开口,他走到负责男□□隶的掌事人跟前,说:“我想交换一百名奴隶。”

    他带出的奴隶也就一百多人,如今眼前有人开口就要一百人,难免多打量了一番。这一看他心止不住的乐,遂笑着应:“好说。”

    完事,他意味深长的道:“我可以给你一百五十名奴隶,而且只需要一样东西作为交换。”

    常念还以为七星部落是在找铜矿,所以只准备用铜矿的消息交换奴隶。他虽知道一处,但可不打算拿来交换。本来想用四个银制高足杯换百名男□□隶,这下看是费劲儿了,毕竟来参加的其他中型部落没见谁带了这么多的奴隶。而要是分开换,价值总不如一套高,估计是换不来百名。

    他还没想到解决办法,就听对面的人说:“把他留下来,我点一百五十名最精壮的奴隶给你,随时可以带走。”

    啥?用他换?图什么?常念脑子有点懵。

    总不可能是他会控火的事情穿到这里,现在的消息要是有这么灵通,也就不是原始社会了。可如果不是,又干嘛要交换他?

    厉情绪几近暴怒边缘,但对方毕竟是七星部落的人,仅存的理智让他不能冲动。

    结果对面的人以为他不相信,解释:“我们七星第一勇士很喜欢长得漂亮的孩子,尤其是皮肤白腰细的,我看你身边这个孩子不错,一定能讨得大人喜欢。你也不必觉得不舍,我定给你选最好的奴隶,保证你不亏!怎么样?”

    说完,他又作死的看向常念:“你放心,我们大人很会疼人,只要能将他服侍好了,吃用比你在其他部落强许多。”

    常念心中咒骂,去你大爷的,你才给别人当男宠!你特娘的才肤白腰细,你全家都肤白腰细。他攥着拳头说不出话,因为羞愤脸已经红透了。

    厉就算再理智此时也忍不住,自己都不舍得碰一下的人,竟然叫眼前的人如此轻薄,骨刀出手便刺向对方的咽喉。

    说话的人也是没想到,好在周围也有不少七星部落的战士,堪堪将人护了下来。

    厉眼神冰寒,语气森然:“侮辱我族祭司,该杀。”

    负责奴隶售卖的人也没想到,跟在这大个子身边的竟然是他们部落的祭司。这放到哪个部落,也都不能容忍,便也知自己说错了话。

    不过他倒也不慌张,这里是七星,即使他言语冒犯,却也未真的做什么。要是他们伤了自己,也要想一想七星会否应允。

    延越这边一共才二十多人,但七星这边负责看守的战士就有五六十人,两相对比,即使厉再如何善战,在还要顾忌身后之人的情况,也没办法近身。

    常念当然不能看着事态恶化,他忙抱住厉:“冷静一点,这里是七星。”

    见他将人暂时制住,七星部落负责女奴的掌事人赶忙过来。因为旁边已经围拢不少看热闹的人,羞辱其他部落祭司的事要是传开,回去都得挨责罚。

    而且比起旁边的蠢货,他心里已经有了其他计较。

    “不好意思,是我们这边的人言语莽撞,不管你们稍后拿出来的东西是否可以作为交换,我们七星部落都将出二十名奴隶赠与你们,作为赔偿。”

    厉眼底翻涌的血色让他看上去极为阴鸷,他疯狂地想立刻杀了刚刚那人,但却不断提醒自己不能做莽夫。因为只有他活着,才能护好念。

    见他没有继续袭杀,常念抱着的手也不敢松开,快速吩咐:“启,将东西拿过来。”

    四个银质的高足杯呈上来,负责女奴的掌事人眼睛一亮,他拿起细细端详,从未见过如此精致的器物。

    “这是你们部落做的?”那人状似不经意的问。

    常念讲出之前想好的托词,说是路上几具骸骨身边发现的。掌事人心中有事,而且这器物确实是好物,竟没多问也未还价,“可以,加上我之前说的二十名奴隶,一共是一百二十人。”

    他看一眼后面用绳子捆住手串起来的一堆奴隶,“他们刚好一百二十人,你数数,没问题我们便可以交换。”

    常念打眼一瞅,至少百多人,至于是否有误差他也不在意,只着急带着厉和奴隶离开。

    “掌事豁达,自不会诓骗,那我们便算是交换了。”

    那掌事人点头,收好银制高足杯,便带着刚才差点被厉杀了的掌事人一起回了七星部落。

    牵好奴隶,延越一行人也匆匆离开。待走了小半日至暮色渐深,才与另外三十人汇合,不过负责侦查的匆匆来报,发现身后有人尾随,看样子人数似乎是他们的两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