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七年光阴都活得顺风顺水,只在万花国这一个月来受过磋磨的谢知斐,性格里最受人诟病也让一些粉丝最为之着迷的地方,就是傲慢与张狂。
在万花国,傲慢与张狂会让谢知斐吃更多的苦,但他依旧没有低下头颅,反倒更加执着于向别人展示他不服的态度,以此来彰显他灵魂的高傲。连在掌控着他衣食的财主面前,谢知斐的语气都未曾软过半分。
总之,不争馒头争口气,争的就是一种不肯屈居人下的态度。让他搬石头可以,但灵魂也跟着跪下,绝对不行!
可这会儿面对邬声,谢知斐低着头,语气软趴趴的,神情比头顶顶着的那几片菜叶还蔫,垂着脑袋的样子像一条无家可归的病犬。
邬声总把他往外推,谢知斐害怕被拒绝。
“进来再说。”邬声道。
谢知斐跟进去,刚一走进门,邬声便把两扇门给合上,门栓也落上了。
“你这十文钱哪来的?”邬声一脸严肃地问。
“赚来的。”
“不要骗我。”邬声的表情变得更严肃了,“你连提篮都没卖出去,空着手如何赚来这十文?”
“只是十文而已,很难赚到吗?”谢知斐心里更苦了,邬声会觉得他这钱来路不明,明显是因为对邬声来说,十文钱便是一笔巨款。
是要不眠不休花上几天,做五十个提篮,才可以赚来路边摊贩卖两个提篮就能赚到的钱。
谢知斐着急道:“我没偷也没抢,我就是凭我这双手赚到的。”
说完,他似乎下定决心,抬手将头上戴着的草帽拽了下来,并说道:“我是靠给人化妆赚的这十文钱。”
两道粗犷、有着树杈结构的眉毛出现在谢知斐的脸上。
谢知斐感到有些羞耻,低着头不敢看邬声的眼睛。
之前是他说过,要顶着自己原本的这张脸,堂堂正正地在万花国混出一番名堂来,好让万花国人看看,看看他们那疯疯癫癫的审美观有多狭隘。
可如今,他终究还是走上了一条打不过就加入的路。
今天在集市上,他等了半天,没能卖出提篮不说,也确实如同邬声说的那样,整个集市的人都不欢迎他,往他身上扔什么的都有。
他听邬声的话,专往那些卖肉蛋果蔬的小摊附近跑,果然收获了不少烂菜叶。挑挑拣拣,还真有一些新鲜的能带回来。
但只带点烂菜叶回去,还不够。
卖不出提篮,离开时放出大话的谢知斐没脸回去见邬声。
他苟在集市黑暗的角落里观察,终于找到了这个市场上最赚钱的生意——化妆。
万花国里,掌握化妆技术的人,叫妆术师。
他们收费极高,又因万花国人对美貌的过分追捧,而供不应求。
供不应求,说明市场上还存在未被满足的需求;现有的妆术师收费极高,那么依旧存在做差异化竞争的机会。
谢知斐苟在黑暗的角落里观察了好一会儿,不动声色地分析着,又花了一个时辰观察找妆术师化了妆的路人的妆面效果,最后哭笑不得地得出一个结论:万花国这些妆术师所会的技艺不过是往人的脸上抹一抹红土,再贴几撮动物毛发,便是这里的妆术师最好的手艺,没人掌握真正的能让人改头换面的化妆技术。
蓝星最差的化妆师拉过来,掌握这批万花国神经病的审美需求之后,很快就能碾压一片。
谢知斐不会化妆,他一直有专门的团队帮他做造型,但他毕竟在最注重外貌的娱乐圈里泡了那么久,又从小就要上艺术课程,上手给别人化妆也不算太小白。再加上万花国审美单一,只要掌握了万花国几个民众的审美偏好,就相当于抓住了所有人的审美偏好,之后给万花国人化妆就不是什么难事。
对谢知斐来说,给万花国人化妆这件事,也就心理障碍难过一点。
毕竟万花国的审美对谢知斐来说,他不理解也不尊重,这太离谱了,审美错乱且单一,对“美”的追求过分疯魔。
什么万花国,巨大的精神病院还差不多的,凭一个人长得美丑判死刑,标准还那么固化,一群癫子。
谢知斐很快给自己捡了块破木头,烧了块儿木头当炭笔,脸不红心不跳地在上面写:十年妆术老师傅,专业画眉,一次一文。
支起来牌子,顾客没来,又收获了一堆烂菜叶。
还差点被隔壁摊主揍了一顿。
谢知斐连忙带着他的招牌跑了,一路跑到河边,看着河里倒映着的自己的脸,谢知斐看了很久,拿出炭笔,给自己画起了眉毛。
符合万花国审美的眉毛。
本来想挑战万花国审美的谢知斐,这一刻决定,彻彻底底地低下他高傲的头颅,融入这个糟糕癫狂的环境。
谢知斐可以受穷受苦,也不想服软,那是因为那时他没有害怕的东西。
但现在有了。
他不想因为交不出铜板,被邬声赶走。
这次,当顶着一对精心设计的树形眉的谢知斐回到集市上。
虽然他那张脸在集市里的众人眼中依旧不能称得上“美”,但那对眉毛却吸引了他们的注意。
今天有个丑八怪到处乱闯的消息他们都听说了。
由于该丑八怪逃窜速度太快,逃窜范围过广,几乎辐射到了所有卖食物的摊贩所在区域,不少人都见到了他的样貌。
本以为该丑八怪已经被成功驱逐,没想到还敢卷土重来。
但这次卷土重来的他竟然有了一对好看的眉毛?
谢知斐的第一个顾客,就是方才他摆出招牌时气得差点揍了他一顿的隔壁摊主。
他见谢知斐的眉毛效果如此之好,便花了一文钱,让谢知斐帮他也画了一对。
画好之后,摊主借来铜镜一看,满意万分,忙去找其他摊主显摆。
一来二去,谢知斐的摊子面前排起了长队。
受欢迎程度让谢知斐后悔自己收费收的如此之低,要知道那些妆术师有些甚至按两收费,他收个十几文已经算是便宜实惠了,收一文这不是便宜这些神经病吗!
虽然说,说出去的话像泼出去的水,但谢知斐很快想出来办法。
他不仅给顾客画眉,他还饥饿营销,一日只接十单,每个月初逢三画眉,逢五画唇,逢七画眼线……以此类推。到时他还打算创造不同的花样,技艺上多钻研钻研,根据不同人的面貌特点,为他们设计定制的妆容。
“到时候我肯定不只收他们一人一文了,一文实在太便宜。”谢知斐给邬声讲完今天他靠化妆赚钱的大体经过后,就和邬声说起了他之后的安排,“画唇十文,眼线二十文,如果要私人定制,那我要好好看看他们都长什么模样,看需要我花几成工夫,再作定价。”
邬声拧着眉头看着谢知斐,忽然靠近一些,将谢知斐脑袋上的烂菜叶全都摘了下来。
“你既然有这样的手艺,为何一开始不给自己化妆?”邬声这一靠近,之后并没有挪开,而是就着这么近的距离,看了眼谢知斐脸上的眉又看到他脸上的伤痕,忍不住凑近了一些,极轻地吹了吹,满是不理解地说道,“既然你又能画眉又能画唇还能画眼,大可以将自己化的漂漂亮亮的,何至于让自己受这么大的罪?”
在邬声靠近的那一刻,谢知斐一时间心跳如雷,一整个语言系统失灵,一句话都说不出来了。
但心里的想法已经策马奔腾到完全无法被理智约束。
谢知斐发现邬声真的……明明内里设的心防那么重,可在有些方面又过分的……过分不设防。
就……很勾人。
刚刚呼呼他脸上伤口的那两下,他知道邬声只是想让他减轻疼痛,就像关系好的小动物之间也会贴近在一起闻闻嗅嗅一样。但邬声靠得这么近,又对他这样……真的很难让他不多想啊!
谢知斐思来想去,他觉得这应该不是邬声的问题。
是他自己的问题。
他应该是生病了,不然不可能一碰到邬声,就有种和发烧一样的感觉。
抱有不将感冒病毒带给邬声的念头,谢知斐主动往后撤了一大步。
他说:“我是会化妆,但我没想过要给自己化妆,我喜欢我自己的这张脸。”
邬声怔了怔。
“我本来不打算给自己化妆的,我想顶着我自己这张脸混出个名堂来,但太难了,饭都要吃不上了,理想就先不要了呗。”谢知斐算是知道周景明为什么骂他骂得那么狠了,他之前总是在周围的圈子里见到一些吃家业老本不学无术的玩咖,谢知斐从来没正眼看过那些人,可他没想过,还有些人不是玩咖,也没有不尽力,只是想要维持基本的生活就已经把他们全部力气都耗尽了。
谢知斐叹了口气,这些道理他懂了,可他人已经穿到了万花国,恐怕这辈子是没机会给周导道歉了。
蓝星远没有万花国离谱,离谱到只以美论英雄,不过在蓝星,美貌也能带来不少红利,他也算吃美貌红利吃得最多的一类人,甚至还有其他不少红利,如今把这些全部交出去,重新活一回,倒是清楚地意识到了自己之前是开了多少挂。
说不想蓝星的生活是假的。
但要是说迫切想回去的心情倒也淡了。
看着邬声,谢知斐指着自己的眉毛,笑着对邬声说道:“虽然我现在妥协了,但早晚有一天,我会让万花国的人知道,不是只有漂亮的人才值得拥有美好的东西的。只要一个人善良、聪明、勇敢,只要他性格里有闪闪发光的部分,就该赢得同伴的尊重。”
邬声眼中波澜一动,好像谢知斐话里有什么东西打动了他,他一时间没有再说话。
片刻后,他将脑袋别到一边,声线依旧凉凉的:“哪有那么容易?”
虽然邬声这样说着风凉话,但那天临近傍晚,他悄悄出了一趟门。
他花了自己积攒了好些年的钱,给谢知斐买回来了给人化妆能用的红土。
还买了一些炭笔和小刷子。
“若是还需要什么,你便再告诉我,我去集市上给你买。”邬声将这些东西丢到谢知斐怀里,在谢知斐想要说些什么的时候,板着脸立在房门边的他先说道,“有些商户不乐意卖东西给我们这种人,放你这只不知道规矩的傻狗过去,又要弄一身伤回来,到时候又得上山帮你采药。”
“药?”
刚刚接住红土、炭笔等物的谢知斐一抬头,又见一个包裹朝他这边堆了过来,他连忙伸出手去接了下来。
“这是我到山上去采的药,能止血。”邬声道,“治你手上的伤口正好,想早点结痂就好好吃药。”
谢知斐咧开嘴笑:“知道了。”
这之后,谢知斐便每日去集市上赚上几十个铜板,再到菜贩子那边招摇一番,骗点新鲜菜叶回来,之后就用全部的时间研究能让万花国人喜欢的化妆技术。
这天,将一提篮的菜递给邬声之后,谢知斐抱怨道:“你说为什么那些卖鸡卖鸭的摊贩用东西砸我只用鸡毛捆石头?但凡他扔只活鸡过来,准头也能更好一些。”
邬声:“……”
“然后你就能将活鸡带回来了?”邬声问。
“那是自然,一只能炒两盘。”谢知斐抱着一只小鹿,他话多,手也不停动作,摸着鹿的脑壳。
这是前几天傍晚,他陪邬声去检查他那些陷阱时找到的。
外面到处传邬声在山上布置的陷阱机关有多可怕可怕,残害了不少山里的动物,警告自己的孩子不要到山上玩,但前一阵谢知斐才知道,掉进陷阱的小动物没一只死掉的。
连邬声身上常年带有的草木味道也是为了采药救这些受了无妄之灾的小动物才沾染上的。
谢知斐觉得,邬声身上也有一种小动物的劲儿,他好像和动物之间的关系要比和人的关系要好很多,谢知斐总怀疑,比起对他,邬声对小动物要更热络一些。
至少邬声见了小动物不会立马就赶它们走,只是会根据小动物的脾性,亲人的抱着,胆小的给吃的,好生安慰一阵,几乎要把这些小家伙捧到天上去。
他就没这个待遇。
按生理特性来讲,人类也是一种动物才对。
只能说邬声是双标的。
看着邬声熟门熟路将他怀里的小鹿接过去,谢知斐连忙道:“它饿了,我带它去吃会儿果子。”
“它饿了?”
“对,它饿了。”谢知斐撒谎不打草稿,“不信你看它的眼睛,是不是眨了,眨眼就说明它饿了。”
邬声将信将疑,但还是将小鹿重新递给谢知斐。
“好小鹿,跟你爹我玩,不要去烦另一个爹。”重新将邬声和小鹿分离的谢知斐心情颇好,给小鹿喂苹果时还忍不住哼着调调。
但意识到自己在说什么之后,他忽然整个人沉默下去。
卧槽,他在说什么?!!
他才十七!邬声也就只比他大一岁!才十八岁!!他们年纪都还小!而且邬声还一直把他当弟弟照顾,他怎么能!把他们想成那种关系!
……等等,为何不能?
谢知斐沸腾的脑浆强行冷静了几分,如今的他对万花国已经更加熟悉,他知道,像邬声这样的,在这里不好找伴侣。
基本上都得孤独终老。
而邬声想是要改变孤独终老的命运,只能将就将就,和他过一辈子了。
他也一样。生活所迫,他们注定一对。
所以他想些有的没的,只是提前畅想一下未来的生活罢了,没必要觉得自己可耻。
谁让他是邬声的唯一选择。
谢知斐忽然被自己的这个想法给浪漫住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