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章
傍晚时分,烈日西斜,天空云霞密布,色彩璀璨,这是大晴天才能看到的景象。
忽然间,某处森林上空,风云变幻,艳丽的云霞散开,翻滚的乌云压顶,紧接着电闪雷鸣,霹雳声震破天际。
轰隆!
轰隆!
……
落雷一道接着一道,一道比一道响,如果有人离得近,就会发现所有的雷都朝着同一个方向劈去,不过这里是少有人踏足的原始森林,谁也没有发现这里的异样。
九道雷劫过后,夜幕已至,乌云消散的无影无踪,天空月亮高挂,繁星密布,之前的电闪雷鸣好像都只是幻觉。
森林中央,某棵巨树树冠顶上,一个面相约十五六岁的少女迎风而立,衣袂飘飘,姣好的美容上露出了开心的笑容。
“终于晋升到金丹,可以去见识见识这个世界了!”
刚才的雷,就是她晋升金丹引来的雷劫。
少女轻身一跃,便从几十米的树冠顶翩然落下,身后散着的及膝的翠绿色长发划出一道优美的弧度,在空中留下一抹淡淡的清香。
少女不惧夜色,一心向往着去见识见识这个世界,这里没人,她也不怕泄露自身灵气,缩地成寸,快速朝着森林边缘跑去。
她那头长长的翠绿色的长发,在夜色中隐隐泛着点点光亮,就好像有无数萤火中停歇在上面,有种梦幻的美丽。
沿途不少森林猛兽被惊醒,不过在感受到她的气息后,暴躁的情绪瞬间变安抚,贪恋地嗅嗅她留下的气息,兽眼一阖,悠然睡去。
到了森林边缘,少女停下脚步,手虚空一拂,身前便出现了一面等人高的水镜,清晰的照出她的模样。
“得做一点伪装,不能让人看出我和普通人不一样。”她自言自语,将自己从头打量到脚。
“这里的普通人是怎样的呢?哦,对了,从小盛的记忆里看到过!”
小盛是她来到这个世界后见过的唯一一个人类,当时小盛从天上掉下来,正好掉到森林里,奄奄一息,她救活了他,并送他离开森林。
在小盛昏迷的时候,为了了解这个陌生、灵气缺乏的世界,她悄悄读取了他部分浅显记忆——她对这个世界所有的了解都源于那些记忆。
这个世界和她原本所在的世界完全不一样。
她所在的世界灵气充足,修士遍地走,妖魔鬼怪发展繁荣;这个世界却是末法时代,灵气稀薄得能让任何一个修士绝望,而且官方还宣传妖魔鬼怪是迷信……
她本身不是人,是一颗长生果王,在漫长的岁月中开了灵智,修炼出了人形。
在她所在的修真界,长生果是极品天宝,是任何一个修士都梦寐以求的珍宝。
长生果能活死人、生白骨;能促进修士进阶、延长修士生命;在炼丹时加入长生果汁,不仅能大大增加成丹几率,还能洗去丹药所有的负面作用。
每每一颗长生果出世,都能引得无数修士趋势若骛。
而她,是比长生果还难得的长生果王,千万朵长生花的灵气聚成一朵,千万年集聚千多花的灵气才能形成,而后数千年开花,数千年结果,才得她这么一颗长生果王。
从她开启了灵智起,就一直被无数人追着跑,她害怕被人抓住了啃了吃,无时无刻不在东躲西藏,又累又委屈。
结果在她化形的那天,没有掩住自身果香,引来了一大堆大能,其实她也不差,一化形就有元婴期修为,可在那些大能面前,还是差了很多。
她只有一个,想要她的修士多不胜数,一言不合就打了起来,各种法宝满天飞,打的不亦乐乎。
结果他们打的太凶,引起了空间震动,她瞅准时机变回原形,仗着身体小钻进了空间裂缝。
等她清醒的时候,就发现自己的修为从元婴跌到了筑基,还能化形,可只能化形成幼童,最让她难受的是,周围灵气太稀薄了。
一开始她还以为是到了修真界的哪个不毛之地,直到救了小盛,才知道原来她来到了另一个陌生的世界。
她看着镜中的自己,把翠绿的头发、眼睫毛都变成黑色,用长生果树的树叶炼制的法衣变成简单的长袖连衣裙,鞋子变成绿色的解放鞋。
左看看右看看,觉得和“记忆”中的普通人没什么差别了,她才终于走出了森林。
从今天起,她就要做个普通人啦!
再也不会有人追着要吃她了!
她信心满满。
因为她早就从这个世界灵气稀薄得程度推算过,即便是再天才的修士,在这个世界,最多也只能修炼到筑基。
这就是她为什么非得修炼到金丹才敢出来的原因。
她现在是金丹期,就算身份不小心泄露,也没人打得赢她,即便有很多人围剿,她至少也能保证跑得掉——在跑路上,她觉得没人比得过她。
不过她一点也不想再过那种东躲西藏的日子,所以她得好好的掩藏身份。
做一个普通人。
由于已经离开了森林,到了有人出没的地方,她不敢再用法术,只能一步一步地走,即便她不觉得累,始终保持匀速,速度也还是慢。
到了第二天中午,她才终于走到了离森林边缘最近的镇上。
这一路为了避免麻烦,她靠强大的感知避开了好几拨在森林边缘巡逻的人。
这个小镇周边的原始森林观光点、避暑山庄等旅游项目发展的比较好,游客不少,尤其是炎炎夏日,不少家长带着儿女前来避暑。
她来到镇上的时候,正是一天中最热的时候,空气中热气氤氲,地上几乎能烤熟鸡蛋,路上行人一个也没有。
一个穿着背心的瘦高男孩从巷子里跑出来,面上烦躁,显然带着火气,他脚踩到地上,隔着鞋底也觉得烫,高高抬起一只,另一只又烫,这么换着,一颠一颠,有些滑稽。
“我艹,怎么这么热,鞋底都要被烫化了,那些没良心的,就知道使唤我!”
他担心拖鞋的塑胶底被烫化,走一步就看一眼鞋底,一时没注意到前面有人,就撞了上去。
在他撞上的前一秒,前面的人侧开了身,带来了一股清凉的风,还夹着一种很好闻的清香,让他烦躁的情绪瞬间消散了不少。
他抬头一看,瞬间呆在原地。
只见眼前是一个身穿绿色长袖连衣裙的十五六岁的女孩。
她一头乌黑亮泽的及膝长发披在身后,额头饱满,眼睛大而有神,眼睫毛又长又翘,鼻子小巧挺立,小嘴殷红、天然微嘟,脸只有巴掌大小,却不是锥子脸,还带着点婴儿肥,皮肤莹白如玉,在阳光的照射下简直像能反光。
萌得人心肝乱颤,简直就像是二次元里走出来的萌神。
陆冬以前对萝莉控有些嗤之以鼻,现在却觉得萌萌哒的女孩子真特么太可爱了!
见他一直看着自己,没感觉到恶意,她歪了歪头,问:“你有事吗?”
“小妹妹,这么热的天,你怎么一个人在这里?”陆冬回神,理智也稍稍回笼,关心地问。
他不是一个热心的人,可有的人,真的是站在你面前就忍不住想去关心啊。
这么热的天,这娇娇嫩嫩的丫头在外面走,中暑了怎么办?
咦……
他后知后觉发现不对,这么热的天,这丫头没打伞、披着头发、穿着长袖,怎么一点汗都没流,甚至脸都不带红的?
反观他,才从空调房出来没两分钟,已经汗如雨下了。
这丫头漂亮的简直不像真人,该不会……陆冬想到某些灵异事件,背后升起一股凉意。
“我想去车站搭车,你知道车站在哪里吗?”
去车站搭车?
那应该不会是鬼怪了,也是,哪有鬼怪在大中午出现。
陆冬松了口气,好心道:“如果你是要乘大巴的话那得等明天了,镇上每天只有一趟车去城里,早晨八点发车。要是着急的话,最好打的士。”
说着看她身上连个包也没有,又问了一遍:“你一个人出来的?”
长得这么好看,一个人在这么偏远的地方来旅游,也太不安全了吧,不知道她父母怎么放得下心。
要是他有一个这样的妹妹,绝对天天随身护着。
“嗯,我一个人。”说到“人”的时候,她嘴角弯弯,心里有些雀跃,“我想去b市找人。”
她要找小盛,小盛说过家里很有钱,要报答她的救命之恩的。
有了钱才能过日子呀,这个她可清楚了,曾今她在凡界伪装成一棵葫芦,看过不少普通人怎么过日子。
钱万万不能少。
等她对这个世界再熟悉一点,她也可以自己想办法赚钱。
“你一个人去b市?那太危险了!”陆冬差点被她的笑容晃花眼,不过听到她要去的地方,立刻摇头,“我也是b市人,过几天就要回去,你要是信得过我,到时候和我一起走?”
见她没说话,他连忙道:“不是我一个人,还有我几个好朋友,我们是b市来这里旅游的,也有女孩子,我带你见见他们,你就知道我们不是坏人了。”
她答应了。
陆冬这才想到自我介绍:“我叫陆冬,你叫什么名字?”
她愣了,大家都喊她长生果王,可这好像不能当名字,当名字不就暴露自己了吗?
忽然她想到伪装葫芦的时候,有小孩子曾对她说:“小果果,快点长大呀。”
她说:“我叫小果果。”
陆冬点头:“那我喊你果果可好?”
“可以。”她又弯起了嘴角,真好,保留了长生果王中的一个字呢。
陆冬带着果果去超市买了两大袋冰棒、大桶冰激凌,还定了两箱啤酒,这才带她穿过巷子,进了避暑山庄中的一栋别墅。
别墅里众人正待在客厅里玩,打游戏的打游戏,打牌的打牌,热热闹闹,空调开的很足。
陆冬和果果进来的时候,众人看过来,和陆冬一样,都被果果的容貌惊呆了。
陆冬莫名有些自豪,介绍道:“这是萧果果,我刚认识的小妹妹,她要去b市找人,过几天我们回去捎她一路。”
果果听出他说的是“萧”不是“小”,也没在意,认下了这个名字。
众人打量果果的时候,她也在看他们。
最后,她的视线停在独占一个大沙发,头上带着耳机、手里拿着游戏手柄的高大男孩身上。
“哦~”陆冬哦了一声,酸溜溜道,“盛哥有魅力呀。”
“哟哟哟,不得了啊。”沙发上一个漂亮的女孩子笑嘻嘻打趣。
大男孩眉毛很浓,一脸不爽,扫一眼果果,见她还盯着他,动了动脚丫子、挪了挪屁股,好似身上有虱子,怎么坐不都自在,脸上的表情更臭了,像是随时要把手里的游戏手柄朝果果扔去。
然而那耳机遮盖下,一双耳朵已经变得红彤彤的。
只是没人看到而已。
陆冬看他不高兴,不敢再开玩笑,丢下手里的袋子扑过去按住他:“盛哥,你别冲动,对女孩子动手没风度。”
被叫盛哥的大男孩眉毛抽动了几下,甩开陆冬,恶声恶气对果果吼:“看什么看?”
果果观察半晌,终于确定了什么,眼底光芒闪动,伸出食指轻点了一下大男孩,接着抵在自己微嘟的红唇上,眉眼弯弯,语气带着小小的兴奋。
“呀,你是小小盛哇!”
小盛的儿子呢!
大男孩盛浩淼的视线顺着她指尖落在那娇唇上,脸轰的红了。
好在最近晒黑了,旁人看不大出来。